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影响土地财政区域效应

2018-08-28 13:55屈建成闫越
时代金融 2018年15期
关键词:土地财政

屈建成 闫越

【摘要】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容易导致当地政府与农民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政府需要采取一定的政策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科学使用,增加农民的财政收入,给财政区域带来一定的影响。本文首先分析了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财政的具体影响,从宏观角度入手,重点分析区域性影响,随后给出了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财政区域的关联度分析,能够有效的阐述其之间的关系和互相作用,对相关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建设用地 入市影响 土地财政 区域效应

一、引言

我国土地财政模式对地方财政以及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目前,我国的土地财政的获得的具体方式还是通过增加农地的增收或转让等形式创收的,从而能够满足政府需求,也能够为我国的城市化的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但是土地财政具有巨大的负面效应,使农民利益遭到损失,土地不能正常流转,价值不能体现,市场机制被扭曲,土地资源不能合理配置。

二、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财政造成的影响

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规划进行生产经营的农村建设用地,需要明确“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材料齐全、无争议”的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使用权。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土地财政的含义是,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获取经济收益以此来维持地方财政区域的收支情况,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具有制定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权利,且拥有土地一级市场土地出让的权利和实际拥有征地的权利。

本文针对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财政的总体宏观影响出发,详细介绍对土地财政区域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竞争

土地资源所有者将土地资源投入到市场中,能够获得大额的经济效益,这一直激励着农村建设用地入市不断发展,尤其是经济利益越高,更多的土地资源进入市场,农民群体以此来获取高额回报。这就造成了部分地区的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入市的财政收入,该模式是不可取的,需要政府部门做出进一步的调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证经济效益的获取。

(二)土地出让收益的影响

在一些土地入市较高的地区,其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具有一定的保障,该地区的经济也得到了发展,导致政府部门对其产生较强的依赖性,农村建设用地在这种财政经济模式下也越来越紧张。农村土地入市率严重影响政府的经济效益,但随着入市率的不断增高,这种集约化的发展又反过来制约着土地资源的内在潜力,对政府收入具有不良影响。

三、农村建设用地与土地财政的关联度分析

农村建设用地和土地财政之间的关联度存在的差异性主要是受到地方土地财政的发展状况的影响,本文对这两部分的关联性进行分析。

第一,影响农村建设用地与土地财政关联度的因素分析,主要是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的影响。在城市化进程发展速度较快、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缺少、土地财政较为旺盛的地区,农村建设用地入市的动力就越高,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就越强。此外,土地财政规模、在地方财政中所占比重以及土地出让面积和价格均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即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土地财政规模就越大,贡献率越高,土地出让的价格及数量就越高。

第二,关联度的计算方法,需要将相关指标之间的差异进行标准化处理,对于正负项指标,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关联度。在数值较高的情况下,采用公式

进行关联度计算,属于上限效果测度,在数值较低时,采用公式

进行关联度计算,属于下限效果测度。式中,表示标准化处理后的指标值,为处理前某指标值,也指第i个省第j个关联因素值。

本文计算关联度分析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市(如图1所示)的2017年农村建设用地情况(包括: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站乘降建设用地比重、人均农村建设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区域人均GDP),以及2010~2017年土地财政收入情况(土地财政规模、对地方财政贡献率、土地出让面积、土地出让平均价格)。

通过一定的计算可以将我国31省市的农村建设用地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关联度分为5个区域,关联度系数的范围分别为:第一区域(0.7~0.8),第二区域(0.6~0.7),第三区域(0.5~0.6),第四区域(0.3~0.4),第五区域(0~0.3)。

如图1所示,依据农村建设用地与土地财政关联度分析,主要分为三个大区域,第一区域是江苏、浙江两省市,第二区域是北京上海,第三区域是山东到辽宁部分,第四区域为四川到河南,第五部分为云南往右的省市。

第一区域城市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较小,土地财政规模较大,关联度较高;第二区域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土地财政收入比重小,但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动力高;第三区域地方财政收入对土地财政依赖性高,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动力较弱;第四区域土地财政模式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关联度低于以上区域而第五区域农村建设用地面积较大,为土地转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持,关联度最弱。

通过分析农村建设用地入市与土地财政的关联性,结合农村建设用地对土地财政的相关影响,本文针对各个区域的特点给出消除该影响的几点策略,从而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合理推动农村建设用地的发展,发挥土地资源应有的价值。

第一区域:以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与专项规划知道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为城市建设提供持续的财政来源;第二区域:在第一区域实行的策略基础上,还要防止极为稀缺的建设用地指标与巨额土地收益激励下农村建设用地盲目、隐形入市流转交易;第三区域:实行以产业发展为动力的城镇化,使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流转,防范“路径依赖”导致地方政府获取土地性收入而采取風险与破坏行为,赋予地方政府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债券发行权;第四区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远城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已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发展高附加值战略新兴产业增加财政税收来源;第五区域:鼓励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体对建设用地投资整治,建立土地整治指标结余储备库,抑制地方政府强行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动机,农村新建选址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应当针对农村建设用地入市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流程更加规范化、合理化,进而有法可依,保障农民的经济效益,推动农村建设用地的顺利进行。政府部门应当结合自身经济发展形式和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财政体制,对农村建设用地入市的土地流转做出相应的补偿制度,满足农民群体的需求。最后,政府部门要更加重视民生工作,将民生发展作为衡量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而不是仅仅依靠经济效益,从而能够使政府财政逐渐脱离政府依赖。政府部门要相应的增加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使用和分配的合理化,大力促进城市土地指标的增长,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保障农民的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探讨了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财政区域的影响,农村土地入市影响了城市的发展,给政府财政部门带来了经济效益,但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需制定相关的策略措施,保障农民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本文主要从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财政区域的影响出发,详细分析了农村建设用地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关联性,要求政府部门合理制定相关措施保障农村建设用地入市的合理性,消除农村建设用地对土地财政的不良影响,真正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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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屈建成(1996-),男,汉族,陕西榆林人,本科生,主要从事土地财政,城乡二元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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