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熙瑜
摘 要 本文通过对“纠正”和“纠正措施”二者概念的辨析,结合具体案例,阐述了“纠正”和“纠正措施”在不合格处置中的正确应用及对提升产品质量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纠正” “纠正措施” 过程 质量改进
一、概述
“纠正”和“纠正措施”是不合格处置中的两种重要手段。“纠正”指将已出现的“不合格”变“合格”,以满足顾客需求。“纠正措施”指通过消除“产生不合格的过程原因”,改进“过程”,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发生,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纠正”和“纠正措施”的辨析
质量管控工作中,要想正确实施不合格处置,就必须深刻理解“纠正”和“纠正措施”这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
在GB/T 19000-2016中,“纠正”的定义为“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纠正措施”的定义为“为消除不合格的原因并防止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与“预防措施”不同,“纠正”和“纠正措施”都是对已发生的不合格进行处置,但二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从而产生的作用范围也不同。
“纠正”的对象是“已发现的不合格”,目的是有错必纠,把不合格变合格,如返工(注意:返修不属于纠正)、降级。而“纠正措施”的对象是“产生不合格的原因”,这个原因通常在“产生不合格的过程”中。当消除不合格原因,改进“不合格的过程”后,就能有效避免不合格的再次发生。同时,通过举一反三,对类似机理的不合格(已存在,但还未暴露)进行排查,能使组织从中获取最大化的收益。
GJB 9001C-2017中指出“纠正措施应与不合格所产生的影响相适应”。对已发生的不合格是采取“纠正”还是“纠正措施”,需根据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综合考虑风险、成本、效益各方面因素。
三、“纠正”和“纠正措施”的应用实例
实际应用中,对“纠正”“纠正措施”认识不到位,在进行不合格处置时极易陷入误区,导致“纠正”“纠正措施”不全面甚至无效。为便于读者正确理解、应用,笔者将结合典型案例对二者进行深入剖析。
误区1:错把“纠正”当“纠正措施”。
案例1:质量体系外审时,审核员发现某份合同未按程序文件要求签署,缺少销售经理签名。针对此不符合项,该企业采用“纠正措施”进行闭环:将没签字的合同完成补签字。
这种把“纠正”当“纠正措施”的情况,在企业中很常见。如果深入查找销售经理没有签名的原因,就会发现,原来销售经理经常在外出差,但合同又无法因此耽误不签,程序文件中该条款要求的操作性不强。因此,可修改程序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当销售经理不在时,可授权XXX角色完成合同签署。同时举一反三,排查还有无类似问题的程序文件,同步整改。这才是“纠正措施”的正确做法。
案例2:A店的玻璃门因太洁净易被忽视而被行人撞坏。
这个案例在互联网上流传甚广。很多人认为,把撞碎的玻璃门进行更换是“纠正”,在更换的玻璃门上贴“小心玻璃”的警示牌是“纠正措施”。但笔者认为,以上措施均属于“纠正”。具体理由如下:
本案例中最关键的一点是,不合格的对象是“被撞坏的玻璃门”而不是“玻璃”,在更换玻璃,修复玻璃门后,如不贴上警示牌,玻璃门仍存在再被撞碎的不合格因素。因此,只有贴上警示牌才能确保被撞坏的玻璃门,由不合格变为真正的合格。
要想避免A店再次出现其他玻璃门被撞坏的事件,得采用“纠正措施”。
正确的“纠正措施”是,针对安装玻璃门过程中的不合格原因,增加制度规定,改进玻璃门的安装过程,即安装好玻璃门后必须贴上“小心玻璃”的警示牌。同时,举一反三,A店所有玻璃门都贴上“小心玻璃”的警示牌。
误区2:以为只要是“纠正”,就不需要查找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导致纠正无效。
案例:水泵在使用过程中失效。究其原因是水泵润滑油箱里的润滑油耗尽,造成轴承金属缺乏润滑,产生金属疲劳,最终导致轴承断裂,水泵故障。
本案中,如直接对断裂轴承进行更换,是不是正确的“纠正”?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当不清楚不合格产生的原因,仅对断裂轴承进行更换,后续使用过程中,势必会造成该水泵再次失效,这样的“纠正”纯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
正确的“纠正”是针对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处置。一是更换轴承;二是在润滑油箱中加满润滑油;三是添加润滑油箱油量监测程序,当油量低于门限值时,水泵自动发出警报,提醒加油。只有采取以上措施,才真正消除了本台故障水泵的不合格。
要想防止其他水泵出现类似故障,就必须采用“纠正措施”,针对该型号水泵的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改进。一是在本型号水泵的技术状态文件中增加“加油提醒”功能,增加润滑油箱油量监测程序,作为验收时的检验项目,确保“加油提醒”功能正常无误;二是在本型号水泵的使用说明书中用户使用注意事项一章,补充“加油提醒”相关内容;三是举一反三,排查所有有类似故障机理的不合格产品。
类似场景还有很多,如元器件的失效,保险丝的异常熔斷等,要想“纠正”有效,就必须先找到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误区3:对“纠正”概念理解不到位,导致“纠正”不全面。
案例:某测试仪器或某检验工具超期使用。
面对这种情况,通常采取的“纠正”为重新计量校准,合格有效后方可用于后续测试、检验中。但这样的“纠正”并不全面。
再次审视“纠正”的定义,即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由于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的特殊性,本案中要消除的不合格,还包括对测试仪器、检验设备在超期时测试、检验的产品,必须重新开展测试,检验工作,确认相关数据的正确性。只有这样,才算完成了全面的“纠正”。
采用“纠正措施”,需深挖测试仪器或某检验工具超期使用的原因。一般对不合格原因层层深入的程度,应根据不合格的性质和消除不合格的目的,直至达到需制定对策、采取措施、改进过程的程度。
为什么仪器、工具超期使用?因为新进厂的员工不知道有相关规定。
为什么不知道相关规定?因为没有接受相关培训。
为什么没有进行相关培训?因为计划紧张,未给出培训安排。
不问为什么,责任人是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的使用人,问了为什么,了解了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责任人是安排培训的管理者。
采用“纠正措施”,在制度文件中增加“正确使用相关仪器、工具”的培训内容,确定培训计划,及时对新员工开展宣贯培训,才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误区4:“纠正措施”无实际操作性。
案例:某产品试制时发现产品加工不合格,原因分析是需要专用加工设备。“纠正措施”是购买精密的数控加工设备。但由于企业没钱,新品数量少,公司不可能购买此设备,“纠正措施”迟迟不能得到实施。这样的“纠正措施”没有实际操作性。
误区5:对“举一反三”认识不足,导致对不合格的清查不彻底。
案例1:某设备开展电源试验时,突然发出尖锐的爆裂声,经分析,发现故障原因是内部滤波器A由于设计缺陷引发芯片短路。令人遗憾的是,该设备中还有一款滤波器B,曾因类似故障在前期完成技术归零(注:技术归零是“纠正措施”的一个示例,在武器装备质量管控中被广泛使用),并通过优化电路消除了设计缺陷。但在实施技术归零“舉一反三”时,只清理了与滤波器B相关的所有产品,未对存在类似不合格的滤波器A进行清理,导致类似机理的故障再次发生。
案例2:某产品中的芯片A因焊盘尺寸设计错误,发生短路问题完成了技术归零。一年后,顾客使用该产品时再次出现短路问题。一查原因,竟然是芯片A为技术归零前状态,又一起“举一反三”不到位。
“举一反三”作为“纠正措施”中一个相当重要的环节,要求清查本型号产品、拥有类似故障机理的其他产品,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不合格,以避免不合格的再发生,只有把“举一反三”要求落实到位,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不合格的再发生。
四、结语
持续改进是GB/T 19001标准的主要原则。正确采用“纠正”和“纠正措施”,提高不合格处置的有效性,可以达到消除不合格、优化“过程”,持续改进的目的,对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29研究所)
参考文献
[1] GB/T 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Z].
[2] 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Z].
[3] 对纠正措施的理解和审核[J].新时代认证,2006.
[4] 提高纠正措施的有效性[J].航空标准化与质量,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