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卡夫卡式”(Kafkaesque),我们已经有了许多不同的说法,譬如卡夫卡式写作、卡夫卡式风格、卡夫卡式审判、卡夫卡式遗嘱、卡夫卡式世界等等。“总的说来,Kafkaesque除了在文学意义上理解为卡夫卡的写作风格外,一般的理解是指人受到自己无法理解、无法左右力量的控制和摆布,发现自己处在一种不能以理性和逻辑去解释的荒诞神秘的景况中,内心充满恐惧、焦虑、迷惑、困扰和愤怒,但又无可奈何,找不到出路;那任意摆布人的力量是出自那样庞大复杂的机制,它又是那样的随意,它无所不在,又无所寓形,人受到它的压抑却又赴愬无门。”①这一次,我想说说卡夫卡式婚约,当然,只能是婚约,因为卡夫卡没有结婚,根本就不存在卡夫卡式婚姻。加拿大华人作家、编剧曾晓文写过一个短篇小说,取名《卡夫卡式婚约》。我们就从这篇小说说起吧。
我们知道,卡夫卡曾经三次订婚,但最终又都取消了婚约,这大概就是卡夫卡式婚约的源起。在曾晓文的小说里也有所提及:“卡夫卡一生订过三次婚,最后都没结成,做人更荒谬。”小说有两条线索:一是羽彤和凯文的结婚;二是利昂与阮安的离婚。后者是一对男同性恋的婚姻,加一点同性恋之类,便显得先锋、新潮,可以引发更多的关注和争议,这自然无须多言。
凯文是出生于加拿大的白人,羽彤是移民加拿大的中国人。两人曾在一家大银行共事。凯文任高管,羽彤是中管,打理亚洲业务。一来二往两人有了感情,当时他们都处于单身状态,他们在十五年前分别都结过婚。公司裁员,先裁高管,凯文失业,反倒使他们可以约会谈恋爱,而又不违反公司的规定了。交往多了,便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接下来他们就准备申请结婚证了。凯文告诉羽彤,因为她离婚时住在美国,要想在加拿大再婚,必须请一位律师写信给安大略省政府,申明她的离婚证有效。于是,他们找了一位七十岁左右的老律师达西。律师看过羽彤的离婚书:她和丈夫在北京结婚,后一起赴美留学,两年后因感情不和,委托亲友在北京法院代办离婚。律师阅后说,按照加拿大的婚姻法,夫妻必须在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否则离婚无效。羽彤说,当时纽约法院不受理他们的离婚,因为他们不是纽约的正式居民,只是留学生。况且,目前他的前夫早已再婚。凯文哀叫,“他被卡夫卡‘诅咒了,害得两人进入了一个卡夫卡式的荒谬怪圈。”羽彤和凯文曾去过布拉格,并在卡夫卡故居买过一本《城堡》。凯文拿出平生最大的耐性读完了小说。他们记得卡夫卡说的话:“目的是有,道路却无;我们所谓的道路,其实就是踌躇。”②这简直是悲观得失去底线。
他们在律师事务所遇到了两位年轻男子利昂和阮安,他们是来办离婚手续的。利昂是英国伦敦人,阮安是越南人,在美国迈阿密做按摩师。他们两人在迈阿密“一见钟情”,发展为“同志”。当时全世界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国家不多,准许外国或外地同志结婚的地方更少,于是,他们来到了加拿大的安大略省结婚。但不久后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伦敦法院和迈阿密法院根本就没有承认过他们的婚姻,因此离婚之说无从谈起。他们只好再次来到加拿大,但加拿大的各省法院不受理非本省居民的离婚案。他们只有在加拿大住满一年才可申请办理,不过这样他们必须拿到工作签证。当然,他们完全可以不离婚,因为在英国或者美国他们其实没有结过婚。
两对恋人于是陷入卡夫卡式的婚约怪圈。不过,走出怪圈的办法还是有的,失望并没有最终走向彻底的绝望。最后,律师告诉羽彤,如果她能证明,她在纽约期间和中国的联系比和美国的联系更紧密,她在中国的离婚就是有效的。羽彤可以拿房产证、工作和亲友证词来证明。这样,不久安大略省政府就寄来了结婚许可。与此同时,利昂与阮安经过三年多的漫长诉讼,通过媒体争取到了许多人的同情和理解,终于在山穷水尽之时,加拿大联邦法院修改了婚姻法,允许在加拿大结婚的非居民同性恋者离婚。羽彤听闻此信息后说:“别了,卡夫卡!”
卡夫卡式婚约怪圈留有缝隙、裂痕,甚至可以冲破、化解,这终归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卡夫卡。曾晓文的小说描写的对象是一种近似卡夫卡式婚约,而写作方式却完全是非卡夫卡式的:第一,小说的意思或者说主题很明确,读者一眼就能看明白。小说没有歧义、含混,所有矛盾、悖谬的地方,最后都一一化解。第二,小說的叙述方式也很清晰,以一种第三人称的客观的全知全能的叙述方式,将故事交代得很清楚,有头有尾,不过却缺少些余味。在小说作者看来,卡夫卡式的婚约其实只是暂时的,只要想方设法,坚持到底,卡夫卡式婚约是可以解决或者超越的。第三,小说中的人物关系非常清晰,一对异性恋试图结婚;一对同性恋试图离婚,两条线索时有交叉,增加了小说情节的复杂性和新鲜感。人物性格没有什么隐藏或者变化,人名也没有什么寓意和深意。《卡夫卡式婚约》终于与卡夫卡渐行渐远。
卡夫卡在小说中写过婚约吗?写过的。与该主题最接近的小说莫过于短篇小说《判决》了。《判决》创作于1912年9月22至23日夜间,从晚上十点到早晨六点,费时八小时,小说一气呵成。这时卡夫卡二十九岁,在此之前他只发表过几篇他认为毫无价值的新闻特写。《判决》是他自己满意的第一篇作品。1913年,小说首次发表在由马克斯·布罗德主编的《阿卡迪亚》上。卡夫卡将小说作为礼物:“献给菲莉斯·鲍小姐的故事。”1912年8月13日,卡夫卡在布拉格认识了菲莉斯小姐。一个月后卡夫卡创作了这篇小说,并将小说献给了菲莉斯。菲莉斯是卡夫卡的第一位未婚妻,他们先后于1914、1917年两度订婚,又两度解除婚约。
看来,《判决》的写作与卡夫卡恋爱以及后来的婚约有关,《判决》的内容则与主人公的婚约有关。小说的故事很简单:年轻的商人格奥尔格·本德曼(Georg Bendemannn)给他在俄国的朋友写了一封信,告之自己订婚的消息。然后,他带着写好的信来到父亲的房间里,父亲怀疑儿子在彼得堡真有这么一个朋友。格奥尔格转而关心父亲的身体,他帮父亲脱掉外衣,将他抱到床上,并帮他盖好被子。父亲大怒,道出事情的真相:那位在俄国的朋友什么都知道,父亲就是他在这里的代表。然后父亲判决儿子投河淹死。儿子飞奔到河边,悬空吊在桥栏杆上,低声喊道:“亲爱的父母亲,我可一直是爱你们的。”③说完就松手让自己落入水中。
卡夫卡将这样一篇小说献给刚刚认识不久的女友,我们实在难以猜度卡夫卡的真实用意:这显然不是一篇有关爱情的小说,反倒可能是一篇谋杀爱情的小说。小说唯一能够证明的,可能就是卡夫卡的写作才华和创作志向,而这一点对于菲莉斯来说,非但算不得什么突出的优点,反倒是今后应当加以限制和克服的不良嗜好。可见,在爱情和婚姻方面,卡夫卡从一开始的用心就用错了方向。
小说主人公本德曼与弗丽达的订婚是叙述者给在俄罗斯朋友写信的主要缘由,而写信又引发了主人公父子之间的冲突,最后父亲判处儿子死刑。可见小说的关键就在于有关订婚的信件。格奥尔格原本并不愿意在朋友那里承认自己订婚的,格奥尔格的未婚妻则说:“既然你的朋友都是这个样子,格奥尔格,你就根本不应该订婚。”未婚妻总觉得挺生气,于是,他把订婚的事写信告诉了朋友:“我把最好的消息留到最后才写。我已经和一位名叫弗丽达·勃兰登菲尔德的小姐订婚了,她出身富家,是你出国以后很久才迁居到我们这里来的,所以你可能不会认识……我知道,以往你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来看我们,难道我的婚礼不正是一次可以扫除一切障碍的极好的机会吗?但是,不管怎样,你还是不要考虑太多,而只是按照你自己的愿望去做吧。”这到底是邀请还是不邀请朋友来参加自己的婚礼呢?先是邀请,随后是否定邀请,这就是卡夫卡的写作方式。
格奥尔格将信放入口袋,去父亲的房间,他告诉老人:“我写了一封寄彼得堡的信宣布我订婚的事……是的,现在我已经仔细考虑了。我想,如果他是我的好朋友,那么我的幸福的婚约对他讲来也是一件高兴的事。因此我不再犹豫,一定要把这件事通知他。可是在我发信之前,我先要把这件事告诉你。”儿子写信给在国外做生意的朋友,告诉自己订婚的事,为什么一定要先告诉父亲呢?这里,父子之间的关系显然非同寻常。父亲根本不相信儿子在彼得堡真有一个朋友,他说:“不要欺骗我。”父亲突然從床上站起来,高声喊道:“因为她撩起了裙子……因为她这样地、这样地、这样地撩起了裙子,你就和她接近,就这样你毫无妨碍地在她身上得到了满足,你可耻地糟蹋了我们对你母亲的怀念,你出卖了朋友,你把你父亲按倒在床上,不叫他动弹。”原来父亲根本就不同意儿子的订婚,因为儿子的订婚就是对所有亲友的背叛。然而,彼得堡的朋友并没有被出卖,父亲又一次喊道:“我是他在这里的代表。”最后,父亲宣布儿子是“一个没有人性的人”,并判处他投河淹死。随着儿子的自杀,订婚一事也随之化为乌有。
《判决》是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卡夫卡式小说。关于小说的意义历来众说纷纭、难有定论。几乎在五个月后,即1913年2月11日,卡夫卡在第一次试图对这篇小说进行诠释。他承认说,直到现在,在修改校样时,他才弄懂了小说的含义④。卡夫卡好友布罗德说:“看第一眼这篇小说从精神分析的意义上说是清清楚楚的,但是,看第二眼、第三眼它的意义便越来越蒙上了雾纱。”按照陶贝尔先生的说法,“父亲……从一个需要照料的人变成了公正的上帝……。父亲是……上帝的一个侧面。”这种说法从宗教角度出发,突出了上帝的神秘莫测。不过,凯特·费洛里斯指出,陶贝尔先生仅从“在上”(above)一词中,甚至从女仆的“耶稣啊”的惊叹声中发现了宗教含义,终不足以令人信服。另外,“马尼夫人以这篇小说的字面意义为基础,认为父亲的语无伦次是因为失去了理性……马尼夫人对《判决》的全部分析都是建立在父亲是疯狂的假设之上的,她说,这个短篇代表了‘对(作为各种见解基本不能妥协的最高表现的)疯狂的深刻意义的发现。”⑤
有学者指出,小说描写和表现的是外在的卡夫卡、内在的卡夫卡与卡夫卡父亲之间的关系。“如果说外在的格奥尔格·本德曼与外在的卡夫卡相一致,那么就会发现,格奥尔格在俄国的朋友则与内在的卡夫卡,其作品里的、特别是其日记中的卡夫卡惊人地相似。”如此一来,格奥尔格给俄国朋友写的信其实就是给另一个自我写的信。我们不知道格奥尔格的朋友姓甚名谁,也不知道他的生意的具体情况,但是,就他的离群索居,他的“努力”而言,这使我们联想到卡夫卡的写作,具体地说,就是卡夫卡在煤气灯下的写作。“将个人另一个自我用商业外衣乔装的讽刺,以及蕴含在讽刺之中的沉默,却是典型的卡夫卡的手法。这是一种双刃讽刺,既是自我针砭又是自我辩解,一种由对这一用语的他个人的以及周围环境的理解上的差异所生发的讽刺。而他则是这种差异的受害者。”总之,“格奥尔格·本德曼的独白,就是卡夫卡的独白,就是他内心辩论的客观化。这是一个类推,非常确切的类推:他的内心的自我,他的创作的自我,是他多年来一直流亡的朋友。在流亡中,也仅仅在流亡中他才能追求他的事业。然而,他的另一个自我,格奥尔格,这会儿确想结婚。”⑥外在的卡夫卡希望结婚,内在的卡夫卡拒绝结婚,这意味着卡夫卡的婚约不可能一帆风顺。
果然,卡夫卡的婚约屡次生变。卡夫卡头两次订婚都是与同一位姑娘菲莉斯,他们的恋爱持续了五年。这中间的悲欢离苦可谓一言难尽,准确地说,快乐不能说没有,但的确稀少而又短暂,而痛苦却绵延不绝,深入骨髓。与菲莉斯两度订婚并解除婚约,对卡夫卡的影响深刻而又持久,构成了真正的卡夫卡式婚约:订婚仿佛只是为了解除婚约;解除婚约前提是首先得订婚。
1912年8月13日21点左右卡夫卡来到布罗德家里,商谈《观察》手稿的最后编排问题,在这里卡夫卡见到了菲莉斯。菲莉斯比卡夫卡小四岁。她是布罗德的一个远亲,一位某公司有成就的女职员,当时她途径布拉格去布达佩斯。当晚的谈话卡夫卡很兴奋,他说这个年轻女人让他赞叹不已,尽管他后来说菲莉斯像个“女佣”。考虑到时间已经很晚,菲莉斯第二天早晨要搭乘早班火车去布达佩斯,阿尔道夫·布罗德和卡夫卡一起送菲莉斯去她下榻的蓝星饭店,这是布拉格当时最豪华的饭店。一路上卡夫卡沉默不语,在饭店门口他非常局促地和菲莉斯挤进旋转门的同一格里,并踩了她的脚。他们在大堂里友好地告别。等到卡夫卡再次见到菲莉斯时,已经过去了七个月又十一天。
在1912年8月20日的日记中卡夫卡写道:
F.B.小姐,当我8月13日去看布罗德时,她坐在桌旁,在我面前她就像一个女佣。并且,她是谁,我一点也没有好奇心,只是马上就接受了她的存在。颧骨突出,一张空洞的脸公然展示着空虚。光着脖子,平常的上装。看上去十分简朴,尽管后来表明并非如此……几乎碎裂的鼻子,金黄色的、有点僵硬的、毫无魅力的头发,坚硬的下巴。我坐下时,第一次仔细地端详她;当我坐定的时候,我已有了一个不可改变的观点……⑦
一个多月后,1912年9月20日卡夫卡给菲莉斯写了第一封信。“尊敬的小姐:考虑到您可能一点儿也记不起我是谁了,为此,我再作一下自我介绍。我叫弗兰茨·卡夫卡,是那天晚上在布拉格马克斯·布罗德经理家里第一次问候您的那个人。”⑧卡夫卡与菲莉斯长达五年的通信由此拉开了序幕。也就是写完这封信两天以后,卡夫卡花一个晚上创作了《判决》。
1913年,卡夫卡的妹妹瓦利结婚,不久卡夫卡的朋友布罗德也结婚了。此时的卡夫卡对于自己是否结婚犹豫不决,他陷入第一次痛苦的阵痛之中。1913年7月21日他在日记中“收集了所有赞成和反对我结婚的说法”。但这样一来,据布罗德说,可能使他作出决定更加困难。因此,可以说,“在一切性格分裂的情况中,卡夫卡是极端分裂而无望的。”⑨卡夫卡在日记中列举的理由如下:
1.不能忍受孤独的生活……同F的结合将为我的生活增添更多的抵御力量。
2.昨天我妹妹说:“(我们熟识的)所有结了婚的人都很幸福,可这我弄不明白”,这话也令我深思,我又害怕起来了。
3.我不得不在很大程度上孑然一身。我所完成的事业不过是孑然一身的结果。
4.所有那些与文学无关的事,我都仇视,交谈使我感到无聊(即使这交谈与文学有关),访问也使我感到无聊,我的亲戚的痛苦和欢乐使我感到无聊,直透心灵深处。交谈把我思考的所有事情的重要性、严肃性、真理都一扫而光。
5.害怕结合,害怕变成别的人。不过,那样我就永远不再孤独。
6.特别是在过去,和妹妹們相处的我这个人,与我同其他人相聚的我这个人,是迥然不同的,只有当我写作的时刻,我才无畏、有力、令人惊讶、易受感动。假如通过妻子的中介,我在每个人面前的表现都能那样该多好!然而,那不又牺牲了自己的创作吗?不行,不行!
7.大概会有那么一天,我也许能真的独自放弃我的职责。结婚,那就是永远不可能的了。⑩
卡夫卡写给菲莉斯的信充满矛盾,卡夫卡越是想表现真实的自我就越是让菲莉斯不得其解。这年六月,卡夫卡给菲莉斯写了一封卡夫卡式的求婚信,几天后菲莉斯回了一张明信片,上面只有一个字:是11。随后不久,他们之间的关系出现了问题。菲莉斯委派她的朋友布洛赫前往布拉格调解,但是,前来调解的布洛赫后来成了他们解除婚约的导火索。1914年6月他们在柏林订婚。几个星期后他们又解除了婚约。解除婚约后的卡夫卡准备离开布拉格,去柏林谋职,找一份以写作为生的记者工作,卡夫卡决心已定。然而,1914年7月28日,战争爆发了,边境被封锁了,卡夫卡的计划成为泡影。
为了逃避与菲莉斯的婚约,卡夫卡有许多逃避的方式,譬如从窗户里跳出去、通知解除婚约、移居国外,或者选择当兵。“卡夫卡对于去战场上服役选择的执着,这在他的一生中的所有决定中是最令人费解、完全无法从心理动机的角度加以解释的了。”12卡夫卡采用多种方式逃避婚约,但是,逃避婚约的前提是先得订婚,订婚似乎就是为了以后能够解除婚约。卡夫卡就在订婚与解除婚约之间徘徊挣扎。
解除婚约后三个月,卡夫卡收到了菲莉斯的一封信,卡夫卡随即回信,他们又开始了通信来往。1915年1月他们在博登巴赫会面,同年6月他们又一起去卡尔温泉度假,但他们的关系并没有和好如初。这种时好时坏的关系一直维系到1917年7月他们第二次订婚,果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卡夫卡对菲莉斯说:“假如我听到你说你爱我,我会惊恐万状;假如我听不到这样的话,我就会想一死了之。”13在矛盾痛苦之中,卡夫卡对菲莉斯说:“最亲爱的,带着我走吧,但是不要忘了,不要忘了及时把我推开。”14卡夫卡似乎借鉴了早年克尔凯郭尔对他的恋人说的话,他对菲莉斯如此说:“嫁给我,你会后悔的,不嫁给我,你同样会后悔。不管你是否嫁给我,你都会后悔莫及的。”151913年3月17至18日卡夫卡给菲莉斯的信中谈到语言拒绝服从内心世界的问题,卡夫卡写道:“尽管我们已经订婚,但我怎么才能够通过给你的信得到我想得到的一切呢:使你同时相信两个严肃的请求:‘爱我吧和‘恨我吧!”16
一次卡夫卡的母亲从卡夫卡的衣兜里发现了一封菲莉斯的信,得知了卡夫卡与菲莉斯的关系。于是,卡夫卡的母亲给菲莉斯写了一封信,要她帮忙劝卡夫卡改变生活习惯。她认为卡夫卡用写作来消磨时光,每天写得很晚不利于健康。菲莉斯果然给卡夫卡写了封信,要他改变作息时间。卡夫卡得知此事后,同母亲吵了一架。卡夫卡不会因为婚姻而改变自己的作息时间,更不会因为婚姻而放弃自己的写作使命。
1917年8月10日凌晨4点,卡夫卡因为肺结核而咯血。由于健康原因,卡夫卡可以有很好的理由与恋爱了五年的菲莉斯解除婚约了。卡夫卡将自己患上肺结核看作是为婚姻而痛苦斗争的顶点。这是一场伟大的斗争,胜利的代价却是鲜血。卡夫卡无疑将自己患上肺结核病看作是天意:“毫无疑问,这种病是公平的;它只是一种公平的灾祸,但我并不把它看成一种灾祸,与近年来那种平庸的生活相比,它可以说是某种甜蜜的东西;它是公平的,同时又如此粗鄙、如此世俗、如此单调地钉入最方便的缝隙里。”171917年9月21日,菲莉斯不顾三十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来到屈劳,看望在这里养病的卡夫卡。圣诞节时卡夫卡回到了布拉格。1917年12月,卡夫卡与菲莉斯第二次解除婚约。
12月27日,菲莉斯解除婚约后乘坐火车回柏林,卡夫卡去火车站送别。回来后他直接去了布罗德的办公室,卡夫卡脸色煞白,神情严峻、冷酷。他突然失声痛哭,当着布罗德和他的两位同事的面,布罗德第一次看到卡夫卡这样放声大哭。卡夫卡的脸颊被泪水打湿了。“一定要这样做是不是太可怕了?”这是在这一过程中卡夫卡说的唯一的一句话。1917年12月28日卡夫卡在给妹妹奥特拉的信中写道:“与F在一起的日子很糟糕(除了尚未谈到正事的第一天),最后一天上午我哭了,掉的泪超过了儿童时代以后的总数。但是,如果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否正确尚有任何一点怀疑,那就更糟糕了,或者根本就不可思议。”卡夫卡说:“今天是我感觉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18
卡夫卡第三次订婚是与尤丽叶·沃利切克。1919年1月22日,卡夫卡在疗养院里认识了这位时年二十八岁捷克犹太姑娘。尤丽叶是布拉格鞋匠、镇上的犹太教堂仆役的女儿。尤丽叶从商业学校毕业后在一家公司的办公室工作。她性格开朗、容貌娇俏,举手投足都散发着女性的魅力,这应该属于卡夫卡理想中的妻子形象。尤丽叶的未婚夫在战争中阵亡。1919年10月,卡夫卡不顧父亲的反对,与尤丽叶一起走进了布拉格婚姻登记处,定下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结婚。然而,卡夫卡与尤丽叶在布拉格预订的一套单间小公寓在他们结婚的前一周被告知已经出租,这或许是天意,又给了卡夫卡一个取消婚礼的借口。1920年1月4日卡夫卡收到了一封署名密伦娜·耶森斯卡的来信,于是一切都不可逆转地改变了。卡夫卡第三次婚约的解除只是时间问题了。卡夫卡与密伦娜的爱恋故事从此开始,他们的关系发展简直是爆炸式的,他们之间似乎没有经过热身阶段就直接热恋了。但密伦娜是有夫之妇,再说密伦娜也没有下定决心离开她的丈夫,因此,这种不可能有什么结果的热恋与“卡夫卡式婚约”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卡夫卡式婚约必定是卡夫卡式的,卡夫卡式的一切必定是荒诞悖谬、没有结果的。在卡夫卡看来,婚约的目的在于解除婚约:如果没有订婚,如何能解除婚约?为了解除婚约,首先必须订婚,订婚一定得在解除婚约之前完成。卡夫卡说:“一个笼子在寻找一只鸟。”19这就是说,是婚约在寻找订婚者,并非是订婚者在签订婚约。婚约并不意味着婚礼一定到来,只是意味着一种当下的存在状态。婚约朝着婚礼的日子延宕,就像卡夫卡笔下的猎人格拉胡斯在死神的小船上游弋,永远也无法到达终点。
【注释】
①谢莹莹:《Kafkaesque——卡夫卡的作品与现实》,载《外国文学》1996年第1期。
②《小说月报》2013年第12期。
③叶廷芳编:《卡夫卡全集》,第1卷,47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有关该小说的引文全出于此,不再另注。
④⑤⑦⑨叶廷芳编:《论卡夫卡》,452、137-138、147、14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⑥⑩叶廷芳编:《卡夫卡全集》,第6卷,231、252-253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译文有所改动。
⑧16叶廷芳编:《卡夫卡全集》,第9卷,3、310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11周双宁:《看不见的城堡——卡夫卡与布拉格》,149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2莱纳·史塔赫:《领悟年代:卡夫卡的一生》,44页,董璐译,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131415叶廷芳编:《卡夫卡全集》第10卷,477、478、184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17尼古拉斯·默里:《卡夫卡》,郑海娟译,195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6年版。
18叶廷芳编:《卡夫卡全集》,第8卷,55、57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19叶廷芳编:《卡夫卡全集》,第5卷,5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曾艳兵,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卡夫卡与中国文学、文化之关系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7AWW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