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的“富广场”

2018-09-29 03:54
畅谈 2018年16期
关键词:形象工程巡视组政绩

2月至5月,湖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郴州市及其下辖的汝城县、桂东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巡视发现,汝城县为了所谓的政绩,罔顾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反而大规模举债修建大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仅修建爱莲广场,就花了4800余万元。在实地走访中,巡视组还发现,汝城县城卢阳镇竟然还有两个自然村一些村民家中没有通电,当地群众25户67人仅靠山泉水发电和点煤油灯照明。

实际上,像汝城县这样,穷地方追求“阔面子”的现象并非孤例。近年来,一些地方头戴“贫困”的帽子,却热衷于讲排场、比阔气,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比如,一些地方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破烂不堪,却投入巨资修建豪华的政府办公大楼:有的地方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却在“三公”消费上大手大脚……

中组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对贫困县考核办法、内容和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要求: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更是明确要求贫困县严禁搞华而不实的标志性建筑、形象工程、景观景点。所有这些,目的就是树立正确的导向,引导贫困县把工作重点放到扶贫开发上来。然而,汝城县的做法再一次表明,落实这些要求依然面临不少挑战,让一些地方“真扶贫、扶真贫”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首先,扭曲的政绩观仍需进一步纠正。当下,“越穷越要建大广场、豪华楼”在一些地方很有“市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当地领导看来,大广场、豪华楼等是光鲜的“面子”,是短平快的“显绩”,远比扎扎实实拔穷根“见效快”。显然,如果不是重“面子”轻“里子”、重“显绩”轻“潜绩”,汝城县也不会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背景下,斥资数千万元修建“富广场”,却对用油灯照明的“穷百姓”视而不见——2008年以来,该县财政几乎一半的钱都用来大搞城市开发和城市建设,并且“没有钱借钱也要建”,而用于培植财源、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还不到6%。

其次,监督问责缺位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汝城县的问题已存在多年,而且己引发明显不良后果。比如,2008年以来,汝城县修建广场公园11个、市政道路項目26个,并且违规修建办公楼10栋;比如,2015年至2017年该县综合债务率分别为274%、285.74%、336%,负债率在湖南省排名第一。如此数量众多的明显反常甚至违规行为和恶劣后果,为什么直到此次省一级的巡视才被发现并问责?当地其他形式的监督管理为什么长时间难见踪影?

一边是以数千万元打造的“阔面子”,一边是仅能靠山泉水发电和点煤油灯照明的“穷里子”一一面对如此强烈的对比,应当反思和改进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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