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平静的生活和写作

2018-09-18 00:47吴佳骏
南方文学 2018年3期
关键词:故土写作者乡土

吴佳骏

我是一个活在自己内心世界里的人。

这使我对什么事情都看得很淡,没有那么多的功利和欲望。这好像不是我这个年龄段的人应该有的心态,但这的确又是我真实的心境。尤其过了而立之年,我的内心越来越趋于平静,我越来越喜欢过一种做减减法的生活。有很多见过我的人说我早熟,阅历丰厚;也有说我清髙,不晓世故。听到这些话,我不反驳,也不解释,只是笑笑,像风掠过一片树叶。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你一旦解释,反而给人虚伪和口是心非的印象,这很不好。其实,一个内心强大或有支撑的人,又何必在意他人的评说和絮叨呢?

人活着,只要能本真和守诚一点,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焦虑。

我自幼在乡下长大,家境的贫寒使我吃过不少苦头,也使我过早地体察到人世的辛酸和冷暖、生命的悲辛和苍凉。这一切,塑造了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那时候,我对生活充满了抱怨,对命运也充满了诅咒,甚至对渺茫的未来也感到绝望。但好在我那老实巴交的父母以他们的顽强和坚韧、慈爱和温情拯救了我,使我在苦难中不至于沉沦。同样是他们,使我懂得了人怎样活着才是有意义和尊严的。自此,我对生我养我的那片多灾多难的土地,恨得是那么的切,爱得又是那么的深。

后来,或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和人的爱恨交加的感情,使我走上了写作的道路。我想借助手中的笔去描摹我那心底无法宣泄的凄楚,也试图借助手中的笔去记录发生在故土之上的生命的疼痛和忧伤、光明和温暖。谁知,我这一写,就再也搁不下笔。

熟悉我作品的读者大概可以看到,我早年的作品大都跟个人的生活有关,视野和思路还比较狭窄,所书写的也只是一己的哀愁。那会儿刚开始写东西,浑身都是劲儿,也不懂什么技巧,总觉得内心有说不完的话、写不完的事。每天夜里一坐到桌前,感觉整个故乡都复活了。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全在跟我说话,要求我把它们的生存隐秘都写出来。我不停地写作,也不断地发表。我以写作来见证我的故土,也回报我的故土。更为重要的是,我需要以写作来安顿我的心绪和魂灵。

凡事都会上瘾的,写作亦然。尤其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写作实践,当你知道自己尚有几分写作才华的时候,你更会为之涌起狂热的激情。但这个时候,我已经对写作有了自觉的文体意识和审美追求,不愿再重复以往的写作经验和模式。于是,我开始重新思考写作,思考如何拓宽自己写作的路径和题材,以及如何提升作品的思想内涵和美学深度。我开始转换视角,从写“我”转向写“我们”——不仅写人与人的关系,也写人与土地的关系,人与内心的关系,人与动物的关系,人与植物的关系,人与宇宙的关系……这一转变,使我变得豁然开朗,?豁如在黑暗中走路的人忽然看见万盏灯火。

我知道,我终于有了写作上的蜕变。相比之前,我写作的数量虽然少了,但写作的质量却有了明显的进步。渐渐地,我开始收到一些读者的来信,他们在信中谈到阅读我的作品的感受。有说被我的文字感动得热泪盈眶、肝肠寸断的;有说被我的文章温暖得彻夜难眠、茶饭不思的;也有说我的作品是在兜售或贩卖苦难的……说句心里话,当我面对那些赞扬之声时,没有过多的喜悦;面对那些质疑之声时,也没有过多的沮丧。我唯一的心情,是对给我来信的每一个读者都心存感恩,这种感恩一直持续到现在,并成为推动我继续写作的动力。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写作尽管给我带来了内在的幸福感,却并未给我的写作对象——故土或故土上的生靈们,带来根本性的改变。这个客观事实,既让我看到文字的无力,也看到自己的无力。我想,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如果仅仅依仗靠不住的才情去书写和揭示农民们的生存故事而使自己获得荣耀,使他们继续尴尬地活着的话,那便是不道德的。我没有资格把自己的幸福建立要别人的痛苦之上。

一个从大地上生长起来的人,就应该具有如大地般质质朴和宽厚的品质。我这么说,并非是在榜自我标榜,把自己伪装成“道德圣人”。而是因为我见过太多那种从乡下苦熬出来,靠打拼而终于取得一点小成就的人不可一世的跋扈之态。我认识一个同样是从事写作的农民后裔,刚开始写作的时候,为人十分谦逊、低调。后来出了几本书,在圈子里小有名气,尾巴突然间就翘了起来。到餐馆吃个饭,若不把服务员折腾够,他是不肯动筷子的。有一次,在饭局上,席间一个朋友无意中说了句:作你作为一个农村孩子,走到今天,非常不容易。可此人一听,大发雷霆,指责朋友不该还在提及他的农民身份。我坐在旁边默默地看着他,不知说什么好。我想,难道一个人的出身是可以改变或掩盖的吗?难道农民就一定矮人半截,在城市人面前抬不起头吗?

人啊,真的是可怜复可悲。你有知识不代表你有文化,你有文化不代表你有境界,你有境界不代表你有慈悲之心。很多作家道貌岸然地装神弄鬼,还美其名曰要以作品去关怀社会、抚慰众生,以引起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可结果却是他在以伤害弱势群体的尊严为代价,从而引起大众对写作者自身的关注,并不断地对其投以鲜花和掌声。

我鄙视这样的作家,并时刻提醒自己,永远不要沦落成让自己鄙视的那类人。哪怕你曾历经磨难,九死一生,也不要成为被苦难催生的新的“刽子手”或“施暴者”。否则,你就不配你所经受的苦难。我一直觉得,从底层的苦痛中熬出头的人通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他深感自己曾遭受创痛,如今终于咸鱼翻身,苦尽甘来,该享受幸福日子了,就会反过去看不起那些不如自己的底层人,诸如对一个擦皮鞋的妇女指手画脚;而另一类则是他深感自己曾遭受生存折磨,如今终于雨霁天睛,过上了好生活,会反过去更加同情那些不如自己的人。心想,我曾经都那么凄苦,又怎能忍心再去伤害这样的人呢?第一类人再富有也是个穷人,而第二类人即使没有大富也必定是个大福之人。

出生卑微并不丢人,丢人的是将生而为人的最基本的同情心给丢掉了,变成一个十足的魔鬼。这样的人从事艺术工,必将给艺术带来灾难。

这些年来,我为何始终钟情于以“故土”或“乡土”作为写作的“根”呢?除了我熟悉它,我的血脉里流淌着乡村的基因外,——有个重要原因——写故乡人事,让我内心踏实。这种书写让我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我没有一离开故乡,就变成个“坏人”。有时候,单就写作来讲,你选择上的狭窄,恰恰是另一种宽广。

如今,我离开乡下到城市工作和生活已经十多年了,但在情感上我却仍未融入这座城市。我每次做梦,梦中的场景全是曾经在乡下的生活。这种梦境会提醒我自己,即使我的肉体到达了城市,我的灵魂依然在乡间游荡。这便是一个人的宿命,也是我写作的宿命。写作向来是灵魂的事,我只喜欢有灵魂参与的写作。曾有不少人问我,你为何不写写你所寄生的城市呢。现在,我可以明确地回答:城市还没有我灵魂的参与。既然如此,那城市生活就留给那些出生在城市里的作家去书写吧。我是乡下人,我只能用我的方式在纸页上种植大豆和髙粱,玉米和水稻。这些农作物一旦出现在我的笔下,它们就会笑,就会哭。我从它们的呼吸和舞蹈里,感受到生命的可爱和光洁,窥探到自然的奥秘和神奇。这一切,滋养了我的文字,也滋养了我的人生。

大概有十年时间了,我都保持着一个习惯。只要周末无事,我就会回乡下看看。要是有时单位有事耽搁了,不能回乡,心里就憋得难受,比生病还恼火。一旦回到乡下,整个人顿时精神抖擞,神清气爽。特别是当看到故乡的河流和日落,嗅着野地里的花香和草气,听到狗的叫声和鸟儿的啁啾……我就想躺在故乡的怀里大哭一场。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那个时候,我已经忘了大地上的苦难,也忘了写作者的身份,我只是一个归乡的游子,依偎在故乡母亲的肩头。待回乡的次数多了,我的心自然也就隔绝了外在的喧嚣。学会了跟自己相处,跟土地相处,跟自然相处,跟内心相处,跟孤独相处。如此一来,我写出的文字,也就有了一种安静的力量。我在写作的时候,内心是那样的平静如水。

除此之外,这个习惯还有一个好处,那便是让我离文学圈子越来越远,离文学本身越来越近。这不能不说是我的福气,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热爱写作的人的福气。记得路遥曾经说过:“文学圈子向来不是个好去处。这里无风也起浪。你没成就没本事,别人瞧不起;你有能力有成绩,有人又瞧着不顺眼;你懒惰,别人鄙视;你勤奋,又遭非议;走路快,说你趾高气扬;走路慢,说你老气横秋。你会不时听到有人鼓励出成果,可一旦真有了成果,你就别再想安宁。”这段话,深得我心。我将之视为一个优秀作家的“写作心法”。

在当下,有很多作家都不缺技法。不但不缺,甚至已经将技法玩得炉火纯青。可他们唯独欠缺的,即是“写作心法”。你从他们的作品里,可以看到结构的新颖,视觉的独特,语言的绮丽,题材的另类,形式的多变……却就是看不到作者的心,以及作品跟他生命的关系。这类作品往往只是一个叙事迷宫或一种智力游戏。若将其作品的水分抽干,剩下的,就只能是文字躯壳或瓦砾。

特别是写作散文,这一文体的特殊性,使得作者必须忠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不能情感作假和灵魂作弊。你只有摘掉面具,脱下伪装,赤裸裸地把心交给读者,读者才有可能买你的账,你的作品也才有生命力。因此,写作散文是很秏心力的一件事情。你每写一次,就会把自己掏空一次。而人的经历有限,不可能无止境地挖掘。每当写到这种时候,一些定力差的人,就会对散文写作产生动摇和怀疑、焦虑和苦恼。他们怕被人遗忘,怕被人讥讽为江郎才尽。于是,为证明自己还在写,还能写,便硬着头皮在形式或题材等方面玩花样,并给自己的写作有意识地贴上一些标签,以便能够自圆其说。更有聪明之人,干脆做起“散文叛徒”,转而练习写小说去了,妄想成为小说界的“新宠”或“领军人物”。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即便我在写作中遇到瓶颈,或没有新的经验可书写时,我也没有焦虑过,更没有转型,而是依然对散文这种文体心存敬畏!我会时常带上几本上好的书躲到鄉下去静读,重新深切地体验人生,寻找属于自己的水源。我力图把日常生活变成自己血肉的一部分,把那些我所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生活统统装进心里发酵。然后,再如春蚕吐丝般编织出新的作品。

这种方法给我的写作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尽管我给外界的感觉只是一个“乡土散文”作家。这都不要紧,因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在写“乡土”,我一直写的是“人性”。倘若非要给我的散文前面加个定语,我认为准确的说法不应该叫“乡土散文”,而应该叫“人性散文”。只不过,我所写的人性故事,大都有一个乡土的背景而已。

好的散文,是可遇不可求的。究其原因,在于好的散文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活出来的。作家内心的丰富性和体验的深刻性,直接决定了散文作品的厚度和力度。正如写作者的人格魅力,会直接呈现为作品的风骨一样。

我始终坚信,一篇好散文的力量,丝毫不比一部优秀长篇小说或一部优秀诗集的力量弱。我也始终坚信,拥有一颗平静之心的写作者,最终都会得到写作本身的福报。当我了悟到这一点之后,我越加笃信:写作也是一种佛法。在写作的佛法面前,我不属于任何人,我只属于我。我只按照自己的方式平静地生活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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