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2017年12月,广州医生谭秦东发表了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网帖(原文将 “鸿茅药酒” 写作了 “鸿毛药酒”),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帖子点击量约2000左右,被分享超过100次。同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机关报案,称谭秦东恶意抹黑,给公司造成数百万元经济损失。2018年1月10日,凉城县公安机关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实施跨省抓捕,将谭秦东从广州带回凉城,并关押在看守所内。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舆论哗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监督和干预下,2018年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令凉城县检察院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至此,谭秦东暂获自由。
【法理评析】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谭秦东暂获自由。相信他在写下文字时,并未想到有朝一日会因此失去自由。那么,谭秦东发帖的内容违法吗?医务人员在科普或者吐槽的时候该注意什么呢?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思考。
根据网上可见的不完整《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谭秦东所写的文章指出,人进入老年后,心肌、心脏传导系统、心瓣膜、血管、动脉粥样等会出现一定变化,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尤其不能饮酒。因为“鸿毛药酒”的消费对象基本上是老年人,因此“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
根据鸿茅药酒的说明书,其是由包括制何首乌、广藿香、附子(制)、槟榔、半夏(制)、白酒等制成的,具有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等功效的中成药。可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等症。用法用量是“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是药三分毒,尤其鸿茅药酒成分中确实含有有毒性的中药材,称之为“毒药”最多属于言过其实,而不构成虚构。此外,尽管长期服用多种中药材制成的制剂不良反应还有待明确,但每天服用一瓶酒完全可以造成酒精性肝硬化、肝癌等疾病,故“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并非纯属虚构。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规定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根据网上可见的不完整《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内容,定罪为“损害商品声誉罪”显得牵强。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的义务包括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卫生保健知识可以通过发表文章、发帖、举办讲座、交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医学科普是医师的义务,同时也是言论自由的体现。当然,言论自由不能滥用,法律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通过划定违法言论的边界来实现。
为了更好地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更好地进行医患沟通、更好地维护生命健康,医师的医学科普应当被鼓励,这也是《执业医师法》把卫生健康知识宣教规定为医师义务的意义所在。对于创作批判性科普文章的医师,也体现了其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社会责任和担当。对于这样的言论,即便是略微出格,也应当予以支持而不是扼杀。作为执法机关,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应当维护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言论自由,而不能打压甚至侵犯对社会整体有益的言论自由及其创作者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权益。
当然,打造一个产品、建立一个品牌很难;但毁掉一个产品、毁掉一个品牌很容易。医生在做科普、在吐槽、在批评、在监督的时候,不应当一棍子打死,还是应当指出问题,给出解决途径,给产品成长和完善的时间和机会。也就是说,医生在做科普的时候应遵循:不虚构事实、不公布隐私、不侮辱、不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