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海洋与渔业》记者 廖静
农业农村部渔船集中拆解活动在广东湛江举行
7月27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在广东湛江联合举行减船转产渔船集中拆解活动,现场集中拆解上百艘渔船。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出席活动并宣布减船转产渔船集中拆解活动启动。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巡视员胡嘉晖、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文兴、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副巡视员王海吟等出席活动。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国家对渔业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设立了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助项目,对自愿退出海洋捕捞,实施减船转产的渔民给予财政补贴。根据计划,“十三五”期间拟压减渔船 2万艘、核减功率 150万千瓦。实施减船转产工程,是当前降低海洋捕捞强度、养护渔业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也是一项重要的“惠渔”政策,对推进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实现渔业绿色发展,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韩旭指出,减船转产活动是渔民自愿自发,主要针对登记合格的老旧渔船。中央财政陆续拿出75亿元资金,支持渔民减船转产,相当于政府用资金购买了渔民的捕捞权。目前,中央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千瓦 5000元,同时积极协调地方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一定金额的补助。同时鼓励利用这些老旧的渔船打造特色渔业生产线。拆解活动重点不是“拆”,而是让它脱离捕捞生产,可以把这些渔船开发成为民宿以及做展览使用,其中木船可以用来制作家具重复利用;钢制渔船可以用做人工鱼礁等。
胡嘉晖表示,广东省积极贯彻落实减船转产政策,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 2015-2019渔民减船转产项目渔船报废拆解操作规程》,评定并发布了60家定点拆解船厂,在定点拆解船厂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提高了减船转产补助标准,在国家每千瓦补贴 5000元的基础上,按年份每千瓦增加补助 3000元、2000元和 1000元,渔民减船转产积极性很高;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减船转产渔船 3043艘、功率近 18万千瓦。两年时间,完成了国家下达广东省五年减船总任务的 64%、功率总任务的75%。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和“两山”理论,认真贯彻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加大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完善渔船“双控”制度,大力推动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切实降低海洋捕捞强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项目督导考核,确保减船转产目标如期实现。要积极推动渔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渔民就业培训,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努力确保转出去的渔民收入不下降、生活有改善、退出不回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不落下任何一个渔区、不落下任何一位转产渔民。
当天,现场还发放了转产渔民减船补助资金。活动结束后,代表们现场考察了减船转产渔船定点拆解处理情况和当地以老旧渔船为原材料的代表家具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