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栋 徐蓉
摘 要:近几十年来,人们已经很难找到清澈见底河流了,除非在深山源头。谁都知道江河是人为污染的,可却很难找到真正的排放口;似乎大家都没有排污,排放到河流里面的废水都符合标准,想罚款都找不到“冤大头”,想制止都说不清应该制止哪一家。这是因为许多排污都变成了隐性排放,让人们眼睁睁看见河流污染了,却不知道污染人是谁。本文就揭示这个秘密,并提出宏观根治措施。
关键词:江河;隐性污染;显性污染;根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8)11-0003-02
近年来,江河与浅层地下水污染之严重,几乎到了无河不污、地无净水的地步。这与其说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负面影响,倒不如说是经济发展与工业化时代的成本;其直接后果是以破坏环境和损害人类健康为代价,有青山却无绿水。要彻底根治这一问题,首先必须对其成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
1 名词释义
污染人:本文单指对江河造成污染的工厂和居民等。
天然水:是指原始的地面径流,由降雨、冰雪、地下水等自然生成。
二次水:是指整条河流的天然水已经被全部抽走利用,现在的水流全部是排放出来的废水,即整个河流都被置换过一次的水。如果置换过两次,称三次水,以此类推。
显性污染:是指污染人的排放过程是用肉眼可以看得见的。
隐性污染:是指污染人的排放过程用肉眼无法看见,采取了很隐秘的排放方式。
2 江河污染的表现形式
2.1 显性污染
现今我国的江河污染,实际上是显性污染与隐性污染的综合。在监管严密的地方,隐性污染大于显性污染;反之亦反。
显性污染是人们最常见的污染形式。即就是废水被处理过,也难免没有污染物质存在。无论从理论上诠释、还是实践中证明,经过处理的二次水、三次水的水质都无法达到天然水的水平。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把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能处理到饮用水的标准。无论他的手段是多么先进,饮用水都不是用废水处理而来的。
近些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时代的到来,工业和生活用水总是紧张。这就相应地出现了水的重复利用,二次水、三次水无可避免地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了工厂车间,有的甚至很隐秘地进入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
从全社会的良好愿望来说,人们总是想把江河的人为污染降到最低程度,相继研究投入了大量污水处理设施,也在江河管理上不断想办法控制显性污染。但是从实际效果看,人们能做到的仅仅是把饮用水源全封闭式地保护起来,工业用水仍然只能靠大江大河输送,哪怕是二次水、三次水也在所不惜。
2.2 隐性污染
随着河道管理和环境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污染人为了降低成本、逃脱处罚,污染江河的形式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广为使用的方法是,在河道中建造几百亩具有特殊功能的“鱼池”,还像模像样地安装一两台供氧设备,放几条小船;甚至还美其名为为改善周边小环境而建造的人工湖,作为一项公益设施获得批准、投入运行,而实际上是作为废水储存调节之用。这是这几年出现的新招数,目的是污染人为了降低废水处理成本。
这类人工湖具有两个功能:一方面是通过池底大面积的接地孔将废水下渗到地下,随地下水流走,实行渗排;另一方面任其自然蒸发掉,长年累月,尤其是高温天气,效果明显。其排污方式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于是,我们归纳出两种隐性污染方式:
2.2.1 渗排法
即下渗排污法。是污染人利用渗坑涝池原理将废水蓄积起来,任其自然下渗,是一种变相排污方法。这种办法的最大危害是使地下水水质变差,当地下水位局部抬高后通过渗流进入河流,对江河造成直接性污染,从危害周围小环境到污染整个江河湖海。
2.2.2 蒸排法
即蒸发排污法,使空气中的水蒸气质量下降,使雨水和雾气都受到污染。当相当大的一个区域都在采取这种办法时,影响的将是大环境、大气候。
2.3 困境与成因
在目前的江河污染中,显性污染与隐性污染之所以花样翻新、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其原因就在于:利益驱动,有空可钻;生产需要,无法停止。于是才设计出许多层出不穷的反督察手法:
应对显性污染采取的都是“游击战术”。比如:监管部门若在上班时间检查,他们在下班时间排放;若在白天巡查,他们在晚上排放;若在工作日抽查,他们在节假日排放;若是不定时突检,就采取买通官员通风报信的办法预防;万一查着,采取现场买通监管、上下疏通关系、象征性承担罚款后继续偷排。以致监管部门天天加强管理,江河污染日益严重。
应对隐性污染则比较简单,征一块地,或者划拨一块公共事业用地,稍稍投入一点就可以了,和暴利的企业利益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沿河的許多污染人,都在采取这些办法,形成了规模。导致整条江河肮脏不堪,有的河流已经达到了生物、植物不能生存的地步。而无可避免的是:江河两岸人民照样还长年累月生存在这里,承受着这种污染带来的危害。从整个宏观面看,大多数人既是污染的制造者,同时也是污染的受害者;说人们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互害模式,一点都不过分。
3 污染总量守恒法则
3.1 基本原理
物理学中有物质不灭定律,还有能量守恒定律。这两个定律给我们揭示了思考这一问题的本质和定量方法。
任何污水,只要没有把处理净化的杂质封存降解,它的污染始终存在,不会自然消失。即使无论以哪一种形式从污染源消失,都会对污染源以外的环境造成污染;即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排放形式,最终都到达了“地球村”这个终点站,都会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所谓污染总量守恒原理是:就某一污染源而言,它的污染总量等于处理净化量加净化剩余量;而净化剩余量等于显性污染与隐性污染的总和。这个原理可以用以下等式来表述:
QZ=QJ+QP=QJ+(QX+QY)
式中:QZ为某一污染源单位时间的产污总量。即某一特定污染浓度的污水总质量,单位为吨;就某一确定的污染源而言,它所产生的污水浓度假设是一定的,或在一定范围内;污水浓度我们可以理解为单位重量所含有害物质的比例。
QJ为净化量,即某一污染源单位时间产污总量被人为净化为中水和洁净水的重量,单位为吨。
QP为净化剩余量,即某一污染源单位时间无论以何种方式排放的污水重量,单位为吨;其排放形式包括两种:一种是显性排放QX,另一种是隐性排放QY),其计量与单位同上。
举例说明:某化工厂每天产生工业废水100吨。每天白天通过废水处理设备净化废水30吨,前半夜将废水注入人工湖(鱼池),任其下渗和蒸发,根据测算每天下渗约20吨;后半夜则将废水直接偷排入河道中,每天约40吨;长此以往,工业废水基本保持产排平衡。问通过大气蒸发的废水每天大约平均有多少吨?
解:假设每天的大气蒸发量为Z,单位为吨(下同)
已知QZ=100,QJ=30,QX=40,QY=20+Z
根据总量守恒原理QZ=QJ+QP,该厂对废水净化后,每天以各种形式向自然界排放量为:
QP=QZ-QJ
=100-30
=70
QP=QX+QY,将已知数据代入公式70=40+20+Z
Z=70-40-20=10
答:每天通过大气蒸发废水平均大约为10吨。
3.2 见微知著
一个工厂是这样,多个工厂就是这么多工厂的总和,即∑QZ。形形色色的隐性污染有多少?自然是∑QY;正是因为是隐性的,所以监管部门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相对准确地估计出这个数字的,只能依工厂实际排污量来计算,而这个量一般又是秘而不宣的。
也就是说,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有多少这样的污染人?常常是“不完全统计”的,其污染程度亦难以估算。再加上粉尘、排烟,常常是雾和霾混合而来,严重损害人民身体健康,恶化生态环境。
情况严重时,形成了污染常态化。即:冬有霾、夏有雾,最终使隐性污染升级为显性污染。而我们的治理方法尚处在“堵”这个初级阶段,还想不出“疏”的良策;导致头痛治头、脚疼治脚,实在不行就因噎废食,让相关厂矿企业停工停产。可最终问题还是不能得到彻底解决。
我们可以这样推定:在我国大大小小的江河两岸,布满了这样的污染人。而远离江河的地方、或者是人迹罕至的地方,恰恰是蓝天白云,水清土净,更适合人类居住。我们不妨坐在飞机上低空看一下,情况一目了然。
由此可见,解决江河污染问题,不是一家企业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各大流域都在其中的大面积宏观问题。这就为我们根治这个问题,提供了思路,指出了“疏”的出口所在。
4 宏观措施与可行性分析
4.1 向發展不充分的地方转移
我国目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科学论断既揭示江河污染的宏观原因,同时也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
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势必要以高度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基础。所以,产生污水是必然的,处理也只能达到当下的科技水平;我们不能为了保护水源而不发展经济,正如不能因噎而废食一样。但是,决不能像现在这样,把高度污染的工厂放在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域;而是要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边远地区转移,向戈壁沙漠和不毛之地转移。
这一方案是可行的。只是我们需要建国初期向北大荒进军那样的胆识和勇气,需要有我国在戈壁沙漠上搞“两弹一星”的那一种吃苦精神和号召力。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看到:就是在解放初期那么落后的情况下,我们建立了北大荒那样的粮仓,一直供养我们到现在;原子能和航空航天技术业已走到了世界的前列,这让我们不能不佩服老一代人的聪明智慧和艰苦创业精神。相比之下,我们今天有比那个时期有更好的物质基础和科学技术,这一重大举措也一定能够行得通的。
如果这一举措实施了,分配制度和优惠政策跟上了,我国的不毛之地就会大大地减少;或者是哪里有不毛之地,就在哪里建高污染工厂,最终消灭不毛之地。使我国的每一寸土地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1200万平方公里疆域都能达到充分地利用,人口分布密度也逐步趋于均衡。
4.2 高起点建设投资环境
我国现在已经不再是穷得揭不开锅的时候了。只是要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贫困地区和人口精准扶贫的问题了。在许多地方不急于填饱肚子的时候,我们就再不能“先发展、再治理”了;而是要预防在先,进一步发展在后。在环境问题乃至江河隐显性污染上,应遵从“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思想;把环境治理成本,预支在经济发展之前,不做后悔事,不做返工活;不要等人民身体健康付出了代价了,才去想办法。
高起点发展水电事业,扭转主攻方向,向戈壁沙漠和不毛之地进军。把眼光放长远,要有战略思维和长远眼光,有宏观意识,不能仅仅考虑眼前利益、局部利益。
4.3 消除处罚导致的涨价
处罚不是万能的,恰恰是无能的。罚款只会使显性污染更多地变为隐性污染,只会使产品不断涨价,推助通货膨胀。因为罚款,最终都是让工业产品的消费者买了单;任何一个工厂都不会因为罚款生产成本增加而不提高售价的。而且涨价并不影响销路,因为同类工厂都这样,大家都要排污;要不在设备更新改造中增加投入,就得在隐性排放中变相投资,或者是心甘情愿地承担罚款,反正都一样,该花的钱都得花;至于用什么办法花,不重要;只要机器能转就行了。
至于接受罚款以后,排污由不合法转化为合法,或者是被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更是公开的秘密,此处不再赘述。更不用说一个城市、地区的经济支柱企业,监管部门根本就是明抑暗扬,而且还会千方百计予以遮掩、保全,因为监管部门的工资就是污染人发的,能奈我何。
5 结语
江河污染是可以根治的,就看我们有没有这样的勇气。因为江河污染毕竟是人为造成的,我们国家的疆域又这么大,可选择的空间相当多,科技还在不断地发展。我们只有进一步发扬老一辈人不怕吃苦的精神,才能克服一切畏难情绪;只有不给自己轻松找借口,才能以天下为己任。最终,不但可以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而且还可以带动水利事业的又一次大飞跃,最终惠及十三亿中国人民,净化一千二百万平方公里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