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浩然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同时其内部制度控制失效事件也频频发生,如何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上市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阐述了国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完善和改进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 内控管理现状 改进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11(c)-096-02
内部控制是公司的股东会、董事 会、管理层以及其他相关利益者,为能实现其在公司一系列利益,提供合理保证而实施的程序,其能避免因个人失誤或舞弊而给相关利益者产生重大损失。该制度不仅有助于保证企业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维护资产安全,提高企业运营水平,同时还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和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随着我国上市公司快速发展,建立良好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能使上市公司更有效的抓住上市这个发展转型契机,适应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大幅提高其管理水平。
1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国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发展迅猛,面对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利益诱惑和诸多内外经营压力,为了能够达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部分上市公司在发展经营中过于关注销售总额、利润额以及资产总额等财务指标,忽视了企业内外的一些风险因素。根据《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内控白皮书》披露,上市公司中内部控制评定为AAA类的企业2家,评定为AA类的企业4家,评定为A类的企业24家,评定为BBB类的企业74家,评定为BB类的企业468家,评定为B类的企业1704家,评定为C类的企业381家,评定为D类的企业147家。同时根据证监会报告及沪深所年报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度深交所全年共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103份,处分上市公司47家次,责任人员439人;2017年上交所全年共实施纪律处分90件,同比增长近30%,采取监管措施4942次,共涉及5373个市场主体,违规行为全面覆盖信息披露、内幕交易、规范运作、证券交易等各类型,处分对象范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交易对手方、债券发行人及其从业人员等。通过以上报道数据,可以看出现国内上市公司内控制度仍存在各种不足和问题,还存有很大完善空间。
1.2 国内上市公司内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业绩注水、过分粉饰报表、不及时披露所发生的重大及重要事项、业绩预测浮动过大、披露带有误导性或与事实不符信息等问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和决策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其违规行为不仅会导致公司风险揭示不充分,损害投资者利益和投资信心,给上市公司形象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
1.2.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法违规
上市公司是否合法、合规经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往往起着关键作用。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讲诚信,隐瞒控制地位,逃避应有义务,并滥用控制地位实施利益输送,隐瞒控制权转让事项,不遵守公司决策程序和内控制度,擅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1.2.3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停复牌违规
部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审慎,导致公司随意停牌或长期停牌,在停牌期间其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停复牌事项,直接关系到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交易权。
1.2.4 存在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不公平内部交易及重大恶性违规
部分上市公司不遵守证券市场规则,拒不配合监管,通过各种手段、名义、机构、关联方以及一致行动人,为了达到利益输送目的,进行各种不公平的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甚至联合操纵公司,进而侵害其他各方利益,使资本市场所遵循的公平、公正原则受到极大挑战,同时也给投资者和投资市场产生重大恶劣影响。
1.2.5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虽制定了相对较全的内控管理条例和制度,由于未得到公司管理层足够重视,部分上市公司在设置内控体系时出现内控部门职权划分不合理、管理层交叉任职、信息沟通和传递不畅、不具有实可际执行的流程管控以及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从而使内控管理制度未能落到实处,还停留在初级和表面阶段。由于缺乏有效的配合和制约,使内控制度更多的是变为应对外部检查或信息披露的手段,无法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风险应对起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此外,上市公司中股权往往过于高度集中,这种情况下内部控制也难以形成制约。
2 对国内上市公司内控工作改进的相关建议
2.1 健全和完善全内控管理体系
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管环境,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流程管控,尽量避免设计缺陷。公司管理层要强加内控管理意识,做好关键岗位的职责及权限的合理划分,落实好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等控制程序,高管人员的任职尽量避免出现交叉任职,权责利一定要明确,避免出现部分关键人员独揽大权,个人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上市公司要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在公司内设立审计部、监察、监事会等部门,确保审计部门及监事会的工作独立性,要避免监督人与受监管人员利益冲突或交叉,尽可能外部招聘或内部培养经验丰富的内审和督查人员,将监督落到实处,确保其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做好事前、事中风险防范。同时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的问责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要及时、真实地披露和传递公司信息,使信息披露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有效合规。
2.2 加强内控制度监管执行力
上市公司应加强并落实内控监督管理制度执行力,确保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运营、投资、融资、决策、信息披露、资产安全等方面加以落实,保证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在力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和资产的安全。目前已被报道上市公司所出现的内控问题,很多都涉及到资金和资产管理活动,由于其对企业正常运营所产生的影响力极其重大,因此上市公司尤其应加以重视并加强监管力度。上市公司应注重加强日常经营活动现金存款管理,加强印章和票据的保管、使用和记录,完善各种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核、催收和结算手续,加强对固定资产、存货以及其他不动产的申请、招标、采购、验收、使用、盘点以及处置过程的把控,完善对内、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过程监控以及处置,要按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同时应建立授权管理控制体系,实现重大经营活动集体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授权层的主观能动性,并使执行程序规范化和程序化。
2.3 加强外部机构及法律法规监督力度
对上市公司而言,除了内部的监督机构,对其进行监督的还包括会计师所、律师所、券商机构、税务局、工商局、安监局、证监会等外部相关监管机构,这些机构单位承担着对企业监督与检查的功能,与企业内部控制监督起着互补作用,也是国家预防企业内控无效的重要控制手段。国家应进一步出台预防和处理上市公司内控治理失效的法律及法规,要求各监管机构扩大督查范围,确保审计中介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审慎性、专业胜任能力、责任心,确保所出内控审计结论的质量和效用;政府要加大政策实施监管的执行力度,要加大对违规上市公司以及相关不称职中介机构的惩罚力度,扩大市场终身禁入情形和范围,让其违法成本要远大于其收益,促使公司不断提高对内控的执行力,逐步加强企业管理层对内控管理的重视度,进而不断促进国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向前发展。
2.4 加大内控缺陷整改力度并持续优化
上市公司应加强内控管理制度整改力度,对于内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分析原因,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期限及责任人,并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按期无法完成整改的不仅要进行必要责任惩处,必要时还可对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上市公司也要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持续优化,企业随着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变化时,要及时评价内控过程的实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外部监管要求进行相应优化和调整,确保各业务职能单位在按规章制度流程执行时各尽其职。同时外部监管机构要重点督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以及重大缺陷等情况,督促其按要求期限有效整改。
3 结语
内控制度的完善是一项持续性工作,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内控方面还存在各种问题,这需要各企业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市场和内外部环境制定相适宜的完善措施,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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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颖.浅析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及防范[J].市场研究, 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