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围绕即将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深圳市政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开放式讨论。该《条例》将是全国首部综合类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堪称史上最严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侵权赔偿确定上,《条例》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按照侵犯知识产权类别在以下幅度内确定赔偿数额:侵犯专利权的,情节轻微,社会影响较小,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在300万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最高罚款也是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