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梳理了“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的进展,指出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困难,通过分析政府、企业、金融、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各自的功能和作用,提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研究机构、民间组织力量融资、融智、融心三融并举保障的整合路径。
日照港集装箱码头。
关键词
一带一路力量整合
“一带一路”倡议是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造福世界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也面临着一系列困难、风险和挑战,对“一带一路”实施过程中政府、企业、金融、研究机构、民间组织力量整合的实施路径进行思考,对于增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信心、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际共识逐步形成。作为一项共同发展、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和平发展倡议,“一带一路”将给沿线各国带来无限商机,也会促进全球经济的共同发展,已经在国际上引起了积极反响和广泛共识。各国政要、众多国外媒体、研究机构都纷纷报道并表示对“一带一路”发展理念的认同和高度评价。截至2016年底,已有100多个国家表达了对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持和参与意愿,中国与39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46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涵盖互联互通、产能、投资、经贸、金融、科技、社会、人文、民生、海洋等合作领域。
蓝图绘就,顶层设计完成。中国研究制定了“一带一路”建设的规划,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的顶层设计框架,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未来描绘了宏伟蓝图,并在2017年发布了《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明确了共建“一带一路”五大方向,提出了“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合作框架,为各国参与“一带一路”合作提供了清晰的导向。
境外投资不断增加,各项合作逐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我国对沿线相关国家投资额累计已达人民币4000多亿,新签工程承包合同一万余份,合同金额总共达到人民币2万多亿。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产能合作为“双核心”,中老铁路、雅万高铁、瓜达尔港、中俄和中亚油气管线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启动实施,与沿线30多个国家开展了机制化的国际产能合作,沿线50多个国外产业园区建设顺利,中白工业园、泰中罗勇工业园等一批海外产业园区加快发展。
“一带一路”建设面临两大类问题,一类是“走出去”企业在当地面临的各种问题与挑战,这其中有政治动荡风险,经济活动本身风险,还有文化差异、认知不足等问题;另一类是“一带一路”建设固有的困难,如多大程度上实现区域产业链的构建,能否最大程度调动国际资本,而不是中国一家“打拼”等。
除了外部因素外,中国国内各参与方的合作情况也影响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开展。如中国很多企业到外国投资办厂以及参与工程建设,往往对项目所在国的政治制度、社會文化、宗教信仰、市场经济环境和法律法规体系等许多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在未做足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下就匆忙开始竞标、开工建设;项目缺乏政府引导,参与各方缺乏协作、各自为政甚至相互间恶意竞争;企业投资过于集中在热门产业,只要有赚钱的机会,就盲目投资,结果导致企业集中投资于“热点”地区或“热门”产业,这样容易造成众多企业对同一行业或地区的饱和甚至过量投资,导致亏损连连;“走出去”企业孤军奋战、信息和宣传匮乏,缺乏相关组织或团体的支持,以经济效益为第一,对大的方针政策和战略价值取向认识模糊,从而陷入“单打独斗”的境地。
我国凭借体制优势建立了完善、系统的工业体系,如何将体制优势转化为外部力量,继续发挥国内的产业优势、集成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等,形成合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必须整合政府、企业、金融、研究机构、民间组织等各方力量,团结一致,精心设计,扎实推进,分步骤实施。
整合路径上,应实施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支持、研民保障的完善体系。时间维度上,项目前期阶段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积极参与,企业进行市场开发研究,条件成熟时政府牵线搭桥,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财务支持。空间维度上,地缘政治大国博弈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应加大政府间合作,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则应由企业冲锋陷阵,减少政府影子。
“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企业“走出去”参与境外项目投资与建设,虽然本质上是市场行为,但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实际情况、现实问题都要求政府部门要做好相应的政策激励、产业引导、制度保障、 法律援助、环境营造等工作,这些鼓励和保护措施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投资的外在风险,还可以有效引导本国境外投资的流向。对一些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尤其是很难产生近期经济效益但具有长远意义和长远利益的项目,政府部门不但需要发挥协调作用,还需要对企业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
政府应进行理论研究和指导,引领“一带一路”发展,为企业“走出去”指明航线;研究提出互联互通发展战略,制定国家级中长期战略规划;加强政府间合作,加快推进我国政府参与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把握我国和周边国家之间危机管控互联互通的发展现状和基本趋势,适时推进完善政府主导的危机管控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法律体系,加强与投资所在国及地区间的官方联系,发挥“政策沟通”的功能,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对外投资环境。
企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者和主体,是项目实施的关键,是“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者。目前海外中企已达3万多家,分布在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并建立56个经贸合作区。企业应在政府引领下,提高自身的学习和适应能力,更要加强政府、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的政策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这些政策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最终提高“走出去”的绩效。
首先,要在政府指导下评估和明晰我国的优势企业,在行业协会指导下分重点、分区域、分方向有序“走出去”,既要使“走出去”企业和项目真正发挥战略作用,又要避免“一哄而上”打乱仗等恶性竞争。其次,要在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帮助下明晰对方诉求,摸清沿线国家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最渴望合作的领域,规划最现实可行的项目清单,找到共赢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平衡点。再次,企业要配合金融机构做好开发性金融工作,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避免“一锤子”工程。企业还需和民间团体共同积极行动,利用建设项目“一线”优势,推动“民心相通”。通过项目建设人员间的交流,加深彼此间沟通了解和文化交流,使当地民众在受益项目的同时获得文化认同感,提升企业的国际认知度。
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科学的金融发展路径,从体制、机制上推进金融创新,应对好“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中的金融需求;境外投资是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结合的产物,投资指向哪里,银行就应该办到哪里,应增加“一带一路”区域内金融机构的覆盖面,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功能,实时了解企业的动态金融需求,为企业融资出谋划策。
在亚投行和丝路基金的基础上,推动中欧金融合作,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系统整体效率。构建跨区域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打造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市场框架体系。一方面加大开发性金融工作,另一方面夯实“一带一路”区域金融市场合作。扩大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本币互换规模和范围,构建“一带一路”货币互换网络,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研究机构作为政策研究和提供决策咨询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一带一路”的政策与学术研究、中央政府与广大民众交流沟通的纽带作用,也是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交往合作、实现互惠互利的桥梁。因此,要实现“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需要充分发挥研究机构的专业研究实力、对政策的理解能力、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传播能力以及在政府和公众方面的影响力。
研究机构应与沿线国家智库合作,共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对政府决策发挥作用,形成智库与政府之间的良性循环。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研究考察,与已经开展或者将要开展的国际项目结合,与企业的需求结合,多研究具体问题,为企业“走出去”发展决策指明方向。与民间组织结合,举办“一带一路”国际会议、国际论坛、国际学术交流、国际项目合作等方式,通过各种媒体,介绍研究成果,帮助企业、社会组织和民众了解和理解政府政策,缩小国家间认知差距。
实现“一带一路”愿景既需要国家和政府层面合作,也需要社会和非官方层面的民间响应。民间力量是丝绸之路崛起的力量所在。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话语权,调动行业协会在制订行业规范、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公平竞争以及承担政府转移职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民间社团组织作用,在政府不易直接采取措施的领域,民间社团组织将是重要的政策载体和着力点。在企业“走出去”遇到矛盾和纠纷时,由这些机构代替政府直接出面能够获得一定的伸缩空间。
积极推进非政府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我国与周边国家非政府组织在扩大民意基础、项目科学决策、项目环境评估、项目国际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扩大与周边国家非政府组织的交流。扶持我国非政府组织到周边国家发展关系网络。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制定我国非政府组织“走出去”的实施方案。加大援助周边国家非政府组织。设立专项基金,加大对周边国家非政府组织的援助,帮助他们建设全国性会员网络、信息基础设施、教育培训设施等,资助他们定期来华学习或交流。委托非政府组织评估或管理项目。在具体项目评估论证、效果评价等方面,以公开招标或直接委托的形式,将项目委托给我国或项目所在国的相关专业的非政府组织负责具体实施,鼓励中外非政府組织开展合作,提高非政府组织参与“一带一路”的积极性。
“一带一路”倡议是新世纪以来我国提出的又一伟大行动,它以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合作共建的理念,引领东亚、南亚、中亚、东欧、北非乃至整个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过程中不仅需要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同时,企业也要“练好内功”,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并加强与金融、研究机构和民间组织的支撑合作等。要实现金融、研究机构、民间组织融资、融智、融心三融并举、相生相长,为“一带一路”建设做好支撑和保障,在物质、精神、生命三种利益驱动下打造利益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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