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威
【摘要】“民俗文化”源自历史又存活于现实,其传承发展皆来自民间,是一种不断发展演变的民众生活实践。“互联网+”时代,传统民俗文化需要顺应时代潮流,借助互联网技术,以创新思维为民俗文化活态化增添动力,从技术、传媒、文化等维度展现民俗文化活态化新特色。
【关键词】“互联网+”民俗文化 活态化 文化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民俗文化”来自民众生活实践,是一种不断发展演变的传统文化,它源自历史又存活于现实。随着社会经济结构不断深化,传统行业生产模式不断被更新洗练,传统民俗文化结构和传承方式也在演变过程中呈现新的文化形态,为民俗文化活态化提供更多途径和内在动力。
民俗文化范围宽泛,统指某一特定族群成员在一定自然、人文和历史环境中,通过生产、生活实践所形成的文化指令和行为方式。民俗文化传承发展皆来自民间,其传承表现形态与人们的生活方式紧密相连。民俗文化传承至今始终呈活态化特征,一直在不断演化流变。在当今“互联网+”时代,网络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变人们生活和思维方式的同时,也营造和催生出新的文化氛围和文化民俗。这种新民俗以传统民俗为根基、以网络技术为载体,通过网络科技体现人们新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内容,从而创造出新时代网络民俗文化形式,如网络红包、网络视频、网络祭拜等。它们具有独特社会功能,使传统民俗礼仪借助网络媒体实现转型,基本完成了对文化传承的教化,但却脱离了传统文化受到的时间、物理空间的束缚,节约了大量资本和时间。
随着信息技术与传统行业加速融合,“互联网+”在为传统行业革新升级带来新动力、增添新属性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更好服务体验。民俗文化借助互联网思维,通过创新实践形成新的生态环境,为产业发展带来巨大增值发展空间。通过线上线下技术传播手段,让传统文化实现现实与虚拟的结合体验,并成为人们生活中经常运用的体验文化。“互联网+”民俗文化活态化不是简单地将民俗文化搬到互联网平台上运行,而是依托网络思维使传统民俗文化展现新模式、新内容,使传统文化以互联网思维转化发展,让民俗文化产品从内到外透出时代特征和活性状态。
民俗文化活态化是推动民俗文化适应社会发展的有效实践动力,“互联网+”与民俗文化相结合,需要激发民俗文化主体意识和潜能。
“互联网+”提升了民俗文化发展潜力。作为文化资源中成分最广泛的种类,传统文化资源的价值利益不可忽视,物质民俗、社会民俗、价值民俗都属于文化资源,需要经济发展的滋养,同时,只有获得发展后,它们才能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人们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行业和资源潜能,把民俗文化资源与信息资源相结合,形成新的民俗文化主体意识和区域文化架构,有效提升了传统民俗文化资源潜力。
“互联网+”推动了民俗文化主体传承。民俗文化的价值在于人们对其进行的生产和消费,以此实现了民俗文化价值的延续。这种延续对于消费者而言,既能提升民族自我文化素养,又有助于传播和传承文化,使文化得以重塑和创新,从而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因此,开发利用民俗文化非但不会使文化资源枯竭,反而能不断产生新的文化素材和文化价值,供人们长久使用。“互联网+”模式下的民俗文化,不再是单一展示工具,而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途径。人们通过移动终端设备,没有空间时间的束缚,可以了解不同地域的民俗文化发展状况;每个人都可对民俗文化进行投资生产加工,使科技与人脑的个性思维有机结合,给民俗文化带来各种崭新创意,激发民众了解民俗文化的热情,提高其参与传承的意识。
“互联网+”丰富了民俗文化素材资源。适宜的生存空间是民俗文化传承的基础,缺乏社会生活关联,民俗文化会失去生命力和存在意义,也就无法与时代融合转换。在信息时代,网络信息传递形式突破传统,为民俗文化的现代创新和转化提供了拓展空间。互联网技术将图文音像进行快速传递,网民能在网络终端观看和体验不同民俗文化,并对其进行复制传播。网络媒介的广泛应用,突破了传统民俗文化范围,使民俗文化流变加速,新生态民俗文化创新和传播的方式更多,让民俗文化没有地域限制,能通过网络展示给不同人欣赏解读,使民俗文化真正成为能被所有人了解分享的大众文化。通过数字技术对民俗文化的载入转化,任何人都能通过互联网终端在线体验,实现民俗文化的跨界链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有效收集、整合民俗文化资源,丰富和完善了文化生态系统;在网络世界中查询体验不同的民俗文化,相互借鉴、推陈出新,有助于民俗文化活态化价值理念的传播。
实现民俗文化活态化传承,就要在现实社会中关注现代文化需求,准确发挥传统民俗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利用互联网技术全方位、多角度实现民俗文化创新、发展、转化。
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民俗文化活态化。网络信息技术让传统文化在互联网上存储、传送、创新、展示成为可能。通过技术革新让民众更多参与传统民俗文化互动,欣赏其他民俗文化,增强自身对民俗文化的认知。但网络技术在发展传播过程中受技术和公众习惯渗透影响,很难实现完整原生态体验,很难保证民俗文化数据转化不出现偏离。因此,要调整技术手段,确保民俗文化数字化转化的完整准确性;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技术、道德机制,实现“互联网+”与民俗文化的深度融合;要确保“互联网+”环境下民俗文化有效精准发展,更好体现民俗文化活态化。
从网络传媒视角感受“互联网+”与民俗文化活态化。网络传播媒介在互联网信息技术支持下,通过音、画、文字等载体实现信息传递。要既保持原有文化核心要素,又迎合公众心理需求,通过与网民建立沟通互动,形成民俗文化新形态;严格监管信息采集,引入民俗文化本色中最适合网络生态环境的内容;创新民俗文化传承机制,改变传统单一方式,多运用网络技术展现虚拟空间的丰富变化;促进文化与网络相融合,使之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和实践中;不断创新网民互动体验,改变其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和感受,满足现代人个性化消费需求。
从文化角度审视“互联网+”与民俗文化活态化。网络技术承载着文化传递职责,通过与各种软硬件和现实机制签署协议,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構建与物理现实密切相关又独立存在的虚拟空间文化环境。要在把握民俗文化核心尺度上构建网络文化空间,促进网络空间对民俗文化的长期滋养,让民俗文化逐渐适应网络空间的环境、生态、人际交往因素,借助互联网开放思维不断汲取“他”民俗文化精华,不断延伸提升民俗文化价值。要利用网络科技和创新思维拓展网络民俗文化场景的表现形式,利用非线性编辑对文化资源进行任意修改、删减、分割、拼接,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网络碎片文化传播,满足广大网民碎片化时间需求,有效展现文化本色,增强人们对民俗文化的认同感和参与兴趣。要将网络虚拟技术与民俗文化紧密关联,推动数字网络游戏、动漫、数字影视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激发民俗文化活态化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①张筠:《论呈现为民俗文化的活态语言》,《青海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
②杨秀芝:《“互联网+”视野下的民俗文化活态化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责编/周素丽 张忠华(见习) 美编/史航(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