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镨心
摘 要:随着人们物质、精神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迅猛发展,规模呈指数形式快速扩大。但随之而来的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压力的陡增。为此,本文将对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消费信贷业务 风险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5(c)-049-02
房贷、车贷、旅游贷、上学贷等业务已经成为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只有做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控,才能有效规避信贷风险给银行发展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1 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分析1.1 外部风险分析
首先,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缺乏充分的个人信息。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体制不健全,无法深入调查贷款人资信状况;个人收入过于隐秘、个人征税机制有漏洞,商业银行基本无法了解贷款人的财产及收入情况。贷款人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另外,部分人还抱有恶意欺诈银行的行为,银行采用传统的上门查证的方法无法确保征信信息的真实性。
其次,国内个人消费信贷立法落后,缺乏完善的银行消费贷款法律。国内现存的《个人消费信贷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在商业银行管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时缺乏针对性,无法有效惩治违约、失信的用户。国内大多数法律主要以“法人”为约束目标,缺乏专门约束“消费者”的法律條款,也没有惩罚失信、违约的专业法律条文。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贷款时就没有法律支撑,一旦遇到问题将不知所措。加之多数消费信贷个人办理业务时具有分散性强、单笔数额小、次数多、缺乏法律规范等特点,所以很难对风险进行根本性控制。
最后,缺乏完善的抵押物二级市场,很多抵押物无法直接变现,这种担保方式就成为了泡影。例如,当个人消费贷款出现风险危机时,要通过抵押物变现的方式进行还款,从而规避信贷业务风险。但是,国内抵押物二级市场建立时间短、规范性低、相关法律不健全、手续复杂、交易费用高昂,使得抵押物难以变成现金,这就使商业银行无法快速收回贷款,增加了信贷业务风险。
1.2 内部风险分析
(1)信贷业务贷前调查与审查力度不足。第一,前来贷款的个人消费贷款信用信息在商业银行内各部门分散储存,很多一手信息未能及时上报,资源共享难度大。银行在决定是否贷款时,往往只能依靠贷款人身份及收入证明等材料判断。第二,贷款人自报或单位开具的证明成为了调查贷款人个人信用的凭证,银行无法掌握贷款人的收入、负债、是否存在失信及违约等状况,由于双方信息交流不对等,造成了一人多贷现象的发生。第三,由于银行自身监督奖罚制度落后等因素影响,无法对贷款人贷款信息进行有效审查、核对,提高了信贷潜在风险。
(2)商业银行在管理个人消费贷款贷后时规范性较差。商业银行存在“放贷严、管理弱”的现象;而在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中,由于贷款人数多、数额小、用户分散,所以银行在后期管理中往往无法及时探查贷款人信用及合同执行情况等,待风险出现后已无力回天。
(3)商业银行内部信贷员工业务综合素质低。商业银行进行个人消费贷款的营销、管理主要依靠客户经理及相关信贷人员。但是,当前一些信贷员工缺乏责任心、业务水平较低,更有少数存在内外勾结骗贷的情况,增加了商业银行需要承担的信贷风险。
2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2.1 建立健全个人消费信用征信体系
商业银行要加快完善个人征信体系的速度,这将成为银行判断客户征信水平的重要依据,借助个人征信系统对贷款人债务信用等级进行评判,有助于使贷款人个人信用资料得到完善,还能减小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因此,商业银行首先要提高监察、鉴别客户信用信息水平,提高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实效性;其次,要将客户的负债信息、收入信息、资产类等信息全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当中,提高银行贷款风险评定准确性;最后,有针对性的公开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如公开客户的负债类信息,提高威慑违约、失信客户的效果。
2.2 构建健全的商业银行消费信贷法律体制
进一步完善个人消费信贷有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为商业银行处理个人信贷业务风险提供法律保障。所以,中央政府要尽快将建立健全消费信贷法律法规纳入国家经济发展的议题当中;与信贷业务有关的银行相关部门也要为国家消费信贷业的发展献言献策。国家要出台并确立与个人消费信贷有关的法律法规,要对当前出现的和将要出现的国内个人消费信贷矛盾实施全面性、系统性研究。同时要根据矛盾与问题的诱因,制定清晰的、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制度框架内的惩罚方法。对于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才能使商业银行和贷款人之间的协议具备法律效益,使二者明确自身的义务与责任,从而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能够安全开展。
2.3 完善国内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担保与保险制度
进入商业银行进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办理的客户需要出具第三方担保协议,当客户债务到期后无法偿还债务时,第三方将承担连带及还债责任,不过该机制往往没有用处,原因是第三方属于自然人或法人,随着时间流逝,其担保水平可能无限降低,最终风险反而变大。因此,政府要出面构建并完善担保制度,强化在住房消费信贷方面的政府支持力度。中央政府要督促各省市建立专业的个人消费信贷担保机构,例如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的筹码应选择消费者自身的社保及基金,进而可避免个人担保呈现的诸多隐患。另外,银行还应建议贷款客户购买担保保险,从而转移风险。而保险公司则应建立房屋、信用保险机制,优化抵押保险体制。
2.4 优化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信用评级系统
当个人贷款消费客户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后,及时安排人员调查客户贷前信用状况十分重要。所以,商业银行要打造量化测评和信用评分联合系统,将客户的最终评价得分作为信贷信用评价标准,根据信贷系统出示的结果,对准备贷款的客户进行个人信用等级的评定,从而减少个人消费者信贷信用风险。该信用评测方法直接、高效、实用性强、科学性高,有助于为商业银行对申请个人消费贷业务的客户进行等级评定。
2.5 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自身的信贷管理制度
首先,商业银行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行情明确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范围、操作方式,要提高信贷业务办理流程的规范性。
其次,重视贷后管理,基于个人消费贷款特点,对不同类型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案。如安排客户经理定期对个人信贷业务状况进行追查等。
再次,严格落实信贷纪律要求,推广个人责任制。通过制度落实与制度管控的方式,降低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人为影响因素。通过个人责任制明确风险出现后具体责任承担者,提高员工警戒信贷风险的意识。
最后,落实分类管理与授权制度。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状况确定各部门风险管理及控制水平,推广差异化、针对性强的程序运作与授权管理,实现内部精细化管理。同时,要打造个人消费信贷审查批阅部门,优化个人信贷业务管理流程,完成集约化经营。
2.6 商业银行要帮助信贷员工提升业务综合素质
商业银行要为全体信贷员工提供职业道德操守培训,使员工明确自身职务的重要性与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拥有的权力,为全员树立“坚守职业道德原则、遵守行业操守”的意識,降低内部员工因私废公现象的出现。同时,要督促信贷员工主动学习“国家信贷政策”内容,提高员工的业务综合处理能力以及风险识别水平与职业敏感性,从而强化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水平。
3 结语
综上所述,国内商业银行在管理、预防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过程中,要积极学习国内外同类银行优秀管理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糠,不断完善自身的风险防范及管理能力,降低业务风险对银行发展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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