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果 瑞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河南 郑州 451100)
装配式建筑具有节能环保、减少污染、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等优势,为了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关于装配式建筑发展规模,《建筑产业化发展纲要》中指出,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到2025年,比例达到50%以上。
2016年全国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为1.14亿m2,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为4.9%。虽然较2015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我国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其成本优势尚未明显显现[1]。此时,仅凭市场机制暂时不能对其进行有效调节,所以为了更好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需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为更好地分析政策对装配式建筑的推动作用,本文研究了四类政策对开发商和政府利润的影响,为政府采取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将政府和开发商视为动态博弈的双方,政府是政策的制定者,开发商是政策的跟从者。政府采取补贴和技术支持及征收碳税等政策[2],使开发装配式建筑的利润高于现浇式建筑,开发商为获得更多利润,会增加装配式建筑的开发量。随着装配式建筑面积的变化,政府在不影响开发商选择的情况下,为获得最大利益将减弱政策力度[3]。随着装配式建筑开发量的增加,其开发成本不断降低,在没有政策的情况下,开发商开发装配式建筑的利润仍大于开发传统建筑的利润时,即达到了政策的目的,使得装配式建筑可以走上正常开发的渠道。
本文进行政府和开发商的博弈基于以下假设:
1)政府与开发商信息对称;
2)所有开发商为一个整体进行决策,可以选择开发传统现浇式建筑或者装配式建筑;
3)市场建筑总需求量和土地总需求量固定,且线性相关;
4)传统现浇式建筑单位成本为一定值C1,装配式建筑单位成本随装配式建筑开发量的增加而逐渐下降,为定值和变量的和,即C2+C3/Q1,且C1>C2;
5)装配式建筑的外部效益可以量化,且与其开发量成正比[4,5]。
选择了开发补贴政策、土地购置优惠政策、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和对传统现浇式建筑增税政策[6,7],这四类对装配式建筑发展影响较大的政策进行分析。
以装配式建筑开发量为自变量,开发商和政府的收益为因变量,开发商和政府的收益函数分别为:
Π1(Q1)=(1-ɑ)PQ-PLQL+ (C1-C2)Q1-C3-C1Q(Q1≠0)
(1)
Π1(Q1)=(1-ɑ)PQ-PLQL-C1Q(Q1=0)
(2)
Π2(Q1)=ɑPQ+PLQL+βQ1
(3)
其中,Q1为装配式建筑的开发面积;Π1为开发商的收益函数;Π2为政府的收益函数;ɑ为建筑税率;P为建筑市场价格;PL为土地价格;Q为建筑总开发面积;QL为开发用地面积;QL1为装配式建筑开发用地面积;C1为现浇式建筑单位面积成本;C2+C3/Q1为装配式建筑单位面积成本;C2为装配式建筑单位面积固定成本;C3/Q1为装配式建筑单位面积可变成本;β为装配式建筑外部效益系数。
开发商的装配式建筑收益函数和传统现浇式建筑收益函数分别为:
Π11(Q1)=(1-ɑ)PQ1-(C2+C3/Q1)Q1-PLQL1
(4)
Π12(Q1)=(1-ɑ)P(Q-Q1)-C1(Q-Q1)-PL(QL-QL1)
(5)
其中,Π11为开发商的装配式建筑收益函数;Π12为开发商的现浇式建筑收益函数。
结合当前现状,装配式建筑单位面积成本高于传统现浇式建筑单位面积成本,即:
C2+C3/Q1>C1。
则有Π11(Q1)<Π12(Q1),则开发商在理性的情况下不会选择开发装配式建筑,即Q1=0。
由于Π1(0)为一定值,在开发补贴政策、土地购置优惠政策、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下不随Q1的变化而变化,故接下来分析这三类政策时,开发商的收益函数Π1(Q1)时仅考虑Q1≠0时的情况。
政府为鼓励开发商对于装配式住宅的开发,对装配式建筑进行开发补贴,单位面积补贴费用为δ1,则开发商的利润函数为:
Π1(Q1,δ1)=(1-ɑ)PQ-PLQL+(C1-C2)Q1-C3-C1Q+δ1Q1
(6)
开发商若理性选择开发装配式建筑,则需要Π1(Q1)≥Π1(0),即:
(1-ɑ)PQ-PLQL+(C1-C2)Q1-C3-
C1Q+δ1Q1≥(1-ɑ)PQ-PLQL-C1Q。
可得:δ1≥C2+C3/Q1-C1。
说明装配式建筑的单位面积开发补贴应不小于装配式建筑与现浇建筑的单位面积成本差额。
政府的利润函数为:
Π2(Q1,δ1)=ɑPQ+PLQL+βQ1-δ1Q1
(7)
为了使得政策前后政府的整体收益不受影响,则需要:
βQ1-δ1Q1≥0,
δ1≤β。
即:政府对于开发商单位面积补贴费用不大于装配式建筑单位面积外部效益。
则:C2+C3/Q1-C1≤δ1≤β。
政府对开发商开发装配式建筑进行土地购置优惠,单位面积优惠δ2,则开发商的利润函数为:
(8)
同理,令Π1(Q1)≥Π1(0),可得:
δ2≥n(C2+C3/Q1-C1)。
政府的利润函数为:
(9)
则n(C2+C3/Q1-C1)≤δ2≤nβ。
Π1(Q1,δ3)=(1-ɑ)PQ-PLQL+(C1-C2)Q1-C3-C1Q+δ3Q1
(10)
同理,令Π1(Q1)≥Π1(0),可得:
δ3≥C2+C3/Q1-C1。
政府的利润函数为:
Π2(Q1)=ɑPQ+PLQL+βQ1-δ3Q1
(11)
由βQ1-δ3Q1≥0,可得δ3≤β。
由于现浇式建筑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可对现浇式建筑额外征税,单位面积增税δ4,则开发商的利润函数为:
Π1(Q1,δ4)=(1-ɑ)PQ-PLQL+ (C1-C2)Q1-C3-C1Q-δ4(Q-Q1) (Q1≠0)
(12)
Π1(Q1,δ4)=(1-ɑ)PQ-PLQL-C1Q-δ4Q(Q1=0)
(13)
同理,令Π1(Q1)≥Π1(0),可得:
δ4≥C2+C3/Q1-C1。
政府的利润函数为:
Π2(Q1)=ɑPQ+PLQL+βQ1+δ4(Q-Q1)
(14)
因为βQ1+δ4(Q-Q1)恒大于等于0,所以,该项政策会增加影响政府的利润。
为了分析政策变化对开发商利润的影响程度,将开发商的利润函数Π1(Q1,δ)分别对政策变量δ求偏导。由式(5)可得开发商利润函数对于开发补贴政策的边际收益为:
(15)
由式(7)可得开发商利润函数对于土地购置优惠政策的边际收益为:
(16)
由式(9)可得开发商利润函数对于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的边际收益为:
(17)
由式(11)可得开发商利润函数对现浇式建筑增税政策的边际收益为:
(18)
则开发商利润函数受政策影响的排序依次为:开发补贴政策=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土地购置优惠政策>对现浇式建筑增税政策。
说明开发商利润函数受开发补贴政策和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影响变化程度相当,受土地购置优惠政策影响较小,这三类政策均可增加开发商的利润,且影响程度随着装配式建筑开发量的增加而增加;对现浇式建筑增税政策会降低开发商的利润,且装配式建筑开发量越小,该类政策对开发商利润影响越大,随着装配式建筑开发量的增加,开发商利润受该类政策的影响程度会下降。
由以上研究可知,以上四类政策使开发商利润不小于仅开发传统现浇式建筑的利润,即Π1(Q1,δ)≥Π1(0)的政策变量最小值分别为C2+C3/Q1-C1,n(C2+C3/Q1-C1),C2+C3/Q1-C1,C2+C3/Q1-C1,说明开发商选择开发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起点中,开发补贴政策、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和增加传统现浇式建筑税收政策这三类政策一致,且低于土地购置优惠政策。
为不影响政府整体收益,除增加现浇式建筑税收政策外的其他三类政策补贴均有最高限额,且开发补贴政策与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均低于土地购置优惠政策。
由以上研究可知,政策的最小补贴值随装配式建筑的开发量变化而变化。为研究政策的累计补贴量,本文采用最理想状态进行分析,政策随装配式建筑开发量即时变化,对政策补贴进行二重积分,计算政府累计补贴量。
开发补贴政策的累计补贴量为:
(19)
负值说明政策补贴由高到低变化。
同理,可计算得到土地购置优惠政策的累计补贴量为:
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的累计补贴量为:
政府对传统现浇式建筑增税政策的累计增收量为:
由以上可知:开发补贴政策累计补贴量与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的累计补贴量一致,均低于土地购置优惠政策的累计补贴量;对现浇式建筑增税政策的累计增收量与整体开发量Q有关。
为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开发,政府可以采取开发补贴政策、土地购置优惠政策和装配式技术支持政策等正向激励政策,及对现浇式建筑增税的非正向激励政策。当装配式建筑开发量较小时,对现浇式建筑增税政策的推动作用要比正向补贴效果明显。
当装配式建筑开发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可以取消补贴类政策。然而,为更好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可以在建筑市场实行碳排放量配额等类似制度,让装配式建筑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倒逼建筑市场向更加低碳环保的装配式建筑发展,让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机制共同作用,推动建筑行业不断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