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确权后期常见的难题

2018-08-14 09:16
农村经营管理 2018年8期
关键词:承包经营发包方承包地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逐渐显现,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增加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难度,直接影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度;另一方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不仅确权工作难以顺利开展,还会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这些难点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是:

土地承包关系复杂,矛盾纠纷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错综复杂,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30多年来,各方面原因积累形成的土地纠纷普遍存在,如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相邻单位与村、组、农户之间,等等。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这些矛盾纠纷被摆在了面前,农民群众纷纷要求政府先解决这些土地纠纷之后再进行确权,但因部分矛盾纠纷属历史遗留问题,存疴已久,很难解决,而纠纷解决不了,群众则不同意确权,这部分土地的确权工作就很难开展。

村民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原承包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差异。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时,由于受当时的测量条件限制,分田分地时使用的大都是笔尺、绳子,甚至是竹竿之类的群众认可的测量工具,对一些田头地尾等耕种条件不好的地块,则采取估算亩数的方式,确定承包地的面积。而这次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对农户所承包的土地全部重新进行实测,利用航拍形成的正射影像,确定空间位置和面积,再由专业测绘公司现场勘测,最终以实测的面积进行确权。这样一来,实测的面积与农户原二轮延包证书上所记载的面积就存在一定误差。由于广西地属山区,土地不平整,存在很多“手指地”,经过30多年的耕种,地块的面积、形状与刚分到户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测面积和原承包证书上的面积相差很大,而且每个农户、每个地块的误差都不一样,有的多,有的少,群众意见不一,分歧很大。

开荒地和未上证地块的鉴别问题。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时,很多农户为了少交或不交公购粮(后改为农业税)、村提留、乡统筹等费用,存在部分土地虽已分给农户承包耕种但却不记入承包证书的情况。随着农业税、村提留、乡统筹等费用的取消以及农村土地价值越来越高,农村土地确权中,农户纷纷要求将这部分未上证的耕地一并进行确权,部分农户甚至将开荒地也作为这部分未上证的耕地一并要求进行确权。由于开荒地不在此次确权的范围,但那部分已分给农户而未上证的耕地与开荒地很难区分,无法按群众的意愿进行确权。

户口迁出人员的承包地处置问题。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30多年来,已进入第二轮延包期,承包耕地的家庭或家庭成员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农户已将部分家庭成员或全部成员的户口迁出,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因学习、工作的需要,农户部分或全部家庭成员已农转非;农户从经济较落后的村屯迁到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屯;因考取国家公职人员后将户口迁出到工作所在的城镇或市区;因城镇化建设全户迁出到小城镇落户;因外出务工经商购房户口迁出;因婚嫁将户口迁出到发包方以外的其他村屯,甚至外县、外省的城市;全户消亡、承包主体灭失,等等。这些户口的变迁,有的按政策规定可收回承包地,有的按政策规定可不收回承包地。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国家征用土地的范围不断扩大,地处城区农村的土地价值也越来越高,在这次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很多以前户口已迁出并按政策规定承包地已被发包方即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农户,纷纷回原籍要求归还其原承包地,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原家庭成员、现土地承包户产生很多纠纷,给当地的土地确权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据统计,广西柳州市柳北区自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以来,上述人员来访占总来访人次的80%以上,工作人员花了大量精力和时间来解答、调查、协调解决此类问题。

土地流转后小块变大块的问题。因农村土地流转或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整理(小块变大块)等原因,原来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通过出租、入股、转包等方式流转到企业、合作社进行连片经营。由于地块边界已消失,有的用途甚至已发生改变,而且连片流转或土地整理后实测面积和原承包证书上面积相差很大,群众对这部分土地的分割意见分歧很大。如在一些村屯建设的花卉生产基地、水果生产基地、菜篮子工程生产基地等,这些生产基地范围内一些农户的承包地流转后有的还是耕地,有的已变成基地道路或基础设施用地,难以恢复原状,如何进行确权,群众意见难以统一,确权工作难以开展。

农户承包地互换后出现的问题。农村土地开始实行承包经营时,为了公平起见,基本上是每个地类都按人口均分到每个农户,所以农户承包经营证书上登记的地块都比较零散。为了便于耕种,很多农户之间将承包地进行了互换,有同一发包方内互换的,也有不同发包方之间互换的。这种互换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农户之间比较熟悉,承包地互换时,没有书面协议,一般都口头约定。30多年过去后,很多农户外出务工,承包地出现了撂荒或土地流转造成耕地边界消失的现象,再加上承包户家庭成员的变化(原户主年事已高或已去世,年轻人不再种地),农户之间互换的承包地边界、位置等已无法说清道明。这次土地确权时,就出现了不少问题,一是进行实地勘测时,现承包证上登记的地块无法和实测的地块相对应,出现证上有的地块而实地没有,实地有的而证上又没有。二是老一辈互换后的承包地现在年轻一辈不同意再互换要求换回,但互换后的地块有的已被国家征用并获得了补偿,现在无法换回,双方意见不一。

这些问题都是确权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需要花费人力、时间去解决,这些问题不解决,一些农户就不签字确认,农户不签字确认,相关的确权程序就无法继续下去,确权工作进度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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