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玲
检察档案作为检察工作中最真实的记录,反映了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和见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自2003年成立综合档案室以来,对各门类档案实行统一管理。2006年,成为常州市检察系统中首批被认定为档案工作江苏省五星级的单位,2011年及2017年两次通过档案工作江苏省五星级复查。近年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点定位严要求,注重运用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积极加强各项档案业务建设,不断丰富档案室藏、开发档案资源,扎实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努力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一、统筹多方资源,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
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而档案工作自身的保密特性,也对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2016年,新北区检察院以大楼改造及检察系统档案软件更换为契机,积极谋划,对档案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
1.全面升级档案用房。新北区检察院始终从全局出发,实行人、财、物倾斜,尽可能保证档案工作各项关键措施落实到位。2017年,新北区检察院更是借大楼改造之机,在总体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档案室的布局和安排,科学合理配置档案库房、办公室、阅档室等档案用房,实现了办公、阅档、库房三分开。档案库房从原有的62平方米扩大到185平方米,并购买了全新的自动化档案密集架,确保将来档案存放10年的余量,极大地满足了档案数量日益增长的存放需求。
2.高标准配置档案软硬件设备。根据江苏省检察院的统一安排,2016年,新北区检察院更新了检察系统档案管理软件,全面实现档案在线管理。此外,还投入专门经费,配备了软件服务器,存储档案数据的光盘、磁盘阵列等备份设备,高速彩色扫描仪及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设施设备,满足档案管理使用需求。档案室现已成为装备配套、设备先进、检索齐全、编研材料广泛,且室藏丰富、现代化程度较高的档案管理机构,确保了检察档案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3.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建成高标准、现代化的院史陈列室。考虑到原有的院史陈列室已不能同步反映现有的沿革及检察业务活动的成果,2017年新北区检察院抽调专人成立工作小组,克服紧张的办公用房条件,专门辟出240平方米建立新的院史陈列室,面积是原来的4倍,并投入60余万元,采用“彩色展板+多媒体”的形式,生动、准确、及时反映新时代检察工作风貌。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档案管理体系
1.提高工作要求。新北区检察院每年都会由院党组牵头召开档案工作专题会议,就过去一年内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各部门负责人探讨改进。结合每年区档案局及市检察院档案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并召开全院大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档案法》及各项档案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干警的档案意识、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2.明晰管理层级。新北区检察院始终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建立由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主任主管、专职档案员具体管、兼职档案员协助管的档案管理体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全力抓、兼职人员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3.完善档案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做好依法治档的重要保证。新北区检察院结合档案管理的需要,坚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联系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和完善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保证了各类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为适应新的归档要求和分类方案,又相继对原有的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等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以便更简便、高效、科学地开展归档工作。
4.不断加强档案能力建设。新北区检察院非常重视干警档案业务学习培训。一是加强档案队伍建设。多年以来,持续推进档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员素质,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档案管理的分管领导、小组成员,目前专职档案管理员已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兼职档案员也都具有本科学历,在全院形成了以档案室为中心,各条线、各科室为基础的档案管理网络,大大加强了档案队伍的基础力量。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请市院档案专家来院讲授诉讼档案的立卷、归档业务知识,组织人员去市档案局、市检察院,以及武进、天目湖检察院等单位参观学习,派专职档案员参加市、区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档案业务交流。依托网络平台,通过微信、腾讯通等工具,组织全院专兼职档案员围绕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新课题,相互交流、答疑解惑,提高了全院档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5.强化考核奖惩机制。新北区检察院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检察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制定和完善了档案归档工作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常抓不懈,责任到人。并结合司法改革,将诉讼档案归档考核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负面清单”,从制度上制约检察官对档案移交工作的不作为,保障档案归档按时、高效。同时,建立档案保密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三、积极开发电子档案,实现档案信息传输从传统手工型向现代智能型的根本转变
档案的开发利用是档案工作的目的之所在。检察事业的发展,对检察档案的服务和利用提出了新要求。为此,新北区检察院不断探索,始终把服务检察职能,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作为档案工作重中之重。
1.全面推进档案数字化。2016年底,由江苏省检察院牵头,推出了可与检察业务软件对接的全新检察系统档案管理软件。新北区检察院紧跟步伐,第一时间对档案管理软件进行更替及数据迁移,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类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现有室藏档案已全部数字化,实现了实体档案、卷内目录与电子档案一一对应。
2.努力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档案服务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档案价值的体现。一是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检索工具体系。编制了多种检索工具及各类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且将室藏档案目录全部录入档案管理系统中。二是依托新的档案管理软件,全面实行档案网上预归档及网上查阅。根据部门、职务的不同,授予干警相应权限,兼职档案员可在网上进行预归档,而普通干警则通过借阅申请,在权限范围内查询所需档案,网上轻松完成档案借阅,既降低了因频繁翻阅造成的纸质档案磨损,又大大提高了档案利用的效率。
四、继续狠抓工作创新,档案利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1.发挥智库作用。新北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针对上级检察机关和院领导对信息资料的需求,编写《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汇编》等汇编材料,浓缩各项检察业务的重要指标,客观真实地反映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在法制宣传中彰显优势。普法宣传教育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的说教,更需要大量形象生动的案例加以诠释。为满足普法教育的需要,新北區检察院办公室联合相关业务部门,通过对保存检察档案资料的挖掘、提炼,编写了一批宣传材料,在普法过程中加以推广,增强了普法教育的生动性和直观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3.扩大档案服务范围。近年来,新北区检察院档案室积极延伸服务范围,接待法院、公安机关、纪委、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查阅档案材料,档案工作和服务质量获得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档案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北区检察院将始终扎实工作,高点定位,稳步推进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档案服务水平,推动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