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伟大创造的三重意蕴

2018-09-10 11:56杨宁刘海云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政治制度新时代

杨宁 刘海云

[摘 要]政治制度是关乎国家发展的决定因素,建立和发展政治制度是一切政治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进步程度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偉大创造,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历史与实践相结合的伟大产物,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根本保障。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起点上,必须不忘初心、继续推进这一“伟大创造”,更加坚定“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的制度自信。

[关键词]新时代;政治制度;伟大创造;三重意蕴

[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18)04-0076-06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表明,政治制度是关乎国家发展的决定因素,建立和发展政治制度是一切政治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进步程度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制度模式。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基于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而产生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国家性质的先进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1]。“在政治制度模式上,我们就是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2]因此,要深入理解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这一重大政治论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新发展这一“伟大创造”,需要我们从更深刻更广阔的认识维度,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这一“伟大创造”的深层意蕴,从而在实践上更好地推进和发挥这一“伟大创造”的优势和特点,“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伟大创造是根植于中国大地的历史与实践相统一的根本性创造

从一般意义上讲,政治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种制度的核心和主轴,这是由政治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决定的。因此,政治制度创造就成为国家制度体系建设中的根本性创造。

历史是一面镜子,考察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进程可以发现,政治制度条件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实现良性发展的根本性条件。事实上,无论是传统农业社会曾经创造出的辉煌文明,还是现代工业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社会进步,都是和一定政治制度的确立、完善和良性运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从中国百年现代化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来看,能不能创造一种先进的政治制度,是近代中国摆脱贫穷落后,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关键所在。正如毛泽东同志在《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一文中强调指出的,近代中国之所以大大落后了,其根本原因有两条,“一是社会制度腐败,二是经济技术落后”。[3]这里的社会制度腐败,最要害的就是政治制度的腐败。为摆脱旧中国积贫积弱落后挨打的悲惨境遇,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从而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制度变革和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对确立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对于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所具有的根本性创造意义,在2014年9月5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用“划时代意义”来加以概括,他强调:“六十年前,我们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一千二百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这样一个有五千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4]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新型政治制度的划时代意义,就在于它是我国国家制度体系中的根本性创造,就在于它是“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5]的充分反映和集中体现。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对中国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就在于它决不是随便搬来的一座“飞来峰”,而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从我国的经济社会基础出发,扎根中国大地砥砺实践探索的伟大创造,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历史与实践相统一的伟大创造。

“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7]这是我们党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伟大实践中认识到的一条朴素真理。正是因为认识和把握了政治制度创造的根本性地位和根本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政治制度创造的根本性不动摇,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为我们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来抓,既把握其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其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更着眼其面临的现实要求和需要破解的现实问题,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8]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伟大创造是紧紧围绕中国改革开放鲜活实践进行的动态性创造

坚持把社会政治现象视为在社会的运动过程中不断变化的现象,即从动态和发展的观点去把握政治,是马克思主义唯物政治观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制度是在一定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和发展变化的,“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9]政治制度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总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伴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创造也始终在路上。一定意义上,“始终在路上”,恰恰体现和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伟大创造的一个基本规律,即政治制度的创造是一种伴随社会发展进步节拍而进行的动态性创造。从中国改革开放实践进程和政治制度创造进程二者互动的视角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动态性创造,较为集中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早在抗战时期,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在通过的《關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中就明确规定,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党是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进一步阐发了“党领导一切”的思想。1962年,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10]1973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政治局是管全部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在推进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正是因为在政治制度层面上坚持了党的领导,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共同思想和统一意志,从而推动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全面进步。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的,“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这里面最核心的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偏离了这一条,那就南辕北辙了。”[11]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国社会发展,既表现为改革开放实践向纵深全面推进的过程,又表现为政治制度创造特别是党的领导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化方向发展的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12]“今天,我们党处在这样的历史方位上,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13]因此,推进党的领导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化方向发展,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具体而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要求来看,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14];就是“要支持和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15];就是“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16]。

2. 发展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光辉旗帜。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强调指出:“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政治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习近平同志鲜明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17]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为发展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始终坚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发挥协商民主这个特有形式和特有优势,用好统一战线这个取得党的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切实激发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巨大活力。比如,在改进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连续出台《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注重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广泛协商、参政议政、凝聚共识的制度机制;在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方面,各条战线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化保障更加完善,实践方式更加优化,爱国统一战线焕发出更大生命力。这些落实落地的创新举措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保障更加完善,实践方式更加优化。

3.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7年,中共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重要定位更加明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18]总体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显著成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开辟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新境界。二是坚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量显著提升。比如,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民法总则等一大批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修订出台,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立法解释,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三是坚持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让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行政相对人法无禁止即可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站式办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四是坚持依规治党。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相衔接相协调,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制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更加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伟大创造是立足中国发展的内生性创造

事实胜于雄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19]简言之,各国国情不同,决定了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应当是在各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内生性生长和创造的结果。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我国的实践向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20]同时,他明确指出,“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21]这就是说,在政治制度模式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立足中国发展中国的内生性创造,这一内生性创造的最大特点和最大优势在于:“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22]从根本上看,深入认识和理解这一内生性创造的精神实质,必须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1. 新型政党制度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内生性创造的根本保障

现代政治发展表明,政党是现代政治生活的中心,政党制度则是现代政治制度的中心。事实上,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往往决定着其国家政治制度建设水平的高低,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建设水平就成为决定我国政治制度内生性创造水平高低的关键,是我国政治制度内生性创造的根本性条件。早在古希腊时期,科学家阿基米德就有一句名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把地球翻转过来。”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在强调建立新型工人阶级政党的必要性时,曾借用了这句名言,他说,在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给我们一个革命家组织,我们就能把俄国翻转过来。”[23]在这里,无产阶级政党就是一种强大的革命家组织,就是打碎俄国旧的国家机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政权的革命的支点。从国家政治制度建设的视角来看,建立强大的无产阶级政党并进而确立和发展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制度,就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建设发展的根本性支点。

建立发展新型政党制度,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化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引领和推动我国政治制度内生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24]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产生、发展与完善,是伴随着波澜壮阔的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而不断进行的。早在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强调,新民主主义国家与资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政权不同在于新民主主义国家所实行的是民主集中的政体以及包含了各个阶级、阶层、政党、政团和个人等各革命阶级联合的国体。[25]1949年,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苏联一党制和西方多党制的全新政党之路,即走出了一条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新型政党制度建设之路。历史是一面镜子,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发展历史表明,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不仅是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而且是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在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无论是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的外部环境,还是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国内环境,都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因此,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需要继续发展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充分发挥这一制度所具有的广泛代表性、全面参与性和实践有效性等特点,以党的政党制度建设引领国家政治制度建设和发展,从而为我国政治制度内生性创造提供根本保障。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内生性创造的根本立场

早在170年前,《共产党宣言》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26]也就是说,共产党人代表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共产党的根本性质和唯一宗旨就是为整个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事实上,代表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就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立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27],“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28]。这就决定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具体而言,这一立场在经济层面表现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文化价值层面表现为发展为了人民,在社会层面表现为发展依靠人民,在政治层面表现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2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它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能不能创造性地发展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不仅在于能否坚持政治制度发展的科学性,还在于能否坚持政治制度发展的价值性,即坚持好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立场。然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立场,决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而是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政治制度的各个方面和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上来。同时,其实现形式又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标准。比如,在政治机制上,要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在政治过程上,要破除“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的民主形式主义;在政治决策上,要更加注重人民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坚持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的民主协商,切实防止出现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等等。

3.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内生性创造的根本动力

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30]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31]在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国家治理历史进程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每一次重大改革都给党和国家发展注入新活力、给事业前进增添强大动力。同样,从政治制度建设的视角看,每一次重大改革都为我国政治制度建设注入了新活力、增添了新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我国政治制度建设也不断向成熟、定型的制度化方向发展。例如,在政治制度发展目标上,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32];在政治制度发展内容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等。通过这些改革,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不断推动政治制度的良性发展。“为有源头活水来”,在中国大地上涌现的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鲜活实践充分证明,全面深化改革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进步的源头活水。

行百里者半九十,当前党和国家的现行机构设置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同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机构设置上还没有充分体现。因此,我们必须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這一政治制度内生性创造的根本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不失时机地抓住一切机遇,解决好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设计,科学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完善政治体制和政治机制,推动我国政治制度发展不断走向成熟、定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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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强调坚持多党合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N].人民日报,2018-03-05(01).

[2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62-711.

[26]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42.

[30]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443.

[3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2.

(责任编辑:育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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