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婧臻
摘 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增强。为了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且满足人们的需要,法治类广播节目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在法治类广播节目的发展中也存在着诸如专业性不强、内容乏味、合作联动意识缺乏等问题。文章结合西北政法大学与四川广播电视台旅游生活频率合作的《970说法》节目的实践,积极探索在全媒体时代下法治类广播节目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我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关键词 法治类广播;校臺合作;两专型人才;新媒体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8)12-0098-03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判断、新思想,将法治建设提到新的高度。可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刻不容缓。此外,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法治息息相关,广播作为新闻与舆论的重要载体,应积极发挥宣传引导工作,让“法”走进每一个人的心中。但是,面对新媒体的冲击,法治类广播节目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使之不得不走上转型发展的道路。
1 法治类广播节目的发展困境
1.1 缺少专业型复合人才
法治类广播节目承担着普及法律常识和传播法治理念的重任,因此准确、有效的将法律信息传播给听众是十分重要的。这就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法治新闻的采编到案例的解读,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不但需要有相应的媒介素养,还需具备较为专业的法律知识,才不会因为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导致对法律条文的解读不清晰、案例分析生硬无趣等问题。
但现阶段,法治类广播节目的工作人员的学科背景大多以新闻传播专业人才为主,对法律知识的储备还不够丰富,使节目在制作播出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或使用了不准确的法律用语。比如有些节目主播在介绍与“民营企业”相关的案例时,直接使用“民营企业”一词是不专业的,应该规范使用“非公经济”“非公企业”才准确。还有像“地方著名商标条例”,已于2017年11月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向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发函要求废止,但有些新闻记者对法治信息更新不及时,在编辑报道新闻时,还会用到“某地著名商标”这一概念。因此在传播方式的变局下,既具备法学素养又掌握新闻技能的两专型人才成为了法制媒体的稀缺资源。
1.2 节目内容缺乏特色、形式单一
在“内容为王”的时代下,一档成功的法治类广播节目,内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广播电台的法治类节目内容陈旧,大同小异,没有特色,基本都流于形式。
1.2.1 题材选择局限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又背负着经营创收的任务,电台对收听率的重视远远大于内容。法治节目的核心内容当属以案说法,在案件题材的选择上,为了迎合部分听众的兴趣,电台大都会选用以猎奇、暴力等内容为主的社会事件,不能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甚至还会产生负面影响。
1.2.2 角度选取缺乏针对性
同一个事件可以有不同的报道角度,应当以人们最为关注的兴趣点展开,解答人们想知道却不清楚的问题。但大多媒体都缺乏独特视角,不能树立典型案例,并且只关注到案例的表象,不能进行深度解读或者是后续报道。还有很多电台甚至直接采用电视、报纸等其他媒体的内容,毫无新意。
1.2.3 内容构成形式单一
广播节目由于图像的局限性,无法运用任何视觉吸引信息,完全依附于主播的口语表达。就目前已有的法治类广播节目来看,以案说法部分趋于故事性讲解配以律师或相关参与人员采访的形式,主持人做不到深入浅出的解读案例中涉及的法律信息,同时也缺少和听众的互动,大大削弱了法治节目的引导、教育等作用。
1.3 资金支持不足
尽管全国各地都开始注重法治节目的数量,但在质量却还存在着很大的弊端。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还是资金支持不够。因法治节目的服务属性,使其多以公益的形式播出,很难在市场上找到合适的资金支持。但节目的研发、包装、推广都需要资金的保障才能顺利实施,因此如何在市场上寻求资金支持或是能够代替资金作为发展法治类广播节目的有力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2 法治类广播节目创新发展策略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8年1月发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普及率达到55.8%,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9.1个百分点。伴随着我国网民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互联网模式也在不断创新。面对全媒体、融媒体、自媒体等新型媒体环境,法治类广播节目又该如何发展?
广播作为唯一的非视觉权威性互动媒体,声音是最大的优势。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时代,它可以解放人们的双眼,无论身处何处?在做什么?都可以享受广播带来的无限空间。然而,在全媒体时代的今天,传统的广播形式逐渐缺乏媒介市场竞争力,因此,法治类广播节目未来的发展,一定要结合新媒体,将广播的优势最大化利用,争取更优的发展空间。
2.1 提高法治类广播节目的专业性——两专型人才填补专业性空缺
法治类广播节目不同于一般广播节目,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要求十分严苛。
首先,作为贯穿节目始终的主播,除了本身的专业素养外更需要有过硬的法律素养。因为如何将专家口中“一板一眼”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深入浅出”能让听众明白的法律常识,如何在律师分析案例时随时将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提出来显得尤为
重要。
其次,笔者认为两专型人才的缺失是导致目前法治类广播节目专业性受到限制的重要因素,而政法类院校新闻传播学院对两专型人才的培养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因此校台合作恰好能规避这一问题。
以四川广播电视台旅游生活频率和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联合主办的《970说法》为例,起初合作的意义一方面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平台,另一个重要意义就是为法治节目注入专业性力量。其中《970说法》的法治微点击板块是由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学生负责编辑完成,内容除了近一周法治热点回顾外,还增加了对于推动依法治国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法治评论,以客观的角度出发,选取新近发生的最贴近百姓生活、最值得百姓关注的新闻事件展开深度剖析。
法治评论不等同于法律条文+评论这么简单,而是要从法治的角度“把脉问诊”,言说法理,抓新闻事件的本质问题,以确切的证据为依据,运用法治思维来讲正确具体的合理之理。比如《970说法》第七回关于“孩子为压岁钱将父母告上法院”的时评,重点落在了父母对孩子教育权的问题上而不是纠结于到底应不应该返还压岁钱,该评论正值过年期间,时效性强,同时借此问题反映彼问题,正确引导父母重视子女教育权的问题。
2.2 强调节目的服务意识
如今各大电视广播节目对法治新闻热点的关注都在与日俱增,面对激烈的竞争,笔者认为加强服务意识是法治类广播节目制胜的关键。把听众作为服务对象,既可以满足人们对法治的需求,也可以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2.1 准确定位、贴近百姓
法治类广播节目想要有特色就要有差异化,根据频率的定位来安排合适的内容。《970说法》属于旅游生活频率,紧抓“服务生活、贴近百姓”的宗旨,在题材、内容的设定上都是以百姓关注的为主,并且作为地方性广播,更是选取了大量发生在四川当地的案例进行解读。
2.2.2 增强节目互动性
服务类节目如果没有服务对象参与,节目就失去了播出的意义。《970说法》在线上设有热线环节,现场答疑解惑,为配合线上节目工作,还设立了线下工作站,记录听众提出的问题并进行咨询解答,延伸节目的服务过程,形成下一期节目的选择内容。同时,在频率的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了“970说法”互动专区,接收受众的法律问题咨询,并由律师及时进行回复,也作为节目的素材来源,最终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的有机连接。
2.2.3 做符合听众需要的内容
法治节目的大量出现很大程度上源于受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因此做符合受众需求的节目才能起到更好的宣传作用。现实生活中,法律对人们而言是庄严神圣的,这使得复杂的法律条文得不到细致的解读,那么作为地方电台的法治节目,从新闻的采编到案例的选择以及邀请的嘉宾都需要“接地气”——符合本地化特色,使人们在收听节目之后不但知法、懂法、不违法,还可以在遇到问题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970说法》每期“以案说法”选取的内容都是发生在四川省内类似房屋买卖合同、医疗纠纷、婚姻问题、交通事故等这些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通过主持人向现场邀请律师提问的形式,将整个案例清晰解读给听众。其中还加入了西法大新传师生的观点“有话要说”,每期都由一位老师和两个同學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为听众提供更加广阔的新思路以及相关的法律小贴士。
3 节目平台应拓宽宣传空间
3.1 借助新媒体增加传播渠道
在全媒体时代下,法治宣传的主要平台也从传统的媒体逐渐延伸到网络新媒体。很多法律节目、律师事务所以及各级法院等组织都会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进行普法讲法活动。在信息碎片化的时代,这种方式能够帮助人们更加便捷的浏览学习法律法规,培养法治理念,而且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年轻人对新媒体的使用非常频繁,所以想要争取更多的听众就要尝试结合最流行的媒体形式,告诉大家高大上的法律知识也是可以走进寻常百姓生活的。
每一期的《970说法》除了在电台和蜻蜓App上进行线上直播外,线下还会由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为节目制作微信推文,每期一个主题,题目以章回体的形式吸引眼球,例如,第一回:火眼金睛识购房合同;第十八回:夫妻共债辨还款责任等。推文以节目完整版音频和精华版文字内容组成,方便受众分板块阅读并可随时随地反复收听。在每期节目的推文下还开辟了讨论区,供听众讨论咨询。
广播节目因受时间的限制,播送的内容都是经过挑选后的精华部分,然而法治类节目是不可以随意压缩的,因此急需扩大播放平台增加节目的信息量。在《970说法》未来的合作中,我们也将利用微信平台进一步将节目中过剩或是补充的内容展示出来,比如,增加节目预告,提前抛出与案例相关问题,配合次日的节目;以视频的形式制作法律贴士或案例回放作为音频节目的视觉补充;还可以在公众号的分类菜单里开辟法律咨询通道,搭建让老百姓直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的平台。
3.2 多方面合作争取联动式效应
第一,可以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例如,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4月26日知识产权日当天可以开展法制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的宣传活动,既能普及法律知识还能将节目推广出去。
第二,联手各大律师事务所以及各级法院等组织机构。《970说法》联合了成都市若干家律师事务所,组建线上、线下的律师服务团队,为节目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搭建了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职能的法律服务平台。
第三,校台合作,将各种比赛活动带入节目发展之中,使节目不仅仅局限于话筒前,而是通过跟进比赛,达成活动与节目双赢的良性发展趋势。比如,联合举办一些比赛活动,一方面邀请专家评委以及优秀选手做客直播间,一方面将整个赛事的流程报道通过电台以及新媒体平台发布,听众还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交流感想,为自己喜欢的选手加油打气,这样可以促使受众主动性选择收听节目,同时吸引商家的关注与赞助,不但解决了节目关注度的问题,还为节目的运营提供了资金支持。
4 结束语
总之,法治类广播节目首先应做好服务社会的职责,以推动普法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为己任。积极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明确节目定位、发挥广播的优势、广泛争取资源、做最优质的内容,扩大生存空间,更好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新能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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