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两大趋势在此背景之下,首先阐述了能源合作对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中日韩能源合作现状义及可行性。认为三国在能源合作上前景广阔,新能源和节能减排可以作为能源合作的重点领域,同时指出中日韩在能源合作上其实还面临着多重障碍,可以通过建立多变合作机制、加强官方与民间的往来、效仿欧洲成立正式的能源合作机构等多种渠道突破难题、加强中日韩能源的合作,从而进一步推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关键词]中日韩;能源合作;可行性;对策
1 引言
中日韩是东亚地区最大的三个经济体,其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生产总值20%,占亚洲生产总值70%,但相互贸易依存度不到20%,建立自贸区实现经济一体化对三国经济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而能源资源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中日韩经济发展的瓶颈,加强能源合作能够促进三国早日实现经济一体化。中日韩三国共同面临着严峻的能源问题,三国的铁矿石消费量在世界排名第一、第二和第四,占世界铁矿石消费量的70%。三国的一次性能源消费量在世界上分别约占20%、4%和2%。同时,中日韩三国的精炼铜消费在世界上排名分别为第一、第四和第五大国,精炼铜的消费量约占世界的48.0%。然而让人惊讶的是,中日韩的能源年产量却远远小于其年消耗量,能源问题对于三国而言都非常严峻,尤其是日韩两国高度依赖进口,三国必须同心協力认真对待,否则能源将很大程度上制约经济的增长。我们从中国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14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中了解到,中国的石油和铁矿对外依存度较高,分别约为60%和54%。在未来的几十年中,我们将看到中国的经济的腾飞,经济的飞速发展的同时伴随着能源需求的增加,这将造成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的问题无法规避,这违背了发展低碳经济的意愿,我国的能源战略在低碳经济时代的情形下将面对巨大的挑战,我国科学界和学术界需要找到更加环保的经济模式和更加切合低碳经济要求的能源战略,并运用到中国的经济发展中。
2 能源合作对中日韩经济一体化必要性
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和人类生存活动的根本是能源,它不仅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息息相关,而且和这个国家的经济、军事和政治等各个方面都密切相连。对中日韩的能源安全战略和目前的能源状况进行深入分析,首先是对我国的能源战略的一种完善,其次对中日韩能源安全合作新路径的发现有促进作用,对东北亚地区的稳定和能源安全是很好的保障。
2.1能源资源问题是中日韩经济发展的瓶颈
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受到能源资源的限制,三国能源资源的需求量远大于三国本国能源资源生产量,因而三国都大量进口能源资源(见图1和图2)。另外,中日韩三国的涉及能源企业在国际能源资源市场还说不上话,与欧美国家的大型公司无法抗衡,三国都是能源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并且,能源资源的平稳安全供应、污染物排放的减少与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等共同问题是三国都要面对的。
2.2能源合作有利于三国经济发展
日韩两国以进口能源资源和发展核能等能源供应方式为基础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能源资源供应网络,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严重破坏了日韩经济的石油危机暴露了这个供应网络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即对进口的高度依赖性。当前,国际能源资源的需求量因世界经济处于调整恢复阶段而下降,因此正是中日韩趁机团结起来提升自己在国际能源市场上的地位,争取能够在能源的价格上有发言权。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的中日韩三国,面临很大的节能减排的压力(见表2);三国身为一水相隔的邻邦,与三国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便是环境的保护。因此,三国的迫在眉睫的便是能源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环境污染的减轻。中国面临更加艰巨的节能减排的任务:一是中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增长的阶段;二是明显低于日韩两国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
3.1中日韩能源合作的现状
3.1.1三国政府积极推动能源资源产业的合作
地方政府对于地方上的能源资源项目以及企业的情况了解的都很详细。如果地方政府对三国的能源合作在政策和资金上鼎力支持,将会事半功倍。例如,在循环型城市建设方面,青岛市与日本北九州市的合作;在中韩产业合作园的建设方面,通过重庆市和韩国的合作等。这些合作成功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在2014年8月6日正式签订合作协议的中国哈纳斯集团与韩国SK集团,两方将共同开发中国天然气市场。近年来两国能源领域合作、民间交流合作频繁,2015年东京举行的第九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上签署的26个合作项目,包括环境保护、二次能源、新型能源和绿色城市等领域的合作,覆盖研究政策、技术的开发和需要投资的项目等事项,论坛已成为两国节能环保领域合作的重要平台。
3.2中日韩能源合作的可行性与前景分析
3.2.1能源资源是一国的基础部门,可带动经济的增长
能源资源是一切发展的大前提,没有能源很多产业将会停滞不前。少竞争、强互补和高收益等,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能通过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传统能源的合作保证能源的稳定持续供应,给与其它产业发展的动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二是通过能源的节能环保技术的合作来提高环境保护能力;三是通过能源资源领域新技术的市场来刺激经济发展。
3.2.2三国在能源资源领域的合作容易达成共识
各种经济和非经济因素会常常干扰中日韩之间的经济合作。历史和体制的差异以及大国利益平衡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困扰东亚地区,经常会影响到包括中日韩乃至东亚区域的经济合作,使得东亚地区的合作总是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然而,中日韩在能源问题上合作的加强符合了三国的共同发展和区域外国家的整体利益,能够促进世界发展,因此在此方向的合作争议少,容易达成一致。比如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的顺利召开证实了三国在开展能源资源产业方面的合作会就被许多国家看好。
3.2.3三国在能源资源领域已有较好的合作基础
三国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开始重视能源资源领域的合作。2003年,韩国总统卢武铉友好访问中国期间,中韩的相关政府部门已经深入的讨论了关于如何加强能源资源领域的合作等问题,并对几个大型能源工程达成合作意向。自2005年7月中日两国第一次召开了节能环保论坛,在之后的10年,中日两国间就一直合作举行该论坛。在2007年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发表了关于开展能源与环保领域合作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在2012年10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与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加强了两国在汽车产业新能源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3.3中日韩能源合作的方向
3.3.1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
在中日韩一次性能源消耗中,新能源占比普遍较低,可见中日韩三国在新能源的使用情况是相似的。三国都应该尽可能多的开发、使用新能源,摆脱对非再生能源的依赖,减少CO2和一些污染气体的排放等。但是,目前还需要克服一些技术难题才能实现新能源的普及使用,如光伏发电和风能的储存技术等。三国需要通过合作,共同交流进步,取长补短,才能早日解决这些技术方面的难关,实现新能源的普遍认同和应用。新能源的推广,将带动一系列产业的发展,如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相关产品的制造等,能够让三国更多的人民有工作,带动经济的进一步增长。中日韩三国重点发展的新能源可以是太阳能、核能,风能、潮汐能等。
3.3.2节能减排合作
2014年3月,日本的在能源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日立集团在中日韩能源与资源合作前景国际研讨会上,大力宣传了公司在防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的所做的贡献。日立公司励志在2025年以后,利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争取每年减少CO21000万吨的排放。中韩两国可以积极引进和学习日立公司在节能减排上卓越的技术,加强节能减排上的合作,帮助三国经济发展实现低碳化、绿色化、无污染化。韩国SK集团的一位资深研究员在研讨会上介绍了环保管理方案和智能电力技术。中国的节能公司也不甘示落在研讨会上展示了一个处理废旧物品和实现其再利用的平台。三国在节能减排上有着各自的优势技术,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加强合作。
1 中日韩能源合作的障碍及路径选择
4.1中日韩能源合作的障碍
尽管中日韩三国在能源合作上的前景十分广阔,但是就目前来看,中日韩三国间还面临着层层阻碍,若不解决,将制约三国在能源上的进一步合作。
4.1.1没有建立相关能源合作机制
虽然在能源合作的优点,中日韩三国的能源企业都看到了,但是由于不清楚具体流程,三国的很多企业都不知道如何入手,还是处在观望阶段。原因有两点:一是三国从上到下都没有清晰明了的合作机制;二是指导方针不够明确、全面。也就是说,中日韩能源合作的关键是要有明确的合作机制,给予企业足够的指引。
4.1.2法律机制不够健全
日韩两国很早就开始研究和开发新能源领域,现在相关的行业的发展运行已经非常顺利,同时日韩两国有着相当完善的法律机制。最近几年,我国才开始入手新年源,尽管是出台了一些法律规则,然而,因为我国起步晚和经验少,所以使得新能源的法律机制存在许多不足,对新能源的发展不能进行有效的保护,这也是不愿意来我国投资的日本和韩国企业所考虑的问题之一。
4.1.3历史遗留问题,中日两国分歧大
中日两国的民众敌意很大,尤其是中国对日本人的看法因历史问题印象差,合作上多带有偏见。近期的钓鱼岛之争更是加大了中日两国人民的敌意和对立,而且最近日本在新能源技术加以限制,使我国在引进先进技术时面临层层阻挠,这也是因为钓鱼岛之争造成的,两国在领土上的分歧对能源合作领域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
4.2中日韩能源合作的路径选择
4.2.1尽快形成有效的多边能源合作机制
中日韩三方因为缺少双边合作组织的协调,在能源领域中所表现出来的很多原本只是纯粹经济竞争的问题很快就会变质,成为政治上的交锋,通过合作机制进行协调,建构双边合作组织这样有效的沟通机制,在能源领域方面对双方有更深的了解,在战略互信方面有一定的基础,那么中日韩之间的能源交易成本就能有效的降下来,同时,可以通过协商化解中日韩之间的远东油气管道铺设冲突。
4.2.2能源合作从产业间开始
在政府的帮助下,建立一个权威的组织机构虽然可以确保能源合作的正常进行,但一旦发生某些出乎意外的情况,如资金周转不畅,如何共同研发等,由政府机构出面解决此类问题的效率不高。因此,应从产业与产业之间开始进行中日韩新能源的合作。这些问题可能是能源利用效率的能源的节约、科技转移、和合理利用等。其中中日韩建立新能源合作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科技转移。
4.2.3合作需建立“软议程”
“软议程”与“硬议程”的基础应用是有所区别的,“软议程”是合作的基础,也是合作施行进行的计划与方案,“软议程”为“硬议程”的实施提供方向。因此,可行有效的“软议程”是中日韩三国政府间能源合作的基础。三国仔仔细细的考虑议程流程是中日韩新能源合作成功的基础,软议程應包括合作的范围、合作的形式、合作的体制和可能遇到的情况等内容。
4.2.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中日韩三国在新能源发展、节能减排等领域都有自己有优势的技术,如果三国能够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将极大地推进三国在节省资源、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开发利用新能源的高速发展。同时三国知识产权的交易需要依靠清晰明白的知识产权来保障。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三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都存在一些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样就使得三国之间的技术转移不能正常进行,同时对三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形成了阻碍。因此,中日韩三国的合作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4.2.5促进官方及民间的友好交流
中日能源合作存在的障碍是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目前如火如荼的钓鱼岛之争,使得中日关系更加不好,也使得民间及官方的友好合作被加深了限制。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政府外交和民间往来两个通道,加强与日本的联系与沟通,抛下新仇旧怨,历史不能忘,但不能因此形成偏见。如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迅猛,我们必须加强合作,才能顺应时代的潮流,才能应对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激烈竞争。另外,经济共同利益与政治分歧不能混为一谈,在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时代,必须先搞好经济,我们应该将经济发展放置于首要位置。
4.2.6建立正式的能源合作机构
欧盟地区的组织有建立正式的能源合作机构如:ASEAN+3、EAS、APEC三个组织没有,然而在亚洲地区却没有,使得在能源领域的合作程度上亚洲与欧盟相比要远远落后。所以,通过已有的经验教训,构建正式的能源合作机构在目前的中日韩新能源合作中是很有必要的,建立一个规范合作规章制度的能源合作机构有助于三国力量的整合,且保证新能源合作的稳定发展。
中国、日本、韩国在可再生能源上存在各自的优势,比如:中国劳动力充裕、能源资源市场广阔,日本和韩国因为起步早,拥有着丰富的市场管理经济和完善的行业运行机制、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和先进技术等方面丰富的经验,我国需要在合作中不断的借鉴和学习。相信中日韩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将会成为中日韩经济的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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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徐小琳(1993—),女,汉族,山东潍坊人,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海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