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付华 刘海玉
【摘要】耕地资源是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资源。开展耕地资源价值核算方法研究,明确耕地资源价值,实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在分析耕地资源价值基础上,分析耕地资源价值核算的主要方法,并评价各方法优缺点,最后,提出后续研究的重点。
【关键词】耕地 资源价值 核算方法
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志码:A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要素,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随着我国工业发展、新型城镇化推进、建设用地刚性需求的不断增长,耕地占用不断扩大,耕地后备资源在不断减少。且现存耕地受粗放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耕地环境受污染现象严重,耕地质量不断退化,全国耕地质量总体偏低。十九大报告提出: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新需求。
但目前,面对耕地资源减少、耕地质量下降的现状,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尤其是现行的绿色GDP核算体系中,耕地资源价值的核算存在明显的被低估现象,因此,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绿色GDP核算,必须切实反映耕地资源价值。本文基于耕地资源价值的构成,分析耕地资源价值核算方法,为后续绿色GDP核算中耕地资源价值核算提供借鉴。
一、耕地资源价值的组成
耕地资源价值的构成伴随着新的资源观、价值观及评估方法改进而不断得到丰富。20世纪80年代末,国际生态经济学会(ISEE)针对资源环境价值的确定展开了探讨,之后学者基本达成共识,认为资源环境价值可以分为使用价值(UV)和非使用价值(NUV)两部分,后者也称存在价值(existence value);使用价值进一步分为直接使用价值(DUV)、间接使用价值(IUV)和选择价值(option value)。
20世纪90年代前期,国内受土地流转的限制,在是否存在耕地价值方面进行了争论:以周诚(1992)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经过开发利用的土地具有土地物质价值及资本价值,但未经开发利用的原始土地作为一种自然物只具备使用价值。以曲福田(2003)为代表的学者基于资源环境经济学对耕地价值的解析并结合耕地征用补偿价格的实际构成分析,认为耕地价值应包括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及非使用价值四个方面;基于英国经济学家Pierce的研究,霍雅勤、蔡运龙(2003)在计算土地边际生产成本、边际使用成本和边际外部成本基础上,指出耕地价值由实际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存在价值三部分构成。
20世纪90年代后期,伴随着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农用地评估工作随之开展,农用地经济价值及社会价值研究得到重视,耕地可持续发展研究、土地资源价值核算与土地生态环境价值相关研究陆续开展。学者对耕地资源价值逐渐达成共识,即耕地资源价值应包含三个方面: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耕地资源不仅为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带来经济效益,还关系到生态安全,并為全社会提供粮食和生活保障,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孙海兵,张安录,2006)。
二、耕地资源价值核算主要方法分析
基于主观价值论、均衡价值论、收益价值论等理论,国内外针对耕地资源价值评估方法展开了系列研究,具体分析如下:
(一)耕地资源经济价值核算方法
1.土壤生产潜力法
土壤生产潜力法是以耕地自然生产潜力(即产出水平)为依据核算耕地经济价值的方法。该方法的主要价值评价过程包含以下步骤:①确定土壤所在区域的产量指标(P);②调查土壤肥力及立地条件等;③明确土地利用的限制因素,分析土壤及立地情况对耕地利用的限制程度;④分析并选择改良措施,计算改良效果、测算改良费用(CM);⑤计算限制耕地利用因素(即障碍因素)的持续负效应(CL);⑥统一P、CM、CL计量单位;⑦计算SPI(土壤潜力指数)并据SPI排列各土壤制图单元。因土地生产潜力不仅受自然因素的制约,同时也受社会、经济、技术等条件的影响,该方法提出后,Fackler、Bomer等学者从考虑社会、经济因素对地价的影响及不同因素权重赋值变化等角度对该方法进行了修正,并广泛地应用于美国、德国等地的土地价值评估中。
该方法的优势在于具有较强的理论依据与可操作性,但该方法中土壤、地形等各参数的取值需要一定时间观测,且土壤生产潜力等级的划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未考虑政策制度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等。
2.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又称为收益资本化法等),是将折现思想应用于耕地价值评估中的方法,该方法雏形由William Inwood首先提出。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耕地使用者不仅能在现时获得耕地纯收益,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也将持续获得,而考虑到资金时间价值,将未来收益折算为一定时期内的现值总和,即为耕地价值。该方法中的关键指标为耕地纯收益及收益还原率。
随着新价值理论、新算法的出现,学者运用有价证券估值模型、贝叶斯决策模型等对收益还原法进行了系列修订。但收益还原法仍旧存在局限,如收益法中各参数的获取难度较大,且若耕地用途发生变更,可能会忽略其增值收益、无形收益等,导致耕地评估价格与实际市场价值差异较大。
3.市场法
市场法最初由Aereboe于1912年提出,目的在于纠正收益还原法评估价与耕地实际交易价格的偏差。借鉴资产评估学思路,市场法基本思路即在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土地市场中,以相同或类似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修正,作为被评估耕地的价值。
这种方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其评估参数及指标直接从市场上获得,最能够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也最容易为市场参与各方所接受,但该方法要求必须具备公开、活跃、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且该方法亦忽略耕地用途转换带来的价值变动,具有一定弊端。
4.成本逼近法
耕地资源价值核算的成本逼近法其计算思想亦来源于资产评估思路,其基本原理为以开发具有等同功能耕地所需的劳动、物质及人力耗费等成本总和作为耕地资源的价值。
成本逼近法更适应于新开耕地的价值评估,具有难以避免的局限性:未考虑耕地未来的收益能力,未考虑耕地自然条件、其所产农产品及其自身交易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因此,成本逼近法并不能反映耕地的真实价值。
5.数学模型法
伴随着土地交易市场的发展,大量交易案例为数学模型法的建立与发展提供了数据基础。数学模型法的基本原理是以统计分析、建模等方式,确定影响耕地资源价值的主要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实证研究是其主要研究方式。
国内外学者运用此方法,对耕地资源价值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如部分研究结果表明土壤的属性及交易地块的面积是影响耕地资源价值的重要两个因素(Taylor,1991);也有学者认为自然景观、居民生活习惯、渔业产量等因子与耕地资源价值显著相关(McLeod,1999);且不同规模的农场耕地资源价值影响因素有所不同(Xu,1993;Torrel&Bailey;,2000)。該类方法同样需要充分发达且完善市场的存在以提供大量的案例数据,同时也增强了该方法的说服力。
(二)耕地资源社会价值核算方法
我国学者对于自然资源价值的分类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如王舒曼(2001)基于核算视角提出资源价值可分为资源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分类体系;王庆礼等(2001)认为自然资源价值包括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商品价值和服务价值是其具体表现形式。李景刚等(2009)分析认为社会价值是指耕地资源服务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价值,包括社会保障价值和社会稳定价值。
关于社会保障价值的核算,主要采用替代法,即有的学者认为可用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障价值来代替社会保障价值(周建春,2005),但这种核算思路低估了社会保障价值;为弥补此缺陷,李景刚等(2009)提出以政府所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在城乡居民之间的差额作为耕地的社会保障价值。
因耕地的社会稳定价值主要体现于粮食安全保障方面,因此,采用替代法,以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以及耕地保护支出费用计算出耕地单位面积国家粮食安全价值作为社会稳定价值的替代价值。
(三)耕地资源生态价值核算方法
耕地的生态价值是指耕地及耕地所处的生态系统所具备的价值。对于耕地资源生态价值国内外学者已有相对完善的评估方法,如气候调节价值可采用碳税法和造林成本法,水源涵养价值可采用影子工程法,净化环境价值可采用替代法或防护费用法,土壤保持价值可采用市场价格法、影子工程法和机会成本法,营养物质循环价值可采用影子价格法,生物多样性价值多采用成果参照法。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及展望
综合以上文献可知,国内外学者对于耕地资源价值核算方法进行了丰富的探索,但基于耕地资源价值影响因素的复杂性,核算方法仍有改进空间,尤其目前耕地资源价值核算更多地关注耕地数量减少与质量降低带来的经济价值损耗,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耕地资源价值的核算仍旧难以全面反映耕地资源数量与质量降低带来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的损耗,这是后续值得进一步深入探索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