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体制改革中供电企业发展的几点探索

2018-08-06 12:52文映鞠远
魅力中国 2018年18期
关键词:供电服务市场经济

文映 鞠远

摘要:本文对1997年以来的电改进程进行简要阐述,对供电企业现状进行分析,预测供电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电力改革、市场经济、供电服务

一、电力市场化的背景与改革进程

我国电力市场化的起步有着深刻的体制背景,改革开放之后20世纪90年代初,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心环节,随着政企关系的深刻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繁荣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国有企业整体开始陷入经营困难。针对这一局面,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并做出进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强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大决策;从90年代中期开始,电信、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等领域内均实施了战略性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推进电力行业的政企分开,如何通过企业和市场而不是指令和计划来促进电力发展。

电力体制改革的另一面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和推進政府机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电力市场化的起步。同时,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浪潮也为中国带来了理论借鉴和经验参考,最重要的作用在于使决策者认识到,尽管阶段性的改革重点是政企分开,但长远目标定位于电力市场建设。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的成立虽然还无法预示后续的具体改革政策,但反映了中央对传统电力体制弊端的否定及推进体制改革的决心,这也就决定了,国家电力公司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当时的主要工作是顺应政企分开和政府机构改革要求,逐步分离出行政管理职能,推动建立现代电力企业制度,如果没有进一步的改革方案,国家电力公司不过是一个新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的短暂存在为2002年国务院出台《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内称为“5号文”)提供了明确的市场化改革对象。

如果把1997年年初国家电力公司的成立看作中国电力市场化的开端,那么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已经走过近20年的历程。这20年大致分为三段:第一阶段从1997年至2001年,电力行业迈出了政企分开的实质性步伐,政府管理部门与国家电力公司开始理顺关系,并探索各自运作机制;第二阶段从2002年至2014年,是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5号文”的过程;第三阶段自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开始,电力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进入了新的探索阶段。

二、存在的问题、面临的矛盾和困难

由于上述“5号文”中的改革政策在推进市场化方面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导致了现阶段供电企业在面对新形势、新常态下的无所适从、机制僵化和无章可循,出现了同高速发展的社会严重不协调的局面,主要表现在:

(一) “5号文”的出台理顺了政企关系,但供电企业的具体业务实施依据仍停留在1996年出台的《供电营业规则》等制度上,这些制度的出台同当时的国家电力公司一样是一种过渡性的安排。

(二)政府定价没有发挥电价杠杆作用。售电业务仍未实现任何形式的分离,只能延续政府定价机制,不具备自我快速调节价格的能力,束缚了客户的用电需求,

(三)需满足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需求。部分地区客户新装用电还需政府、国土、城建等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供电企业方能受理客户报装用电,供电企业对客户有违约风险。

(四)观念没有转变。因制度不完善带来企业运作机制僵化、角色定位不清、职责模糊,加上没有竞争,自然垄断行业的优越感导致企业工作效率低,供电服务质量不高,重生产轻营销,重管理、重规范、轻市场,对电力市场不敏感。

(五)现有人力资源和知识结构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供电服务要求。要做好供电服务,需要扎实的基础管理作为支撑,良好的人力资源和较高的知识结构及各专业间相互协同相互配合来实现。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电改9号文件的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加强规划。电网收入模式由赚取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价差变更为输配环节的“过网费”,改变了电网的公共服务属性。网售分开后,将会产生多元化的售电主体,配售电公司将与供电企业开展竞争,抢占原由供电企业占有的末端售电市场份额和增量配电业务。同时末端电力市场将由持续多年的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现有供电企业的运作没有配售电公司市场化运作灵活的短板将会被无限放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不高将在配售电公司的竞争下彻底被市场摒弃。

面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应看到供电企业在改革中迎来的机遇。一是在国家层面制度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加入电力体制改革大军,成立配售电公司,在法治的框架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保住市场份额;二是以电改为契机,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对内部机制进行梳理,调整运作模式。

四、发展趋势和运作模式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预测供电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方向,电改9号文指出:电力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进入了新的探索阶段。要找准自己的定位,供电企业应首先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解放思想,简政放权,加强监督

机制建设上,首先在电力市场中准确定位,将运作模式由生产型调整为经营型,强调营销围绕客户转,生产围绕营销转的企业理念,以客户服务需求为起点,重新制定营销服务客户,其他专业服务营销的内部机制。

(二)加快客户资产接收,将电力市场一直延伸到客户用电末端,现有居民住宅小区配电资产的公共属性和未来配电资产资源综合利用巨大空间,适当降低此类小区客户资产接收标准,对新建居民小区实施边建设边接收,一投运就接手的政策。加快其他具有公共属性的客户配电资产接收,做大做强供电企业资产。

(三)理清供电企业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核心业务由供电企业自行开展,非核心业务外包。具体为供电企业建设好电网、依靠多经公司开展好电网运行维护,向客户持续可靠供电,满足电压质量,电量计收颗粒归仓。

(四)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慧城市深度融合,建立“用户思维”、“数据思维”和“生态思维”,广泛渗透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做好传统电网企业数据化变革的准备,建立电力大数据中心,打造多方协调、开放共享、共赢互利的电力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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