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雅莉 张 兰 李 林
随着我国科技创新战略的实施,国家和社会对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大幅提升,医疗机构申请专利的数量也逐渐增多。作者通过对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1997年以来的专利申请状况进行统计分析,部分反映医疗单位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及在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作者综述了国家及北京市政府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专利申报与转化而出台的多项资金及政策优惠措施,以便为医务人员和科研人员提供参考。
中国知识产权网(http://www.cnipr.com)于1999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创建,与其他专利网站相比数据更完整[1]。作者应用此网站对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1997-2015年度专利申请、授权进行分析,同时对专利申报、维护及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产权局的相关优惠政策进行梳理。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自1997年10月申报本院第一项中国国家发明专利开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共计申请专利98项,已授权66项,授权率67.3%。其中申请发明专利70项,占总申请量71.4%,授权38项,占总授权量57.6%;实用新型28项,占申报总量28.6%,授权28项,占总授权量42.4%;外观设计0项。通过专利合作协定(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途径进而申请外国发明专利2项,授权1项,授权率50%(另一项于2016年1月授权,未计算在此处)(表1)。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以及授权5个阶段,主要保护产品、方法及用途等相关主题。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审,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3个阶段,以保护构造、形状为特征的产品[2]。我院专利申报涵盖了中药复方、天然产物、单味药用途、检测方法及计算机索引系统、医疗设备及器械等医药行业的各个环节(表2)。本研究室李林等申报的“淫羊藿苷和含有淫羊藿苷的淫羊藿黄酮的新用途”“含有环烯醚萜类化合物的组合物及其用途”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发明专利授权,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推向国际市场奠定了基础。
分析显示,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逐年增长,尽管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成果转化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是成果转化的数量依然较少,转化周期也相对较长。医院国内外授权专利共计68项,仅5项成果得以转化,成果转化时间为2~5年不等。虽然存在一个药品转让含数个专利的情况(例如本研究室转化的3个新药含授权发明专利8项),但总体来看,专利成果的转化率仍然较低。
表1 1997-2015年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专利申请、授权状况
表2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专利申请技术领域分布
2.4.1 专利年费减缓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36号),自2016年1月1日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且符合《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发明人,授予减缓专利年费的期限从前3年延长为前6年。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为85%,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
2.4.2 申请费用及代理服务费资助政策。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创新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北京创新综合能力、创新资源状况、创新发展结果均排名第一,创新环境优于其他省份[3]。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授权专利的申请费、代理服务费、授权后1~3年的年费、港澳台地区及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外国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给予资助。同时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简化审批程序。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2015年通过上述政策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资助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代理及年费1.5万元,PCT途径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获得2万元。
2.4.3 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助及维权援助。为鼓励通过PCT途径进而申报外国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0年设置了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助,每申请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明专利资助额度为10万元。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2项发明专利通过PCT途径分别进入美国、加拿大、欧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25.6万元的经费资助。
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提出的“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要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设立了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发生的重大、疑难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分析论证、司法鉴定、风险评估等,最高资助金额每项50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2.4.4 成果转让优惠政策。为激励和支持专利技术商用化,推动北京市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北京市专利商用化促进办法》(京知局〔2010〕73号),鼓励本市专利权人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专利转让(或许可)项目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资助金额为超出部分的5%,最高资助限额为50万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注册地为北京市的法人企事业单位,资助金额为超出部分的10%,最高资助限额为100万元。
专利不仅是衡量医院技术创新及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同时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成为我国创新体系中的制高点。我国第一部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施行。2001年科技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把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升到促进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重要地位。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视程度大幅提升,北京市医疗卫生系统也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政策,将专利授权纳入年终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极大地调动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和热情,申报专利数量、授权数量明显增加。但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时间较晚,医疗单位普遍缺乏健全的专利管理维护体系,科研人员则面临专利知识匮乏、市场定位不准确、专利申报维护费用较高、无法形成与企业的有效合作的困难[3-5],导致了重申请、轻转化的现象,专利转化率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大量的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运用。
为了鼓励专利申请和促进成果转化,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延长专利年费减缓年限、资助发明专利申请费、代理费、专利商用化奖励等,并对通过PCT途径申报国外发明专利给予专项资助和维权援助,以减轻医疗机构和科研单位的资金压力。成果转让合同在北京市技术市场进行认证,之后可以享受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在申请发明专利过程中,通过上述政策获得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29.1万元的经费资助。
针对转化医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了成果转化平台,对知识产权申报进行知识普及和专业培训,帮助科研人员进行初期调研,确立准确的市场定位和选题。医院为科研人员与企业的合作提供便利条件,搭建技术成果转化平台,加大成果转化对科研人员的奖励机制,逐步形成重转化的创新激励体制。
知识产权的管理是一项既精细又复杂的庞大工程,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被赋予了更大的使命。医疗卫生系统承担着新药研发、新仪器设备研制的重大任务,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并存的特性[6]。先进的管理理念是加速成果转化进程的重要手段,管理部门应该对与企业合作的横向项目给予高度重视,在年终的绩效考评中享受与纵向项目同等的政策待遇。同时应该充分利用与医药企业联合的优势,集中进行项目推介,帮助研发团队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把握好法律法规,促进转化医学的进程,推动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