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综治维稳工作

2018-09-06 06:37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创造 2018年5期
关键词:综治政法司法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第41期中青班学员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政法机关肩负的重大职责使命。近年来,红河州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不懈努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综治维稳工作与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党和人民新期待、与形势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距“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以新应新、以变应变,在打基础、补短板、提能力、保稳定上下功夫,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法治红河。

一、必须围绕发展所需,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有新作为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州各级政法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政治警觉,增强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一是把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要位置。要深入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尤其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州社会大局稳定。二是把反暴恐作为核心工作。当前,反恐形势异常严峻,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本系统、本行业的监管,密切配合,共同发力,强化信息共享、整体防控、夯实反恐基础、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反恐防恐斗争水平。三是把网络安全管理作为基础工作。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克服以传统办法对待网络犯罪的思维定势,积极防范、主动打击网络新型犯罪,全力维护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安全。宣传部门、公安网安部门要加强网络安全巡查监测、阵地控制。要严肃查处、依法打击编造、散布谣言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力震慑。四是把筑牢公共安全作为工作重点。要清醒认识当前公共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底线思维,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绝不留死角、绝不留后患。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加强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学校、超市、住宅小区、大型集会的监管,扎实推进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制化,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确保公共安全。

二、必须围绕法治所向,在推进依法治州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有新成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州各级政法综治维稳部门必须顺势而为,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紧紧围绕法治红河总目标,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依法执政、地方立法和地方监督,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崇德向善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充分利用依法治州纳入综合考评的有利条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机构编制、工作机制、工作绩效上下功夫、求实效。二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配置,事关重大,必须依法有序推进。要进一步细化各项配套措施,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要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提高改革整体效能,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全面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要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处理好末端管理与源头预防的关系。要不断强化对重点地区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全力做好负面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切实提高对各类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的能力。四是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倒逼,从端正执法司法思想、加强执法司法培训、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入手,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广大干警特别是一线执勤执法干警的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和公正司法水平。要积极开展争创“执法司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执法司法标兵”活动,鼓励多办案、办好案。要进一步细化辅助人员管理规范,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必须围绕群众所盼,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上有新举措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政法部门要围绕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服务水平和能力,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一是紧盯群众关切治安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治安突出问题,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常态化打击整治,有效提升社会治安掌控能力。要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害。二是紧盯立体化治安防控。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新形势下建设平安红河的基础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六张网”建设,即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技术视频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按照智慧城市、智慧边境的思路,统筹各方资源,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下大力气补齐科技应用的短板,着力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水平和情报预警能力,推动治安防控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风险防控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三是紧盯依法打击惩处。要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违法犯罪呈现新趋势的实际,各级各部门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式,探索建立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技术支撑的打击犯罪新机制,提高防范打击新型犯罪的能力和水平。针对20%的犯罪团伙实施80%的“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破案率较低的问题,公安机关要认真研究,加强研判串并,客观全面收集证据,确保证据证明力,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斩链条,特别要加大对收赃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四是紧盯为民服务质量。要综合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和手机终端,采取“互联网+政法为民服务”方式,进一步创新政法服务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阵地,实现线上交流、线下互动,网上网下相互交融,打通政法机关服务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五是紧盯宣传教育发动。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充分发挥政法工作专群结合的政治优势,广泛发动,多措并举,有效强化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将宣传深入到乡镇、社区、村组、学校等,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力激发社会创造力,努力形成综治工作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需要法治的保障

四、必须围绕基层所求,在夯实基层基础和创新社会治理上有新加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是破解当前各类复杂问题有效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善于借势,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针对涉稳工作重点和矛盾隐患,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统筹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努力提升矛盾化解的能力水平;要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移民搬迁、征地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脱贫攻坚领域、惠民政策执行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村入户深入摸排,做到村村清、户户明,切实解决“进不了村、入不了户,排查浮在面上”等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和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州、县、乡三级维稳部门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机制,对重要事项和矛盾纠纷,及时预警;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有机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等办法,发挥律师群体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作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及时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全面统筹乡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力量,充分发挥社区民警、村组社区干部“人熟、地熟、事清”的优势,加大培训力度,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有效遏制“民转刑”、命案高发态势。二是强化综治网格化管理。要深入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早见效,抓紧实施州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综治信息化,补齐网格化管理短板,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三是强化重点管控综合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行业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严密边境管控,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管理。认真推广红河州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红河模式”、开远“雨露社区”、个旧“救治园”、建水“就业基地”、元阳“精神病人救治”等经验做法,加强对走私、枪爆、毒品等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加强对病残吸毒人员、严重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加强对小额金融、水电油气等重要行业监管;加强物流寄递、射钉器销售、宾馆洗浴“实名制”登记,全力抓好源头管控。四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扎实深入细致工作,要按照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两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特别是分管领导要领办、督办、催办群众来信来访。要通过综合施策,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五、必须围绕职责所在,在加强队伍作风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上有新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党的政法工作,必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各级政法部门要按照“四个忠于”和“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政法队伍。一是抓实从严治党。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第一位,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态势。二是抓实作风建设。作风问题是核心问题。俗话说“成也在人、败也在人”。各级各部门应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贯穿于政法工作的方方面面,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崇尚实干、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要善于调查研究、精准发力,对影响本地区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了然于胸。三是抓实能力提升。能力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事在人为。要全面提高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履行法定职责的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现代科技的运用能力、新媒体时代的沟通能力”四项能力。紧紧围绕“防不了、破不了、诉不了、判不了”的问题,通过健全机制,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主业意识”,有效提升干警执法办案、解决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抓实工作保障。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帮助政法部门研究解决影响政法工作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抓好人、财、物的保障,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职。五是抓实责任落实。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法治红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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