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谢塘督查”模式点赞

2018-08-11 10:31赵畅
浙江人大 2018年7期
关键词:干事督查问责

赵畅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以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为抓手,打造乡镇人大监督工作“1+6”平台,形成了人大牵头监督、纪委负责问责的“谢塘督查”模式。所谓“1”就是镇人大牵头成立政府工作监督办公室,成员包括人大主席、纪委书记、人大干事和纪检干事等。所谓“6”就是6个专项督查组,成员是全镇60多位人大代表。

人大实施跟踪监督,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于乡镇人大来说,运用常规手段进行监督,虽有一定的作用,但有时效果有限。如何承接和呼应上级人大的跟踪监督,如何扮演好作为“延伸触角”的角色,进而做实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这是一项摆在乡镇人大面前需要思考探索和创新实践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个富有创意的人大监督实践标本,“谢塘督查”模式的成功实践,正是源于它的“载体性”——将人大主席、人大干事,所在地人大代表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等结合在一起,成立一个镇人大监督工作“1+6”平台,以确保有载体有组织有权威统一进行监督;互补性——人大代表人数相对较多,能监督却不能问责,纪委虽人手相对较少却有实施问责的权力,将两者有机组合起來,就能扬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进而真正达到监督问责、教育推进一体化的目的;整合性——当地60多位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按专业特长而相应组建“6个专项督查组”,让“内行人”监督“专业事”,这也就为实施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条件。

“谢塘督查”模式的建立,一定程度上说,既是干事创业的需要,也是环境倒逼的必然。必须看到,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发展,乡镇、街道的工作任务愈来愈重,工作要求也愈来愈高,如何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时保质保量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自然要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结合基层实际,不断创新组织管理架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谢塘镇探索建立“谢塘督查”模式合乎时势,也卓有成效,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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