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西安市三桥街道办事处对红光路一院内7家厂房贴出通告,限期3日内搬离。同时,三桥街道铁腕治霾办下发检查整改通知书。8月4日上午,三桥街办工作人员在厂区大门贴上封条。一些企业表示:这么大的厂子,限期3天搬迁,根本就做不到,这不是故意刁难吗?
据了解,该院内有陕西科信达轻钢彩板有限公司、陕西跃隆工贸有限公司等7家工厂,“厂区有2万多平方米。”这也是“限期3天搬离”引发争议的焦点。因为厂子面积大,需要拆除设备,并运到其他地方,这在3天时间内是完不成的。
执法必须严厉,但不能走极端。执法部门限制的期限根本不可能完成搬迁,导致了执法的不严肃,也影响了执法形象。最为关键的是,“限期污染企业搬离”也不是完美的执法,既然是污染企业,搬到哪里不是污染?不能在这儿污染了,就能到其他地方污染吗?因此,希望少一些“限企业3日搬离”的鲁莽执法,多一些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