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丽丝·莱辛
对着门的那把椅子上覆盖着酱色绸缎。莫琳·杰弗里斯下身穿一条深棕色丝绸紧身裤,上身穿一件白色皱边衬衫。坐在偌大一把靠背椅上,她看上去就像个可爱的小不点儿。然而,她刚刚在椅子上坐下来,就又站起身来(脸上带着一丝她自己一定都觉察不到哀怜的笑容),不那么张牙舞爪地坐到一张黄色长沙发的一角。她在这儿坐了几分钟,心想,她毕竟在邀请函里调侃(她注意到这词句有一种她说不上完全喜欢的淘气的特质):“来和全新的我见面吧。”
所谓全新的是她的发型,她体重减轻了不少,有一块大石头那么重;她面部妖娆,生性焕然一新(这个词儿她非常喜欢)。毫无疑问,所有这一切,坐在这把棕色大靠背椅上,会展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她就又换回到了原地方。
她第二次挪回到那张黄色长沙发上,则是出于体面,一种友善的真切计算。请佩姬·贝利来看她之于她乃英勇之举,她本来是要把自尊吞咽下去的。然而她这件皱边衬衣以及这件衬衣所散发出的魅力一下子就把佩姬给比下去了,而这将恰恰是因为她的优势——她嫁给了贝利教授,嫁得舒舒服服(而贝利教授原来的情人就是她莫琳,当了整整四年哪)——然而却没有必要跟她反复宣讲她莫琳的魅力,焕然一新,实实在在是美得不可思议,尽管这一点通过“全新的我”这句话宣示过了。
再说,她的魅力是她莫琳再次面对这个世界的所有武器了,干吗不把它展现给贝利教授的夫人呢?贝利教授当初没有娶她本人,但却娶了佩姬。尽管(这话她只是悄悄地说给自己,说得恨巴巴的)她当初要是像佩姬那样,引汤姆·贝利上钩,给他施加压力,那么,她就会是贝利夫人了……她还是要走回到那把棕色靠背椅上去。
可是她要是引汤姆上了钩,那么她就得自作自受了,就像现在佩姬一定是自作自受一样,假如这桩婚姻从一开始贝利就坚持要再买一套房子,供他一个人住,而她莫琳压根儿就不被允许踏进那套房子半步(佩姬就根本不允许进那套房子)。她,莫琳,就会拒绝凭这些条件和他结婚,为这件事,她一定要给自己加分;事实上,她坚持要求汤姆对她忠贞不贰,但汤姆生性就是个浪荡鬼,毫无疑问,就是因为这,他才离她而去,投入了佩姬的怀抱。所以,从整体上讲,她并不真的嫉妒佩姬。佩姬都已经快到四十岁了,才跟这个才貌双全的教授结婚,而付出的代价却是,她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不可能是他生活中唯一的女人;而且心里还很清楚,她的婚姻是通过世界上最古老的手段获得的……
想到這一点,莫琳第三次离开那把棕色靠背椅,发现那张黄色长沙发很是抢眼,就一屁股坐在地板上,自己恶心自己。她在审视着自己人品变坏,而她甚至无法不去对佩姬产生一阵一阵的恶狠狠的想法。过去这六个月来,把自己看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时处于半隐居状态,减掉一块石头那样重的肉,重新获得美貌:这两件事实际上就是她的职业。
她办到了:她三十九岁,从来都没有如此的楚楚动人。当年那个离开爱荷华州的家,到纽约寻求自由,喜欢嬉闹的小姑娘是那么的可爱,正如每个天生美貌的年轻姑娘都十分可爱一样,可是她现在这个样子却是她自己辛辛苦苦二十年的产物。也是别人的辛苦……她长得小巧玲珑,圆圆的脸蛋儿,白皙的皮肤,一双棕色的大眼睛,一头黑色的秀发,活脱脱一个大美女,然而她富有同情心,柔情似水,魅力无穷,却是和十几个青年才俊爱情造就的结果。不, 她一点儿都不羡慕十八岁的自己。可是她确确实实羡慕,而且羡慕得好苦,一天比一天苦,羡慕那个年轻姑娘真真正正的独立、大气、眼界和勇气。
就在六个月以前,她最近的——她希望是最后一个——情人,杰克·博尔斯离开了她,把她弄得七零八落。也就是在六个月之前,她想到,二十年前——确实是,仅仅是十年以前——都是她把情人甩了,都是她说:“对不起,原谅我,我要走了。”而今这话却是出自杰克之口——有些尴尬,有些愧疚,但他很容易就说得很顺溜了。而——而这才是问题之所在——她从来没有算计过后果,从来没有从一个男人那儿拿过钱,除了她认为那是她挣的钱,她一直保持着自我。(在她跟杰克相处那段时间,她为了讨好他,表达的都不是她自己的意见:他不喜欢女人跟他的意见不一致。)最要命的是,她从来连一刻都没有想到过人们会怎么说。在杰克跟她风流一度之后,有好几个月这件事都在报纸上闹得沸沸扬扬,“著名电影导演和画家莫琳·杰弗里斯在加纳同居一室”。杰克把她甩了的时候,她首先想到的是:我会成为一个笑柄。她之前见人就说,说得有理有据:他一定会和她结婚的。接着她就想到:可是他跟我待在一起还不到一年呢;以前还没有一个人这么快就对我厌倦了。然后想到:他弃我而去的那个女人远远不能跟我相比,她连饭都不会做。接着,又回到了最开始:人们一定在笑话我呢。
自轻自贱害苦了她,尤其是她无法放杰克走,又是打电话,又是写信,又是责骂,又是提醒他,说他答应过要和她结婚的,一个劲儿紧追不舍。她说到她给过他的东西,实际上她最看不上女人做的每一件事她都做了。最重要的是,她还没有离开这套房子,因为他最近一下子交了五年的房租。到头来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他用这套房子的租期把她买断了。
她没有拿上自己的衣服就从这套房子走出去(那些衣服她肯定是有权拿走的吧?)她还在这里,把自己弄得美丽动人,战胜恐惧感。
她十八岁,离开父亲的那个家(他是个邮局的办事员)的时候,她可以放荡不羁,可以勇气百倍。但却没有美貌。因为,和许多别的职业美女一样,她根本就毫无美貌可言。所谓职业美女,就是一辈子和男人厮混的女人。她所有的东西就集中在放荡不羁上了,她这辈子都放荡不羁,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床上功夫,这一手好像使她漂亮了。而今,二十年过去了,在当过十一个男人的情妇以后她有的是放荡不羁,还有百倍的勇气。那十一个男人个个都出类拔萃,或者至少有出类拔萃的潜质。然而——由于她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才华,绘画,放在首位,而总是把和她同居的男人的事业放在了首位,而且是出于慷慨的本能,这一点可能是她最好的人品——她现在都不会谋生了。至少是不会以她过去所习惯的方式谋生了。
她自从离开家,把她的才华,她的温情,还有她的想象力都奉献给了一个美术教师(她的第一个情人)、两个演员(那时候是默默无闻,而今却是举世闻名)、一个编舞家、一个作家、又一个作家,然后是漂洋过海跨过大西洋来到欧洲,委身于一个电影导演(意大利)、一個演员(法国)、一个作家(伦敦)、汤姆·贝利教授(伦敦)、杰克·博尔斯,电影导演(伦敦)。谁能说得出,她主动投怀送抱,她不断地投入到他们的工作中去,所有这一切为他们功成名就做出了多少贡献呢?(在那暗无天日的时光里,她痛哭着,感情激烈地扪心自问。)
她现在已经离开了她的同情心,离开了她的魅惑,离开了她做衣服、搞装饰的才华,而搞装饰对画画还算是一点小小的才华(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是一个可以对别人的作品没有鉴别力的批评家),她的厨艺精妙绝伦,她床上功夫出类拔萃,这一点她还是知道的。
她一旦迈出了这套房子的门槛,她就也迈出了金钱和声誉的圈子。到什么地方去?去找她父亲吗?他现在可是住在芝加哥一座连家具出租的公寓里啊。不,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再找一个男人,一个跟其他几个男人一样出类拔萃,一样光鲜亮丽的男人,因为她再也找不起默默无闻的天才,有潜力的艺术家了。这就是她在等待的东西,以及她为什么还住在这套奢华的房子里,这套房子可以当做一个基地嘛;这也是为什么她如此痛苦不堪地看不起自己,也是她为什么邀请佩姬·贝利来看她的原因。第一:她需要通过见这个女人给自己以力量,因为这个女人的经历(给名男人当情妇)和她很相似,而她现在却嫁人了,嫁得很好。第二:她要请她帮忙。她把自己的前任情人们都仔仔细细梳理了一遍,给其中三个人写了信,三个人倒是都回了信,十分友好,但都帮不上忙。她还冠冕堂皇地是汤姆·贝利的一个“朋友”,但她比什么都更清楚,接近他就会冒犯到他的妻子,除非是经过了她的恩准。她要请佩姬求汤姆利用他的影响给她找一份工作,那种能使她遇到适合她的那种男人的工作。
门铃响了,她回应过后,赶忙回到那把偌大的棕色靠背椅上,这次是出于虚张声势,甚至是出于诚心诚意。她这是在讨好一个男人的妻子,而她就曾当过这个男人的情妇,闹得满城风雨的情妇;她并不希望通过使自己看上去不那么楚楚动人而减弱这件事的难度,哪怕是佩姬进来的时候她自己的美貌已经荡然无存;因为和贝利教授结婚三年,她已经变成一个通情达理、姿容秀丽的女人。她当初从开普敦来到欧洲,当了个不起眼的小演员,那时候她可是像只猫一样乖巧温顺,那份工作她早不干了,那份猫一样的乖巧温顺也早就没有了,她干起了她生来就该干的这份工作。
可是,佩姬·贝利进来的时候,好像是回到了四年前:如果说莫琳小巧玲珑,风情万种,甜美动人,那么,佩姬的模式就是一个妖女:莫琳猛地站起身来,看见佩姬用一只戴着白色戒指的手把一缕白发从棕色的脸颊推开,那一双蓝眼睛冲她嘲讽地一笑。她就不自觉地喊叫:“汤姆把你蹬了呀!”
佩姬哈哈大笑——她的嗓音跟莫琳的一样,都是放荡不羁的女人那种沙哑的声音——她说:“你怎么这么会猜!”说到这儿她一转身,臀部一翘,摆出一副模特的姿势,让她那头金发滑落到脸上,炫耀着她那一条绿色直筒亚麻连衣裙,这条裙子把她那焕然一新的火辣辣的身材衬托得美妙无比。过去三年那个明事理、身体好的家庭主妇的样子已经荡然无存:她,和莫琳一样,重又回到她那放荡不羁的模样,靠着它搔首弄姿,靠着它震荡不已。
她说:“咱们两个人让人家给蹬了,模样反倒漂亮多了呵!”
现在她充分意识到她有多么的美丽,她反客为主,一下子蜷缩在那张黄色长沙发上,娇态可人,说:“给我弄一杯喝喝,别这么看着大惊小怪的。不管怎么说,我想我本来是能看见这件事会落到我头上的吧?”这是一个问题,说给——一个同谋犯的吗?不。受害者吗?不。匠人兄弟——对了。莫琳意识到,佩姬和汤姆生活在一起时,她们两个人见面的一个特点就是:那种只是表面下的敌意。而这种敌意此刻全然消失了。不过,她对这种流淌在她们之间的那种同病相怜的感情并不满意。她眉头紧皱,从棕色缎面靠背椅上站起身,嘴里笨拙地叼着一根烟。她想起来,皱眉,叼烟卷儿,这都属于一个对男人特有把握的女人的状态;她当时的本能就是,向佩姬撒谎,恰恰是因为哪怕是现在,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她依然不喜欢承认她有多么的寂寞?她倒了很大两杯白兰地,然后问:“他离开你找的是谁?”
佩姬说:“是我离开了他。”说着两只蓝眼睛定定地看着莫琳的脸,让她接受这一点,尽管她在那张脸上看出来的都是不相信。
“不,真的,这事儿是真的——当然了,他一直都有女人,这就是为什么他坚持在切尔西[1]要一套房子的原因……”莫琳听到这儿肯定地笑了笑,提醒她说过多次了,她都不承认要那套房子的原因。那套房子原来是“比尔的书房,他到那里可以躲开枯燥乏味的家务事”。佩姬接受了提醒,诚实地微微一笑,但笑容中带着不耐烦:嗯,我当然是撒谎了,玩小花招了,难道我们大家不都撒谎,不都玩小花招吗?——她这笑容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莫琳不喜欢自己,使她大声说了出来,为的是结束她对佩姬满怀怨恨的无声的批评:“嗳,那么,好了吧。可是是你逼着他和你结婚的。”她已经喝了三大口白兰地。而在杰克离开她之后这几个月,她喝酒喝得多多了,最近几个星期她在节食,禁止饮酒,已经不再那么酗酒了。她觉得自己已经醉意朦胧了,于是她说:“我都快要喝醉了,那么你一定也喝醉了。”
“有两个月,我是每日每夜都喝酒,天天都烂醉如泥。”佩姬说着,又用她那蓝色的眼睛平视着她,“可是你要是想保持美丽,就不能喝酒。”
莫琳回到那把棕色靠背椅上,透过那袅袅青烟看着佩姬,说:“我一直都是烂醉如泥,醉了——好长时间了。那真是叫人恶心。可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
佩姬说:“唉,好了,这件事儿我们就算是说完了。可问题是,别的女人不这样呀——我们结婚的时候,全面讨论了他的性格,还……”她说到这儿停了下来,去承认莫琳那酸溜溜的笑容,于是她说;“全面讨论那些男人们的性格,这是我们角色的一部分,不是吗?”说到这儿,两个女人眼里都噙满了泪水,两个人都眨巴眨巴眼,把眼泪挡了回去。又一道屏障訇然倒下。
佩姬说:“我来这儿本来是要炫耀自己的,因为你那封吹嘘的短信——自打我和汤姆结了婚,我一直在看你眷顾着我,我是这么的乏味,这么的普通——我想让你看到一个全新的我!……天知道为什么一个女人一旦跟定一个男人,床上那一套功夫就全失去了。”
她们两个突然间都咯咯笑了起来,笑得就地打滚儿,佩姬在她那张黄色长沙发上,莫琳在她那把光鲜亮丽的棕色靠背椅上。而与此同时,她们又都不得不把眼泪憋回去。
“不。”莫琳说着,坐了起来,“我不能哭,噢,不!我已经不哭了,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那么我们就再多喝上几杯吧。”佩姬把酒杯递了过去。
她们两个都已经喝醉了,因为她们两个不管在何种情况下都到了饿肚子的边缘。
莫琳把两个杯子都倒上半杯,问:“你真的是离开他了吗?”
“真的。”
“那么,你比我有更好的理由喜欢你自己了。我吵过,闹过,可是我现在想想……”她喝了一大口白兰地,环顾这个昂贵的房间,说:“我现在还是在靠着他生活,糟糕的就在这一点。”
“嗳,别哭了,亲爱的。”佩姬说。喝了那么多白兰地,她话都说不清了,身子也懒得动了。一句“亲爱的”使莫琳浑身哆嗦了一下。这是演戏的、演电影的人挂在嘴边的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儿,演戏的人、演电影的人说出这个词儿倒也罢了,甚至是令人愉悦的,但这话只差一步就……
“别。”莫琳说,话语很严厉。佩姬“妩媚”地睁大她那双蓝眼睛,接着又恢复到她那诚实的真性情,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我明白你的意思。”她说,“啊,我们最好是面对它,对不对?我们走得还不算远,是吧?”
“是的。”莫琳说,“我已经把这件事儿想开了。我们要是跟他们结婚了,有了那张结婚证,你知道,好了,那么,我就感觉理直气壮,给他要钱,而我们付出的却是一切,一切,一切啊!”她垂下脸,嘤嘤啜泣。
“不要哭。”佩姬说。可是由于她醉意朦胧的,这话听起来像是“不要输。”
“我不哭。”莫琳说着,坐起来,抽抽搭搭地吸着鼻子。“这话是真的。我从来都没有拿过钱——我意思是说,除了家务开销,送我的衣服,我从来都没有拿过任何东西——你呢?”佩姬并没有看她,于是她接着说:“好吧,但我猜想,汤姆·贝利是你第一个从他那里拿钱或者是生活费的男人——是不是这么回事?那是因为你跟他结婚了。”
“我想是这样吧。我对自己说过我不会拿他的钱的,可是我还是拿了。”
“而且仅仅是有那张结婚证在,你拿钱并没有觉得不舒服?”
佩姬那长长的柔软的手指夹着玻璃酒杯,晃动着,最后她点点头:我想是这样。
“是的。当然了。我们两个人都嘲弄了我们这个时代的那张结婚证。但问题是,你结了婚再拿钱你就不会觉得像是个下贱女人。跟我同居过的所有男人,我总是不得不跟自己争论;我说过,嗨,我给他做了这么多——做饭,操持家务,搞室内装饰,还提供建议,他得给我多少钱呀?一大笔啊!所以呢,我住在他的房子里,接受他送的衣服,我就没必要觉得不舒服。开始我真的是觉得不舒服。可是,要是杰克当初和我结婚了,那么住在他妈的这套房子里,就不会使我觉得像他妈的下贱女人了。”她愤怒的眼泪喷涌而出,她控制住自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默默地坐着,深深地喘着气。然后她站起身,重新把她和佩姬的酒杯斟满,又坐了下来。两个女人就这么坐着,相对无言,直到最后莫琳才说:“你为什么要离开他呢?”
“他跟我结婚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以为我怀孕了……不,是真的。我知道你和别的每一个人都说了什么,但那却是千真万确。我有三个月都没有来例假,接着我就病了,病得很厉害;他们说那是一次流产。”
“他想要孩子?”
“他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不想要吗?”
“不想要。”
“那是他变了。他现在很想要孩子。”
“杰克连孩子这个词儿都不愿意听,根本就不愿意听人说孩子,可是他把我踹了,找的那个小婊子……我听说你跟他們是很棒的朋友?”她指的是杰克和那个抛弃了她而另找的那个姑娘。
佩姬说:“杰克是汤姆的好朋友。”这话很没有意思,莫琳就说:“是的。是的!杰克所有的朋友们——我给他们做饭,我哄他们高兴,可是你知道吗?自打杰克离开了我,他们当中一个人都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连个电话都不打。他们是他的朋友,不是我的。”
“说得太对了。自从我离开了汤姆,我就再没有见到过杰克,也没有见到过他的新女友。她们都去看汤姆的。”
“我猜想是汤姆有一个女朋友怀孕了吧?”
“是的。他就找到我,跟我讲了。我知道我应该做什么,就做了。我说:好吧。你可以离婚。”
“那样你至少得到了自尊。”
佩姬转动着酒杯,朝杯子里看去;酒杯一斜酒就洒到黄色的亚麻布上。两个女人一动不动,带着浓厚的审美兴趣,看着那橘黄色的酒渍四散开来。
“不,我没有。”佩姬说,“因为我说了:‘你可以离婚,但是你必须给这么多的钱,否则我就告你不忠——我有一千多条证据呢。”
“多少钱?”
佩姬脸色变了,她喝了一口白兰地,说:“我每个月会得到四十镑的生活费。这对他来说是很大一笔钱——他只是个教授,并不是个电影导演。”
“他拿不出这笔钱吗?”
“那倒不是。他跟我说,他必须放弃切尔西的那套房子。我说:‘太糟糕了。”
“她长什么样儿?”
“二十七岁。是个学美术的学生。人很标致,很甜,也很傻。”
“可是人家怀上孩子了呀。”
“是呀。”
“你从来都没有过孩子吗?”
“是啊。不过我打过几次胎,也流产过几次。”
两个女人坦诚地看着对方,都是满脸的苦相。
“我有过。”莫琳说,“我打过五次胎,有一次还是一个老太太帮我做的。我什么东西都不用,我也不怀孕……你觉得杰克的那个新女友怎么样?”
“我那时候挺喜欢她的。”她带着歉意说。
“她是个知识分子。”莫琳说。不过,“知识分子”听起来就像是“吃屎混子”。
“是啊。”
“是那么的聪明伶俐,见多识广。”莫琳挣扎着要表现出她更好的自我,挣扎成功了,她说:“可是为什么呀?她是很有魅力,但她只是个学生娃;她是一个穿着漂亮的小衣裳的聪明美丽的小学生娃。”
佩姬说:“别说了。快别说了。”
“好吧。”莫琳说。然而她还是发自痛苦不堪的内心深处,又说了一句:“可是她连饭都不会做啊!”
佩姬听到这儿哈哈大笑,身子一下子向后仰去,又有一些酒从她那醉醺醺的手上洒了出去。过了一会儿,莫琳也大笑起来。
佩姬说:“我刚才在想啊,老婆们和情人们有多少次这样子说我们俩:佩姬呢,是个无聊透顶的家伙,莫琳简直就是一张透明的纸。”
“我能听见她们这么说:当然了,她们是很标致,她们当然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她们厨艺很精湛,而且我猜想她们的床上功夫也不错,可是她们得到了什么呢?”
“别说了。”佩姬说。
两个女人这会儿都醉了。天色晚了。屋子里到处都是暗影,白色的墙壁颜色渐渐变暗,成了蓝色的高墙,闪着光泽的椅子、桌子、地毯,此刻都发出深沉的光芒。
“我要不要把灯打开?”
“现在还不要。”佩姬此刻站起身把酒杯斟满。她说:“我希望她还有理智,别把工作弄丢了。”
“谁呀?杰克那个红头发的小婊子吗?”
“别人还能是谁?汤姆的那个女朋友还好,她实际上已经是怀上孩子了。”
“你说得没错儿。不过我料定她会的,我料定杰克在设法让她把工作辞了。”
“我知道他在这么做。就在我离开汤姆之前——在他把我甩了之前——你的杰克和她过来吃饭。杰克一直都在攻击她写的专栏,整个晚上他都在对她恶语中伤——他说,那是个左翼社团主持人的政治观点。一个左翼的鸟瞰观点,他说。”
“他讨厌我画画。”莫琳说,“每一次我说我想用一个上午画画的时候,他就对星期天画家们大加冷嘲热讽。我伺候他吃了早餐,然后上楼到画室里去。嗨,那就是间空房子而已,真的。他先是冲楼上大喊大叫,说些可笑的笑话,然后他就跑上楼来,说他饿了。上午才十一点钟他就开始饿。我要是不下楼做饭的话,他就做爱。然后他就谈他的作品。我们就谈他的电影作品,一谈就是一整天,再谈到大半夜……”莫琳放声痛哭起来:“这就是这么的不公平,这么的不公平,这么的不公平……他们都是一个样儿。我并不是说我是个多么了不起的画家,但我是有可能干出点儿事儿来的。干出点儿我自己的事儿来的……他们那些个男人们没有一个人干了点儿什么事儿,就是会开玩笑,要么就是高人一等的样子,罩着我……他们都是一个德性,不是这样子就是那样子。当然了,人总是要退让,因为一个人更多的是关心……”
佩姬一直处于半睡半醒状态,在长沙发上趴着,她此时坐起来,说:“别说了,莫琳。说这话有什么用呢?”
“可这都是真话呀。我一生花了二十年的时间,每天十八个小时,都是在支撑着某个男人的野心。唉,这难道不是真的吗?”
“是真的,可是还是别说了。都是我们自找的。”
“没错儿。假如那个傻乎乎的红头发婊子丢了工作,那她就是咎由自取。”
“她就会落得个和我们一样的下场。”
“可是杰克说他会和她结婚的。”
“汤姆倒是跟我结婚了。”
“他是被她那红头发的聪明的小脑瓜给忽悠了。所有那些有关政治的漂亮话。可是他现在却在尽一切可能阻止她的专栏。并不是说这对国家会有什么损失,不过她最好是小心着点儿,噢,是的,她最……”莫琳端着白兰地酒杯,在醉意朦胧的眼前晃来晃去。
“这就是我来看你的另一个原因。”
“你過来不是要看一个全新的我?”
“那是同一回事儿。”
“怎么?”
“你有多少钱?”
“镚子儿没有。”
“这套房子的租期是多久?”莫琳举起一把手,伸出五根手指头。“五年?那就把租期卖掉。”
“噢,我不能卖。”
“啊,你能卖。我估摸着,这能给你带来大约两千镑。我们可以在别的地方租一套不那么贵的房子。”
“我们能吗?”
“我一个月有四十镑的收入呢。嗯,那样的话。”
“嗯,那样的话怎么样?”莫琳实际上是平躺在那把大椅子上,她那白色的花边衬衫拥到胸部,所以,棕色的紧身裤以上露出一段棕色的苗条腰肢和横膈膜。她端着酒杯,在眼前晃来晃去,看着那琥珀色的液体在杯中倾斜着。不时有白兰地酒滴洒到她棕色的肚皮上,她就咯咯笑了起来。
佩姬说:“我们要是不做点儿什么,我就不得不回到南非的奥茨胡恩[2]去,回到我父母身边去——他们都是养鸵鸟的农民。我是那个逃离的聪明女孩儿。唉,我永远也成不了一个演员。所以,我就要回去,在甘蔗林和鸵鸟中间度过余生。你会去哪儿?”
“回到老地方,回到老地方。”莫琳把她那柔软的棕色脑袋扭向一边,让白兰地酒滴进嘴里。
“我们要开一个服装店。如果说有一样我们两个真正懂的东西的话,那就是如何穿着打扮。”
“好主意。”
“你喜欢哪个城市?”
“我喜欢巴黎。”
“我们在巴黎是没有竞争力的。”
“是呀,没有竞争力在……罗马怎么样?我原来在罗马有三个情人呢。”
“遇到麻烦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多大用处。”
“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最好还是待在伦敦吧。”
“最好待在伦敦。要再来一杯吗?”
“要。要……”
“我去……倒。”
“下一次啊,没有结婚证我们是不能上床的啊。”
“可能会有这种湿(事)儿。”
“但这是违背我的雨安(原)则的哈,讨价还价。”
“啊,我知道,我知道。”
“死压(是呀)。”
“或许我们最好是同性恋者。你觉得怎么样?”
佩姬站起身,艰难地走到莫琳身边,把手放在莫琳裸露的横膈膜上。“这养子(样子)对你起不起作用?”
“一点儿都不起作用。”
“我自己湿换(喜欢)的是男人。”佩姬说着,回到她的长沙发上去,“砰”地坐下来,把酒都震洒了。
“我也是。弄一套房子对我妹(们)俩都有好去(处)。”
“下一次我们不放弃工作。我们就守着服装店。”
“死压(是呀)。”
顿了顿。然后佩姬站起身,神情专注。她浑身弥漫着浓烈的认真之气。“听着。”她说,“不,他妈的,听着,我一直要索(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我真的是这个意思。”
“我也是。”
“不。一个男……人都(头)一回出钱(现)的时候并不能把工作弄丢了。我操,我喝醉了,可是我说的是真话……不,莫琳。除非是从一开死(始)就说明拍(白)了,要不我是不会该(开)胡(服)装店的。这一点,我们比(必)须统一意见,否则,否则的话你知道我们会是一个什么结局。”佩姬一口气把最后一句话说完了,躺回到沙发上,心满意足了。
这时莫琳站起来,非常认真的样子,在努力控制住舌头:“可是……我们两个人都……都擅长的,是支撑起某个王八蛋,天才。”
“不再是了。噢,不再是了。莫琳,你得打印(答应)我。打印(答应)我,否则的话……”
“好吧。我打印(答应)。”
“好。”
“要再来一杯吗?”
“多好的白兰地酒啊,多好的,多好的,多好的白兰地酒啊。”
“多好的白兰地……”
注释:
[1]英国伦敦市西南部一住宅区,位于泰晤士河北岸,为艺术家和作家聚居地。
[2]南非西开普省一个城市,位于南非高原上,氣候干燥,适合饲养鸵鸟。
杨振同,文学翻译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副教授。中国翻译协会专家会员。已出版《世间之路》 《致命约会》《故事开始了》《通向慕尼黑的六座坟墓》《天堂里的囚徒》和《追寻达·芬奇密码》 6部译著;发表作品230多篇,其中学术论文十多篇;发表文学翻译作品二百多篇,约30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