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超然 王杰
香港特区廉政公署的机构设置及运行发展对内地的启示主要有:(1)建立完善惩治与预防并重的综合治理模式。廉政公署将惩戒、预防、教育融为一体,对三者的重视程度不偏不倚,均衡发展,形成了独立、高效、制衡的运行机制。(2)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措施,丰富打击手段。在当前职务犯罪手段日益隐蔽化、多样化、科技含量高的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的对抗性明显增强,启用技术侦查和隐匿身份侦查等方式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变得愈加迫切。(3)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完善的内外部权力监督体系是廉政公署多年规范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内地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亦应当建立完善的内外部监督体系。(4)提高社会公众进行反腐败斗争的参与程度。公众参与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廉政公署除了有一个庞大的編外志愿者队伍之外,还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积极参与对腐败案件的举报。(5)深入推进职务犯罪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途径。当前职务犯罪多样化、复杂化和高智能化更加剧了职务犯罪调查的难度,只有专业化的队伍才能适应当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6)完善相关立法,建立科学的职务犯罪侦查立法体系。当前内地查办职务犯罪相关立法体系缺乏统一性、系统性,需要制定一部专门惩治腐败的法律,以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效果和水平。
(《河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
责任编校 王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