一
《落尘》①原先不叫《落尘》,原先起名《二傻》。饶是同样的内容,两个名字给人的感受却大不一样,也可以说开启了两个维度、两种空间。也许这要感谢作者,是作者提供的文本信息过于丰富,任意开启一个窗口,就能呈现一种不一样的风景。
“二傻”之谓,让我想到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想到“沉默的国人的魂灵”代表阿Q,想到阿Q这样“一个落后的不觉悟的农民”的不朽典型,想到中国的国民性,想到苦难的中国农民。二傻何尝不又是一个“阿Q”呢?
在《阿Q正传》中,鲁迅先生以如椽之笔,强大的艺术概括力,塑造了阿Q“这一个”不朽的人物典型,深刻地描画出了中国老大帝国“国民的灵魂”,无情地解剖了民族根性中共同的弱点(集中表现是“精神胜利法”),极大地警醒启迪了民族的良知。自《阿Q正传》问世以来,阿Q便成为一个共名,而改造国民性的弱点,克服“精神胜利法”也成了一切有识之士百年多来矢志启蒙的奋斗目标。
作为“国民的灵魂”指称的阿Q形象,其性格特征一言以蔽之,曰“精神胜利法”,具体表现为妄自尊大和自轻自贱、敏感忌讳和麻木健忘、质朴愚昧和圆滑无赖、率真任性和正统卫道、争强好胜和忍辱屈从、善于变通和自我解脱,等等。阿Q精神胜利法作为一种民族集体无意识,是长期集权体制精神奴役的结果,建立在孤陋寡闻、愚昧无知、盲目排外、保守落后的基础上,按照左拉“自然主义”的理论基础,从生理、心理学角度看,则属于生物性的自我保护反应,是生物性的自我保护本能的结果。显而易见,阿Q形象具有巨大的概括性,是中华民族苦难生活和悲剧命运的生动概括,在普遍性意义上,也涵括了人类的心理特点和思维方式,是对“人”类生存困境的正视,具有超越民族、时代和地域的意义和价值。
不敢说孙向学受到了鲁迅《阿Q正传》的明确影响,但潜移默化的影响还是难以避免的。在《落尘》中,我们可以发现二傻和阿Q的有趣对比。阿Q是孤儿、流民,有精神胜利法护身,有喜欢而不可得的女人吴妈,头上有大山一样的人物赵老爷,而二傻同样是早早成为孤儿、离开村庄到县城到水库漂着类似流民、喜欢吹牛好大喜功、有喜欢的而不可得的女人张华、上面有李队长李书记李县长李专员李主任成为影响他一生的一个存在;无论阿Q还是二傻,两人相隔50年,但拥有的确是同样无法自主的命运,飘萍一样的人生,身不由己被时代裹挟着走的生存。寄身未庄的阿Q,也曾有过自己的黄金时代、自己的羲皇盛世,憑借自己力气,倒也能混得衣食无忧;革命党、张勋复辟的时代变动,甚至还曾经让他人前人后很有面子,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是曾经有过“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而身处改天换地天翻地覆慨而慷时代的二傻,反而基本没过几天好日子,一个接一个的运动,一场接一场的变故,他一介草民竟然也无法幸免,无法置身事外——新政权社会动员面之广前所未有,也许对于民族国家的真正形成和治理不无裨益,但代价是什么呢?作品通篇写出的就是这种代价——民不聊生,和平时代的顺民仍然无法善终。
就人物形象来讲,阿Q是生命主义、生存本位的,为了生存而一步步走向绝路;二傻也是。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阿Q是类型化处理,是讽刺小说做法;《落尘》则是自然主义的悲情小说,截取了二傻生命中的三个年头,带出来前前后后他的一生行状。如果说阿Q是个寓言,映射了民族国家和国民的命运;二傻则只是个人物,是个艺术化形象,尽管也融进了民族国家的宏大叙事,但通过他并不能呈现国民性的整体性格,而只是局部性格。这是两个人物的不同之处。可见作者没有整体论意义上书写民族寓言和刻画国民魂灵的更大野心,他更愿意为一个桂西农人做传,记下一个活生生的小人物的一生,作为历史的证词。
作品截取三个时间横断面,1962年前后的事—1975年前后的事—2000年之后的事,三个时间点,分别正是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大饥荒的阶级斗争为纲时代,“文革”后期、即将拨乱反正进入改革开放时代,中国全面开放加入WTO经济发展一日千里的新时代。由此可见作者的野心不在小,企图以这样一种截取、架构,整体性地给予主人公一个广阔的时代背景,让他的活动场域充分展开,个体命运之小叙事与社会变革之大叙事相互穿插交融,形成一种长篇小说的大视野大框架大动力,这是作者所擅长并偏好的模式——如《仙儿堂》《沧桑》,都是如此。
“落尘”之名是个隐喻,意指二傻如粒微尘——随风飘荡、行无定迹、落地无声、微不足道、微屑至极。作品写的就是一粒微尘如何飘荡、落地、寂灭的经过,形成了一种整体性的象征。而且,这粒微尘,正如不安分的阿Q,是一粒不安分的尘埃。作品写出了一粒微尘的不安分的遭遇、奇遇。从这个意义上讲,原型的力量总是过于强大、顽固、坚韧,《红楼梦》不也是写的一块顽石的奇遇吗?《西游记》中的猴子不也是石头化生的吗?女娲抟土造人和圣经中的上帝造人,不也都是使用泥土作为原料吗?最终的结局却都是尘归尘土归土。
在一种终极意义上,在对人生无意义的悲剧观照中,作品所写的微尘样的二傻,不像宝玉含着金钥匙通灵宝玉出生,不像悟空餐风露宿就可生存,只能像阿Q,出生就落入贱民、草民之家,出生即踏上奔波劳碌为温饱之途,出生即明明白白像极了蝼蚁的一生——连蝼蚁尚且不如,只是尘埃,低贱到土里去,倒也符合过去中国农人的天命和普遍性集体性命运。二傻这粒尘埃,只是因为曾经落在一面鼓或者一面锣上,随着锣鼓的被敲击而颤动而跳跃而欢欣鼓舞而随风飘扬,但终究只是暂时依附其上,终归被抖落、被抛弃、被吹散,归于更大的尘土。尘土是他的归宿。
脱离象征意义上的分析,回到肉体中来、现世中来,我们知道,二傻是个苦命之人,大饥荒早期死了爹,大饥荒晚期死了婆,亲妈跟人私奔流落外省,改革开放前夜妻子死于难产,改革开放的20年苦干苦熬养大女儿,女儿命好嫁到南宁,他却在探亲返乡的车站死于非命——一辈子的苦难,美好只是刹那。他的青春年少也曾经有过心满意得的日子,比如他跟知青张华片刻欢愉,哪怕事后证实只是单相思;比如他到了县城在李叔安排的县委食堂打杂,哪怕枯燥也能苦中作乐;比如他揣着从县城买回的稀罕物品回到乡村备受羡慕,倍有面子;比如他和傻女春杏的春风一度,哪怕只是把春杏当成了张华的替代……但欢愉过后,过瘾之后,马上陷入的是更无边无际的暗夜、无助、艰难、苦熬。
二傻是个好人,厚道善良,勤快能干,任劳任怨,乐于助人,重情重义,知恩图报,忠诚守信,传统意义上的一个中国好人所应具有的“忠孝节义”大都占全了——而且并不愚鈍麻木,他有他的机灵劲,比如在跟李叔关系的维护上,在跟村民乡亲的交往中,跟知青张华的相处中,都基本上能做到本色示人,不卑不亢,见出是个有脑子、有能力、有眼光、有志气的农民。跟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相比,二傻具有若干可爱的优点,没有阿Q作为破落户、二流子、流氓无产者的习气,更像一个正常的农民,有来路有去处有敬畏有底线有坚持的传统农民。跟阿Q的可比性,主要在于他的不安分、爱吹牛,他的精神胜利法。当然,我们也可以说,二傻之所以没有成为阿Q是沾了时代的光,沾了土改的光,没有翻天覆地的政权更迭,小国寡民一般的王家坳,倒也不会发生后来二傻家那么多的故事。反过来想,如果阿Q活到了新政权的建立,分到了两亩薄田,又会怎么样?同样的语境下面,二者的可比性才可能更真实。二傻和阿Q,骨子里基因可能是一样的。
二
作品从二傻的生写起,以二傻的死做结。中间挑选了几个事件、几个节点:跟随爹去偷战备粮,几番进城找李叔,留在县城干食堂,派到乡下修水库,跟张华结缘暧昧,跟李叔出伕修铁路,娶春杏,春杏死忆娘生,艰难供忆娘上学,到南宁看望嫁给张华儿子的忆娘,离开女儿家准备坐车返乡却意外死在火车站……
一个普通的20世纪50年代初出生的中国农民的一生,本来也没有太多特异之处,但作品通过并不特异的二傻写出了二傻所生活的时代社会环境,这种环境本身也成为叙事主体的组成部分,毋宁说环境即命运。
二傻本来可以与大时代无关,但很不幸,他逃避不了,自一出生,就进入了最基层乡村体制的链条——出生之日赶上土改队李队长在场,李队长给他起了名字,算是跟官家搭上了最初的关系;二傻爹稍后担任了生产队长,跟升任公社书记的李队长成了上下级工作关系,二傻跟李队长也得以产生必然的关联;二傻爹配合李书记的工作安排,大炼钢铁时出人出工出粮格外积极主动,甚至将村集体的储备粮缴交一光;也正因为二傻爹对李书记工作的全力支持,导致了大饥荒到来时王家坳成为饿死人的重灾区;二傻爹采取盗取公社战备储备粮的下策,导致了被李书记派人抓捕并被县里枪毙;二傻爹之死成为二傻家不幸命运多米诺骨牌倒塌的开始:二傻婆和村民为了抓住一头野猪被野猪撞击而死,二傻娘跟小叔子私奔到外省不知所终,二傻成为了孤儿……故事到此,第一章戛然而止。
二傻沦为孤儿,跟阿Q处于同样的处境。只是,鲁迅先生没有告诉我们、我们也就并不知道阿Q的童年和少年,他一出现就是个青年,就像是从石头缝里冒出来的悟空。悟空还有一个学艺的过程,阿Q一切都被悬置、忽略,直接成为一个国民性格的符号。二傻不同,他有来历有去处,有根系有枝叶,在孙向学笔下,在作品的中交代得一清二楚,妥妥帖帖——这是一个真实的人,一个具有一定代表性、普遍性从而也就是典型性的桂西农民。从而第二章一开笔,二傻已经长成了青年——“许多的亲戚,你帮他一点,我帮他一点。就算不是亲戚,念想他爹是为大家不挨饿而死,也都有良心,也都你帮一点,他帮一点。二傻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
也正是从第二章一开始,作品就介绍二傻之“傻”的由来,展示犯“傻”的种种表现,比如把别人不要、卖猪人本来也打算丢掉的病猪半价买回家饲养。村人因此说二傻“像他爹”——他爹轻信、盲信李书记“共产主义来了”的话,把村里的粮“全部背到公社炼钢场‘共产主义了”,导致大饥荒到来时自己的村成为重灾区;他爹也“二”,盲目冲动、敢作敢当、不计后果,看到村里人越来越多的人快饿死,他冒死“去偷国家粮仓的粮”,“吃是大家吃,死是自个儿死”。当然,村人眼中的二傻爹和二傻,这种种的“傻”的表现,完全可以用另外的词汇指代,比如“忠诚厚道”、“敢作敢当”、不懂算计等。自然也有“愚忠”——这应该是背负着历史的重负了。
“傻”其实也不是作品着力所渲染的性格,不是典型性的塑造。推动故事发展的,是“二傻”性格中的另外特征——好面子。年轻人好面子,爱虚荣,应概莫能免,二傻和村里的年轻人也是如此,吹牛总有吹过头的时候,没去过县城,说去过了;没到过百色,说到过了,并对不服气者打赌发誓:“老子过年前就到县城走一趟给你睇。”“然后明年去百色,后年去南宁。”“你等着睇!”好面子因而吹牛、撒谎,是年轻人的通病,谁还不曾年少轻狂、好勇斗狠、不知深浅?但对于二傻来讲,吹下的大牛、放出的狠话,总是要兑现。这是他骨子里的傻气、呆气、一根筋、不怕事的性格所致。从而,往往正是这样一个理由、一个契机,成为引发故事发生发展和全书叙事的爆发性诱因。
二傻进城成为小说第二章的首场好戏。但他的上城之旅,比之陈奂生的上城,一点都不愉悦,而是充满了憋屈、无助和被歧视被侮辱被捉弄,住旅社被拒,枣红马被偷,到饭店吃被耍,随身带的钱被偷……处处受阻,步步难行,城市以这样一种倨傲险恶的姿态给了他当头一棒,让他如坠冰窖。饶是他灵活、心大,不怕事,也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打击。陈奂生上城因为遇到县委书记住上了旅社,二傻上城没有住上旅社,但身处困境时却被给他起过名的现任县革委会副主任李叔认出来,把他领到自己的家住下,补足二傻被偷掉的钱,让他风风光光坐李主任的车回到村里。如同陈奂生,二傻从此有了炫耀的本钱,受人尊敬的砝码,说起话来更加志得意满神采飞扬,吹起牛来更加没有遮拦没有顾忌。当他跟村人吹嘘说“李叔叫我过了年去找他,他在县城给我找份工作,也让我吃国家粮哩”时,吹牛吹过头,“牛皮吹大了”,没有了回旋的余地。他的村庄王家坳全村人都已经确信,“二傻没有吹牛皮,他真的要去县城吃国家粮了”,队里不安排他做活,村人趁机过来敲诈他的余钱,这一切无疑是将二傻逼上了梁山,断掉了后路。对于这么好面子的二傻来说,不离开都不行了。就这么一句吹牛的话,二傻的命运因此改变了方向——正如无所不知的第三人称叙事者忍不住站出来评述的:“二傻郎个想得到,这句话,让他往后的经历复杂起来。”
好在二傻遇上的是对二傻爹之死心存愧疚、心地善良的贵人李叔,使得他夸下的海口得以部分兑现,很快被李叔收留并安排在县委食堂帮工。这是二傻走上“中兴”之路的第一步,以他的勤劳肯干、能吃苦、脑子活,在食堂干得如鱼得水。然后有了第二步,被李叔派去罗沙公社那板修水库,“煮饭和看管仓库”,从而有了与南宁女知青张华的相遇,有了他的第一段也是唯一一段真情投入、情欲历险,为自己最后的末路埋下了伏笔。水库因选址不当被紧急搁置,二傻却被留下看管工具,在荒无人烟之处一呆就是三年,当终于被李叔想起找回时,二傻几近成了野人。第三步是二傻辞掉食堂工作衣锦还乡,夸下更大的海口说找到了南宁女知青做老婆,可惜张华早已离开了知青点回到了南宁,他的娶个城里妹子的爱情迷梦破灭,恍惚之间将春杏当做了张华的替代,完成了他的男女之事的成人礼。第四步是到百色找升任地区副专员的李叔,又被李专员安排去修建枝柳铁路,一去又是三年,目睹春杏爹的惨死,接受春杏爹的托付,回家乡娶春杏为妻。
如此四步之后,二傻回到了原点王家坳,重新做起了本分的农民。第二章的结尾,春杏难产去世,新出生的女儿忆娘成了没娘的孩子,二傻又当爹又当娘,刚剛得到的一点天伦之乐家庭之暖丧失殆尽,重新陷入生存黑夜。第一章,二傻丧父失母;第二章,二傻丧妻得女;到第三章,主要围绕他对女儿的抚养展开。
第一章写二傻的童年,重在写饥荒,展现出的时代背景惨烈而惊悚,环境大过人物,少年二傻的形象因此只能是单薄的;第二章写二傻的青年,重在写二傻的青春、激情、活力、情欲,怎样凭一股冲劲把一件件不可能的事情做到了可能,二傻的形象生动鲜活,一个桂西青年农民的形象,站在了中国文学的人物画廊,如此独特而真实可信;第三章主要写二傻抚养忆娘的经历,二傻的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忆娘身上,忆娘是他的生命的全部。
二傻结婚时已到20世纪80年代初,赶上了分田到户、生产承包制,等忆娘出生就生逢改革开放,国家社会开始转型,二傻家境得以改善,忆娘得以正常读书考学。但即使赶上新政策,以贫瘠的几亩薄田,二傻的日子仍是艰辛,供养忆娘读书仍然相当困难。第三章前半部分就围绕着二傻的清苦和贫瘠展开,写他如何精打细算吃苦耐劳也仅仅是混个温饱,忆娘读书的每学期的四五百学杂费始终是个巨大的负担,为此二傻养鸡、养猪、卖余粮,卖四时产出的各种时令作物,全拿到市场上换钱,日积月累,一分分一块块把忆娘学费凑齐。
上学就像是一台抽水机,将二傻所有的产出所有的劳动成果抽取殆尽,然后还有来自村、乡、县各级名目繁多的各种捐、税。仅教育一项,书中就写到乡里进村收取“教舍修缮费和民办教师费”,此前已经收过了“教育费”——二傻称是“讨债的来了”,乡里的韦副乡长也承认他“一天到晚忙得团团转,干的就是追你们交这个费那个税”。鲁迅《故乡》中,“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将闰土苦成“一个木偶人”——曾是那样活泼泼的生命!二傻遭遇的虽不会比闰土为艰,但靠天吃饭不时出现的“饥荒”,以及各类“苛税”,仍是压在农民头上的大山。
辛逸在《中国的工业化与农业的现代化》一文分析说,据经济学家计算,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国家从农业获取的农业剩余达6000多亿,接近同期国家对工业的投资。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人民公社每年为国家提供的农业剩余200多亿元,每个农业劳力人均达80元。作为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其每年收入的近一半用于交农业税、“公粮”和集体提留,剩下的另一半支付社员的口粮。生产队的分配名为按劳分配实际上是按“口”分配。风调雨顺之年,不过200多公斤口粮而已。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主要特征便是落后和贫穷。到1980年,全国近74%的生产队年人均收入低于100元,近2亿农民终年食不果腹。为了工业化的顺利进行,国家推行以统购统销、户籍、就业、教育等制度为支柱的城乡隔绝政策,形成了壁垒森严的城乡社会二元结构。几十年来,几亿农民政治上无升迁的机会,经济上没有改善的可能,终年被牢牢地箍在土地上为国家工业化默默劳作。②
很不幸,二傻所经历的恰恰就是这30多年,该遭受的该承受的该忍受的来自各个层面的盘剥,无一幸免。
既然这是一种政策设计,人,孤立的人,尘埃一样草芥一般的桂西农民二傻,也就只能认命。以前还有他的李叔罩着,自李叔在枝柳铁路修建完成另有升迁远离也淡忘了二傻之后,成家生女后的二傻就只能完全靠自己在乡间田地中刨食谋生了。过年为了让女儿吃上肉穿上新衣服,他大年三十去市场卖红苕,买衣服的钱不够,就是赊账也一定要买;为了还上赊账的钱,他到山里寻灵芝;为了日子过下去学费有保障,他不得不抗税不交,但他直率心软的性格又决定了他不会不交;为了让女儿有个好身体迎接高考,他卖掉相依为命多年的枣红马。
二傻1952年左右出生(大炼钢铁时他六七岁),忆娘1983年左右出生(二傻春杏结婚时包产到户,可考时间是1982年),二傻比忆娘大了30岁。当忆娘跟蒋一凡到南宁结婚生子时是22岁(忆娘高考结束勤工俭学是21岁,下半年到南宁蒋一凡学校做管理员,“翻过年,时间到了六月”时被张华看出怀上孩子,当年10月生下一对男婴),二傻应该52岁。实际上二傻也就活了52岁。短短52年,经历一场大病,立马瘦得皮包骨头,书中说他“一下子像六七十岁,躬腰驼背,走路蹒跚,干不得重活了”。积劳成疾,已成风烛残年之相。当女儿女婿请他到春节到南宁看外孙团聚时,他自然喜不胜收,在村民当中也倍有面子。他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吃上了“国家粮”,还生了一对双胞胎男娃,他以为投奔女儿享福的好日子已经到来。
但二傻的南宁之行并不美妙——先是发现亲家母原来是跟他有过暧昧的张华,张华不会允许他留在南宁,尽管她对二傻并无恶意,甚至含有些微温情,但同在屋檐下二傻难免言多必失。二傻知趣,年没过,马上就要返乡。二傻也明白,南宁是不能再来了。回乡之路不远,亲家公蒋知青有车可以送他回去,但二傻坚持一定要坐火车,以此完成他的夙愿,也是为他年轻时候撒下的谎有个交代。最后终因追赶刚启动的火车而死于非命——被加速阶段的火车甩到月台水泥柱上。
而直到故事结局,二傻死后,李叔竟然才知道二傻的本名原来是叫“王建国”——多么宏大而豪迈的名字,向主流意识形态献礼的名字!但他毕生却只被叫做二傻,只是以“小名”示人,并没有被赋权、被视为有行为能力的国家主人、公民主体,只是用着一个阿猫阿狗的符号,跟沉默的大多数、无数的无名者一起,过完了短促的一生。而李叔呢,只是在故事的开始出现过四次他的本名——李本通(本通本通,料是不忘本之意),然后就是李队长、李乡长、李书记、李主任、李县长、李专员、李主任——这种反讽效果是多么的强烈,多么的意味深长!
三
至此,全书的第二条线索的功能就凸显出来。李叔作为副线,与二傻构成的主线相补充,形成一种复调。没有李叔,就没有二傻故事行进的依托。在某种意义上,李叔可被称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一种象征。他的存在也基本框定了二傻活动的范围。如果二傻爹不是村长,就靠不近李叔,就没有积极上交储备粮的事,就不会受良心驱使为村民去偷公社战备粮,就不会被枪毙导致二傻成为孤儿;成为孤儿的二傻如果不是因为进城陷入困境得到李叔的救援,就不会留城做临时工,不会被带到修水库,不会遇到张华,不会有多少年后自己女儿嫁给张华儿子的事,也就不会到南宁,不会惨死南宁车站……在情节的链条上,李叔是重要的一环,是一条伏线。
李叔自然不是反面形象,相反,他有文化,有眼光,有抱负,有良心,体恤民间,重情义,保护弱者,公平正直,并具备稀有的自我反省和忏悔能力,体现在对二傻的态度上,则是在职权允许的范围内能帮则帮。当然,也不必把他拔得太高,作为一个政治人物、官场不倒翁,有他的手段,总能判对形势,跟对路线,对于二傻他也只是做个顺水人情,只要二傻不出现不找他,他并不会主动想起二傻。某种意义上讲,李叔更像一个符号性存在,一个政治的符号,意识形态的符号。二傻与李叔的关系,可以视为一种民间与政治、个人与体制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对抗的,甚至可能是相互依存相互体谅的,但何以二傻落入如此悲惨的境界——幼年失怙,中年丧妻,老年失女(远嫁不得见相当于失去了)。曾经被许诺给予的黄金世界呢?
不可否认,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改,借助种种动员技术和策略,成功将“阶级话语”嵌入乡村社会中,实现了对乡村小农民众的政治动员,得以将乡村民众纳入国家权力体系的运行轨道,成功地获得了进入乡村小农社会攫取资源和整合农民的合法性,顺利实现国家建设和乡村治理的目标。
这是土改积极性的一面。但我们也要承认土改之后的农村,被捆上国家工业化的战车后,成为国家战略牺牲品的事实。我们在《落尘》第一章中看到的正是这种宰制和折腾的过程及其后果。第一章上来就写土改,写土改队与农民的打成一片完成分田,并代表国家意志进行对农民的规训,比如要与地主划清界限,不能再称被分掉田地的地主老财为“牛二爷”。分到田地的农民心怀感恩,自然也对新政权及其基层管理者产生信赖,二傻爹就酒后壮胆请土改李队长给他新出生的儿子起名字,这个情节意味深长,如李队长所疑惑的——“在他的保定老家,不是亲爷爷就是当爹的,郎个能随随便便叫一个外人取名呢?”——实际上这是说明,土改之于乡村伦理是一种僭越、冒犯和取代,党和干部叙事已经压倒了乡村伦理叙事。正是基于土改建立起来的政治权威、资源和民心所向,才有了接下来互助组、合作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也才有了瞎指挥下违背经济规律但仍然一呼百应的大跃进、大炼钢铁、大食堂,必然的后果是所谓三年自然灾害的大饥荒,饿殍遍地,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不一而足。
《落尘》第一章对这段历史背景,以大量的细节做了呈现,唯其纤毫入微才格外触目惊心。灾年开始尽管“整日里就是饿,就是想吃”,但还能喝到“捞了大半野菜的包谷糊糊”;后头则只能喝“稀得照到了人影”的“捞糠捞野菜的包谷粥”,“人人都饿得整日流清口水,走路像踩棉球”;再到后面,村里杀狗杀猫杀猪杀牲口捉老鼠野菜嫩树叶扯光撸尽,能吃的都吃掉。天灾加人祸,第一年天旱,第二年水涝,好不容易种下去长起来的作物被大水冲走,公社只是号召“生产自救”,自救自救,自己救自己,死活靠自己。冬天到了,书中写到饥寒交迫生死由命的人们,“肚子里只有野菜、树叶、草根的人们”,“蜷缩在火塘边,睁着一双双无助的眼睛,吞着一口又一口清淡的口水,幻觉着大块肥肉、大碗干饭随便吃的幸福”。这一幕幕惨剧,连同作品写到的早春的王家坳村民吃红米菜度日拉稀,以至于“家家户户的茅坑都是红色水,村头村尾,路坎边,沟底脚,也随处见一摊摊红水”的情景,让人过目难忘,记忆深刻。然而,更难的日子、更悲惨的呈现还在后面。王家坳开始死人,校长、二傻婆、光棍汉王老五、王把子一家八口,还有二傻爹,各有各的死因。
全章最精彩的部分是二傻爹带二傻去韩臭蛋家借粮。这次借粮是为二傻婆办丧事。作品采取欲扬先抑法,先故意从道德高度数落韩臭蛋的狡猾、落后,说他“是条老狐狸,滑头得很”,因为他不坚持拿粮给公社,“就是按人头,该多少就多少,绝不肯多拿出一颗粮”,可见政治觉悟不高。也因此二傻爹判断他应该家里有公积粮,私藏粮也会不少。当然,韩臭蛋还有小气、吝啬、好赚小便宜的毛病,等等。二傻爹对于能不能借到粮食,心里是没底的。粮食最后是借到了,但二傻爹也看到了,韩臭蛋家的日子并不比他家好多少,大过年喝的也是稀得像水的稀饭,招待客人的野菜苞米面糊糊和紅苕,也只能给客人吃,又老又瘦的老婆和四个面黄肌瘦的孩子家里的人是没份的。而且韩臭蛋也明确告诉二傻爹,他们村的公粮私粮,已被李书记以“党性”“战备粮”的名义相威胁,软硬兼施“征购去了几马驼”,实在到了已不如王家坳的地步——“要是今年还有个啥子灾,我们者浪恐怕比你们先饿死人哩。”
这个情节的重要性,实际上是产生了对李书记及其所代表的基层政权的质疑、控诉和反抗。是的,二傻爹的愚忠,是看到“人家是书记,代表党说话,党员不听党的话还叫啥子党员”,更兼二傻爹早跟李书记称兄道弟,“兄弟一样”,他只能有“唉声叹气”的份。而韩臭蛋一针见血地指出,王家坳的缺粮,“都是李书记惹的祸”“李书记那狗日的还不想放过我”。李书记职责所在,自然难辞其咎,当然他也负不起全责。这是不言自明的。更大的背景是顾准所说的中国农民的“厄运”,即“他们从糊口经济的立场出发,在土地革命的旗帜下做出了重大贡献,结果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回过头来”,剥夺他们。③
正是屈从于国家意志和历史重负,为了逃避生为农民的原罪和“厄运”,王家坳的村民都在向往着城市的生活,吃国家粮是他们毕生的梦想和祖祖代代的理想。少不更事喜欢吹吹牛的二傻盲打莽撞间,一直不停地试图逃离乡村,吃上“国家粮”,成为“公家人”,而且也确实有六年多时间成功地离开了王家坳,他是那个时代乡民心中的能人、英雄。“国家粮”作为一个关键词,贯穿了全书的叙事。
书中共有42处出现“国家粮”字眼,其中3处是“国家粮仓”,其余39处都是“国家粮”,通过二傻之口、村人之口,展示对吃上“国家粮”,登上“国家粮”所代表的身份、地位的毕生向往。书中还有157处提到了“城”,50处提到了“国家”。可见,国家粮—城市—国家,实际上成为了一条道路,表征了中国农民对土地和乡村的厌弃,是怎样向往着逃离农村,进入城市,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进入国家上面的阶层。
书中73处出现“火车”。火车,也是一种象征,表征了一种现代生活,是二傻和村民们走出大山、连通外面世界的载体、中介,富有足够的神秘感、蛊惑性。对火车的稀奇、坐火车的向往,也就是对外面世界、现代生活、城市生活的期盼和想象。所以,吹牛作为二傻行动的缘起,第一次吹牛受挫,是发誓马上去县城,从而有了二傻上城记的种种奇遇。第二次吹牛,是修完枝柳铁路回村跟春杏成家后,当有人问二傻“见过火车没有”时,他说自己火车“坐了一天一夜”“一直坐到南宁”。这句谎话恰恰是致命的,才有了后来坐汽车到南宁探望女儿女婿返程拼命也要坐一坐火车的情节发生:因为这句大话谎话是他的心病,不兑现让他做人没了底气,也才有了二傻殉身于火车、南宁的结局。火车、南宁、南宁女知青、国家粮,是二傻毕生奋斗的目标,但他什么也没有得到,也不可能得到。他是一个梦想家,也是一个行动者,但只能成为一个时代和历史条件下的殉葬者。
此外,书中还有240处出现“死”,在在显示乡村生命的脆弱。书中一开场是二傻出生,带有桂西特有的喜庆和谐谑色彩,仿佛好日子指日可待,新社会新生活马上到来。但等二傻到了七八岁,大饥荒让王家坳马上成为人间地狱,一连串的死亡事件纷至沓来。第二章的前半章节,也就是在二傻的“中兴”道路上行进时,二傻似乎真的要跳出大山吃上国家粮,但随即发生春杏爹的死亡并托付春杏的终身。春杏爹的死引发他的家庭崩解,失去支柱、陷入巨大悲痛和绝望的春杏娘春杏婆很短时间内同一天辞世,这个家庭只剩下了哑女春杏!二傻春杏相依为命,过到了一起,并很快有喜。书中叙述者忍不出来评述说,“你看他们两家,死的死,跑的跑,就剩了二傻和春杏俩人,现在有后了,真的是大喜事哩!”可惜,喜事不过十个月,马上丧事又来,春杏死于难产,拼死拽出来的孩子忆娘,一出生就没了娘。二傻拉扯忆娘长大成人,读完高中,忆娘虽高考失利,但所幸遇到大学老师蒋一凡,被带到南宁工作结婚,由此获得拯救。二傻跟女儿去吃国家粮的好日子这次似乎真的触手可及了。但南宁探亲之行成为二傻人生的告别,失魂落魄、梦想彻底破灭的二傻迎来了他最后的失败,走向了他的人生末路,以血淋淋惨不忍睹的形象,葬身于他所梦想的、假想的、吹牛的、夸耀的另一种生活镜像之前。
二傻赤裸裸一无所有地来,一辈子清清白白做人,本本分分做事,对世界充满幻想,对他人充满善意,最后一无所有地离开这个世界。故事结束前,忆娘和蒋一凡说“等他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就请二傻去跟他们住在一起”,不再分开,但二傻再也看不到重聚的那天了,死时甚至不曾、来不及、也不知要对这个世界说些什么。
但他最终还是以血肉之躯,完成了他的承诺,兑现了他夸下的海口,并以一种纪念碑的姿态,完成了他对那个时代的控诉,也完成了对苦难不断但顽强乐观的桂西农民群体的致敬。
时过境迁,历史上的这种种“厄运”可能被渐渐忘却,但作者笔下的饥荒图、末世景却仍在活生生晃动。历史活过来了,无数的冤魂仍在游荡和哀嚎,历史被赋予了生命,集体记忆得以复活,在读者面前开始了诉说。小说不是历史,但小说就有这种形象化的能力,有这种还魂之术,让历史穿越时空在现实中显影。
四
《落尘》几乎涵盖了上世纪50年代初到本世纪初中国广西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及不同阶层和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几乎都以编年体的形式呈现了50年桂西历史发展的轮廓,也反映了一系列重大的历史事件。作品所描写内容不仅使小说具有了严格的历史框架,更使小说的想象图景具有高度真实的历史感。无论是大炼钢铁的场面,还是大饥饿的人间地狱;无论是村民的淳朴与善良,还是乡镇干部的欺骗与使坏;无论是乡村的凋敝与闭塞,还是城市生活的新奇与刺激……每一个场景,小说中都有详细和周到的描述。这种摄录式的纪录,为真实地再现当时的场景,为后世了解50年间桂西城乡的生活,提供和保留了宝贵而又可靠的资料。
孙向学善写动作、写场景、写对话、写冲突,而不太愿意写静态、写静物、写心理,总能把作品写得热闹蒸腾,锣鼓喧天,引人入胜。他的豪侠忠义,江湖气质、广交朋友,使得他成为深圳这座城市不停留的行走者、夜游神,从而也成为红尘滚滚的城市生活的见证者和窥视者。他的对自然、物候的敏感多情,博物学者的五蕴和脑子,对地方性知识、思想和信仰的了解和兴趣,对民俗风情、人情物事的投入和融入,到任何一地他的有心和无分别心,总能让他成为土地之子和城市之子,成为现实主义意义上的“历史的书记官”。但孙向学不拘一格、不拘小节、天马行空的天性,又使得他轻易进入不了某种主义、模式、类型,比如现实主义或现代主义当中,作品写得野性蓬勃、汪洋恣肆、元氣充沛,是一种无法归类的写作。
当然,无法归类也不妨尝试归类,就他的写作手法或者作品呈现出来的特点来看,是有着一定自然主义写作的代表左拉所尝试、命名、阐释的自然主义倾向的。巴尔扎克意义上的“书记官”显然是无法容纳他的美学特质的。如左拉所言,作家应当成为“真正的工匠、解剖学家、分析家、生活的探索者、有关文献的编纂者”,比之巴尔扎克对生活的复制、再现、记录要严格得多,也复杂得多。孙向学如同左拉,他并不追求“典型”“这一个”,也从不企图赋予一个人物、一个故事“本质”化或“理念”化或“世俗”化的东西,文学在他的眼中,就是写出一种严苛的真实,让“真实的人物在真实的环境里活动,给读者提供人类生活的一个片断”。这种纯客观,是最接近事物本来面貌的描写,是一种客观的、历史的存在。在孙向学繁复的不厌其烦地还原式描写中,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按照小说中的场景去复原当时当地的植被、建筑、物候、饮食、服饰、交通、交易、道路,这些身临其境的感觉也正是自然主义小说带给读者的阅读的真实感。
作家阿城在与《繁花》作者金宇澄对谈中就讲,中国一直强调现实主义写作,但最根本最需要的却应该是自然主义。左拉也认为,巴尔扎克没有达到书写现实的极致。因为只有将现实的无尽细节写到极致,写作者才能探到现实主义书写的底线,进而才能把握自己的写作处于怎样的写实程度。④
从这个意义上讲,孙向学的写作恰恰写得细节够细,构图水平精准,还原能力惊人,人情事物、历史掌故、风土民情、岁时节令、植被物候尽在掌握从不露怯。而且,世俗与个人的价值标准在这个作品中大抵是付之阙如的。正因如此,反而使得作品具有更广阔的阐释空间,并溢出了文本。
孙向学用一部小说赋予茫茫无边的50年桂西城乡简史一个形式和框架,赋予混乱的乡土经验一个形态和形式,选取了三个年头发生的主要事件,以三个横截面、顺序、倒叙、预叙等方式勾连起前前后后的若干节点,显得面目清晰。貌似二傻的形象和性格颇具典型性,似乎是批评现实主义的路数,但这种典型性其实恰恰是一个副产品,对于二傻,作者其实做的恰是非典型化处理。作品的本意并不是要写一个传统现实主义的大题材、大主题,而只是专注于桂西农人庸常、世俗的原生态生活,写一个尘埃一样的小人物的琐碎无比的生活。作品毫不关心笔下人物的典型意义,只是将他们俗常的欲望,俗常的状态作“还原”式的呈现。
孙向学的语言明白清晰,不避粗俗。而且这种粗俗而非优雅的选择,原因在于更契合人物身份。作者的语言也是激越而丰富的,让人感到了一种动荡不安的情感——这是孙向学语言的精魂。作者的灵魂是不安分的、野性的、放纵的,从而某种意义上来讲,是革命的,因此他的文字显得力量感十足,情感激越而饱满,富有大河滔滔一泻千里的激情。孙向学的风格也许可以概括为开阔和形象化,归纳为刚柔并济。如巴比赛评论左拉所言:“左拉的风格简朴,明白易懂,扎实稳重。尤其是,它的风格生动活泼,可以说十分丰厚。左拉挥笔如有神。……这种奔放的描写在所有人的脑海里始终留下和本人经历一样的动人记忆。”⑤
通篇下来,可以感到全书有一种内在的旋律、腔调,愤激的,哀伤的,无奈的,甚至有点骂骂咧咧的,书中,60处出现“麻屄”,580处出现语气词“哩”,150处出现“郎个”,249处出现“啥子”,作者就是敢于肆无忌惮、乱拳打死老师傅,以大量极其口语化的词汇,营造了浓郁的桂西民俗风情,也隐含了叙述人包括作者的立场和态度。对话中方言土语的大量使用,既是还原真实语境所需,也为了增加人物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同时,粗俗语言的进入,也是作品的基调所需要的,不是书面语、文雅词所能替代的,否则就成为了两张皮,作者或隐含作者的立场就成了高高在上的同情和代言者的清高姿态,这显然与真实作者的心态是不相符合的,作家孙向学在桂西成长20多年,早已跟这片土地、大山血肉相连,与父老乡亲声气相通。因此,全书的叙述语言总体来讲口语化色彩鲜明,但又做到书面语与口语兼容并用,忽雅忽俗,忽庄忽谐,忽长忽短,错错杂杂,营造了一种参差错落局面,颇有灵动感。尽管文中使用成语之处很多,但成语后面,随即加入了口语化的表述,迅速消解掉了成语带来的庄重,而让叙述节奏起了變化,表现力更强。
可能是无意,《落尘》全书三个章节,某种程度上偶合了奏鸣曲式的结构:第一章是形同快板,呈现二傻的童年成长和他的家庭变故;第二章类似慢板,呈现二傻的青年行状和“优胜纪略”,呈现个体命运与时代政治的关系;第三章是速度稍快的快板,故事所有人物都各得其所,矛盾的解决是飞鸟各投林。第一章10年左右的跨度,情节发展紧凑、集中、激烈、紧张,最有行进感;第二章20年左右的跨度,总体来讲写得舒展、抒情、开阔、缓慢;第三章跨度最长,22年左右,这最长的时段,情节发展速度最快,节奏最紧,文笔最简,快速通过,快速收束。三个部分,截取三个年头,勾连前后枝节,写了二傻的一生,全书用力不做平均处理,而是有轻有重,有徐有疾,有涂抹有点染,有合唱有独奏。作品体现的批判功能主要由第一章承担;主人公人物形象的塑造,主要由第二章承担;对二傻为代表的桂西农人的歌哭,主要由第三章承担。第三章的批判功能也有,但无法强过第一章,而是进入静水深流阶段,直到结局再起高潮,以强烈的情感完成全书的收尾。但隐含在三个章节中的主部主题和副部主题(套用交响乐奏鸣曲的曲式概念),却一直是以偶合、疏离甚至对峙的关系而存在的。主部主题是个体命运,副部主题是时代环境。二傻作为主部主题的行动者,李叔作为副部主题的承载体,二者头尾相贯,形成对应、对照、对比和对话关系。
总体而言,这个作品是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但这个视角又是选择性的,有限性的,隐含作者总体通过叙述人发声,似乎无所不知,站在50年后的历史高度,回溯一个桂西农民二傻的一生。但在叙事过程中,叙述人有时又从全知全能视角,跳到了故事中人物的身上,比如二傻、李叔、张华甚至春杏,附体其上,以人物的视角来感知和发声,人物被赋予了更大的言说权力,让读者拉近了与人物的距离,并增加了小说的戏剧性和情感力度。
阅读《落尘》,脑海中时时涌出鲁迅《阿Q正传》、萧红《生死场》、高晓声《陈奂生上城》、曹乃谦《到黑夜想你没办法——温家窑风景》等作品的影子,也许对作者来讲存在经典作品“影响的焦虑”,有意无意间形成一种误读和仿写、改写、接着说,而对读者来讲,也会自觉不自觉以经典标准来评判、对待后面的作品。以整体性细读来剖析《落尘》,不难发现这部作品与上述经典之间的互文关系,比如人物性格与《阿Q正传》、生死状态与《生死场》、城乡关系与《陈奂生上城》、苦难程度与《到黑夜想你没办法》等的对照。但《落尘》在多种经典作品的重峦叠嶂间,仍能巍然秀出,别具意义,甚至更具体量、容量和深广度上的长处,这正是孙向学对于当代中国文学不可抹杀的贡献。
【注释】
①孙向学:《落尘》,载《中国作家》2016年第10期。
②辛逸:《中国的工业化与农业的现代化》,载《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9期。
③顾准:《顾准日记(1960年1月11日)》,见《顾准日记》,陈敏之、丁东编,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第231-232页。
④见《阿城对谈金宇澄:文学不负责讲好人的故事》,凤凰网“凤凰文化”,http://culture.ifeng.com/a/20170224/507293
393_0.shtml。
⑤张容:《当代法国文学史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
(于爱成,深圳市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