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培
(长沙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114)
文艺作品中古代女子自称“臣妾”近年来颇引人指摘。 先有人明确指出,“这种自称是错误的”[1],后更有人批评相关影视剧中“一干珠光宝气绫罗绸缎浓妆艳抹的女子”,在皇帝面前“飘飘万福,自称臣妾”,是“糊涂的编剧导演对传统文化的不尊重,是对臣妾这个词的滥用”[2]。《芈月传》播映以后,有人又先后在不同媒体发文,再次重复对相关现象的批评指责[3]。这些说法经各类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及文摘报刊广为传播,造成很大社会影响,许多人不辨真假,以为女子自称“臣妾”果真是今人的杜撰,是对传统文化的歪曲。为了还原历史真相,很有必要对“臣妾”一词的来龙去脉作一番探究。
“臣妾”连用,组合成一个语言单位,上古已经出现。最初是男女奴隶的泛称。《书·费誓》“臣妾逋逃”,伪孔传“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后也泛指封建王朝所统治的民众和藩属。《史记·留侯世家》“陛下诚能复立六国后世,毕已受印,此其君臣百姓必戴陛下之德,莫不乡风慕义,愿为臣妾。”又可用为动词,有两种意义一是“使……为臣妾”,也可理解为“统治;管辖”。[汉]蔡邕《上始元服与群臣上寿》“令月吉日,始加元服,进御帻结。以章天休,臣妾万国。”二是“成为臣妾”,也可理解为“归顺;归服”。[唐]韩愈《潮州刺史谢上表》“伏以大唐受命有天下,四海之内,莫不臣妾;南北东西,地各万里。”
“臣妾”的另一种常见的用法就是用作女子自称,这在古代有大量的用例,使用者上自皇后,下至妃嫔、命妇乃至地位更低者都有。南朝梁代刘昭为《后汉书·礼仪志》所作的注中抄录[东汉]蔡质(当即蔡邕的叔父,著有《汉职仪》)所记的汉灵帝“立宋皇后仪”的一段“皇后初即位章德殿,太尉使持节奉玺绶,天子临轩,百官陪位。皇后北面,太尉住盖下,东向,宗正、大长秋西向。宗正读策文毕,皇后拜,称臣妾,毕,住位。…… 皇后伏,起拜,称臣妾。”这是皇后对皇帝自称臣妾,时间早至将近两千年前的东汉。这也是现在所能看到的自称“臣妾”的最早用例。①这段史料后被《通典》《通志》《东汉会要》《文献通考》等多种重要史籍录入,《明史·礼志八·嘉礼二·册皇后仪》更说,这套仪节“其后沿为定制”,足见其一贯性与普遍性。
再举几个正史中自称“臣妾”的其他例子,《宋史·理宗本纪五》“(景定二年冬十月)甲寅,皇太子择配,帝诏其母族全昭孙之女择日入见。宝祐中,昭孙没于王事,全氏见上,上曰‘尔父死可念。’对曰‘臣妾父固可念,淮、湖百姓尤可念。’上曰‘即此语可以母天下。’”这是外戚家女子、备选太子配偶对皇帝的自称。《元史·阿沙不花传》“居二年,(阿沙不花祖母)闻国中已定,谒帝(元太宗)欲归。帝曰‘汝昔何为而来,今何为而去?’且问其所欲。对曰‘臣妾昔以国乱无主,远归陛下,今赖陛下威德,闻国已定,欲归守坟墓耳。妾惟二子,虽愚无知,愿留事陛下。’”这是外来女子对皇帝的自称。《明史·公主列传·长平公主》“越五日,长平主复苏。大清顺治二年上书言‘九死臣妾,跼蹐高天,愿髠缁空王,稍申罔极。’”这是前朝公主对当朝皇帝的自称。《明史·杨继盛传》“其妻张氏伏阙上书,言‘臣夫继盛误闻市井之言,尚狃书生之见,遂发狂论。……臣仰惟圣德,昆虫草木皆欲得所,岂惜一回宸顾,下垂覆盆。倘以罪重,必不可赦,愿即斩臣妾首,以代夫诛……’。”这是官员配偶(当为命妇)对皇帝的自称。前文所引某文宣称“只要读一读《后汉书》、《晋书》、新旧《唐书》、《宋史》、《明史》中任何一书的后妃传,便可以知道后妃们同皇上谈话时是如何自称的。如果读一读《金史》、《元史》或《清史稿》中任何一书的后妃传,还会看到,作为嫔妃的少数民族妇女,也知道自称‘妾’而不称‘臣妾’。”[2]该文提到的几部史书中,《后汉书》(注)和《宋史》《元史》《明史》恰好都有女子自称“臣妾”的实例。
除了官修正史,其他古书中也不乏女子自称“臣妾”的语料。[唐]陈子昂《陈拾遗集·为丰国夫人庆皇太子诞表》“臣妾某言今月、日,伏承轩宫载诞,皇嗣克昌。品物咸欢,天人交庆。臣妾闻圣人多子,祝美於尧年;螽羽宜孙,称道乎《周颂》。”这是命妇对皇帝的自称。[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十《政宣上帙》“萧后表曰‘辽国太后妾萧氏言……伏遇皇帝陛下,四海宅心,兆人为命,敷文德以柔远,奋武怒以训时,必将拯救黎元,混一区宇。仰承严命,敢稽归款之诚;庶保馀年,犹荷永绥之惠。……臣妾萧氏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谨言。德兴元年九月初十日,辽国太后臣妾萧氏上表。’”这是辽国太后对宋朝皇帝上表称臣时的自称。宋代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卷二《宪圣不妒忌之行》“上(宋高宗)尝语宪圣曰‘极知汝相同劳苦,反与后进者齿,朕甚有愧,俟姐姐归,尔其选已。’宪圣再拜对曰‘大姐姐远处北方,臣妾缺于定省,每遇天日清美,侍上宴集,才一思之,肚里泪下。臣妾诚梦不到此。’”这是妃嫔对皇帝的自称。[宋]张端义《贵耳集》卷下“道君(宋徽宗)大怒云‘尔去哪里去?’李(师师)奏‘臣妾万死,知周邦彦得罪,押出国门,略致一杯相别,不知官家来。’道君问‘曾有词否?’李奏云‘有《兰陵王》词,今“柳阴直”者是也。’道君云‘唱一遍看。’李奏云‘容臣妾奉一杯,歌此词为官家寿。’”这是妓女对皇帝的自称。[清]王士祯(居易录》卷八“康熙二十八年,上南巡视河,次淮阳,泰州女子蔡蕙上疏讼父冤,略云‘妾闻在昔淳于缇萦为父鸣冤赎罪,汉文帝怜而释之,载之前史,千古传为盛典。今臣妾父被仇害,自逮狱已来,妾衣不解带,卧不登床。捐膏粉以谁施,弃绮纨而弗御。日夜悲号,吁天无路。’”这当是一民女对皇帝的自称。
历代文人为皇后、妃嫔及其他的贵族妇女所作章表、青词、醮词等,自称“臣妾”之例甚多。作为当时的“应用文”,这类文字所用称谓词当比一般史料更为可信、可靠,因而值得重视。章表的例子如前文列举[唐]陈子昂《为丰国夫人庆皇太子诞表》例。又例如[唐]李峤《代公主让起新宅表》“臣妾言伏承圣慈,以妾居处褊狭,欲开拓宅北,更起新第。恭闻睿旨,不胜惭惕。……虽殊恩曲奖,惠泽实浸於肌肤;而妨公害私,谤讪恐盈於道路。况臣妾承灵天妹,藉宠王姬。舆服亚於椒宫,土田方於茅社。……”再如[宋]吴泳《鹤林集》卷十六载有其代作之《明堂皇后贺表》《贵妃贺表》《美人贺表》各一份,依次有“臣妾忝备坤仪,欣承乾施。嘉与黎元之众,悉陶惠泽之春”“臣妾叨华星掖,奉戴露恩。觌煕事之休成,同嘉师而庆赖”“臣妾叨备下陈,欣逢华旦。既备祭典十伦之泽,仍祈天家万寿之春”等文句。此例为皇后妃嫔等对皇帝以“臣妾”自称提供了最为雄辩的证明。“青词”和“醮词”都是与迷信活动有关的文字,其中的“臣妾”都是对天地神祇的自称,这里不再举例。
古代文学作品中也不乏类似用例,这应该是社会称谓实况的反映。为省篇幅,仅就两部名著略举数例。[明]汤显祖《牡丹亭》第五十五出《圆驾》“(旦)万岁!臣妾二八年华,自画春容一幅。曾於柳外梅边,梦见这生。妾因感病而死,葬於后园梅树之下。后来果有这生,姓柳名梦梅,拾取春容,朝夕挂念。臣妾因此出现成亲。”这是杜丽娘(状元柳梦梅的配偶)对皇帝的自称。 [清]洪昇《长生殿》第九出《复召》“(旦进见介)臣妾杨氏见驾。死罪,死罪!……(旦跪泣介)臣妾无状,上干天谴。今得重睹圣颜,死亦瞑目。……(旦)[玉漏迟序] 念臣妾如山罪累,荷皇恩如天容庇。今自艾,愿承鱼贯敢妒蛾眉?”又第二十二出《密誓》“(旦)臣妾受恩深重,今夜有句话儿……(住介)……(旦对生呜咽介)妾蒙陛下宠眷,六宫无比。只怕日久恩疏,不免白头之叹。” 这是杨玉环(贵妃)对皇帝的自称。
除以上所举女子自称“臣妾”的实例外,见于正史的礼仪规定也可提供佐证。例如《宋史·礼志十三·嘉礼一》“绍圣元年,诏‘奉太皇太后旨,皇太妃特与立宫殿名,坐六龙舆,张繖(伞),出入由宣德殿正门。’有司请应宫中并依称臣妾,外命妇入内准此;百官拜笺称贺,称殿下。”这是规定宫中妃嫔等凡地位低于皇太妃者,在与皇太妃对话时要自称臣妾,外命妇入宫亦循此例。
还有些史料可从侧面证明某一时代女子自称“臣妾”现象之普遍。[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男曰人臣,女曰人妾,臣妾对君上之称,男女之别也。今妇人奏状则曰‘臣妾某氏’,是以妇人兼男子之称也。……自汉以前,妇人皆称妾,如‘妾得无从坐’‘奈何妾薄命’ 之类是也。兼臣妾而言不知起自何代。”[清]沈自南《艺林汇考》卷六《称号篇·卒伍类》也有类似记述“江隣幾《杂志》府史胥徒乃四名,男臣女妾是两号。都下吏人连名府史,妇人表状皆称臣妾,皆非也。”《猗觉寮杂记》的记载说明,至迟在宋代,“妇人奏状”以臣妾自称,已是普遍现象。结合《艺林汇考》所述来看,清代的情况与宋代相同,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元明等朝也当如此,只是不见得都有记载而已。有意思的是,朱、沈两位可能都没有注意到前文所引《后汉书》刘昭注的材料,所以朱翌疑惑于“兼臣妾而言不知起自何代”,沈自南则更像某些今人一样武断地认为“妇人表状皆称臣妾”是错误的。
从理据上分析,女子自称“臣妾”正是“臣”“妾”和“臣妾”的“奴隶”之意义和用法合乎逻辑的发展。“臣”和“妾”在“男奴”和“女奴”的意义上发展为含有谦抑意义的自称,它们的组合形式“臣妾”用为自称也自是顺理成章之事。这就是说第一,用作自称的“臣”和“妾”仍保持“奴隶”的意思,自称“臣”或“妾”就是自认为奴隶;第二,“臣”和“妾”组合成“臣妾”一语后仍然是“奴隶”的意义,用作自称的“臣妾”也是如此,只不过偏指“女奴”。换句话说,“臣妾”的“臣”不是“大臣”的“臣”,“妾”不是“妻妾”的“妾”,自称“臣妾”就是以女奴自居。从有关史料看,古人对这个问题的认知是十分清晰的。《汉书·东方朔传》“上(汉武帝)往临疾,问所欲,主(武帝姑母馆陶公主)辞谢曰‘妾幸蒙陛下厚恩,先帝遗德,奉朝请之礼,备臣妾之仪,列为公主,赏赐邑入,隆天重地,死无以塞责。’”又《外戚传·定陶丁姬》“元始五年,(王)莽复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与元帝山齐,怀帝太后、皇太后玺绶以葬,不应礼。’”颜师古注“不臣妾”云“不遵臣妾之道。”《宋书·徐湛之传》“公主(宋武帝长女会稽公主)即日入宫,既见太祖(宋武帝第三子文帝刘义隆),因号哭下床,不复施臣妾之礼。”《旧唐书·王琚传》“况殿下(李隆基,时为太子)功格天地,位尊储贰。太平(隆基姑母太平公主)虽姑,臣妾也,何敢议之!”这些“臣妾”当然不是自称,但显然与自称“臣妾”有着密切关系;同时它们也清楚地表明了“臣妾”相对卑下的地位。《汉书》和《宋书》的例子还启示我们,虽然确凿可靠的西汉以前及魏晋南北朝女子自称“臣妾”的用例至今未见,但那时包括皇亲国戚在内的贵族女子在皇帝面前的“臣妾”即女奴身份是确定无疑的,她们本人对此也是明白知晓并完全认可的。
由上面的讨论可知,古代女子自称“臣妾”的发展轨迹是男奴称“臣”,女奴称“妾”,引申为男女各自的谦称,再组合成“臣妾”一词,又发展出种种意义,其中之一即是女子自称。这一词义发展源流清晰,理据充分,例证丰富,无可置疑。可以这样说古代女子对皇帝等人自称“臣妾”,至少已有近两千年历史,而且已经得到上自朝廷、下至民间的普遍认可。当代古装影视剧只要不违反这一自称的使用规范,就不是“错误”,不算“滥用”。遗憾的是,笔者所见批评文章都只断言“臣妾”不能用作女子自称,却未能提供任何足以证明这一论断的可靠史料,反证倒是大量存在,如此立论,未免过于大胆。行文至此不由想起赵元任先生的名言“未熟通某文,断不可定其无某文法。言有易,言无难”(着重号是原有的)[5]。这话不仅适用于语法研究,也适用于其他各个领域。
还应看到,中国古代社会等级森严,正如《左传·昭公七年》所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臣妾”的身份常常也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对于最高统治者皇帝来说,除了个别例外(例如皇太后),普天下女子都是他的“臣妾”;而作为皇后,一方面她对皇帝自称“臣妾”,另一方面那些妃嫔、命妇们也对她自称“臣妾”。
从前文所举《元史·阿沙不花传》《三朝北盟会编》所载辽国萧太后表、《居易录》所载蔡蕙上疏、李峤《代公主让起新宅表》及《牡丹亭·圆驾》《长生殿·密誓》等例子还可看出,在同一交际场合,女子对皇帝既可自称“妾 ”,又可自称“臣妾”,其中原因就在于“妾”和“臣妾”都指女奴,它们反映了相同或相近的身份等级和感情色彩。此外,《明史·杨继盛传》中继盛妻张氏上书兼用“臣”和“臣妾”,这个“臣”是不是所有女子都可用,还值得探讨。
代表性词典对“臣妾”一词的释义也是个很值得关注和讨论的问题。出版于1981年的《辞源》(修订本)第三册“臣妾”条释义仅云“奴隶。男曰臣,女曰妾”[6],完全没有涉及“臣妾”的其他意义和用法。十年后出版的《汉语大词典》第8卷“臣妾”条收了三个义项“①古时对奴隶的称谓。男曰臣,女曰妾。后亦泛指统治者所役使的民众和藩属。②使之为奴;统治,管辖。③古时仕宦之女对人的谦称。”[7]2001年出版的《汉语称谓大词典》“臣妾”条的表述是“①古代奴隶,男曰臣,女曰妾。因以‘臣妾’为男女奴隶之泛称。封建时代亦泛指天子统治下的民众和藩属。②妇女在君王面前自称。”[8]仔细比较这三部辞书的同一条目,值得指出的有以下两点一是,三部书的出版年份,跨度达二十年,其中的第一、二部之间和第二、三部之间的时间距离都正好是十年,而其间的进步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汉语大词典》所列义项比《辞源》远为完备;又如《汉语称谓大词典》对自称“臣妾”的释义比《汉语大词典》准确,书证也早了很多(《汉语大词典》所举书证为清代李渔《玉搔头·谬献》“臣父接臣妾上任,在中途遇了乱兵”,《汉语称谓大词典》所举最早书证为元代马致远《青衫泪》第四折“愿陛下海量纳,听臣妾说一套儿伤心话”。二是,即以后两书而论,也仍然存在明显不足。例如《汉语大词典》漏收“成为臣妾”(归顺;归服)义;又如关于“臣妾”的自称义,两书书证仍嫌太晚,且都出自文学作品,显得权威性不够。这些在修订时当予注意。尤当指出的是,在互联网日益普及且其威力空前强大的今天,权威辞书更应发挥其“定海神针”的作用,给社会语文生活以强有力的正确引导。
[注释]
①[宋]郑樵《通志》卷三下《三王纪第三下》“(周宣)王晏起,姜后脱簪珥,待罪於永巷,使其傅母言於王曰‘使王好色而忘德,失礼而晏起,自臣妾始。敢待罪。’王曰‘寡人之过也。’自是早朝晏罢,卒成中兴之业。”此例早至西周晚年,但不甚可靠,故不取。但这条材料至少也可印证宋代女子自称“臣妾”之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