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亚净
(西藏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西藏 拉萨 850000)
由于西藏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经济社会基础,与全国各省市的开放情形不同,西藏的开放首先是从对内开始,即是由国内发达地区对西藏的援助开始的。1978年,西藏同全国一道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针对西藏的具体实际,党中央先后召开了多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研讨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举措,以农牧区经济改革为开端,西藏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在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党中央提出了由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发达城市对口支援西藏的重要举措,援藏方式主要有干部援藏、项目援藏、财政补助等,涉及的领域侧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保障上。
通过改革开放这40年的发展,西藏的经济基础日趋雄厚,特别是西部大开发的实施和青藏铁路的开通,使得西藏在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地位大为提升。西藏整个“十五”期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1.2亿元,而铁路通车后,仅2006年,全区招商引资达40亿元,资金到位率提高到了45%.相邻省区和跨省区的合作也逐年增多,合作内容由最初的任务性的经济合作,逐步延伸到科技、旅游、文化等诸多领域。在经济合作上,西藏有天然的地理优势,向南可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圈”,向北则进入“陕甘青藏经济带”,西藏已与四川、青海、甘肃、安徽、重庆等省市签订了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藏青两地共同建设了“西藏青海经济协作”,“西藏物流园区”、“藏青工业园区”分别在青海西宁、格尔木建成使用,甘肃、上海等市在西藏均建立了办事处,协调合作事宜等。西藏与内地的人员交流日趋频繁,内地到西藏投资建厂、寻找赢利契机的企业和个体户也越来越多,四川、江苏、贵州、福建、浙江等纷纷在西藏成立商会,为西藏与这些省市企业的合作提供了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有力促进了西藏非公经济的发展。同时,西藏独特的民族文化也逐步实现产业化并向外积极传播,目前,西藏首家特色产业文化贸易服务窗口——“西藏文化产业之窗”已在上海挂牌运营,一年一度的“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成为西藏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
毫无疑问,西藏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党中央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强力驱动,但在取得的巨大成就之外也应看到,西藏与内地兄弟省市的合作无论是经济联系方式还是发展规模还都处于相对较低的层次,区域间互动发展潜力还需进一步发掘和整合。
对外开放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西藏特殊的地理优势,在确保西藏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和不断加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建设适度开放型经济体系。从宏观上看,对外开放的内涵主要有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积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发展对外技术援助和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等。而受周边复杂的地缘环境影响,西藏的对外开放仅限于局部的边境贸易和旅游往来。[2]2015年,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进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对西藏进行了责任定位,积极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这为西藏今后的对外开放指明了重点领域。
西藏对外贸易发展规模虽然总体呈扩大趋势,但是贸易总体规模与全国平均水平仍相差甚远。西藏对外贸易发展任重道远,需要广大西藏的经济建设者与全国人民一道,鼓足干劲发展外贸。从表1和图1可以看出,西藏进出口贸易总额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很大,西藏对外贸易总额占据全国平均水平的比例在0.6-3%之间,比例偏低。
表1 2006-2015年西藏对外贸易总额与全国平均水平对比
图1 2006-2015年西藏对外贸易占全国对外贸易平均水平比例(单位:%)
西藏出口贸易对象主要是尼泊尔、印度等南亚国家,进口贸易对象主要有尼泊尔、印度、日本、美国等国家。其中与尼泊尔和印度的进出口贸易份额最大。因此,西藏对外贸易对象主要依靠地理位置的便利性,存在较大局限。西藏的商品结构不够完善,产品附加值低。如西藏进出口商品主要以粮食、羊毛、皮张、手工业等初级产品和纺织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轻工产品、建材等工业制品为主。[2]其中初级产品的进出口比例较小,工业制成品的进出口比例较大。也有学者指出,西藏出口的商品已由过去的布匹、羊毛、石油、食盐等单一的初级产品调整为以畜产品、轻工产品、粮油食品、中药材和地毯五大类为主的轻纺及民族手工业产品,而进口产品在过去的中药材、染料、汽车及其零部件、烟草、肥皂等商品的基础上,增加了植物油、卫生香等民族产品,[3]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虽有所改善,从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转变,但是商品结构仍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低,制约了对外贸易市场的开拓。
2009年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1年8月23日,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自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至西藏乃至全国。目前,西藏的对外贸易实现了本币的银行体系结算,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仍十分有限。2014年西藏全年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金额仅为95.16亿元,跨境人民币业务仅涉及企业101家。目前仍存在一定规模的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采用现金形式的直接结算方式和以货易货的贸易结算模式。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过小、发展不充分是西藏边贸服务的短板,对外贸易结算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西藏今后应继续把开放的重点放在与内地兄弟省市经济、科技、人才、文化等的高质量的合作上,利用内地资源着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同时以“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作为基本定位,继续夯实南亚大通道建设的各项工作,内外共同发力,推进西藏开放事业迈上新台阶。
继续解放思想,敢于迈大开放步伐,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的顶层设计,协同优化开放软、硬环境。交通是西藏经济发展的命脉、交往交流的纽带,应继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打造“网状”交通运输网络。坚持需求导向,积极增加交通运输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昌都至德格、拉萨至日喀则、日喀则至吉隆高等级公路建设,尤其要加大边境一线地区公路建设力度,为建设南亚陆路大通道提供基础支撑。积极推进航空口岸建设,加快开辟更多国内外航线,加快电子口岸建设,适度发展境内外货运、进出口贸易、航空物流等产业,全力提升航空口岸运输保障能力和产业承载能力。2018年1月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政府工作不仅要继续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在‘软环境’上有新突破。”营商环境是重要的发展基础,营商环境好,企业才能留得住,外来企业才会愿意进来投资兴业。要在公共服务等软环境上有所突破,为招商引资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亲商富商的政策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合作共羸的开放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西藏国土面积大,但人员密度不高,人口与生产要素相对分散,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较为突出,内部发展缺乏持续动力支持。而要从根本上提升西藏的开放水平和能力,增强西藏整体经济实力是前提条件,因此迫切需要打造西藏经济增长极,通过增长极的扩散效应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西藏地缘辽阔,各市县、各城镇的地理距离有的相差甚远,单一增长极的辐射力度不够,因此需要建立“核心—外延”式的梯极发展网络,即形成以中心城市拉萨为核心增长极、各市行署所在地为二级增长极、各县政府所在地为三级增长极的多层次区域增长极体系,各层增长极通过产业、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从而提升各区域间的经济关联度,逐步实现西藏经济平衡发展,为扩大开放积蓄内部动力。
首先,从当前西藏与内地合作的现实情况看,虽然西藏与内地的合作已经在合作领域、合作主体、合作形式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总体上仍然没有突破对口资源的基本框架,且地方合作都具有阶段性特征,因此适时推动西藏与相邻地区及相关地区合作转型是势在必行的。西藏应尝试转变对口支援这种依懒型的合作地位,以平等互惠的地方合作模式促进地方政府之间自发的互利合作,强化合作动力,提高合作积极性;其次,实现各方整体利益最大化,政府之间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是尤为重要的,要创新政府电子商务发展理念,尝试与周边地区地方政府之间建立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省际、县际横向信息资源科的建设等,[4]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外界清晰了解西藏对地区合作的具体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西藏走出“信息孤岛”,获得更多有利信息,前瞻性的谋划西藏与内地省市在经济、旅游、文化、科技、人才等方面立体性、宽领域的交流合作。
西藏有21个边境县、104个边境乡、5个国家边境口岸,边贸口岸的发展对西藏经济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国内各沿边省区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情况看,西藏边境贸易方式是最为传统、最为简单的,既不利于西藏南亚开放大通道功能的实施,也不利于西藏走向南亚的具体行动,[5]全力提升边境贸易能力、促进口岸经济发展迫在眉睫。一要努力完善边贸市场和边贸通道的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口岸管理制度,不断拓展口岸的业务范围;二要以中尼贸易为重点,积极争取今后的“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洽谈会”多在西藏举办,也可举办各种边境地区物资交流会和边贸市场集市贸易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尼边民的沟通交流;三要树立长远发展眼光,以边贸为主,培育富民产业,积极推进边贸产业化和规模化;四要充分明确各口岸的特点和功能,在地理条件优越的吉隆口岸、普兰口岸、亚东口岸等地,结合毗邻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结构、民众消费情况、资源状况等,积极申报出口加工区、口岸保税区、物流仓储区等,多渠道搭建合作平台促进口岸经济发展,培育南亚大通道建设新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