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模式之科学发展(六)

2018-09-06 06:38
创造 2018年5期
关键词:党执政科学决策民主集中制

优秀干部从村镇、街道、企业这些基层岗位脱颖而出,然后,又从县到省区市,再到中央,一步一步地脱颖而出。每一步的脱颖而出都是按民主集中制的程序进行的,必须经受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测评、考察,还有不同形式的协商。最后,党组织领导人经过党委会、党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经过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由此产生的党组织领导人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在施政过程中,要定期报告工作,要接受审计和监督。如有渎职乱权或贪赃枉法,都会受到相应惩处,包括开除党籍,剥夺公职和受刑服役,直至被处以死刑。有时会出现“官官相护”的情况,但在民主集中制下,当家作主的人民大众和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对此种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迟早会将其揭露出来,使之受到应得的惩治。

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比一人一票竞选的西方民主制更有利于推选卓越的领导人,虽然从推选过程的重大区别中可以观察出来,但要真正得出结论,还是要看60多年来中国和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的比较。西方发达国家达到现在的经济成就用了至少300年,而中国只用了60多年就在经济上超越了这些发达国家,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奇迹。创造这个奇迹的,当然是整体的中国模式,但按民主集中制选拔领导人肯定是其中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因为正是这样推举出来的领导人,实际主导着中国社会的运行。

二、民主集中制有利于作出科学决策

良好的社会治理必须建立在科学决策之上。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西方民主制同中世纪封建专制比起来,是社会治理的巨大进步,闪耀着实现良好社会治理的智慧之光。但人们不应把它神话,因为这种体制既难以做到科学决策,又不能做到有效执政,导致社会治理的效率不高。

立法机构的组成是按政党划分的,在美国分为民主、共和两党,其他国家立法机构则有更多政党成分。议案一般是某个政党的一些议员提出来的,反映了一些特殊利益集团的意见,很难说它是科学的。议会辩论时,各党派议员也是从不同集团的利益出发,也很难说他们的观点是科学的。辩论结果,或者议案被否决,或者经过修改,照顾各方利益,经过各方妥协获得通过。这样做出来的决策,因为具有先天的集团利益偏向,不可能是符合民众需要的科学决策,很难真正解决社会问题。比如,美国债务上限一再突破,欧洲各国债务危机非常深重,它们作出解决问题的科学决策了吗?没有,欧美国家全都患上了“决策无力症”。难怪美国有机构2011年底公布民意调查报告说,超过80%的美国民众对立法机构的工作非常不满。

中国实行的民主集中制则很有利于作出科学决策。

科学决策不是人们自以为是,而是有客观标准的。它至少要符合这样几条:一条是反映社会发展规律,一条是维护社会上广大人民的利益,一条是决定之后要能够贯彻执行。

在中国,任何一项重大政策的制定,都是一个民主集中制的运作过程。首先是充分发扬民主,党和国家的相关机构和部门到广大党员和民众中听取意见。然后进行初步的集中,分析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决策建议后,邀请有造诣的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并组织不同层次的座谈讨论,反复进行推敲。最高决策层接到这样形成的决策草案后,如属重大决策,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审议通过、颁布。如属非常重大的决策,必须由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笔者曾是多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亲身经历了许多重大政策的审议过程。无论是党代表还是人大代表,都是既严肃认真,又畅所欲言。每个人自然会想到相关政策对自己所在的部门和地区的影响,但更多考虑的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注重的是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提出自己关于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代表们的建议会全部汇集起来交给大会主席团研究,所有建设性的建议都会得到采纳,使政策更加完善。已经由主席团修改完善的政策草案,还要返回给代表们审议,以形成最大的共识,最后进行大会投票表决通过。这就是充分发扬民主,正确集中全国人民智慧的决策过程,这就是典型的民主集中制运作过程。只有完成了这样的民主集中制运作过程,才能作出正确的、科学的决策,才能制定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维护全国人民利益的好政策。

三、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决策的实施

科学决策的作出,只完成了民主集中制运作过程的一半,更重要的是决策的实施。这里就显示出西方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重大不同。

西方民主重视投票作出决策,但投票者和投票程序本身对决策的实施是无能为力的。事实上,因为三权分离,决策者和施政者不但互相分离,而且互相掣肘。在西方议会制下,决策难,施政也难。比如,当年的美国奥巴马政府提出医疗改革案,但议会不给钱就行不通,有的州法院甚至判奥巴马医改案“违法”。

中国则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立法、行政、司法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在为人民服务的总目标上完全一致,这就决定了决策实施过程中能形成强大的合力。因为各部门职责不同,出现相互抵触的情况也是有的,这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共产党领导”就显示出重大优势。共产党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各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使国家的政策得到顺利实施。

决策的实施过程也是民主集中制的运作过程。如果说决策过程更多体现的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那么实施过程更多体现的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一方面,决策结晶着全国人民共同的意志和愿望,大家都要以当家作主的精神实施它。另一方面,实施过程中发生预想不到的情况,也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以妥善解决。

按民主集中制作出科学决策,按民主集中制实现决策,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特征。经济全球化时代,世界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危机,许多国家,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往往无力摆脱这些危机,中国则通过民主集中制作出应对危机冲突的正确决策,又通过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这些决策,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快速的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改善,综合国力日益增强。所有这些都证明了,民主集中制是良好的社会治理方式。

四、民主集中制有利于纠正错误

一种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不仅在于它的政府能够作出科学的决策,对社会进行良好的治理,而且在于它的政府能够发现错误、正视错误、纠正错误。

中国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社会运作是按民主集中制进行的,这就决定了它具有异乎寻常的纠错机制。

探索新路的实践中,人们很难避免错误。中国人民正在从事建设社会主义,这是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伟大事业,需要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所有领域中进行全新的探索,错误和挫折是难免的。由于坚持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错误得到了纠正,挫折转化为推动前进的宝贵财富。

俄罗斯科学院高级研究员马马耶娃在研究中国社会的这一现象时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非常善于从失败和错误中总结经验教训的党。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能够对自己的成败做出科学的分析和总结,并得出有益的结论指导新的革命。”

人们都曾记得,1958年,由于希望“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总路线”,推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这种急于求成的做法违背了客观规律,破坏了生产力,后果是严重的。

听到党内同志和广大民众的批评之后,共产党立即开始了纠错过程。

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毛泽东号召全党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坚持“实事求是”,努力改正错误的做法。

1962年初,规模空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县委书记以上7千多名党的领导干部参加。毛泽东在大会上主动承担了工作中的失误,他说:“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刘少奇等其他中央主要负责同志也都作了自我批评。

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政策,使国民经济重新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我纠正的。

五、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反腐倡廉

腐败和廉政的矛盾斗争贯穿着整个人类历史。不说古代社会,就看当代社会,不论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有腐败现象存在。

有人认为,西方民主国家少有腐败案件。这是一种表面现象,或者是故意造作的神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就说过,“美国人早就向欧洲世界证明,资产阶级共和国就是资本主义生意人的共和国;在那里,政治同其他任何事情一样,只不过是一种买卖。”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国家,政治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权钱交易在任何地方都是不折不扣的腐败。以美国为例,竞选公职的人,无论他是竞选议员、市长,还是竞选总统,都要向大老板、大财团筹款。这些大老板、大财团拿钱给竞选人决不是搞社会公益事业,而是搞一种大买卖,就是让议员们提出满足他们发大财的议案,让市长、总统制定帮助他们赚取高额利润的政策,或者干脆用金钱弄个部长、大使当当,既风光,还更好捞钱。一人一票的竞选制时时处处都存在着权钱交易。这种政治上的权钱交易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但实质上都是腐败,差别只在于有些腐败是“合法”的,而有些腐败则是“不合法”的。由此可见,被吹为少有腐败案件的西方民主制,绝不是清廉的样板,而是腐败的温床。

腐败源自人的自私和贪婪,与人性相关,几乎没有任何社会能够杜绝它。资产阶级民主制不能杜绝它,社会主义民主制同样不能杜绝它。但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的反腐倡廉功能明显优于资产阶级民主制。首先,通过选举和选拔相结合,以民主集中制的方式产生的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干部,无需为竞选筹款,这就从政治源头上扫除了腐败的温床;其次,已经掌权的领导人,是在广大人民的监督下工作的,是按照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施政的,如有贪赃枉法的事情,迟早会被揭露出来;最后,由于反腐倡廉的制度日益完善,措施非常有力,任何腐败分子,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都会被人民所抛弃。

中国社会的反腐倡廉功能是十分强大的。以2011年为例:按照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公布的数据,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4581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960461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55008件,立案137859件,结案13679件,处分142893人。给予党纪处分118006人,给予政纪处分35934人。其中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8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77人,包括原铁道部长刘志军。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腐败的案例相当多,但受到了人民大众的检举揭发,党的纪委和国家监察机关坚决进行立案查办,使违法乱纪者无所遁形。

一直有人说,一党执政的国家比多党竞争的国家更腐败,这种论调似是而非。在盛行政党政治的现代社会,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政党社会,但即使是多党竞争的国家,也基本上是一党执政。在美国,不是共和党一党执政,就是民主党一党执政;在英国,也是工党和保守党轮流一党执政,只有当工党或保守党议员席次不够时,才联合自由党等小党执政。既然多党竞争的国家也基本上是一党执政,当代世界的普遍情况是一党执政,那么鼓吹一党执政的国家比多党竞争的国家更腐败就毫无意义。

中国虽然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但参加执政的还有民主同盟、农工民主党等八个政党。准确地说,中国是共产党领导、多党参政的国家。中国实行的不是多党竞争制,而是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不是唯一的执政党,其他八个政党也不是在野党或反对党,而是共产党领导下所有政党合作执政。这种崭新的多党合作制是按照民主集中制运行的,它把恶斗不休的政党关系转变为团结协作的政党关系,无疑是对人类民主政治的大贡献。

在世界上所有政党中,中国共产党是坚决地坚持反腐败斗争的伟大政党。因为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而任何腐败行为都是损害人民利益的。不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共产党就面临亡党亡国的危险。因此,共产党不但领导人民制定了国家反腐倡廉的法律制度,强化了打击腐败的监察机关,而且制定了更严格的党内反腐法规,强化了党内纪律检查部门,以最严厉的手段消除祸国殃民的腐败分子。

共产党反腐败斗争是从教育开始的,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运用贪腐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建设廉政文化,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免疫力。同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不断清除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既要重视教育、预防和惩戒,也要重视改善公务员队伍的任职待遇。一方面,党和政府倡导所有公务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党和政府要保障所有公务员具有中上水平的生活,使他们能够有尊严地行使职权,无后顾之忧地为人民办事。

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是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制度的具体化。通过社会各领域的民主集中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终将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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