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彦
在从研发费用与无形资产角度探究创新型企业创新实力时,本文采用的是对比研究的方法,选取中兴、诺基亚和爱立信这三家企业进行对比研究。首先,中兴成立于1985年,开始时为中兴半导体有限公司,规模很小,而现在涉及行业为通信业和手机行业,与华为发展史基本相同,华为创立于1987年,初始资本也仅有两万,两者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其次,以通讯业务为主业务的华为,与通信行业巨头的诺基亚和爱立信的对比研究也能直接反映其研发能力与无形资产披露是否正常以及创新型企业研发产出比的情况。
通过与中兴,诺基亚,爱立信三家同行业的创新型公司的对比,可得出华为作为一家创新型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否详细规范,是否存在隐藏其研发实力的情况;研发产出比的情况如何,其研发成功率是否有一定保障,进而对其创新实力进行客观的评价。
在进行具体分析前,注意到华为是一家非上市公司,也就是说其没有对外披露财务报表的法定义务。但由于华为规模较大、全员持股等原因,华为还是选择公布其财报。但是,就像其年报开头中强调的那样,华为的年报是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按照特殊编制基础编制的财报摘要。总的来说,华为的年报与中国会计准则所定义的《简要财务报表》更接近,与上市公司所发布的年报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下面,我们就中国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及华为与其他三家上市企业年报中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的对比进行分析,探究华为是否存在隐藏研发实力的情况。
对于无形资产和研发费用的披露问题,特别是针对创新型企业,一直是会计学界热议的问题,在2017年4月最新的会计准则中也特意对其进行修正说明。在最新的2017年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
资产》第八和第九条是关于研发费用披露的相关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是关于无形资产披露的相关要求。其具体内容在此不再详述。
参照上述的政策要求,本文对华为、中兴这两家中国公司的年报的相关披露信息进行了具体的比对,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是研发费用的披露问题,在2015年前,我国会计准则未对研发费用有具体的披露要求时,大多数企业都未直接披露研发费用,而只在相关费用附注中提到研发费用的大致金额,可看出其有隐藏研发能力的意图。而华为的2011-2016年的财务报表中,都在利润表中设有专门研发费用的一级科目,明确告诉投资者具体的研发费用数值。
其次是研发费用的资本化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华为有披露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金额。但由于我国会计准则中研发费用的资本化支出的要求过高,同时一些研发活动过于复杂,判断存在弹性,所以,在研发费用的资本化支出方面一直存在争议。即使2017年4月的会计准则改革中又专门提到这一点,让企业加强相关的核算,但效果一直不是很好。如下面两张图所示,像中兴,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它近五年一直在非流动资产中专门设有开发支出二级科目,来提高公司净利润,美化报表。但华为,作为一家未上市的公司,近五年在年报中直接说明其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但具体的原因并未披露,可能是因为其有一定的避税作用。
对于无形资产的披露问题,无形资产的分类以及其各类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处置及摊销方法是每家上市公司在无形资产附注中都会披露的信息,而华为同样也做到了这点。但对比中兴这一上市企业,华为并未公开其无形资产的本年增加的来源,公众并不知道其购置所占多少、介绍捐赠所占多少,而只公开了汇率损益、企业合并所得等不关键的信息。同时,由于中兴财报中有资本化研发支出,其也详细地披露了开发支出的具体金额,而华为却只有研发费用的数值的披露。
综上所述,华为作为一家非上市公司,其所披露的研发费用和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均少于中兴等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的具体政策披露要求或者是投资者的要求是高于未上市公司的,华为披露与否也是公司自己的选择,可能是其内部隐藏实力或者其他战略要求所致,但这也致使了公众无法对华为的研发实力与能力进行更准确的判断。总的来看,华为还是存在隐藏其研发实力的可能性。
本文先从理论上分析研发费用和无形资产之间的关系,以便后文进一步的量化分析。谈及研发费用与无形资产的关系,无疑会涉及到会计学的相关知识,其关系用下面的会计分录表示。
借:无形资产
管理费用
贷:开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开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研究费用
在实务工作中,会计人员将研发费用分为研究费用和开发支出,研究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开发支出中符合资本化的在待研发的费用未达到预定的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前,“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填入开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好将对应的开发支出转作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中不符合资本化的支出则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以上就是研发费用与无形资产两个会计科目理论上的关系。
而就企业无形资产的来源而言,无形资产可能来自外部购买、自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债务重组取得及投资者投入等。而只有自主研发中,企业的无形资产与研发费用有关,这时企业研发费用大部分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只有一小部分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同时,由于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往往只是研发成功后所需要的专利申请费,法律费用和其他一些服务费用,不是以市场价定价,其价值必然会被低估较多。所以,相比购买无形资产,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则明显低得多。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对于华为等创新型企业而言,其无形资产的自创较多,购买无形资产的数额较少,研发费用绝大数情况下会超过其无形资产的每年增量。
结合上文的理论分析,可看出创新型企业的研发费用和无形资产的关联较为密切,故本文拟将两者构建一定的模型,探索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产出比,即不会只有研发投入而没有成果,有研发投入就会有一定的无形资产的产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反映企业的创新实力。本文依然以华为为具体研究对象,通过与其他三家企业的对比的方式来进行分析。
由于年报中的无形资产是叠加值,故本文在构建模型时所选取的变量为当期研发费用的投入和当期无形资产的增量。同时定义当某年无形资产数值未增加时,该年的增加值为0。同样,由于商誉和土地使用权与企业的创新实力等无关,故本文中所计算的无形资产增量为除去当期商誉和土地使用权增量的无形资产增量。
由于无形资产的增量不仅受到当年研发活动的影响,也可能受到前几年研发活动的影响,即存在前几期的研发投入在当期有了产出的情况。此外,由于创新型企业在当期研发有了对业界有重大影响的成果的事件概率较小且不易量化,本文模型不将这种情况纳入考虑。综合考量来看,本文采用有限期分布滞后模型来研究研发费用与当期无形资产增量相匹配的问题,通过修正的R2和F统计量来对其研发产出的情况进行评价。综合考虑其他文献及创新型企业的特点,本文将滞后期设为2,即假定企业前两年及当年的研发费用会对当年的无形资产的增量产生影响。由于引起无形资产增加的其他因素在各个企业的年报中披露的差异性较大,不易量化成通用的变量,故本文初始模型不再引入其他变量。则所构建的初始模型如下:
其中,为第t年无形资产的增量 Xt, Xt−1,Xt−2,分别为第t,t-1,t-2年的研发费用。
由于无法直接使用最小二乘估计来求解分布滞后模型,本文选用阿尔蒙多项式法来对其进行求解。具体求解过程如下:
(1)系数β在本文使用阿尔蒙多项式的派生形式的一阶近似,即
则原模型可变化为:
使用上述模型及求解方法,可算出反映华为、中兴等四家企业研发投入产出比的统计量,见表1~4。
综合4张表,可以看出创新型企业参数和统计量的结果差别大,这表明了该模型并不能较好地反映创新型企业的研发投入产出比。但通过上面多家公司的对比,依然可得到些许结论。除了爱立信的Xt的系数小于0,其他的三家均大于0,也就是说当期研发投入的增大与当期的无形资产的增加并不一定存在正相关关系,Xt-1和Xt-2对当期无形资产会有影响但影响并不确定,这也与本文模型的前提相符合。
表1 :华为研发费用与无形资产增量回归结果
表2 :中兴研发费用与无形资产增量回归结果
表3 :诺基亚研发费用与无形资产增量回归结果
表4 :爱立信研发费用与无形资产增量回归结果
从理论上来说,该模型可以用来反映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产出比的情况。但实际结果并不如此。进一步分析来看,影响公司无形资产增量的因素众多,除了公司无形资产的来源众多,无形资产的减值、汇率差异等都会影响到公司的无形资产的数值。特别是华为等高科技产业的无形资产中的占比很高的专利极易减值,一旦有更好的产品或服务出现,其专利的价值将急剧下降。
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仍不详细公布无形资产的来源及具体所占金额,模型的修改的空间有限,就本文所研究的具体企业----华为而言,目前其无形资产的摊销、减值、处置、从子公司获取的无形资产、汇率差异以及开发支出这些数值均被公布,虽然开发支出一直为0,但其理论上属于影响因素,故仍将其纳入模型。根据上述信息对模型进行优化来更好地解释华为企业的情况,排除这些已知无关因素的影响后分析研发投入产出比的情况。修正后的模型如下:
其中,新增的为当期无形资产的摊销、减值、处置、从子公司获取的无形资产、汇率差异的增量的和,正负均无需调整;为当期开发支出的增量,此项一直为0,以修正后的作为新的被解释变量。
经过调整,重新对模型进行计算,所得结果见表5。
表5 :修正的华为研发费用与无形资产增量回归结果
通过表5,可明显看出,当减去一些无形资产增量明显不属于自主研发部分时,模型参数数值较为正常,R2和F统计量有显著提高,说明该模型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华为的研发投入产出比的情况。而的参数为负也可能是针对华为公司而言,滞后期的选择有些偏差,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但反映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产出比的情况的模型由于报表中披露的数据毕竟有限而无法再进行优化。
综合表1和表5的两次拟合,由于修正后模型的R2和F统计量数值较高以及两次的系数均为正数,故本文认为华为的研发投入有一定保障的产出,即对华为的研发实力持肯定态度。
本文立足于创新型企业的研发费用和无形资产两个科目来对华为的创新实力进行量化分析。文章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依托于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来分析华为是否存在隐藏实力的可能性,所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二是先对研发费用与无形资产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然后建立模型来反映企业研发投入产出比的情况,进而揭示企业研发实力的高低,通过建立的初步模型及针对华为公司进行优化的模型所得结果及对比,本文对华为企业的研发实力持肯定态度。当然,本文对于初始模型的建立和滞后期的选定方面还存在瑕疵,对创新型企业创新实力的量化存在不足之处,但总的来看,华为的创新实力还是较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