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愈发繁荣,社会群体在经济地位上的差距逐渐扩大,中国阶层间的界限愈发清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也是一次阶级流动的过程。吉登斯的阶级关系结构化理论在解释这一过程中具有高度的解释力。本文试图用吉登斯的阶级关系结构化理论观察中国阶层分化的现象,从地域差距和身份差异两方面分析当今中国的阶级关系结构化过程。
关键词:社会分层;吉登斯阶级理论;身份
一、问题的提出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阶层间差异相对较小,阶层界限模糊。各个社会群体的经济地位差距较小。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群体间在经济地位上的差距增大,阶层间的界限逐渐清晰,且形成一定差距。如果以改革开放为起点,观察中国社会分层状况,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一次完整的社会分层过程。而这一过程,可以用吉登斯的阶级关系结构化理论加以解释。在吉登斯的阶级关系结构化理论解释中国实际时,本文关注地域和身份两方面。首先,中国当前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间差距明显,东西部城市间同样存在较大差距。在吉登斯的社会分层理论下,如何理解地域差距下的社会分层状况?其次,在强关系的中国,身份群体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吉登斯的社会分层理论该如何理解身份群体在阶层分化中的作用?
二、阶层的划分标准
马克思的阶级结构是一种相对简单的阶级二分法。他在阶级概念上强调对生产工具所有权的占有与不占有,即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作为标准来区分阶级。然而马克思的阶级理论缺陷在于无力解释“中间阶级”的存在。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终将走向两个方向:一部分人上升为资产阶级,另一部分人下降为无产阶级,所有处在中间位置的人也都将朝着这两个方向运动。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变化,出现了新兴的经理阶层。他们不掌握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于公司股东,而经理层显然不属于无产阶级的划分标准。对于这一阶层的解释,吉登斯的社会分层理论则具有更高的解释力。
吉登斯对阶级结构相对于马克思的阶级二分法是一种复杂的阶级结构。吉登斯不以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他引入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市场能力来解释马克思无法解释的中间阶级。吉登斯指出,所谓市场能力其含义是个人可以带到市场上增强其讨价还价地位的各种形式的相关属性,即只要是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个人,都具备一定的市场能力。马克思强调无差别的劳动水平,把市场能力直接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相联系。但事实上市场能力并不是直接来自于财产的所有权。市场能力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对生产资料的财产占有、对教育和技术资格的占有和对体力劳动力的占有。市场能力的竞争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问题,关键在于具备市场的能力的竞争者谁处于稀缺地位。在市场能力的供求关系中,处于供不应求的一方在市场中处于竞争优势。
反观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吉登斯对阶层的界定对于解释中国变化则更具解释力。在市场经济中,处于交易双方的竞争者没有绝对的优势与劣势,而是根据其占有的市场能力进行竞争。例如,每年进入人才市场的高校应届生其市场能力主要来源于通过接受高等教育而获得的技术资格。如果以财产所有权作为阶级划分标准,是否接受高等教育的结果是相同的,即都不具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现实情况是获得技术资格的高校应届生具有专业技术与知识优势,即具有更高的市场能力。
三、结构化的社会
吉登斯的阶级关系结构化理论是其社会分层思想的重要内容。吉登斯在《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和《发达社会的阶级结构》中对阶级关系结构化的含义和起源做了详细的解释,并分析了发达社会的阶级结构。
阶级关系结构化就是指社会群体间形成相对稳定、明晰可辨的常规化结构和制度的过程。吉登斯区分了两种阶级关系结构化的类型:间接的结构化和直接的结构化。间接的结构化是从相对宏观、形式的角度去概括阶级形成的过程。它是以市场能力为起点,以中介因素作为中间环节,将阶级的形成作为结果的过程。阶级关系的直接结构化主要讨论的是生产企业内部的劳动分工。本文主要讨论阶级关系的间接结构化。
改革开放后,经济地位逐渐成为社会分层的主要划分标准,从改革开放前的结果公平逐渐向改革开放后的机会公平靠拢。“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改革开放后的政策是在鼓励、激发社会成员提升和运用自身的市场能力参与市场竞争。股份制改革、知识经济的兴起加强了不同市场能力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与之兴起的是中国的经理层与白领阶层。在现有的社会分层状下,再沿袭马克思的阶级二分法似乎已不能充分解释中国现实的分层,而这一过程恰恰是在以市场能力为核心的结构化理论的解释框架之内。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结构化过程将不同市场能力的个人输送到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层级之中,并且显示出了一系列新特点。21世纪以后,中国社会阶层逐渐定型,低社会阶层流入高社会阶层的比率相比改革初期低,流动率下降。
四、身份与地域
吉登斯间接结构化的核心要素是与流动性相联系的市场能力。在间接结构化的过程中,主要的社会机制是流动机会的分布。社会流动机会调整、制约社会结构的最终形成。而社会流动又分为开放型流动与封闭式流动。流动的强封闭性塑造了阶层成员之间的内部的高度一致性。这一过程最突出表现在代际流动中。家庭成员之间共享相同的生活经验和价值是一种阶级的再生产。如果其家庭共享一种封闭性的市场能力,那么其代际流动则具有高度的封闭性。
改革开放前,身份制度是中国社会分层的重要特征,表现为城乡户籍身份制度、干部身份制度和单位身份制度。户籍身份的先赋性极高,是难以改变且高度封闭的。干部与工人的划分表现为薪资与福利的差异。而单位的划分实际上限制了社会成员的流动,加强了分层体系。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成分逐渐多元化,计划经济让位于市场经济,政府将原本属于市场的事务放手归于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以效益为标准,干部制与单位制在控制社会流动上的作用愈发减少。身份的限制更多的转向市场中的契约关系,即交易双方的市场能力的稀缺关系。不论单位的体制与干部身份,在市场竞争中,一切以控制稀缺的市场能力为主。在市场能力的稀缺性竞争中,个人冲破了身份约束而走向结构性的分化,最终在市场能力的不断传递中形成稳定的分层结构。
户籍制度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松动,但其惯性却依然存在。20世纪80年代城市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经济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不同步,农村户籍改革滞后,限制了正常发展过程中的社会流动。与城乡差距相比,市场能力受地域因素影响更突出的表现在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差距当中。对比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职业收入差距可以看出,具备相同市场能力但在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中的收益是截然不同的,资源的集聚反过来又加剧了市场能力的集中。以金融业的集聚为例,金融企业把公司设于上海的陆家嘴,一来获得了规模效应,二来减少了交易成本。资本本身作为一种强市场能力,在特大城市不断集聚,加剧了地区不平衡。而作为身份制度惯性的户籍制度,在特大城市中起着强屏蔽作用,干预了正常的市场能力交易过程,进而使中国的阶层分化受到了身份与地域的双重影响。所以中国的阶级关系结构化是身份与地域下的结构化。
五、结论
吉登斯的阶级关系结构化理论在讨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分层中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的过程中,可以看做是市场能力的新一轮塑造与竞争,是新一轮的结构化。但中国的阶级关系结构化是在身份与地域双重制约下的结构化。地域差异表现在城市——农村、特大城市——中小城市和东部——西部之间。优势地区在结构中具有整体优势,表现为不同的强市场能力的集中(资本、技术),加剧了地区间的不平衡。虽然身份制对社会流动的制约作用逐渐减弱,但仍具有制度惯性。户籍制度在优势地区中,特别是特大城市中仍具有屏蔽作用,制约着正常阶级关系的结构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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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强, 王昊. 中国社會分层结构的四个世界[J]. 社会科学战线, 2014(9):174-187.
作者简介:
师哲(1992年—),男,汉族,河北石家庄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