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 劾

2018-09-29 07:27
家教世界 2018年25期
关键词:罪状旧唐书御史

【释义】

在君主时代担任监察职务的官员检举其他官吏的罪状。也指某些国家的议会对存在违法失职或是职务上犯罪的官吏,采取揭发和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辨析】

“劾”容易错写为“核”。“劾”的右半边“力”是有强力的意思,与弹劾的词语氛围相符。而“核”从木,本义为果核,与弹劾的语境相去甚远。

【起源与演变】

《说文解字》将“劾”说解为“法有罪也”,段玉裁注:“法者,谓以法施之。”也就是揭发罪状,使之伏法的意思。“弹”《说文解字》说解为“行丸也”,指弹弓,后来也有弹劾、抨击的意思。《旧唐书·职官志三》中有“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于大夫”的说法。《旧唐书》记载的是唐朝的历史,可见“弹劾”一词在唐宋时期就已经出现。

【例句】

我们应该先行检举,提出弹劾。

茅盾《动摇》

【字里字外】

在中国,弹劾制度由来已久。在古代设置有御史或者监察御史,专门向皇上检举其他官员违法乱纪的行为。在当时写奏折弹劾一个官员,也经常说成“参×××一本”。虽然古人多弹劾官员,但民间一直流传着刘墉弹劾皇帝的趣闻。和珅和刘墉是死对头,一直想将刘墉除之而后快。于是他对刘墉说道:“刘墉呀,你为官清正廉明,无论对方什么来头,你都敢参他一本,但是有一位你一定不敢参。”刘墉笑了笑:“只要你说出名字来,我就敢。”“这一位就是当今圣上。”和珅笑道。在当时,弹劾皇帝弄不好就是杀头的罪过,刘墉不参,便是顶了清正的虚名;若参,弄不好就要丢官甚至丧命。可没想到,刘墉面不改色,大摇大摆地跑去面见皇帝:“圣上,臣有一事想请教。不知道偷坟掘墓该当何罪呢?”皇上说道:“按大清律法,当处死刑。”刘墉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万岁重修明陵的事……”皇帝这才明白,刘墉绕这么大圈子,是说自己借重修明陵的机会偷换明陵木料,用来为自己修建陵墓的事,这在当时要处以死刑。皇帝没办法,只好说道:“明年我去江南巡幸,就算是自罚充军流放了。刘墉,你胆敢参到朕的头上,你可知罪?”刘墉心中早有准备,取下自己的顶戴花翎,算是愿意丢官罢职,向皇帝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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