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刊评论员 刘西川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针对农业问题,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了两个要点:一是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减少低效无效供给,提高优势农产品生产能力;二是首次明确提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新思想,要让小农户搭上农业现代化的快车,分享农业现代化的成果。其中,第一个要点强调了应从市场化、效率及质量视角来考虑和解决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问题,第二个要点则突出了小农融入现化化农业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更好地全方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金融机构应以中央政策导向为指引,主动把握战略机遇,瞄准现代化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特征,开动脑筋、突破旧有思维框架,积极开展金融产品、技术和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的推进,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成长壮大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对农业金融提出了新的需求。具体而言,现阶段农业金融需求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农业融资需求大额化明显。相对于传统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所需资金数量大、平均融资额度也更高。例如,合作社贷款额度主要集中在5万—6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求规模更大,集中在100万—1000万元。大额信贷需求主要与产业结构调整、专业养殖、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及农副产品加工等有关。
第二,农业融资需求长期化突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除了用于日常营运周转外,还将有一部分用于固定设施等基础性投资,投资回收期长,产生中长期的融资需求。例如,农业龙头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更新技术设备等(包括农田改造、水利、仓储设施建设等)过程中更需要中长期信贷资金的支持。由于积累有限,大部分合作社在起步和成长阶段都无力购置大型或新型的机器设备,也需要通过贷款来实现设备升级。
第三,农业融资需求更加个性化和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在期限、数量、品种上都呈现较大差异,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更为便利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在产业链分工上,新型经营主体逐步从单纯的种养向收储、初加工、流通及生产服务环节拓展,资金流动更加频繁,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更为多样。除信贷资金需求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希望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汇兑、期货、金融租赁、资金管理、投融资顾问等方面提供服务。
第四,农业政策性金融需求旺盛。新型经营主体尤其是合作社期望获得政府贴息贷款、优惠利率贷款、政策性发展资金、政策性保险等支持。由于农业靠天吃饭,农产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家庭农场与合作社期望获得政策性保险等风险补偿的意愿也很强烈。
上述需求与过去小规模农户经营模式下的小额度、短期的流动性资金贷款需求存在质的不同。小金额、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体现的是小农资金短缺问题,而大金额、长期化、个性化、多元化以及政策性金融需求则说明,现代化农业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资金短缺问题,而是如何借助金融市场体系更好地管理农业风险的问题。农业金融需求的转变提出了创新、改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必须适应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整及其融资需求的变化,并努力匹配这种调整与变化。在这个方面,乡村振兴战略敏锐地把握住了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这种重要变化,提出既要进一步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要促使小农与现代化农业有机衔接的战略思路。相应地,农村金融政策制定与研究者在思维模式上也要针对这种变化做出根本性的调整。
一直以来,在我国农村的大部分地区,面对农户的主要融资模式是农户小额贷款。从问题的关注点及解决思路来看,该模式关注的是小农户贷款难问题,它同时也反映了运用农户小额贷款的方式解决农业融资问题的政策设计思路。农户小额贷款之所以成为我国现阶段农业融资模式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与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及经营模式的特点有关。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农业经济长期都是以小规模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单个农户自然成为考察农业融资问题的起点。
随着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崛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已不适应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形势。这说明,用解决单个小农户贷款问题的思路来应对农业产业融资问题,无法做到“对症下药”。中国农业融资问题的出路不在于单个小农户,而在于整个农业产业。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迫切需要提供更大额度的、供给成本更低的、更有效管理农业风险的新型农业融资模式。现阶段及今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应是从农业产业角度出发,积极应对金融服务农业的固有矛盾:农业高风险、低收益特征与金融资本追求利润、规避风险属性之间的矛盾。
原有的农村金融供给方案以小额信贷模式为主,代表的是非市场化的金融供给思路。这种思路认为,农业金融是与小农经济联系起来的,农业天生就是弱质和需要扶助的。农业金融一直以来都和补贴联系在一起,究竟是补贴是资金价格还是金融机构,大家至今仍然争论不休。这种非市场化思路的具体表现有三点:第一,将金融服务仅仅理解为资金短缺,而不是金融服务。而且还认为,这种服务不能是高价的,因为价格高了小农就有可能用不起了,从而将通过竞争提升服务质量的通道给堵死了。第二,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信贷上,忽视了其他金融服务,如保险和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等。第三,将客户聚焦于小农身上,缺乏对农业整个产业链条的观察与把握。当然,这样原子式、救济式的资金服务,或许对于单个小农户来讲还是有用的。
然而,非市场化思路严重忽视了金融管理风险的基本功能,风险在农业金融服务方案中处于缺位状态,如何识别、衡量并管理、分担农业风险几乎没有人关心。已有农业金融供给思路对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非常不重视。风险定价基本上是没有的,因为价格被人为地“抑制”到一个较低水平上,金融服务的价格被扭曲了,风险此时处于黑箱状态或不重要。其实,非市场化思路也不是说没有风险,例如其风险管理倚重于抵押担保,将注意力集中于抵押担保的后果是忽视了对融资项目未来现金流的分析,忽视了市场分担风险的可能性。这种思路将农业融资项目的成功寄希望于第二还款来源(抵押担保),由此所引发的哀叹是,农户或农村经济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品。另外,针对农业融资项目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资本金风险管理,当金融机构没有拿出相应的资本金时,农业融资项目的风险尤其是其中的道德风险就缺乏相应的激励和约束;当然,这和大部分涉农金融机构的股权不够清晰有关。必须承认的是,这种非市场化思路还和落后的信息获取及信息分析技术有关;很多时候,不是获取不到信息,就是获取信息成本很高导致对农业融资项目风险缺乏有效的分析。
什么是农业金融?农业金融的最本质问题是什么?为什么要创新?农业金融是农业借助金融市场体系更好地管理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其本质问题是通过风险管理,更好地优化配置农业领域的金融资源。从认识上讲,要创新农业金融,首先需要在思维上澄清两个认识误区:一个认识误区是将农业和小农混谈在一起,屏蔽掉了将农业的盈利性、效率、竞争性与高效优质金融服务结合起来的可能性,认为以小农为基础的农业难以支撑商业性金融服务。另一个认识误区是忽视风险、风险定价及风险管理,结果是面向农业的金融服务长期处于低效的状态。缺乏有效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中国农业的竞争力和供给效率也就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步。
中国农业的现实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供给方面转变思维方式、做出战略性调整,因为原来的那一套确实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了。针对农业现代化提出的新需求,在农业金融创新过程中应提倡以下三种重要思维:市场思维、风险思维与系统思维。
1.市场思维。市场思维体现在两个方面:金融之于农业就是资源优化配置,金融服务的目标是通过竞争性的市场机制来保证农业保质增效。在这方面,商业性金融自然不用说,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亦是如此。概言之,市场思维强调农业金融服务应是商业化,即使是针对小农的金融服务。具体而言:首先,农业金融服务供给不仅是资金问题,还是风险管理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还希望金融机构能够提供风险管理及“粘带”服务来降低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所谓“粘带”服务,是指金融机构在提供融资服务的过程中,还能够提供人才、市场信息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其次,这种服务的质量是靠市场机制来保证的,因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风险,所以面向农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就会更加复杂。金融体系提供的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服务就是为了帮助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管理风险。这种服务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满足,如直接市场与金融中介等。最后,这种服务是要优质的,太便宜(如提供相应的补贴等)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价格一旦被扭曲,就将失去有效配置资源的基本功能,尤其是价格被压得很低时将会导致更严重的道德风险(例如寻租等)。
2.风险思维。说到底,金融服务的本质是管理风险,农业金融服务同样强调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风险定价的前提是对风险的准确衡量,它要求对农业融资项目未来现金流的重视,而不仅仅将希望寄托于抵押担保上。风险定价将还款能力放在第一位,其难点在于对农业融资项目的分析上。后者要求按资本金来管理风险,金融机构应针对现代农业特点进行经济资本管理。在这方面,传统的那种靠社会关系来管理风险是不可靠的。此外,风险定价依靠更多的是信息,风险思维突显了信息分析技术的重要性。
3.系统思维。金融供给方面需要针对农业融资需求提出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农业融资需求涉及农业经营管理中的多种风险,既包括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还包括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契约风险。要管理好这些风险,需要金融市场各方齐心协力,发挥协力作用。针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适度规模化发展,信贷、保险、担保等多种金融产品需要互相配合。另外,与传统农业的“片段式”金融需求不同,现代农业金融需求种类多样,贯穿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收购、加工各个环节。金融机构应把握住农业融资需求的深刻转变,全面、系统地抓住农业金融创新的关键点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