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大考之后,黑臭水体治理任重道远

2018-08-23 03:28
城乡建设 2018年15期
关键词:黑臭整治水体

■ 特约记者 张 燕

只有将负价值的黑臭水体通过人类的劳动,转变为具有正价值的生态产品,实现价值增长,创造经济效益,才能真正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历时两个月,黑臭水体治理的首轮大考接近尾声,结果不容乐观: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等施治短板凸显,消极作为、急功近利、数据造假等管理问题曝光,这些无不集中而“生动”地折射出现阶段黑臭水体治理所面临的多重困境。距离下一重要考核节点2020年还有三年,现已行程过半的黑臭水体治理似乎到了中期“复盘”的关键时刻,在雷厉风行的上半场结束之后,下半场路向何方?这已成为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

一、喜忧参半,黑臭水体治理任重道远

黑臭水体治理上接政府、下接人民,是一项关乎人民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2015年4月,伴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的重磅出台,黑臭水体首次纳入治理范围,并首次以民众的直接感官作为评价指标,公众参与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与此同时,《水十条》明确了黑臭水体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表。至此,一场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的消灭黑臭水体的战役打响。

三年来,黑臭水体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根据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平台数据,目前,全国共认定黑臭水体2100条;其中,完成治理的1745条,正在治理中264条,完成率达83%。近期,被冠以“黑臭水体首轮大考”的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督察行动”)启动,历时两个月,也暴露出了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

从下表数据的对比不难看出,当下的黑臭水体治理喜忧参半,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管理机制有待提升

从管理机制上来看,地方政府作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市域内黑臭水体的排查、总体整治计划和具体整治方案的制定,以及整治效果的跟踪评估,具体整治工作任务则分解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

督查批次 进驻期间 督查城市 垃圾清理 控源截污 清淤疏浚 其他问题首批10个督查组5月7日~5月22日上海、南京、无锡、扬州、合肥、芜湖、安庆、武汉、随州、十堰、长沙、岳阳、郴州、广州、深圳、东莞、南宁、桂林、海口、三亚84 93 47 96第二批11个督查组5月28日~6月11日北京、天津、保定、石家庄、太原、吕梁、杭州、宁波、金华、台州、福州、厦门、莆田、南昌、赣州、吉安、重庆、成都、自贡、遂宁、贵阳、六盘水、安顺、昆明、玉溪、昭通65 73 16 44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师洪凤明表示,现实中,黑臭水体治理陷入“重治理、轻管理,重应急、轻长效”的误区,缺乏规划约束机制,多部门各自为政,九龙治水、建管分离等现象还是比较突出。

作为此次督察的主力人员,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何伶俊曾在E20研究院与河海大学联合主办的黑臭水体治理沙龙上提到,目前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还存在重心过于下移的问题。“责任层层分解,基层单位重担压身,专业能力却跟不上,造成黑臭水体的系统工程被肢解,管理效果也未必好”,何伶俊如是说。

从政府、社会到公众,这一轮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空前。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一方面,国家划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地方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必须要快马加鞭干;另一方面,黑臭水体治理是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从现实情况来看,多年的城市化进程中所积累的城市建设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匹配、黑臭水体成因复杂等历史欠账需要时间周期去系统考量和一一解决,地方政府需要在刚性的任务时间表和繁琐的具体工作之间找到合理的管理实施路径。与此同时,黑臭水体治理投资大,缺乏市场化机制的激励作用,地方政府资金筹措渠道狭窄也造成了他们不作为或是难作为的困境。

更值得一提的是,人民的满意度作为黑臭水体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民众对黑臭水体治理的期待很显然要高于技术标准。但现实情况是,即便黑臭水体整治完成,也只是消除了水体的黑臭,仍然可能是劣五类水体,距离长治久清还有很远的路。民众的期待和技术标准之间存在间隙,对管理层而言,就需要随着新时代、新特征去转变工作方法,找到黑臭水体治理和人民满意度之间的平衡。

(二)黑臭反复 技术黑箱仍存

除了管理方面的问题外,众所周知,水体黑臭之疾非常顽固,“黑了治,治了黑,反复治理,治理反复”。2015年,为配合目标任务落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出了黑臭水体治理的“二十字”技术路线,即“控源截污、内源治理、补水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

河海大学环境学院污水资源化与低碳发展研究所所长、教授操家顺表示,目前来看,技术路线上存在“两个误区,四个缺乏”,即陷入“重治理、轻保持;重应急、轻长效”的误区,缺乏对“实用性技术”的长期、系统、可续的工程验证,缺乏对现有技术实用性的客观认识,缺乏设计规范,缺乏技术集成的思路和科学方法。

另外,有一些地方的管理者曾表示,技术上,黑臭水体治理的各个环节目前都存在短板,不少黑箱等待打开。“一些地方的控源截污工作因为无法弄清管网问题,直接采取‘一刀切’,全部截断。再比如,生态修复环节并不明确什么是真正的生态清淤,常常忽略河体自身的生态,想怎么清淤就怎么清淤,想什么时候清淤就什么时候清淤。”

可以看到,从管理到实践,在越来越迫近的、刚性的治理目标下,一系列问题横亘在前、亟待突破。未来,黑臭水体治理将路向何方?

二、三年行动蓝图发布,各地治理纷纷“快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勾勒了到2020年三年内的治理蓝图,即坚持《水十条》目标不动摇—“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

具体行动上,《意见》提出,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等。

重磅文件无疑给黑臭水体的下半场指明了方向和路径,而今年来,地方政府也在陆续发布文件,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的下半场工作。比如,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10大重点任务;6月中旬,《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发布,进一步明确广东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时间表和具体目标。随着政策的陆续出台,黑臭水体治理也将在今年正式迎来下半场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系统施治

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大家普遍认识到,黑臭水体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采用过去点、线、面的治理模式已经无法全面、长效地解决黑臭问题。只有将负价值的黑臭水体通过人类的劳动,转变为具有正价值的生态产品,实现价值增长,创造经济效益,才能真正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而将自然资源转变为生态产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20研究院提出,黑臭水体治理未来可能的方向是系统化、生态化和智慧化,即通过人类劳动的链接将黑臭水体转化为生态产品,从而实现价值增量。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何伶俊表示,系统工程一定要系统地去做,顶层设计非常重要。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系统性顶层设计应该从工作机制层面、责任层级层面、实施方案层面几个维度构建顶层设计体系;具体实施层面则需要处理好水下和岸上的关系,雨水和污水的关系,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的关系,黑臭水体和垃圾清运系统的关系,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治理和管理的关系等六大关系。目前,江苏省已经是全国首个拨付专项资金要求以地级市为最小尺度研究黑臭水体治理顶层设计的省份。

(二)科学评估

作为黑臭水体的基层管理人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师洪凤明表示,黑臭水体治理行至今日,对现状的把握依然非常模糊,目前来看,最重要的工作应该是做好全国黑臭水体的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

他提出了一些具体做法:在相关政府部门主导下,协同可能涉及的利益方,对水文、水质、地质、管线、居民情况(生活污水)、工业、农业、排污情况、管道等进行详尽调查,“真实的数据代表真实的环境现状,因此,调查必须详尽、准确,一定要充分调查项目涉及的居民建筑情况,做好记录,并以每条河涌(流域)为基础建立完整档案(调查的内容)。”

(三)人民监督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方面,坚持全民共治,宣示中国正进入一个一切行动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新时代。作为首个以公众参与为主要考核指标的环境治理工程,黑臭水体治理更是党和国家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因此,它关乎人民,也需要依靠人民。

可以说,黑臭水体治理是真正意义上政府与公众搭建良好沟通协作机制的一次试水。因此,从政府层面而言,一是摆正心态,不惧怕人民的监督,积极构建信息公开机制,打通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流畅,引导公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监督工作;二是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科普工作,提升公民对环保工作的理性认识,从而形成合理的期待。

黑臭水体治理目前只是初见成效,仍然处于攻坚战中。对于全社会,包括政府、企业,还有公众而言,黑臭水体治理并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场持久战,距离长治久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政府主导部门的责任依然非常重大。未来,黑臭水体整治必须坚持政策与技术双管齐下,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和规律性把握,既要雷厉风行,也要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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