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
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成婚,组成新的家庭,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婚礼自古代起就是一个严肃而重要的话题。在中国古代社会,婚礼作为礼仪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属中国古代礼仪制度“五礼”中的“嘉礼”, 有一套特定的程序和仪式,也形成了一整套与婚礼相关的文化。
具有历史渊源的仪式
“婚礼与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关系非常紧密。”婚礼是一种具有历史渊源的仪式,从古到今,几经变迁,与社会制度的变化息息相关,同时也寄托了人们对于人生的美好追求。
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据《通鉴外纪》记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再到周代,儒家典籍《礼记》和《礼仪》中规定了缔结婚姻的“六礼”,“六礼”奠定了传统婚礼的基础,后世历朝历代的婚制都多数是在这个基础上变化而来。
那时候的婚礼还叫做“昏礼”,重的是夫妇之义与结发之恩,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可以喧闹嘈杂的事。礼仪从头到尾都简朴干净,夫妻“共牢而食,合卺而酳”,而后携手入洞房。次日拜见舅姑,三月后告见家庙,从此,新妇正式融入夫家家族。
婚服也不是喜庆的大红色,而是端庄的玄色礼服。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火,在盈盈火光中思念远去的女儿;夫家也三日不举乐,安慰思念双亲的新娘。整个仪式宁静安详,却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中国讲究伦常,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是我们常说的“五伦”,而夫妇关系是家庭关系的开始,所以是非常庄重严肃的一件事。古人又将婚礼视作“合两姓之好”,一个谨慎、庄重的婚礼是一生幸福的开始,就是要让新人熟知夫妇之道,为日后的家族家风打下扎实的基础,这也是规范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古代婚礼庄重、严肃,却内涵丰富。
婚禮之前讲究多
据《仪礼》记载,按照周礼制度的规定,婚礼共有“六仪”,即6种仪式。
一为“纳采”,即议婚,商议婚配。在中国古代社会,一般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取(娶)妻如之何?匪(非)媒不得。” 所谓纳采,就是采择之意,即男子选择妻子。男方欲择某家之女为妻,便托媒妁试探女家之意。若女家同意,则可收下男方送去的采择之礼。纳采的礼物,因人而异,因时代而异。“周制,婚礼下达,纳采用雁。”是因为“雁飞成行,止则成例。”《仪礼正义》云:“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纳采也有用羊的。羊者,祥也,取其群而不党。
二为“问名”,即询问女子之名及生日。经纳采,女家同意后,男家再派人到女家,询问女子之名和生日。因古人迷信,需占卜女子之名,以预测婚配的凶吉。
三为“纳吉”,即订婚。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外,以占卜而问天意是中国古代男女之间婚姻能否成就的又一决定性因素。男方先把生辰八字写在“庚贴”上托媒妁送到女家,媒妁再把女方的八字带回男家。“八字”收到后,男女双方要先将其供于祖先牌位前,如在三日之内家宅平安(无吵架、生事、失火、打碎物品、失盗等时间发生),则再请先生“批看八字”了。在批“八字”之时,还须参照双方属相及阴阳五行等。这其中各项之间是绝对不能相克的,如有一项相克则婚姻之事只好作罢。如果八字完全匹配,亲事算初步定下了。
四为“纳征”,即送彩礼。即民间俗称的“过大礼”、“下彩礼”。“征”有“成”的意思。“过大礼”之后,两家的婚姻就算成立。纳征是中国古代婚姻习俗中最重要,也最具特色的一个环节,用于纳征的物品因地域、时代、地位、贫富等因素各有差异。古代民间“过大礼”一般情况下的物品是:金簪一对、金环(镯)一对、金戒指一对、豚肉、喜酒、羊、喜糕、红绸二尺四寸,乌纱绸七尺、红蜡四对、爆竹、礼香各两把、耳饰一对、姜花、礼饼各若干。男方要择定吉日,鼓乐吹奏,将庚贴用红绸系好,连同礼单将礼品送到女家。媒妁则引导男方家长亲戚同到女家,女家要对来的客人盛情款待。女家接受聘礼后,要取出其中一部分聘礼,另外再加上十二种礼物,送还男家作为答礼。聘礼无论多少,均要有吉祥的寓意,且均为偶数,取其成双成对之意。
五为“请期”,俗称“择日”,即确定成婚吉日,即男家要请“先生”择选结婚的“黄道吉日”之后,告知女家。《仪礼》记载:“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主人致辞之后,媒人告以婚期。”由此看来,古人的请期不是简单的告知,也是有一定仪式的。其实婚约鉴订之后,女家已然是“自受聘后一任择日成亲。”把选择结婚日期的决定权交给了男家。之所以用“请”字,是表示一下客气,男家不敢自专,请求女家同意的意思。
六为“亲迎”,顾名思义,是指在约定的日期,新郎亲往女家迎接新娘,亦称迎亲。新郎亲自前往女家迎接新娘。在汉代以前古人的婚礼均是在晚上举行的,而且著黑色衣裳,乘黑色的车子,执烛,一切均与夜色相匹配。到了唐代才开始有了白天结婚的习俗。
成婚之日的繁琐流程
成婚之日,按照《礼记》的要求,新郎要穿着礼服,遵从父命带领着迎亲队伍来到新娘家大门外,女家主人亲自出来迎接,经过一番揖让,新郎执雁来到堂上,新郎向岳父行过稽礼(古代跪拜礼中最重的一种,需磕头至地多时)的大礼之后,新娘就从房里走到东她父亲跟前,听从父亲的教诲。随后,新娘随新郎登上彩车,并从新郎手中接过驾车的带子。新郎驾着彩车往前走,在车轮转了三周后,新郎将车子交给驾车的,自己则乘坐墨车先走,因他还要到自己家门前迎候新娘。
隋唐以前,亲迎用的都是车,直到宋代以后才流行使用“花轿”。当然,亲迎的队伍中乐队也是必不可少的。《诗经·关雎》中的:“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说的就是那位“好逑”的“君子”欲琴瑟钟鼓地将“窈窕淑女”娶回去。可见婚庆乐曲在中国具有相当的渊源。
花轿迎至男家,街坊邻居(主要是小孩)还要索取吉利钱,谓之“拦门”:送亲者以铜钱糖果等向空中扬撒,儿童争着去抢,叫做“撒满天星”。新娘子下轿的时候双脚是不能着地的。这是古人出于对天地诸神的敬畏,故此,必须铺上毡或席来避免。唐代白居易《春深娶妇家》一诗记叙了这一习俗:“青衣转毡褥,锦绣一条斜。”宋代改毡为席,称做“传席”或“传袋”,直到洞房前,是“袋袋相传”,不断烟火的意思。
当新娘来到新房门前时,要从马鞍上跨过去,以示平平安安,还要迈火盆,意为避煞,以火压邪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有预示新人未来的生活红红火火。宴后,新郎、新娘脱去礼服,入新房。
第二天早晨,新娘还要行“见舅姑仪”,即拜见公婆。明代以后,又有“归宁”的习俗。即在婚后的第三天,新郎、新娘一同回女家,拜见新娘父母,俗称“回门”或“回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