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南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2.5万户,目前已经开工2.72万多户,开工率达108.8%。
农村危房改造是海南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每年在国家补贴政策基础上,海南逐年加大省级、市县级配套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连续多年超额完成改造任务。今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重点依旧是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含垦区农业户口贫困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鉴定危房等级,依据危房等级给予危房补助。
为加快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目前海南省建立省、市县、乡镇和村委会相结合的4级巡查管理机制,通过巡查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进度等信息,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为提高农户建房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千企帮万户”志愿下乡活动,组织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义务指导农户和农村建筑工匠开展危房改造。截至8月6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27201户,开工率达108.8%;竣工11091户,竣工率达44.4%。(中国建设报)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50%左右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根据《方案》,四川省将编制市、县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在整治内容上,将从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和粪污治理、旧村改造与村容村貌提升、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5个方面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川省人民政府)
近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线从业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8月起全面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线从业人员电子证书,同时停发同名纸质证书。本次电子证书发放范围包括现场专业人员证书、建筑工人技能证书和农村建筑工匠证书,占行业从业人员总数80%以上。
重庆市将在实现建设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电子身份认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智能化,依托大数据建成城乡建设“智慧云”服务平台和城建数据中心,实现所有业务系统在平台上运行,实现城建数据的统一管理。(重庆日报)
广州市政府日前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详细内容。《方案》提出广州将推出33项改革措施,大幅压缩审批时间,确保年底通过国家审批改革的考核。
据介绍,4月中旬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分别将广州列为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双试点”城市。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面临的立项耗时长、方案稳定难、与规划要求矛盾多、评估事项多、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多等突出问题,解决企业集中反映的现有环节耗时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大等制约审批效率的突出问题,广州市政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次方案,推出10个方面的33项改革措施。
《方案》提出了包括“并联审批”“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工程方案联合评审”“施工图联合审查”“限时联合验收”等多项改革创新措施。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在国办要求1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广州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环节的评审审批时间压缩为90个工作日,而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控制在22-50个工作日以内。
据悉,下一步广州市政府将协调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规委、政务办等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革配套文件,确保方案相关改革事项落地,顺利通过国家年底考核。(南方都市报)
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将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达24010吨/日,贵阳市、贵安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其他设市城市达95%、县城达80%、建制镇达70%,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
方案提出,2018年,全省将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1200吨/日,建设240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2019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1900吨/日,建设160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2020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10吨/日,建设139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
为此,贵州省将用三年时间,统筹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鼓励各地通过新建焚烧发电、综合处理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减少原生垃圾填埋,延长原有卫生填埋场使用年限;大力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实现市级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面强化设施运营监管,鼓励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此外,贵州省还将强化组织领导、市场运作、支持政策、监督问责、宣传引导,保障三年行动的实施。(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