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强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河南省决定从8月份开始,对宅基地复垦券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其中,A类复垦券使用范围扩大到中牟县、新郑市、荥阳市,B类复垦券使用范围扩大到全省新增商品住宅用地。
河南省自2016年底试点宅基地复垦券政策,根据此前相关规定,贫困县农村宅基地复垦成耕地后,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分为A、B两类,A类复垦券为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产生的节余指标;B类复垦券则为其他贫困县农村宅基地复垦后产生的节余指标。随着全省贫困地区通过宅基地复垦券出售的方式筹集扶贫攻坚资金的需求不断加大,复垦券的使用范围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为此,河南省印发通知,对宅基地复垦券政策作出调整,明确2020年前,A类复垦券使用范围由原来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的商品住宅用地扩大到郑州市中牟县以及新郑市、荥阳市出让成交价高于每亩600万元的商品住宅用地。B类复垦券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县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批准的园区扩大到除使用A类复垦券的郑州市和用地须由国务院批准的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焦作市、新乡市、安阳市、南阳市7个省辖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市、区)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不包括保障性住房用地)和单一宗地中同时涵盖的商服、商品住宅用地。
通知指出,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以今年8月20日为新旧政策的节点。截止8月20日已组卷未完成报批的商品住宅用地可按原方式继续报批项目,但须补够所需B类复垦券;8月20日后新增的建设用地因规划用途调整为商品住宅用地的,未使用B券报批的也须补够所需B类复垦券。
为进一步规范交易和使用流程,河南要求,属于B类复垦券使用范围的地区,可在省辖市域范围内购买指标(省直管县、市可在原隶属的省辖市域内购买指标),跨市域购买指标的必须通过省级平台。产生B类复垦券的县(区)首先要优先保障县域内需求,并留足县域经济发展空间,剩余指标可在省、市平台交易。非贫困县深度贫困村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留足本村发展用地需求后,剩余指標可参照省级平台交易价格在省辖市域内有偿流转。在省辖市域范围内交易的由各省辖市参照省级平台自行确定交易方式,也可委托省级平台代为交易。
为保证政策的真实有效落实,河南强调,A、B类复垦券使用范围调整,是河南省政府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对弄虚作假、搞变通和不落实补券承诺的,一经查实,暂停除省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脱贫攻坚项目以外的用地审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