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新阶段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2018-09-10 19:56穆昉
中国商论 2018年29期

穆昉

摘 要: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向增值税进行改变,营改增的出现是我国对市场经济、发展速度的一种激励,是一种新型的税收政策。我国制定营改增制度有助于企业税收压力的减小,从2012年开始营改增开始试点,截至目前为止,减税工作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效益,然而还是存在很多问题。鉴于此,本文将对营改增新阶段下的企业纳税筹划进行研究。

关键词:营改增 新阶段 企业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10(b)-046-02

从国家全面启动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化的服务业税收政策的改革开始,大量在国内选取营改增制度的实施试点,不只包含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化的服务业企业,同时,还选择了广播影视等相关企业,可以说,营改增的实施范围已经开始从地区向全国扩大。

1 营改增政策对于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产生的影响

1.1 营改增政策对增赋企业产生的影响

我国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一样税率的基础上,很多企业并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国家新提出的营改增政策,所以,导致企业纳税压力直接上升。比如,索取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实施营改增的政策之后,尽管能够对企业具体的赋税率有所降低,然而因为该企业索取增值税的专用发票途径并不充足,因此,导致企业纳税的额度并不能真正地被降低,反而因为实行统一的增值税的纳税政策,使得缴纳的税负更加多。

1.2 营改增新阶段对减赋企业纳税产生的影响

营改增新阶段对减赋企业产生的影响表现在: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防止了企业营业税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进而对企业纳税的整体数额进行降低。营改增制度在实施之前增值税的纳税标准占到增值税标准税率的17%,低税率13%,在该税率前提下可以说营改增制度上升了11%和6%的两项低税率,可以说,纳税政策改革有效地降低了我国试点企业应缴纳的纳税额。此外,营改增制度可以对试点企业的增值税进行降低,并对该服务企业自身的增值税进行购买。在营改增制度当中所购买的服务增值税能被用作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此,可以对企业纳税负担与压力有所降低。按照现阶段我国营改增所选择的试点实践情况,对制度进行实施之后,很多企业都可以达到税改预期的目标,在以往的基础上,税收额得以降低,随之,相关企业的经济效益直线上升。特别是一些中小规模的企业,因为企业的规模非常小,可以根据3%税率对增值税进行征收,然而不能实施增值税的抵扣。

2 营改增制度的基本安排

对于营改增的试点行业来说,主要可以划分为交通运输行业和部分现代化的服务行业,交通运输业主要涉及到陆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没有航空运输以及管道运输,后者则主要包括研发与技术服务和信息技术以及文化创意,还有物流辅助和有形动产的租赁与鉴证咨询等。就税率的设置来说,其在原有税率的基础上,增加了6%、11%的低税率。实际上就是,有形动产的租赁适用17%的税率,在交通运输业中主要运用11%的税率,剩余的一些现代服务业主要运用的是6%的税率,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来说,运用3%的征收率。普通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增值税的普通纳税人能够被抵扣纳税,根据相关规定,我国营改增的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要大于500万元,需要向主管部门的税务机关认定增值税的普通纳税人资格。然而,已经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同时又兼具应税服务试点的纳税人,并不需要进行再次申请认定。就征管机关出现的改变来说,因为上海地区国地税的一体化,所以并不会在征管机关方面发生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营改增之后,主管部门是北京的国税局,很多优惠政策申请以及备案递交的材料对象都出现了一定的变化。

3 营改增新阶段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1)筹划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因为纳税人不同,其身份当然也是不同的,筹划采购业务的过程中,出现很大的差异性。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销售额×较低税率的方法纳税,切不可对进项款进行抵扣,所以,商品质量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差异,此时,采购人员就可以选择低價格的一些供应商;因为一般纳税人需要对进项款进行抵扣,因此,在质量和价格基本一致的基础上,要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身份供应商,尽可能地抵扣进项款。对于销售业务来说,可以进行结算筹划,这时,企业就可以委托代销和分期付款等多种方式对直接收款的方式取消,分摊一次性的直接收款税收负担,在节省资金方面,会由于时间延长随之增值,促进企业资金的利用率有所提升。除此之外,还要筹划经营模式,我国税收对不一样的行业和没有运用经营模式的一些征收税率之间出现很大的差异,因此,企业必须调整经营模式,继而对税收进行降低。例如,我国规定的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业税率是17%,交通运输业的税率是11%,对于企业来说,其自身的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形式的远洋运输产业和航空运输业都需要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性质是指能够将其向交通运输业进行转变,此时,税款得到了有效降低。

(2)通过过渡期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我国对试点业之前的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延用,经过改革能对重复征税的现象有所改变。该过程当中,纳税人要对不同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全面掌握,还要对其进行合理利用。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全面了解增值税差额的纳税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进项抵扣额有所增加,降低所需缴纳的税款,所以,企业要需要尽可能地争取差额纳税范围,降低企业本身的税收负担。除此之外,我国在营改增期间的全面推广,还会出现一些对应的免税项目,我国企业可以在免税政策的前提下选择相应领域进入。

(3)对不同的应税项目进行独立核算。我国营改增的试点方案得以实施的行业是指服务行业,因为服务行业的兼营情况非常明显,政策中规定,兼营增值税不一样的项目企业和核算不能有效地进行明细明确,运用高税率计征。比如,对于交通运输业来说,其还兼营着物流运输的业务,以往计税的方式主要按照11%和6%标准对增值税进行征收,在改革之后,要根据11%的标准进行实施,使得企业的税负逐渐增加,所以,企业尤其需要重视的是不同项目的差别核算。

(4)纳税人通过供应链的安排纳税筹划。就增值税来说,其是流转税领域中的一種,纳税主体的具体税负与所处供应的链接点位置之间具有很大的关系,加之,“营改增”开始之后,行业和地区差异与时间因素都可以影响纳税人的税负。这些因素与纳税主体的供所位置供应链节点的位置相互交织,对企业纳税的筹划环境进行了筹划。纳税人筹划纳税的过程中,要对上述因素综合考虑,并对供应链进行优化,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5)通过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与计税方法的纳税进行筹划。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得知,应税服务年的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我国税务总局与财政部需要按照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的标准进行制定。对于试点地区来说,其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内的原公路和内河货运输业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在试点当中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轮客渡和轨道交通与公交客运以及出租车交通的运输服务,需要按照简易计税法缴纳增值税。

(6)加强对工作标准的统一。研究营改增新政策下企业的纳税筹划过程中,人们追求的是在纳税筹划方面的质量与成果。所以,相关人员需要加强对纳税筹划内容的了解,还要按照其制定一致的工作标准,保障企业纳税筹划可以达到预期的工作标准,可以对企业税负压力进行降低。与此同时,需要对营改增基础上纳税筹划的问题和所造成的后果有效预测与估计,运用针对性地措施,结合纳税筹划评估的标准,对工作标准进行统一,提升工作规范性和严谨性。

(7)提升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营改增新阶段下企业纳税筹划和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产生直接联系,所以,非常需要重视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一是,选择专业化的人员,聘请纳税筹划专业知识水平的人才,同时,还要结合其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二是,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对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技术进行培训,帮助工作人员充分地了解纳税筹划的核心,促进工作人员自身专业素质的提升。此外,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可以积极主动地融入到税务筹划工作中,提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心,以及工作严谨性,在此基础上,促进税务筹划效果的提高。

4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试点企业的营改增效果,很多企业纳税金额已经出现一定的降低,然而和交通运输业有关的企业纳税同样也在上升,所以,相关人员需要与特定企业纳税人进行结合,将其作为出发点,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的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的纳税统筹趋势进行分析,并给予针对性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经济的发展做好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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