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轶峰 胡锦涛
摘 要:清代的地名不仅仅是一个地理实体,也是一种身份和教化的代名词。清代黔西南的地名名称经历了从“教化地名”到“地名教化”的演变,这种演变,说明了清廷对边缘民族地区的认识由模糊到清晰的过程,也揭示了清廷善于利用地名的教化功能,将同一地域中不同族群身份的人整合在一起,转化为有力的社会治理力量,以配合地方官僚行政体制的运作。因此,地名不仅仅是自然地理的结果,更是地方社会与国家权力博弈与协商的结果,并最终形成具有主体的政治、文化和自然特征的地方社会。
关键词:清代;地名教化;黔西南;社会整合
中图分类号:C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8)03-0107-06
Abstract:Place names not only mean geographic entities, but indicated identity and education.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changing place names to education by place names in the southwest of Guizhou area, showed that Qing government gained more knowledge about border ethnic areas, and was good at utilizing the educational functions of place names to integrate people of different ethnic groups in one area, turning them into a strong force for local social governance to cooperate with local bureaucratic administration. And therefore, place names were not only geographic choices, but the fruit of the gaming and consultation between local society and state power, forming a subjective local society with political, cultural and natural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Qing Dynasty; education by place names; southwest Guizhou; social integration
地名是人們在社会生活中给地理实体、行政区域或居民点所起的名称。[1]123它是经过人类对自己生活的周边环境长期观察和理解,赋予一个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地名通常由一定的词和词组构成,成为人类社会交往的一个文化符号。很早以前,《汉书·地理志》就开始关注地名的诠释,之后相关的著述也越来越多。大多数学者的成果主要集中在地名的来历,地名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研究。①
极少有人关注地名的政治功能。[2]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地名,更多地赋予了政治教化的色彩。本文将以清代黔西南的地名教化为例,阐述地名教化在地方社会整合到国家过程的影响,以此探究国家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
一、清代黔西南的地名
地名通常是以水、或依地形、或以人物、或因物产、或因祥瑞等而命名,当然,也会出现地名通名、异地同名等现象。明代郭子章的《郡县释名》是较早诠释地名的一本著作,他在归纳江西境内地名命名情况中说道:“大都江右之名,不出山水、人物,则出年号、祥瑞于义无甚玄也。”①可以说这种归纳是独到而精准的。郭子章官宦一生,游历大半中国,对各地地名有深刻理解。黔西南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地名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值得学界关注。郭子章曾在贵州任职多年,对贵州地名深有理解,他是这样解释黔西南的地名:
安南卫,安辑西南夷之义也。
普安州,安宁之义。
兴隆卫,城北一里龙岩山下有龙洞,一名狼洞。山石岿然,水色深碧,四时不竭,故老云昔有龙居其中,每雷雨则蜿蜒飞出,所谓龙潭灵异是也。郡人周瑛诗,吞吐烟霞岩穴□,倒悬星斗石桥边,故郡以兴龙名,今卫改龙为隆。②
从郭的释义看,安南与普安因明代军屯而兴,两地地名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兴隆因祥瑞而得名。《郡县释名》仅仅只对州县的地名进行阐释,未对州县以下的地名进行释名。迄今为止,也很少有学者对州县以下的地名进行详细论述,笔者根据咸丰《兴义府志》,对普安县、册亨县中苗、汉和土司三种类型的村落地名进行分析,详见表1。
袁轶峰,等:
从表1可以看出,普安县与册亨县的村落包含三种类型的地名,即汉语地名、少数民族语地名、方言地名。在汉族聚居的地方往往是汉语地名为多,其地名特点是“专名+通名”结构。根据吴为善的研究,汉语的节律结构讲究的是全浊声母与次清声母合流,体现出“平仄”和“轻重音”的对立,构成一定的规则交替出现形成的一种语言特有的节奏规律。[3]赵元任明确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弱重音出现于后附音节(enclitic),也就是说它紧跟在一个重音音节之后,这个重音音节的声调决定这个弱重音音节的高度。”[4]26如汉语地名中鲁沟、大坪、歹苏、水桥、下须等地名就属于“轻重音”模式。老巴山、上阿山、下阿山、杨梅山、黄栗山、匡家洞、杉树田、杨泗屯、马家屯等地名属于“专名+通名”结构。清代有大量的汉族移民迁徙至黔西南各地,移民往往以“血缘”的关系举家或以“地缘”的关系同乡而来,因此, 在不少地方他们会以姓氏的形式对居住地命名。如周官营、何家寨、邓家甲、张黄甲、罗家甲、陈叶甲、马家屯等。在清代,还有相当部分汉人聚居区是明代屯军演变而来,它们主要分布在驿道沿线一带,久而久之,形成稳定的汉人聚集区,这些地方通常以“屯”“堡”“营”“所”“旗”等字命名。上述兴仁里、兴让里、忠顺里等三个汉里皆是“明时安南卫、新兴所屯地、新城所屯地”。
参见咸丰《兴义府志》卷9《地理志·屯寨》,咸丰四年刻本,贵阳文通书局铅印本,民国三年。从发音来看,这些地名具有江南语音特点,如杨泗屯、姑屯桥、歹苏等地名,“郡人多明初卫官屯军之后,来自江南,故方言雅近江南音,轻清而语平。”
参见咸丰《兴义府志》卷42《风土志·苗言》,咸丰四年刻本,贵阳文通书局铅印本,民国三年。
布依族和苗族聚居村落(简称苗人区村落)的地名多用“板、那(纳、田)、乐、弄、普”等字冠首组成,即汉语拼音注释的地名,构成了少数民族语地名。苗人区村落的地名特点是“通名+专名”结构,正好与汉人区地名结构相反。因本人不通布依族语,试以伍文义的解释加以佐证,如汉语称呼新开垦的田为新田,布依语称“纳磨”(na31mo35),na31是田,mo35是新,词语顺序是“田新”。又如汉语叫黄岩,布依语称“岜仙”(Pa33cian42、Pia33jian42),Pa33是岩,jian42是黄,词语顺序“岩黄”。[5]册亨县土司聚居区地名杂糅了苗汉的特征,我把它称之为方言地名。这类地名既有苗人区的地名特点,如坝怀、坝沙、坝施、板集寨、板万寨、板陈寨,又有汉人区地名特点,如新会寨、八卦寨、文邦、甘來。册亨县众多的地名名词构成中,以“者”字冠名的最多,“者”字在土司语言中是“险要的”意思。黔西南地处滇黔桂三省交界地带,地势险要,而册亨县又是与广西交界边界最多的地方,因此,“者”字为名的村寨在册亨县境内较多。
不同地方语言文字差异是非常大的,同一词语会有不同指谓。《风土志·苗言》曰:“狆苗语,各处不同,如府亲辖地之狆语谓天曰立奔日、曰江晚月、曰龙论,而普安之狆语谓天曰滇日、曰完月、曰吞,永宁州狆语谓天曰论闷日、曰刀论月、曰莽高,独山州之狆语则又谓天曰闷日、曰大握月、曰冗乱。”
参见咸丰《兴义府志》卷42《风土志·苗言》,咸丰四年刻本,贵阳文通书局铅印本,民国三年。当然,这些词语差异性与各族群的历史起源有关,也与各自不同的历史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黔西南属于稻作文化区。“词义为‘田、水田的词的语音形式也显然有同源关系,其中以na这个形式最古老。”[1]103在苗区和土司区中,带有“那”(谐音纳、拉)字的地名是非常多的。同时,苗区村落中有“屯”“营”等冠名的地名,汉区村落中也有“寨”“那”等冠名的地名,说明了这些地方苗汉杂居的现状。正如《方言与中国文化》一书所言:“一个地区的居民成分及其文化类型的变化往往在地名上留下痕迹,其结果是不同类型的地名在同一个地区形成不同层次的积压。一个地区的地名的历史层次可以跟文化的历史层次相印证。”[1]146
从苗、汉和土司三种类型的地名我们大致可以看出族群的地理分布:移民和卫所的屯军后裔主要分布在兴义县、安南县和普安县的三个里;苗族主要分布在兴义府的亲辖地、安南县和普安县的五个里,部分散居于册亨县;土司区主要集中在贞丰州、册亨县。三类族群的地名特色反映出族群的地理分布,黔西南的西北部以移民为主要分布区,黔西南的东南部以土司为主要分布区,黔西南的中部则是苗汉杂处区。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在族群与族群交界地带,社会问题比较多,如何整合地方社会,成了清政府治理地方的难题。
二、地名教化的整合功能
历代王朝对教化极为重视,它是维系王朝统治秩序的一个重要法宝。通常,教化是指儒家所倡导的政教风化,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规范和建立稳固的社会秩序。
关于“教化”含义的讨论,可参阅王有英:《清前期社会教化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4页。詹世友认为教化是一种政治伦理措施,也是个人的心灵情感受到了某些有伦理关切的道德规范和价值理念的引导和塑造,渐滋浸渍,潜移默化,习与性成,即获得了教化。[6]在古代“内外服制”中,西南地处边缘,是野蛮之地,苗夷是未教化的族群。帝王们治理边缘社会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变“夷”为“夏”,所有派往“蛮夷”之地的官员一个重要的任务——“教化”。
在整合黔西南社会的过程中,地名教化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蓝勇指出西南地区教化色彩的地名名称演变呈现出一个山峰形轨迹。[2]即两头少中间多的特点,也就是说,秦汉和民国时期的地名,其教化色彩较少,元明清时期的地名,其教化色彩比较浓厚。明清时期黔西南的地名演变呈现出自身独特的特点,其地名演变是从教化地名到地名教化的趋势,也就是地名由“动词”演化为“名词”。关于地名教化的问题,我将分州县与乡村的地名进行论述。首先,关于州县的地名教化,我们先看民国《贵州通志》有关黔西南的地理沿革:
明安隆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三年置,属普安卫。弘治十一年普安苗妇米鲁叛,安隆土官岑轼讨平之,乃割阿能十八寨以赏其功,于是安隆所地半隶广西。万历四十三年阿能土目三郎叛,杀土官岑峰,官兵讨之,仍以其地属安隆所隶贵州。顺治九年,明永明王居安隆,改安隆所为安龙府。十五年大将军卓布泰南征,取道泗城州北境,招安隆土官岑继鲁为导,遂至安龙府东鄙。十一月济师,线国安大败明师,次日明将李成爵战殁,遂克安龙府,改名安笼所。康熙五年五月并安南所入安笼所。六年十月改贵阳府之毕乌通判为南笼通判,驻故安南所城。八年九月复以阿能十八寨隶南笼通判。十年十二月以南笼通判隶安顺,移驻安笼所城。二十六年并安笼所入南笼厅。雍正五年总督鄂尔泰以红水一江天限黔粤,奏请江以南属广西,江以北咸属贵州,升南笼厅为府,以广西西隆州所属红水江以北之地设永丰州,并拨安顺府属之普安州安南县、普安县俱隶焉。嘉庆二年额老寨狆苗叛,经略勒保平之,改南笼府为兴义府,永丰州为贞丰州,裁黄草坝州判置兴义县,拨府属之花阁、五屯,并普安三营二里之地属之。又以普安州之上下羊场、阿捧、阿西,册亨州同之巴皓亭属府。五年又以贞丰州之回龙湾厂来属。十六年改普安州为直隶厅,共领州一、州同一、县三、巡检县丞各一,辖里曰安仁、怀德、永化。
参见民国《贵州通志》《舆地志6·建置志沿革六》,贵阳书局铅印本,民国三十七年。
明洪武至清嘉庆的四百余年时间里,黔西南的地名是在不断的更名之中。明初,整个西南地区处在动乱当中,为此,礼部劝谕土官:“边境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 旁云南、四川边境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弟、孙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其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理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
〔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1《圣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97册),商务印书馆影印本1983年,第25-26页。朝廷为尽快平定西南的社会混乱,希望地方长官通过教化的手段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黔西南地处滇黔桂交界地带,地理位置和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因此,王朝政府多以“安”命名黔西南各地方,如安南、安隆、普安,寄予安定、安宁等愿景。但事与愿违,这些冠以“安”的地名并没有“安定”下来。清初,南明永历帝朱由榔迁居安隆所,孙可望遂将安隆所改名为“安龙府”,寓为大明王朝“真龙天子”之地。但仅六年之后,清军攻下黔西南一带,最后的南明王朝就此结束。顺治十五年(1658),清廷改安龙府为“安笼所”,行政级别降一格,将其置为州府下的一级行政机构,由龙改为“笼”,顾名思义,意欲用个笼子将永历这条孽龙永远罩住,永世不得翻身。当然仅地名变更的行政手段远远不够,还得配以教化的手段才行。康熙年间提出“教化”的治国理念,
参见《圣祖仁皇帝圣训》卷6《圣治》,商务印书馆影印本1986年,第1页。即,被后人总结的“圣训十六条”,三藩之乱平定后,康熙要求地方官员大力宣扬“圣训十六条”。乾隆帝也曾说:“为治以安民为本,安民以教养为本,二者相为表里而不可偏废。务求实效而不务虚名,乃克尽父母斯民之道。盖人君总其成于上,而分其任于督抚;督抚总其成于上,而分其任于州县,州县者民之司命,而又与民最亲者也。”
乾隆九年五月庚子条《清高宗实录》卷217,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第792-793页。康乾时期,儒学的教化被奉为国策。云贵总督甘文焜积极响应康熙的“教化”之学,在地方行政区划上进行调整,将阿能十八寨改隶南笼通判。康熙十年(1671),又将南
笼通判隶属安顺,移驻安笼所。康熙二十六年(1687),云贵总督范承勋奏裁安笼所为南笼厅。经过十几年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更改,原来安笼所的管辖范围扩大了,行政级别也从所升格为厅。及至雍正五年(1727),鄂尔泰提出“拨粤归黔”,即将原属广西的贞丰、册亨、望谟等地划归贵州,同时对部分州县的行政范围进行改辖,原南笼厅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行政级别再升格为府,即南笼府。
雍正年间的“拨粤归黔”事件体现了清代行政区划与黔桂自然地理的契合,这种契合反映了中央与地方土司权力的此消彼长。参见袁轶峰:《清代黔桂土司纠纷与行政区划调整》,《西南边疆民族研究》(第24辑),云南大学出生版社2017年。此时,距离南明永历帝居此地已过去一百余年,但“笼”字仍没有去掉竹字头,说明清王朝南笼之地仍耿耿于怀,不相信南笼的子民已真心归化。事情的转折发生在嘉庆二年(1797),王蘘仙、韦朝元等人的“南笼起义”。这次动乱很快就被政府平息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南笼府的子民没有多少人参与。嘉庆帝非常欣慰,遂将南笼府改名兴义府,以褒奖“绅民坚守危城,深明大义”
参见〔清〕赵尔巽:《清史稿》,中华书局1976年,第571页。。总算是认可黔西南的“蛮夷”之地为“教化”之地。因此,在嘉庆年间,黔西南的地名多取“贞”“义”“仁”“德”等字冠其名,寓意“仁义礼智信”也。当然,在设置教化地名名称时也会考虑地方的特征,通常采取将少数民族语言的地名,谐音转变为汉语教化语义的办法。
其次,州县以下的乡村地名教化,其教化的色彩则更为浓厚。州县以下政区名称比较复杂,缘由乡一级的名称不太统一,有称“甲”,或“里”,或“图”,或“保”,或“都”。正如张研认为:有些地方它们是并列关系,有些地方它们是上下级关系,而县以下行政区划没有统一规定。[7]183-188其实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这些问题则更为复杂,从政治制度来说,州县官僚制度、卫所制度和土司制度经常交杂在一起,行政区划既有重叠,又有“插花”的情况。黔西南的乡一级多是“甲”“亭”,笔者根据府志对黔西南部分县进行了统计。
从表2可见,上述教化地名几乎是百分百,远远高于蓝勇统计西南三省教化地名在元明清时期所占比例一般在30%至50%左右的结论。[2]原因在于黔西南一带曾是南明王朝的驻地之外,还在于该地“生苗”众多,朝廷除了武力的手段,还必须对他们进行从上而下的教化。鄂尔泰曾向上表功曰:“黔省边界生苗、不纳粮赋,不受管辖,随其自便,无所不为,由来已久。臣自剿抚长寨后,生苗目睹长寨苗户,安居乐业,各思投诚内附。”
雍正五年十一月戊辰條,《清世宗实录》卷63,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第968页。在州县官僚系统直接管辖的地方,基本上都推行地名教化的命名,以此达到社会整合的目的。因此,地名并非仅仅是一个地理实体,更是一种地名身份和教化,它能把具有不同族群身份的人置于同一地域,转化为有力的教化和治理力量,以配合地方官僚行政的运作。
袁轶峰:《反客为主:清代黔西南民族区域的客民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第123页。
三、黔西南社会整合的意义
要把地方研究推而广之,涵盖至区域范围以外,往往并不容易。黔西南的经验表明,朝廷的地名教化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至乡村,这种在不同时期传达朝廷权威的共同途径,尽管地方社会各有侧重,但是一定会形成国家与地方社会之间的紧密关系。黔西南之整合到国家的时间较晚,主要是在清代,其地方社会的形成经历清初至民国直至当代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出地方社会的稳定性是相对的,而流动性是绝对的,两者有着辩证的关系。地方社会的形成除了地理条件之外,更重要的是人类的活动,其中王朝制度、地方开发、边界纠纷、民族融合与冲突等就是最为重要的地方社会形成条件,即便是自然生态的变迁最终也要通过人类活动才能转化为地方社会的变迁。至少在人类历史中,区域虽然以地理为条件,但并不是一个自然概念。也正因此,区域的稳定性必然以流动性为前提,而流动性又是区域形成的动力。
黔西南社会整合与国家的权力有着密切关系。在王朝眼里,黔西南是一个游离于化外与化内的地方,王朝对黔西南的态度也是在鼓励与限制之间徘徊,但无论怎样,王朝都是希望其制定的典章制度能规范治下的百姓,地名教化即是一种重要的行政手段。王朝通过地名教化调和地方与地方、地方内人们的社会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或制约地方社会的人们。在地方社会,不同族群,不同家族,不同姓氏,恐怕还是要通过朝廷的权威整合在一起,地名成了国家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共同语言,成为国家治理地方社会的有力工具,地名被吸纳进教化之中,而当清代尝试把地方地名教化的时候,地方社会便整合到了国家中去,这些发展趋势造就了一种强烈的正统意识。清朝能够维持大一统,是因为朝廷将具有不同族群身份的人置于同一地域,在地名教化层面上统而一之。总之,清代黔西南的地名从“教化地名”到“地名教化”的演变过程,正是黔西南地方社会的整合过程,说明了清廷对边缘民族地区的认识由模糊到清晰的过程,也揭示了清廷善于利用地名的教化功能,将同一地域中不同族群身份的人整合在一起,转化为有力的社会治理力量,以配合地方官僚行政的运作。因此,地名不仅仅是自然地理的结果,更多是地方社会与国家权力博弈与协商的结果,并最终形成具有主体的政治、文化和自然特征的地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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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勤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