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雷
摘要:近几年来,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对上级集团公司的巡视工作,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积极探索公司内部巡察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巡察工作 “显微镜”“探照灯”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也积累了一些巡察工作的经验。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反馈整改
巡察是巡视的延伸,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立足管党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创新之举。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并不是法外之地,国有企业党委必须落实管党治党治企主体责任。巡察不仅要改善企业政治生态,也是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助力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内部巡察准备工作
提高认识,树立坚定信心
公司巡察制度建立以来,公司党委紧跟集团公司的巡察工作步伐,严格执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治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努力探寻实践巡察工作的方法路径。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提出了“一个中心、四个着力、两个责任、一纪律一规矩”等新思路新举措,中央全面完成了巡视全覆盖,各地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事实证明,只有充分发挥好巡视巡察的“尖兵”“利剑”作用,才能真正实现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最终目标。所以,公司党委把开展内部巡察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主要抓手,使员工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正确看待巡察工作、虚心接受巡察监督,深化落实上级党委对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努力开创全面巡察工作的新局面。
明确任务,夯实工作基础
在巡察任务方面,按照统一部署、同步展开,集中反馈,阶段整改的要求,找准政治巡察定位,把准政治方向,查找政治偏差。紧盯“三个重点”,突出“关键少数”,着眼“两个维护”、加强党的建设领导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几个方面,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党的纪律。
在巡察方法方面,主要采取组织召开会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了解基本情况、调查走访、集中巡察、受理信访举报、通报反馈等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被巡查单位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单位或个人资料,找单位领导或个人谈话,了解掌握员工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相关问题核实印证。
在巡察组人选方面,应当严格重视巡察人员的选拔工作,从职能部门抽调信念坚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明、严守纪律,业务突出的员工组成巡察组,并开展巡察人员的内部培训,让巡察组成员熟悉巡察工作的任务要求,掌握巡察工作的工作要领和工作方法。
突出巡察工作重点,发挥政治“显微镜”“ 探照灯”作用
从党的政建设出发,重点查看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在全国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存在“四个意识”不坚定、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问题,是否存在“七个有之”“五个决不允许”等方面问题;检查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关于“两个维护”的相关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党的思想建设是党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前提,应当重点检查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看是否把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织的一项长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下党的思想方针和基本决策;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内部选人用人情况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检查严格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突出选人用人的思想政治标准,树立明确的思想导向,坚决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是否严格按黨的组织工作原则、程序、规矩办事;是否在动议等环节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等问题;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戚特殊等问题;是否有“带病提拔”的嫌疑等问题;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边缘化、削弱化等问题;是否存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不合规等问题。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 “四风”情况
看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是否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着力查看日常工作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看是否执行党的任务守底线、高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是否将政治纪律和政治底线摆在首位;是否党内生活透明化,党内政治民主化,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督促党员干部坚守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是否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对破坏党内组织纪律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扎实开展反馈整改,巩固内部巡察工作成果
巡察的目的是通过对被巡察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谋”,着力点在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上。实践中,要坚持围绕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这个大局,扎实有效落实巡察工作任务,不仅要重视发现一些个性问题,更要重视一些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既要关注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也要关注促进落实“一岗双责”;不仅要关注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问题,更关注企业发展质量效率和风险控制、基础管理和创新能力、企业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完善巡察报告,既要客观反映问题,也要提出有效的意见。如实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发现的具体问题。对党风廉洁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线索,应移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及时听取巡察组的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后报公司党委审批,最后向被巡察单位反馈。
被巡察单位要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以及整改措施和时限,共同完成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建立整改台账,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按质按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再由巡察办审核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并将最终情况向公司党委报告。至此,整个巡察工作基本形成工作闭环。
结语
通过开展内部巡察,能提高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和竞争力,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被检查单位的守底线意识、守纪律意识和“两个责任制”意识,提高有效拓宽基层员工群众和公司高层的对话、真实反映实际、通过合理渠道提出意见,拓展监督途径,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提供保障。
(作者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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