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革搭建绿色法律通道

2018-08-11 10:31陈波
浙江人大 2018年7期
关键词:桐庐县桐庐人大常委会

陈波

作出推进和保障桐庐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定,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督察,制定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锚定“最多跑一次”改革,省人大常委会打出了漂亮的履职“组合拳”,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持续发力,探索了用足人大制度空间、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助推中心工作“落地”的有效路径。

“从2018年3月19日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到4月27日核发施工许可证,原本需要100多天时间,现在只用了39天。”阿尔法智能制造产业园总经理章国荣体会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桐庐速度”。

2018年2月2日,桐庐县成立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按照“标准地+联合中介+联审会议审批+承诺制”统筹推进,“阿尔法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审批环节大幅减少,材料核减率80%以上,中介时间缩短80%以上,费用下降50%以上。

争当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排头兵,让投资创业者和群众满意,是桐庐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动力,也是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定的初衷之一。

首次为一个县的一项工作出台“决定”

2017年7月25日至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杭州召开。审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草案)》,成为会议一项重要议程。

“最多跑一次”,自时任省长,现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2016年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以来,“一石激起千层浪”。“浙江能做到吗?”2017年3月,在全国人代会浙江代表团开放日活动中,有香港记者如此发问。

车俊的回答掷地有声:浙江有条件实现、有能力实现,而且一定要实现。

2017年1月,“最多跑一次”改革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2月,车俊主持召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会议,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作全面部署。同月,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全面启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落地,2017年3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部署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调研督察。

2017年5月中下旬,主任会议成员分6个组,以蹲点调研、解剖麻雀的方式,赴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等6个设区市和桐庐、慈溪、瓯海、海宁、诸暨、温岭等6个县(市、区)开展重点调研督察。

推进流程再造、打破信息孤岛、完善便民服务,调研督察中了解到,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势如破竹,赢得百姓点赞、企业叫好。抓住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难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加快界定一件事、完善一张网络、优化一个窗口、破解一个难点、形成一个支撑”等意见建议,为“最多跑一次”改革贡献人大智慧。

针对一些地方担心的行政审批大幅提速后带来的监管风险、法律风险,调研督查组意识到,如何确保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成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从桐庐的实际情况看,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突破,走在前列,具备良好改革基础。但法律法规滞后不符合形势发展,法律法规之间相互“打架”,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等情形都制约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推进。在8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攻克剩下的20%事项,破解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法律法规衔接等难点、痛点、堵点,成为当务之急。

“一山放過一山拦”。改革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每前进一步都需要打破常规、闯出新路。

2017年5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听取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情况后提出,目前改革还存在瓶颈制约,须加强有关法律问题研究,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

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表决通过。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次对一个县的某项具体工作出台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为全省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提供经验,既是为桐庐县深化改革提供的重要法制保障,也是推进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三级人大合力推动“决定”落地

“在桐庐县行政区域内进行商事登记,其经营项目属于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桐庐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工商登记申请时,一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实现一次收文、并联审批、证照联办。”

“对桐庐县行政区域内项目投资建设涉及的行政许可,桐庐县人民政府可以按照项目立项开工、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分别确定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实现一次收文、联合审批、一次审结。”

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一共十条,虽不到1500字,却在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委托许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可谓字字珠玑,“干货十足”。

桐庐县长方毅对记者表示,决定给桐庐带来了“四大机遇”:开辟了一个“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法律法规衔接的绿色通道,搭建了一个获取省市部门充分授权、先行先试的绝佳平台,提供了一个集成展示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的难得机遇,营造了一个宽容创新、省市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

此言非虚。在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助推下,桐庐县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脚步。

2018年6月22日,当记者走进位于桐庐县迎春南路国资大厦一楼的县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厅时,一排整齐陈列的自助服务机分外引人瞩目。

“约150平方米的大厅配置了11台自助一体机、4台电脑。”据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通过这个24小时“不打烊”的服务厅,市民可以自助操作市民卡、社保医保、车牌申请、不动产查询、营业执照打印、发票售领、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等39项常规事项。

率先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厅,首创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商事登记便利化程度比肩世界先进水平——决定实施以来,紧盯“商事登记、投资项目审批、便民服务”等几大重点领域,桐庐“最多跑一次”改革呈现了纵深推进、集成创新、全面突破的良好态势,2017年度考核总分位列杭州地区各县(市、区)第1名、全省第6名。

漂亮“成绩单”的背后,是省、市、县三级人大为推动决定落地进行的持续监督、合力监督。

自2017年2月21日首次带队赴桐庐调研“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在一年多时间里5赴桐庐。

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又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工作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紧锣密鼓加以推进。

2018年5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专题听取桐庐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况。一个月后的6月13日,梁黎明一行又赴桐庐,实地考察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听取杭州市、桐庐县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及贯彻实施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相关情况汇报。2018年7月下旬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还将听取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的报告。

在贯彻落实决定方面,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行动迅速。决定下发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副主任许勤华专门赴桐庐部署指导改革推进工作,要求桐庐县对照决定内容,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2017年 8月18日、25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赴桐庐调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和《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建議》;并将督察“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2018年5月,又向杭州市委提交《关于监督推进桐庐县“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书记周江勇作出“安排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对桐庐县‘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和支持”的批示。

发挥联络员、监督员、服务员作用,及时保持与省市人大的密切联系,第一时间向省市人大沟通反馈,提请改革需求,推动决定落地,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工作。

“桐庐县人大财经委、法制内司工委相关负责人担任桐庐‘最多跑一次改革综合监管组、法治保障组组长,负责改革与法律法规不相衔接问题的梳理与立、改、废向上的建议,以及打造事中事后监管闭环等重点工作,为改革的整体推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体现了人大元素、贡献了人大力量。”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勇表示。

在三级人大的“督跑”中,始终活跃着人大代表的身影。企业家代表、农民代表、律师代表纷纷上阵,明察暗访、当“陪办员”、亲自体验,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决定落到实处。

用立法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

“一枝一叶总关情”。“最多跑一次”改革,正惠及在浙江工作生活的每一个人、每一户家庭、每一家企业,成为我省的一张“金名片”,成为地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标杆。

将包括桐庐在内的我省大量行之有效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好经验、好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可复制、可参照、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变“盆景”为“风景”,就成为摆在省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另一方面,在推进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一些法律问题也不断出现。如,“一窗受理”的法律性质问题;部门之间不协调、各自为政,产生的数据孤岛、重复执法、互为前置等问题,亟须打破条块分割,构建整体政府。同时,改革也面临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如区域评价制度、标准地制度、责任追究等问题,需要在立法层面明确有关地位、确定相关举措、规定有关责任。

“我们已对近3年办理的1029件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23634件商事登记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出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相衔接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32部(件),形成12张问题清单。”桐庐县法制办副主任晏燕表示,桐庐扎实开展法律法规梳理工作,积极为我省法律制度发展完善提供基层素材。

法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杨景宇曾指出,法律法规的特点是“定”,改革的特点是“变”,用“定”适应“变”,难度可想而知。破解这一难题的做法是:改革以立法为据,而立法则以实践经验为据,立法要肯定成熟的改革成果。

目前,《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已经起草完成,商事登记“多证合一”“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窗出件”,“一件事”标准化清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行“标准地”等许多具有鲜明“桐庐印记”、被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做法,被吸纳进规定草案中。

“在草案起草时,我们牢牢抓住改革这一关键词,以‘法治保障改革、改革促进法治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对那些阻碍改革,同时又有地方立法空间的领域,敢于亮剑,作出明确有针对性的规定;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到立法层面,增强改革措施的合法性、稳定性;对那些目前还看不清、看不准的事项不作规定或者少作刚性约束规定,为改革发展预留空间。”参与草案起草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2018年6月以来,结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省人大常委会赴各地征询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的意见建议,为7月下旬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做足准备。

“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处理好改革与法治、上位法与地方创制性立法等关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及时把‘最多跑一次改革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更好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面深化我省各领域改革中的撬动和牵引作用。”在6月13日赴杭州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座谈会上,梁黎明强调。

改革如潮。从浙江走向全国,“最多跑一次”改革仍将不断深化。迎着改革的东风,立足自身职能,“该出手时就出手”,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持续发力,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用足人大制度空间、服务和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脚步铿锵有力、永不停歇,一幅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动人画卷,必将在新时代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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