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萍 朱文礼
作者单位: 230022 合肥 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科(方萍) 241007 安徽省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朱文礼)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ADHD)是精神科较为常见的一类精神疾病,Wang 等[1]对67篇共涉及的27万中国人群的文献进行meta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儿童和成人中ADHD发病率约为6.26%,在18岁以下人群中ADHD发病尤为广泛。对立违抗性障碍(oppositional defiant disorder,ODD)是一类以持久的违抗、敌意、对立、挑衅和破坏行为为基本特征的障碍,ODD是ADHD最常见的一类合并症[2]。目前研究[3]认为,教养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不良的教养方式往往导致儿童出现社会行为异常。国外有资料[4]显示,教养方式对ADHD患儿出现ODD症状具有介导作用。目前国内尚缺乏教养方式对ADHD患儿出现ODD影响相关研究,因此本研究采用教养方式量表,探讨父母教养方式对伴与不伴ODD的ADHD患儿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儿童心理门诊就诊的ADHD患儿124例,进行父母教养方式现状调查。按照有无ODD症状,将其分为单纯ADHD组患儿共82例,ADHD合并ODD组患儿共42例。将同时期合肥市某小学学生按年级分层抽样选取的110名正常儿童纳入对照组。纳入标准:①ADHD组均需符合国际分类-10(ICD-10)中ADHD(F98.8)诊断标准[5];②ADHD合并ODD组除了符合ADHD入组标准,且有明确ODD症状[2]患儿;③研究对象年龄在8~14岁之间主要抚养人为亲生父母;④家长同意,患儿能配合完成问卷调查。排除标准:①合并广泛发育障碍、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障碍可能者;②合并心、脑、肺等躯体疾病者;③父母离异或主要抚养人不是父母者。3组对象年龄、受教育年限、性别和户籍方面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详见表1。
表1 3组对象一般资料比较
1.2 方法 由具有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的主治医生专人负责量表测定,并由医生指导儿童完成测试。采用岳冬梅版父母教养方式调查问卷(egna minnen barndoms uppfostran,EMBU)[6]来评价3组研究对象的父母教养态度和行为。该量表共115个条目,涉及父母的11种教养态度和行为。所有条目均有“从不、偶尔、经常、总是”4个选项,要求儿童根据与自己的符合程度进行选择;其中父亲因素58个条目,可以用于测量6种父亲教养态度和行为,父因子Ⅰ为情感温暖、理解,父因子Ⅱ为惩罚、严厉,父因子Ⅲ为过分干涉,父因子Ⅳ为偏爱被试,父因子Ⅴ为拒绝、否认,父因子Ⅵ为过度保护;母亲因素57个测量条目,可以用于测量五种母亲教养态度和行为,母因子Ⅰ为情感温暖、理解,母因子Ⅱ过干涉、过保护,母因子Ⅲ为拒绝、否认,母因子Ⅳ为惩罚、严厉,母因子Ⅴ为偏爱被试[6]。每个条目分数为1~4分,各因子中某项因子得分越高,说明父亲或母亲越倾向于采取该因子对应的教养方式。
1.3 观察指标 记录并比较3组儿童教养方式EMBU量表中6项父亲因子(父因子Ⅰ,父因子Ⅱ,父因子Ⅲ,父因子Ⅳ,父因子Ⅴ,父因子Ⅵ)和5项母亲因子(母因子Ⅰ,母因子Ⅱ,母因子Ⅲ,母因子Ⅳ,母因子Ⅴ)的得分差异。
3组儿童父亲因子Ⅱ、Ⅲ、Ⅴ和母亲因子Ⅱ、Ⅲ、Ⅳ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两比较发现,单纯ADHD组的父亲因子Ⅱ、Ⅲ、Ⅴ和母亲因子Ⅱ、Ⅲ、Ⅳ得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7.481,4.479, 4.406, 5.252, 3.847, 7.292,P均<0.001);合并ADD的ADHD组的父亲因子Ⅱ、Ⅲ和母亲因子Ⅱ、Ⅳ得分高于单纯ADHD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221,P=0.028;t=2.553,P=0.012;t=2.921,P=0.004;t=3.737,P<0.001)。详见表2。
表2 3组儿童教养方式的比较分)
父母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抚养教育子女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王峰等[7]研究表明,ADHD患儿不良亲子依恋关系受到父母婚姻冲突及严格管教方式影响。Edel 等[8]对成人ADHD患者研究显示,幼年时不良教养方式往往会导致成人ADHD患者出现依恋问题及情绪障碍。ADHD患儿往往存在家庭沟通交流的缺乏或交流不当,家长的角色行为模式往往影响儿童的行为模式,非ADHD儿童家庭往往表现更为和谐和更为有凝聚力;ADHD儿童父母更加倾向使用严厉的做事方式,较多使用粗暴打骂等不当教养方式,而ADHD儿童表现消极,较少服从,亲子间距离感增加,家庭内部矛盾进一步加剧[9]。以上研究可见教养方式在ADHD发病及病情进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EMBU量表中父亲因子Ⅱ为惩罚、严厉,父亲因子Ⅲ为过分干涉,父亲因子Ⅴ为拒绝、否认;母亲因子Ⅱ过干涉、过保护,母亲因子Ⅲ为拒绝、否认,母亲因子Ⅳ为惩罚、严厉[6]。在本次研究中,3组在EMBU量表中父亲因子Ⅱ、Ⅲ、Ⅴ和母亲因子Ⅱ、Ⅲ、Ⅳ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说明3组在教养方式某些方面差异显著。采用LSD-t两两比较发现:ADHD组在EMBU量表中的父亲因子Ⅱ、Ⅲ、Ⅴ和母亲因子Ⅱ、Ⅲ、Ⅳ得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合并ADD的ADHD组在EMBU量表中的父亲因子Ⅱ、Ⅲ和母亲因子Ⅱ、Ⅳ得分高于单纯ADHD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ADHD患儿父母教养方式存在极端化倾向,父母双方拒绝、否认,过于干涉和严厉较易导致儿童出现ADHD症状;惩罚严厉、过分干涉是伴有ODD的ADHD患儿危险的父母教养方式。江文庆等[10]研究发现,由ADHD,ODD,ODD合并ADHD组3类患儿组成的研究组在负性情绪认知重评、负性情绪表情抑制、负性情绪表情宣泄和正性情绪认知重评上的得分与健康发育男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提示ODD面对父母惩罚严厉、过分干涉的教养方式时,缺乏情绪调节。家庭环境尤其是教养方式对ADHD儿童发病及病程进展关系密切[11]。
综上所述,父母教养方式对ADHD患儿有着重要影响, 惩罚严厉、过分干涉的教养方式是ADHD患儿出现ODD的危险教养方式。通过对父母教养方式的研究,有利于掌握极端教养方式对ADHD及ODD的影响,从而对父母开展积极宣传,降低儿童ADHD及ODD症状出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