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推进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今后,北京的营利性与非营利养老机构将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而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同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政策,每收住1入最高每月可获得1050元补贴。同时,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全域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养老机构收住北京市户籍老年人的,也可按相应规定享受运营补贴。
《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公布。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办法》规定,补贴对象主要包括社會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养老机构、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两大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同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政策。
李红兵强调,营利性与非营利养老机构将享受同等待遇。《办法》规定,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参照本办法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