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到重庆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说“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深有感触,回想起了我被诬陷,共产党人讲政德,为我纠正冤假错案的一桩往事……
我在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1949年7月13日考入中共江西省委创办的江西省立新闻学校学习,同年12月毕业被分配至中共丰城县委宣传部任新闻通讯干事;1951年5月调任江西日报社记者、编辑。在党的“要看成分”“不唯成分论、重在政治表现”正确政策的指引下,1952年12月17日,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后经常深入农村生产队、工厂车间班组一线采访,写出了不少优秀作品,领导称我是“多产记者”。
正值我努力上进之际,1957年3月8日,江西日报社党支部以“隐瞒官僚地主家庭成分”为由,提出给予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意见。对此,我实事求是地写了报告:参加革命后,我就如实向党交代了自己出身于地主家庭,父亲李治华曾任湖口、萍乡县县长等职,南昌解放前去了台湾;祖传土地20亩,离婚未离家的母亲耕种6亩,其余出租,祖母管家,土改时被划为地主家庭成分,但未被划为“官僚地主成分”等家庭基本情况。不久后,江西日报社党支部通过函调,却调来了一封由当地一名基层干部写来的诬陷信,信中说“李威尔同志在家乡批评当地干部把他家庭成分划错了,干群对他反映不好”,并将这一情况上报给组织。1957年11月28日,组织作出了“指责当地干部划错其家庭成分,站在地主家庭立场为地主家庭辩护,其性质属于阶级异己分子,开除其党籍”的决定。
在台海形势严峻之时,1961年11月,我被下放至南昌县向塘中学任教师,1962年7月调至丰城县任中学教师,后来获“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春风的吹拂下,1981年2月我被调至江西省司法厅工作,随后赴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其间,我就被“开除党籍”问题拜访了正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的时任江西省委书记马继孔,受到马书记热情而亲切的接见。马书记听了我的陈述后,说:“你父亲虽当过县长但未在家乡购买土地,不应划为官僚地主家庭成分,你的问题属于错案。”他在我的申诉书上作了“抓紧落实”的批示。马书记回省后仍对我的问题颇为关心,亲自打电话督促有关部门领导早日复查落实。时任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王泽民给省直机关工委批示:对李威尔同志的问题请予复议,如定性不准,可按照党的政策重新处理。
1983年4月,中共江西省委对江西日报社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以姜惠龙同志为总编辑的编委会,派出工作组深入我家乡永新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作出了正确公正的复查结论:李威尔同志的家庭成分是地主,李威尔参加革命工作后,多次向组织作了交代,不应视为“隐瞒官僚地主家庭成分”。李威尔同志就其家庭成分问题向组织反映情况是允许的,也是符合组织原则的,报告中反映的情况属实。为此,不应视其“站在地主家庭立场为地主家庭辩护”,不应视其为“指责当地干部把他家庭成分划错了”。因而,过去对他的处理实属错案,对原结论应予改正。
1985年6月5日,江西日报社党委审定后上报,中共江西省直机关工委于次年5月9日批准:认为原结论定性不当,应予纠正,给予彻底平反,恢复其党籍,恢复其名誉。
如今,我系江西日报社离休干部,此前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我衷心感谢讲政德的领导干部们坚持真理,为我主持正义。我坚信,在习近平新時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国各级领导干部讲政德定会蔚然成风,为人民造福!责编/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