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莉莉 谢丹丹 吕九芳
流传至今的民间古旧家具早已是凤毛麟角,一部分为文博单位保存的展览品,一部分为私人收藏品,还有一部分仍残存于坊间。21世纪初,“古典家具收藏热”兴起,传统工艺文化现复苏之势。国外对于家具文物保护及修复理论与实践对国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国内学术界开始着力于古旧家具的修复与保护研究。但是几乎都针对含金量较高的珍贵硬木明清家具,对于用料一般的民间古旧家具则关注较少。
其实,民间古旧家具代表的是独具特色的当地传统民俗民居文化,传承的是蕴含深厚历史文化内涵的民间传统工艺技术,是我国应重点保护的珍贵文化遗产。本文对于民间古旧家具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研究,建立在强调其历史意义、艺术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对民间手艺人的访谈,试图初步对民间古旧家具修复与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地研究整理,为相关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民间古旧家具,顾名思义,指的是年代比较久远的采用民间传统工艺制作的家具。对于“古旧”二字,在我国通常把清朝末年或辛亥革命(1911年)以前生产制作的家具称为古代家具,1911年至1949年期间的称为旧家具。[1]明清时期是我国传统家具发展的鼎盛时期,当时的民间家具虽不如宫廷家具华贵靓丽,但是形制具有地域特色,尤其是江南等地文人使用的明式家具,至今一直是收藏界的翘楚。这部分民间古旧家具属于“文物”,用料一般为黄花梨、紫檀等珍贵硬木,现只存于博物馆或为私人收藏,当今市面上流通的仿古家具不在其列。还有一部分民间古旧家具,一般留存在未经过大规模迁移的农村地区,供社会中下层使用,用料非珍贵硬木而是就地取材,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乡土气息。制作年代集中在清末(少数在明代),在农民祖祖辈辈的使用中传承下来——这部分民间古旧家具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首先要讨论的是,它们也属于“文物”吗?有无收藏、保护的价值?
1993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对文物的定义是:从古代到当代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从这个意义上看,传承百年、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民间古旧家具当然属于“文物”。然而在现代生活中人们普遍崇尚“时尚”,由于不清楚自家“老家具”的价值,任其破损甚至丢弃,部分民间古旧家具在被发现前就已遭到毁坏,损失不可估量。已有相关人士看出了民间古旧家具的潜在收藏价值,从坊间以低价就可以入手一件“藏品”。但是这些收藏家淘入家具后并不能很好地对其施以修复,保护工作也无相关科学理论指导。出现种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我国对民间古旧家具修复与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研发投入不够,对民间古旧家具的收藏交易、修复保护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
民间古旧家具因其分散在坊间而显得良莠不齐,并不一定每件都是精品。可是每件家具都有其地方特色——体现在其材质(就地取材)、形制(与民居文化相关)、结构(地方传统技艺)等方面,具有丰富、深厚的文化底蕴。开展民间古旧家具的修复与保护工作研究,加强宣传人们对古旧家具的保护意识,在当今“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现代化技术的高速发展,新的先进科技登上了舞台,许多传统工艺技术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不可否认,曾经我们引以为傲的传统工艺美术、令世界惊叹的中华传统技艺都在悄然流失。流传至今的民间古旧家具,均为民间艺人手工制作,体现着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与风土人情。在修复民间古旧家具的过程中,涉及漆艺、榫卯结构、打磨、雕刻等多种传统手工技艺,且为了“修旧如旧”,严格按照古旧家具原本的结构工艺进行修复处理,“修复”其实就是对手工艺的传承。在传统工艺日渐边缘化的今天,建立专业的民间古旧家具的修复与保护机构,培养修复专业人才,有利于传承与振兴中华传统工艺美术。
民间古旧家具承载着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民居文化,是非常珍贵的历史资料。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人们搬到新家、家具更新换代的过程中,乡村的民俗文化也随之流失。人们乐于接受新的时尚的事物,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不高。由于缺乏对古旧家具价值的认识,将其与废旧家具混为一谈,对古旧家具保护不当,甚至做出毁坏的处理行为,这是极为可惜的。其实,生活变好、瓦房变楼房这是好事,但是那些承载着岁月痕迹的民间古旧家具,作为一种民居文化的印记,作为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应该得到修复与保护,有利于更好地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2]
传世的民间古旧家具,经历了岁月沧桑,绝大多数有松动、散架、缺件、折断、豁裂、变形、腐朽等缺陷。这些缺陷由于不同的自然、人为因素而造成,在修复时对不同的破坏缺陷及其原理,其修复方法要区别对待。
自然破坏因素包括温湿度、紫外线、红外线、有害气体、霉菌、害虫等。一般单纯温湿度导致的损伤是较为轻微的,而紫、红外线照射造成的木材干裂、翘曲和变形是无法避免也是修复中无法根除的。这些因素会造成家具漆面的褪色和脱落,木材的风化、虫蛀与腐朽等缺陷。[3]修复方法就是充分利用缺陷的痕迹营造“古典”的感觉,变“修复”为“美化”。
如果纯粹的自然因素导致的损坏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长时间无人使用,加上虫蠹或者洪水浸泡造成的腐朽,品相已毁,此时可以选择“保守治疗”,将其运用科技方法保护起来,已无修复的必要。
因使用和存放不当等人为因素导致的缺陷,如重物压迫导致的木材翘曲变形和开裂,碰撞导致的角牙、榫卯构件缺失和圆材方材断裂,摩擦导致的表面刮痕等,都在可修复的范围之内。
对于重物压迫应力不均造成的表面变形,一般使用蒸煮后冷压阴干的办法使木材内部消除应力,从而变得平整。其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吸取了现代木材加工工业中的有益经验。对于结构部件的缺失,需要补配,补配所用的材料应与原物一致。对于丢失的部件只能重新配做,然后加以做旧处理,且对于配件的做旧要注意把握“适度”。如果原家具的对称部分被丢失,就要查找家具历史文献资料,根据仅存的部件绘制出整体家具复原图,严格按照各历史时期家具造型工艺特征来重新复制构件。[4]
早在20世纪20年代,我国建筑学家梁思成就提出“恢复原状”“修旧如旧”“整旧如旧”的建筑物修缮思想,逐渐成为广泛认同的古旧家具修复理念和基础原则。20世纪 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西方古旧家具修复理论与实践经验对国内相关研究产生一定的借鉴作用。21世纪初,国内已有古旧家具修复与保护相关论著出版,至今学术界已积累了适合中国古旧家具的修复原则和方法。然而,诸多研究成果都是针对明清硬木家具,对于用料一般的民间古旧家具的研究并无系统的整理归纳。民间古旧家具的修复工艺因其自身材料、结构造型、雕刻装饰、制作手法的特点,不能用古旧家具修复的工艺一言以蔽之,根据家具的特性有其一定的修复原则。
民间古旧家具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主要体现在材料的使用上。以山西为代表的北方,较多使用榆木、槐木、核桃木;以苏州为代表的长江地区,较多使用榉木、楠木、樟木、柏木、桦木、杉木;以广州为代表的珠江地区,较多地使用各种果木。一般古旧民间家具使用的榆木是白榆,山西、河北、京津等地的民间家具都以硬阔叶的榆木为主要材料;核桃木是晋作家具的上乘用材;川西家具多用楠木和柏木。[5]材料都为就地取材,盛产什么木头就拿来做家具。在动手修复一件古旧家具之前,必须要确定其地方来源以及使用材料,尽可能使用原产地的材料来修补残缺,最大程度地还原其本貌。这也正是文物修复原则中“修旧如旧”原则的体现。
除材料之外,不同地区的家具样式、造型特点也有所不同,这与其生活习俗有关。例如在北方地区,由于天气较冷,家家户户都设有炕床,人们吃饭、聊天、会客、日常劳作和睡觉等都是在炕上进行,形成了以炕为中心的生活方式。因而当地的民间家具就有以炕为中心的炕桌、矮柜等家具系列。八仙桌加四条长凳是我国农村地区的标配家具,至今不少农村地区仍在使用。修复民间古旧家具时要充分尊重其历史性、真实性和美学性,还原其民俗民居的文化特性。对于一件古旧家具最为特色的部分,如果实在修复困难,哪怕不修复,都不能毁坏其原本地方特色的一丝一毫。
民间古旧家具雕刻精、打磨细、结构好、造型美、材料整和花纹多等特点应在修复中得到突出,是古旧民间家具修复的一般原则。修复古旧家具的目的,是“延年益寿”,通过修补尽可能使其能更长时间地保存下去,并且不可单方面地修复其实用功能,对于工艺精美之处要加以突出。一件古旧家具的价值,早已不仅在于其实用性,而更在于其艺术性、历史性、人文价值的体现。
“可逆性”原则是一切文物修复的基本原则,在修复民间古旧家具时,对每一个环节都要谨慎,避免对原物的不可逆改变。尽可能使用材料特性已知的材料,并且材料和技术均要考虑到将来的可恢复性。例如修补构件时尽量使用榫卯咬合,便于将来重新拆装。当然,如果遭受灾难后的古旧家具不得不采取不可逆的处理方法,修复可逆性存在实际局限,这就要考虑重新处理,或目前的处理不会抑制将来的工作。[6]
“整旧如旧”,可以说是“修旧如旧”的前提和基础。在修复之前的清理、整理工作,必须要尊重古旧家具的“旧”时面貌,切不可附加“新”的东西。“修旧如旧”也是相同的道理,只是针对修复工艺过程而言,避免破坏古旧家具的历史价值。
民间古旧家具多为漆木家具,对于表面的漆膜一定要谨慎对待。如果漆皮已完全或大部分脱落,糙筋毕露,除必要的结构修整外,可完全任其表面“风化之旧”以原汁原味地展现出来。如果漆膜尚存,且品相较好,切不可脱漆打磨。如果碰到工艺精湛的大漆家具,对于已失金褪色的漆画,原则上不应去描补,体现其残缺美与虚幻美。
中国古旧家具的保护和修复并没有职业化,博物馆注重科技保护,民间收藏重视修复技艺。其实,修复与保护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使家具的保存更为长久。无论是博物馆的科技保护还是私人收藏的密封性保护,都要遵循的古旧家具维护与保养的方法。西方科技保护的理念较为先进,对于民间古旧家具的维护工作来说可以借鉴,但是民间古旧家具所蕴含的地域文化,导致中国家具与西方家具诸多形制特征的差异,在维护和保护的方法上,与西方的保护理念不尽相同。
民间古旧家具的用料一般为实木,且以柴木较多。在平时的维护中要注意不能用湿布擦拭,可用质地细软的毛刷拂去灰尘,再用棉麻布料的干布轻轻擦拭。为了减少光线对家具的损害作用,应避免阳光过度照射,且要保持其干燥状态,注意防火防潮。在搬动家具时,应轻抬轻放,防止家具和硬物碰撞而造成刮伤磨损。民间古旧家具的保养一般为上蜡,用以保护漆膜。还可用核桃挤压出的核桃油轻轻擦拭家具表面,能更好地起到保养、提色的作用。
民间古旧家具承载着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民居文化,是我国珍贵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民间古旧家具修复与保护工作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我国传统家具工艺技术的传承与振兴,更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要求。社会进步不应以传统文化的流失为代价。在民间古旧家具完全消逝之前,要以科学合理的修复与保护技术将其留存的部分保护好。我国的家具修复研究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民间古旧家具修复原则、保护技术、修复方法技艺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还需要更多学者的关注与投入,可谓是任重道远。
注释:
[1]曾利,杨鼎.古旧家具保护与修复[J].艺海,2015(9):118-121
[2]陈年.重新认识古旧家具修复与保护的意义[J].科技风,2015(8):209
[3]应洁茜,田霖霞,吕九芳.古旧家具修复中的做旧工艺研究[J].家具与室内装饰,2016(4): 68-69
[4]吕九芳.明清古旧家具及其修复与保护的探究[D]:[博士学位论文].南京林业大学,2006
[5]吕九芳,王加祎.川西民间座椅类古旧家具的品种和用材[J].家具与室内装饰,2010(10):62-63
[6]吕九芳,徐永吉.中国古典家具保护和修复指导原则的探讨[J].家具,2005(5):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