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守明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一位收藏家朋友的票夹里看到几枚1944-1946年由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发行的粮票,出于粮食工作的职业本能,我好说软磨,硬是花钱将其买了下来,作为我的藏品。这是很珍贵的历史文物,是我党我军光辉历程的历史见证,反映了粮食工作在中国革命历史时期发挥的重要作用。自此我非常注意军用粮票及有关资料的收集,翻开收藏的军用粮票纪念册,重温我党我军的历史,使我更加热爱和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军用粮票
据历史考证,我党我军在大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不同阶段曾发行过非常时期的借谷证、米票、粮券等。
最早的是1933年中央苏区发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临时借谷证”,有干谷“拾斤”和“贰拾斤”两种面额。
1934年中央苏区还发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借谷证”,面额高的有“伍拾斤”“壹佰斤”,低的只有“捌两”“玖两”“拾两”“拾壹两”“壹斤”。票面注明“此票专为1934年向群众借谷充足红军给养之用”,还明显标示“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及印章(党的一大代表陈潭秋是我党我军的“第一任粮食部长”)。借谷证是根据当时红军战时流动性很大、经常转战迁移等特征而发行的粮票。凭此证可以沿途在群众家吃饭或向当地政府仓库、红军仓库、粮食调剂局、粮食合作社、备荒仓以及群众借取粮食,然后凭借谷证向政府结算。其他革命根据地也都发行有类似的借谷证、米票、饭票,如1934年闽浙赣省苏区发行的“红军饭票”。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国内经济衰落和侵华日军对粮食的疯狂抢掠,各解放区和根据地军民与日寇英勇斗争,在沿用过去的借谷证外,又发行了一些更加灵活的票证,如1944年“浙东敌后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食米票”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发行的兑米票”。
解放战争时期,除了继续使用抗日战争时期的各类票证外,各解放区政府还发行过军用粮秣票,野战部队也都各自发行过使用粮票证券。在陕甘宁边区、晋绥边区、晋察冀边区、晋冀鲁豫边区、华北根据地、山东根据地、华东根据地、豫皖苏根据地等都发行有大米票、兑米票、饭票、小麦票、餐票等。野战部队发行的票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新区借粮证:‘米票壹斤”“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借公粮大米证”“军用餐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百废待兴,因公粮供应制度还没有健全,部队行军打仗、剿匪,党政机关人员出差流动性很大,供应较为繁杂,各地人民政府借鉴了在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的成功经验,各自发行了军用粮秣票以保证部隊的粮食供应和党政军机关人员的给养需求。1950年各行政区发行的票证有“中南军政委员会财政部大米票”“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大米票”“西南区粮秣票”“皖南人民行政公署粮食局大米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军用粮票种类丰富,这是我党我军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产物,极其珍贵,但其种类还无法统计完全,有待继续挖掘和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十四次印刷军用粮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对军队粮食供应的机制日趋完备。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发行了第一套“军用支粮证”,即行军粮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还发行了“回乡转业建设军人资助粮票”;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发行了行军粮票,专供部队行军、转移、剿匪等使用;1952-1956年还发行过志愿军饭票;1957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正式发行军用粮定额支票,品种有大米、面粉、粗粮、马料四种,票面有编号,是部队领粮、领料的凭证。
据可靠资料介绍,从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刷“军用支粮证”开始,到2000年国家粮食局印刷发行“国家粮食局军用粮票”的几十年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和国家粮食局先后十四次印刷发行过不同版面的军用粮票,现按印刷的年份记录如下:
第一次: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军用支粮证”。
第二次: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回乡转业建设军人资助粮粮票”“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司令部饭票”。
第三次: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行军粮票”“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司令部大灶饭票”“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司令部中灶饭票”。
第四次:1954年“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司令部大灶饭票”“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司令部中灶饭票”。
第五次:195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方勤务部全军通用就餐凭证”“中国人民志愿军后方勤务部全军通用就餐凭证”。
第六次:195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军用粮定额支票”(面粉、大米、粗粮、马料各“伍拾斤”“壹佰斤”“壹仟斤”“伍仟斤”版)。
第七次: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军用粮定额支票”(面粉、大米、粗粮、马料各“伍拾斤”“壹佰斤”“壹仟斤”“伍仟斤”版)。
第八次:19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军用价购粮票”(“零点贰斤”“零点叁斤”“壹斤”“伍斤”“叁拾斤”“壹佰斤”“伍佰斤”“壹仟斤”版)。
第九次:196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军用粮定额支票”(面粉、大米、粗粮、马料各“伍拾斤”“壹佰斤”“壹仟斤”“伍仟斤”版)。
第十次:196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军用价购粮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军用供给粮票”(面粉、大米、粗粮、马料各“伍拾斤”“壹佰斤”“伍佰斤”“壹仟斤”)。
第十一次: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军用供给粮票”(面粉、大米、粗粮、马料各“伍拾斤”“壹佰斤”“伍佰斤”“壹仟斤”版)。
第十二次: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军用价购粮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军用供给粮票”(面粉、大米、粗粮各“伍拾斤”“壹佰斤”“伍佰斤”“壹仟斤”版)。
第十三次: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军用粮票”(“贰拾伍仟克”“伍拾仟克”“贰佰伍拾仟克”“伍佰仟克”版)。
第十四次:2000年“国家粮食局军用粮票”(“贰拾伍仟克”“伍拾仟克”“贰佰伍拾仟克”“伍佰仟克”版)。
纸制军用粮票载入史册
我国的军粮供应工作已经走上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道路,军粮管理、供应和服务工作得到很大的发展。现在纸制军用粮票已经被更先进、更快捷的电磁卡所取代,纸制军用粮票完成了历史任务,在我党我军的历史上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国防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将被载入史册,彪炳千秋,为后人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