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岳涵 刘梦茹 王志萌
(天津大学 教育学院,天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天津 300354)
近年来,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在逐年增加,“就业难”的声音始终萦绕耳边,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达795万,比上年度增加30万人,加之往届积累的未就业的毕业生,另外还有来自研究生和“海归”的多重竞争,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处于严峻态势。在校大学生在就业选择的过程中,某一个体的就业预期行为及结果会受到来自周围同学的行为及结果的影响,学生中每一个体之间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并产生相互的作用,这具备了“同群效应”(peer effects)的典型特点。各民族在校大学本科毕业生最突出的就业预期表现是,就业地域选择的“趋同”、就业行业选择的“从众”、就业准备的“跟风”。常见的例子是,“某学校大学宿舍六人同时被某企业提前录用”、“学霸宿舍集体考研成功”,类似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说明了各个民族的在校大学生同群效应十分显著,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选择行为的从众、跟风心理凸显。
在校期间,同一地域、同一民族学生的就业选择预期会受到同群效应的影响。而非在校期间,各民族成员又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来自家庭方面的影响因素,就是各民族大学生就业预期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此外,处于不同地域的各民族大学生,其就业预期情况还会因为所处地理环境、不同民族的风俗文化等因素条件的影响而产生差异。
在语言的使用中,由于少数民族大学生是接受过双语教育(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人群,会因为不同的生活环境选择使用语言,东部地区的学生通常不存在此种情况,本次调查也侧重分析了西部少数民族大学生语言使用上的这一特殊性。在调查中发现,少数民族学生在家庭环境里,和父母或亲朋的沟通中,通常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比例较高,这是因为少数民族学生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汉语的频率低,不少人还不会使用汉语,因而,在少数民族家庭环境中,学生更多地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少数民族大学生汉语使用的水平。
而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学校环境的调查中又可以发现,和同学老师进行沟通时,学生使用汉语的频率更高,因为周围人使用汉语的频率高,这显然可以作为同群效应的一种形式,因为未来的就业中,少数民族学生同样需要面对全国的就业市场找工作,因而汉语作为全国通用语言,比起其他严苛的应聘条件和要求,最不应该成为少数民族大学生们就业的“绊脚石”。
一些少数民族学生由于生活习俗的影响,有部分饮食习惯方面的特殊要求,这也是东西部学生就业预期中的差异之所在。调查中,有38.6%的少数民族学生认为未来的工作环境中需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33.6%的学生认为只要适当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即可,而汉族学生普遍认为未来的就业环境中,各民族没有差别,不会发生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情况,然而在调研访谈中了解到,一些来自东部地区的部分学生,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文化存在着一知半解的认识,误解和道听途说而产生的“无知”时有发生,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地区中,就业市场中由于一些错误的首因效应早已造成的就业歧视“刻板印象”,也是不少少数民族大学生难以逾越的就业障碍,这也加剧了少数民族学生更愿意选择就业地点的民风民俗能够与自身相适应的地区进行就业,这也体现了同群效应的一种特殊性。
在对整体307名各民族大学生关于工作单位就业期望的多项选择调查中,47.2%的学生倾向于选择国有企业就职,41.7%的学生认为行政单位是心仪的就业单位,34.5%的学生选择高等学校。通过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国有企事业单位是所有受调查的各民族大学生最希望选择的就业地方。通过对一些不同民族大学生的调查访谈,可以了解到,同一宿舍中,如果有一名同学面试成功,周围的各民族大学生就会倾向于选择同一企业或相似企业进行应聘,这些集中表现出大学生们对就业行业选择的“从众”和就业准备的“跟风”现象。
在307名的各民族大学生当中,38.4%的学生选择去华北地区工作,33.6%的学生选择去西北地区工作,33.6%的学生选择去东南地区工作,其中,136名来自西北地区的各民族学生中,67.6%的学生选择毕业后在西北地区工作;43名来自华北地区的学生中,48.8%的学生选择华北地区就业;142名来自东部高校的学生中,61.3%希望在华北地区就业,38.7%选择东南地区;而165名来自西部高校的各民族大学生中,53.9%的大学生希望在西北地区工作,29.1%的大学生选择了到东北地区工作。各民族大学生在就业地域的选择上“趋同”现象凸现。
参与调查的各个民族的大学生,分别在各民族语言的使用、不同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的传承以及工作地点的预期中,都体现出不同程度的同群效应,不同民族大学生的这种“跟风”和“从众”,不但无助于高校就业导向型专业设置改革的进行,也不利于毕业生工作多样性选择的导向,分别造成了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的“双向矛盾”。
从上文分析中可发现,各民族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就业预期,比较容易受到同群效应的影响,而各民族大学生的非在校期间(寒暑假、节假日)、大四在校期间的择业面试等时段中,同时会受到不同民族的家庭因素的影响。根据不同地区的本科高校的情况,已有不少成果通过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预期中来自不同民族家庭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研究。这些调查可按照“显性因素”和“隐性因素”来划分,涵盖的项目通常包括:各民族大学生父母的职业、家庭月收入、籍贯、父母受教育水平、对子女的就业期望等。此外,各民族大学生自身的职业选择、起薪期望、地域选择等情况各不相同,加之不同民族家庭、民族文化习俗、不同地区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来自东西部不同民族地区大学生的就业预期所受到的影响因素变得更加的复杂多样。
对来自东部高校学生父母的学历情况的调查中,父亲拥有高中学历的比例为28.2%,初中学历占22.5%,本科学历占16.2%;而在对母亲学历的调查中,初中学历的比例为22.5%,高中学历占19%,本科学历占14.1%。来自西部高校各民族大学生的父亲的学历情况中,小学学历占28.5%,高中学历的比例为21.8%,初中学历占21.2%,本科学历占4.8%;对母亲学历的调查中,小学学历占26.1%,高中学历的比例为13.9%,初中学历占17.6%,本科学历占6.1%。特别要指出的是,来自西部高校各民族大学生父母的学历情况中,9.1%的父亲(15人)和18.2%的母亲(30人)没上过学,东部的数据分别为0.7%(1人)和1.4%(2人)。东西部高校的各民族大学生父母的学历差距非常明显,来自西部高校的各民族大学生父母的受教育年限短,受教育程度低。
各民族大学生父母受教育程度的差距,从职业分布中进一步折射出来,下表是来自东西部高校各民族大学生父母的职业分布情况。
表2 参与调查的各民族在校大学生父母的职业分布情况
从表中数据来看,来自东部高校学生父母的职业分布多样化,工人、农(牧)民、个体经营、企业员工占比均匀,均不超过20%;而来自西部高校各民族大学生父母的职业分布则显得很不平衡,父母从事农牧业的比重分别达到53.9%和49.1%(上表带*处所示),在企事业单位中就业的比例很低,不同民族大学生父母的职业选择受到其学历水平的影响。另外,还需注意到,分别有16.9%和13.9%(上表带*处所示)的不同民族大学生的母亲无业,由于不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宗教、习俗等多因素的影响,选择不工作专心照看家庭,是少数民族女性有别于男性的就业预期特性之一。
各民族大学生的父母支付学生学费的负担,又受到各地区职业差异所带来的收入水平的影响,具体的学费负担情况如下:
可以看到,来自西部高校各民族大学生的父母,认为支付学生学费负担较大的比重占到50.9%,需要靠助学贷款或奖助学金才能支付学费的比重占到15.2%,反观来自东部高校学生的父母,认为完全有能力支付学生学费的比重占到37.3%,需要靠助学贷款或奖助学金才能支付学费的比重只占9.9%,各民族大学生家庭收入水平的差距不但在学生上学的学费负担情况中表现出来,在不同民族大学生就业之前长期的人力资本投入过程当中,属于家庭教育的那部分资金投入,包括书籍、参加课外各类型辅导班(培训班)等提升学生人力资本水平的项目中,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差距,这些差距也最终造成了各民族大学生就业期望的不同。
表3 参与调查的各民族在校大学生的父母的学费负担情况
表4 参与调查的各民族在校大学生的工作地点预期情况
在对各民族大学生整体就业地点选择的调查中,各个选项的比例分布均匀,大学生最期望的就业地点为父母所在地周边省份,这一数据达到23.8%,父母所在地为21.8%,说明对各民族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因素中,家庭的作用,特别是其中来自父母的影响因素,始终是首要考虑因素,对各民族大学生的就业预期影响相当显著。
表5 参与调查的各民族在校大学生的工作地点预期比较情况
通过上表,可以清晰地看到,来自西部高校的各民族大学生毕业后,更愿意在父母身边工作,选择父母所在地和父母所在地周边省份的比例之和为53.3%,来自东部高校的大学生的数据为36.6%;而希望在毕业所在学校地区和毕业所在学校地区的周边省份就业的学生比例分别只有5.5%和9.7%,与此相反,来自东部高校的大学生的数据分别为16.2%和22.5%。这也进一步印证了各民族大学生在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影响下,其就业预期呈现出的部分“群体性”,即家庭作用大、而社会作用小的学生群体,就业地点的选择更加考虑到家庭的因素;家庭作用小、而社会作用大的学生群体,倾向于靠自身四年逐渐积累起来的对学校所在地的熟悉和认识来就业。上表集中反映出西部地区高校各民族大学生的就业预期中,就业地点的选择受家庭影响的作用更大,而东部的各民族大学生则更愿意在毕业学校所在地区就业。
有研究者认为在各民族大学生当中,属于家庭社会资本优越的学生,更倾向于选择比较稳定安逸的生活,也更有条件选择深造来提升自我;而属于家庭社会资本较为薄弱的那部分学生,则更倾向于通过自身奋斗来改变现状。在对各民族大学生就业途径选择的调查中,学生父母在公办单位就职的,学生在就业选择中听从“父母亲属安排”的比例,要显著高于那些父母职业类型为企业公司、个体经商、劳工务农的大学生。在各民族大学生的就业选择中,把进政府机关、公务员作为首选目标;认为选央企、事业编制的工作稳定待遇高。下表为东西部各民族大学生的就业预期中的职业选择情况:
表6 参与调查的各民族在校大学生的职业选择预期情况
可以看到,在各民族大学生就业预期中的职业选择(多项选择)的调查中,分别有48.6%和46.1%的学生选择了国有企业,东部学生除了希望去国有企业工作外,选择三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设计单位的比例都较高,对行政单位的期望值不高;而西部各民族的大学生当中,60.6%选择了行政单位,33.9%选择高等学校,对三资企业、科研单位的期望值不高。
各民族在校大学生的就业预期,同时受到了周边同学、学校、家庭、各民族社会的多重影响。各民族大学生理想职业选择与同宿舍学生的就业预期、父母的就业期望都呈现出较高比例的一致性。通过上文的分析研究,发现各民族在校大学生这一特定人群,受到地域条件、语言环境、风俗习惯等影响,同职业、同地区、同标准的“从众”心理似乎更加显著。另一方面,家庭作为各民族大学生成长的基础环境,无论是东部还是西部高校的不同民族的大学生,即使是在校期间,其家庭依然影响着各个民族大学生人力资本积累的各个环节,进而影响到各民族学生的就业预期。在中国传统“孝”文化,以及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各种宗教文化习俗的双重影响下,各民族大学生的就业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来自家庭影响的被动性和服从性,缺乏自身的就业认知、选择和判断能力。各民族在校大学生自主选择就业的主观能动性没有被调动起来,相反,因为自主就业选择受阻而产生的靠父母安排的就业依赖性严重。
研究者通过社会资本的视角,探讨家庭社会资本对各民族大学生是否选择去西部或农村就业的影响,得出这样几点结论:首先,不愿意到农村就业的各民族大学生同时也不愿意去西部就业;其次,和来自农村家庭的大学生相比,来自城镇家庭的大学生更不愿意到西部和农村去就业;最后,家庭社会资本越高的大学生,越不愿意到农村去就业。此次调研中的数据也集中地印证了这些问题,反映出家长对子女就业预期的引导存在偏失,家庭影响着各民族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的培养,不同民族的大学生在毕业面临择业时,形成了更多的就业局限性。不同民族大学生的就业预期,除了人力资本、主观价值等因素的影响之外,社会资本对个人职业获得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甚至会超过教育等其他人力资本因素。
家庭收入、居住地与各民族大学生就业预期的关系也十分密切。一些家庭条件较为薄弱的西部少数民族家庭,特别希望子女进政府机关当公务员、进央企,从而彻底改变家庭的状况,使得许多学生放弃了其他就业选择,毕业多年只等待公务员考试,造成了“百万大军过独木桥”的奇特就业现象;而东部的学生家长,又认为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进外企才是最佳选择,认为薪水待遇高,对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发达地区的其他地区,都排除在就业选择区域之外,这又造成了东部学生就业选择的“通道狭窄”。
总之,各高校、各级政府、社会和不同民族家庭要从教育投入和社会成本的角度慎重考虑,顶层规划,以就业为导向进行人才培养,推进教育模式和培养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努力引导大学生规避就业预期中的误区,发挥好各民族大学生就业选择“同群效应”中的积极方面,引导各民族大学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