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未香
摘 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实施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的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供应,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分析,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关键词:粮食;补贴;对策
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利民工程,是当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自2004年国家实行粮食补贴政策以来,改变了过去对农民多“取”少“予”或只“取”不“予”的分配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农村的党群、干群关系也得到了明显改善。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实施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的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供应,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存在的问题
1.1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总量偏小,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与发达国家比,目前我国财政补贴农业水平不高,补贴总量未达到WTO《农业协定》中“黄箱补贴”允许的8.5%的水平。并且近几年,财政用于“三农”的财政补贴数量虽不断增加,但年度间不均衡,特别是一些地方财政补贴农业投入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
1.2部分种粮农户没有获得补贴,部分种粮农户获得了补贴却未真正受益
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虽然有利于农业的转型和结构调整,但是补贴的受益对象过于笼统,只要是农民,不论有没有投入实际的劳动,都能够得到国家的补贴,实际种粮的农民并没有得到更多实惠。主要是农户将承包的耕地转包给他人耕种,粮食补贴由财政部门直接上了发包人的“一折通”。如某村一户外出打工,以每年100元/亩的价格承包家庭的6亩水田,期限5年。该户以承包价格将土地转包他人耕种,每年坐享补贴款,耕种者未能获得补贴。农户承包村组机动地经审批后获得粮食补贴,按政策补贴款应发给种粮农户,农户按承包协议向村组缴纳承包费。粮补政策出台后,发包人采取抬高承包费的办法,使粮补资金流向村组集体。
1.3不按耕种面积补贴,调整种植结构不种粮食也可获得补贴
粮食补贴面积的核定必需经过核查、公示、上报等程序,少数地方在实际操作中简单地按农户经营权证面积上报,使“粮食直补”变成“农田直补”。部分地方农民将原种粮土地调整用于种植蔬菜和发展养殖业等板块基地建设,属地政府和财政部门认为有利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也比照粮食直补标准给予了补贴。如某村实有土地1700余亩,在册面积1280亩,除300多亩种植水稻外,其余1400多亩全部种植葡萄、猕猴桃、蔬菜等,这些种植葡萄、猕猴桃、蔬菜的面积也同样享受了粮食补贴。
2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存在的对策建议
2.1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
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的指导和管理。特别是村组机动地的流转,应在土地流转协议中将粮补款与土地承包款分开,粮补归农户,村集体向承包户收取承包费。应兑现给订单种粮农户的直补资金由财政所通过农补网“一折通”直接兑付给种粮农户。由订单粮食收购企业根据已落实到户的粮食收购计划《粮食直补农户售粮协议书》及种粮农户实际交售的订单粮食数量及订单种粮农户的姓名、银行存折账号,于种粮农户售粮后,由镇财政所兑付给订单种粮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农补网“一折通”直补兑付给订单种粮农户。没有“一折通”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他们的直补资金通过其开户银行帐户兑现。
2.2规范粮食补贴申报审批程序
对于粮食补贴依据不统一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各地实际统一补贴发放的种植面积依据,对超依据面积,如村组机动地和新开垦出来的耕地面积实际种粮后申领补贴的,制定规范的审批操作办法,界定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农民合作社仅指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由合作社对种粮农户耕地实行集中统一种植粮食并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经济组织。对一些地方虽然成立有农民合作社,但耕地仍按过去方式进行分散种植自主经营的,则按照一般种粮农户的分配落实办法由村委会安排落实。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落实,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直按安排。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分解落实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时要加强与村委会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在落实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售粮计划时,不应出现重复分配的现象。
2.3构建粮食直补资金科学化、制度化的动态变动机制
建立直补总额同国家财政收入总额互动增长的长效机制,补贴要有一个合理比例,而不应根据粮食丰欠或粮价的高低频繁变动。政府应该大力支持鼓励农户种植良种,使用有机化肥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提高粮食的产粮和质量。由于有机化肥和符合标准的农药价格比普通化肥和农药的价格高出许多,大部分农户没有采用绿色生产方式。因此政府应当大力提倡绿色生产方式,并补足使用普通化肥和农药的差价。改革并不断完善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政策,在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来源制度设计上应该给予主产区更多的倾斜扶持政策。种粮大户对粮价上涨、农业补贴反应敏感,可以采取類似累进税制的补贴方式,制定相应的累进补贴标准,粮食直补以土地经营契约作为补贴依据。要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制度。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健全粮食直补基础档案管理工作,粮食直补的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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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永虎?韩柏岳.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 山西农经. 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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